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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主体:新时期农村社区建设动力分析

2015-03-03开华金

关键词:多元主体农村社区

文 琪, 开华金,2

(1.西华师范大学,四川 南充 637002; 2.万源市玉带中学,四川 万源 636356)

多元主体:新时期农村社区建设动力分析

文琪1,开华金1,2

(1.西华师范大学,四川 南充 637002; 2.万源市玉带中学,四川 万源 636356)

摘要:在我国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和农村社区如火如荼建设的背景下,社区建设与治理主体由单一、二元到多元发展,而新时期多元建设主体的动力在农村社区建设的不同阶段,动力强度和烈度存在差异,最终形成了不同阶段的多元建设主体动力互动模式。本文概括出农村社区未来发展之路,即党和政府动力弱,农民动力强,市场与社会动力强的社区动力互动模式。

关键词:多元主体;农村社区;建设动力;动力互动模式

作为一个农业大国,农村建设与发展问题一直受到广泛的关注。上个世纪初,我国第一代社会学家吴文藻与吴景超开始尝试社区本土化研究工作,30年代费孝通先生第一次将“Community”译为“社区”,把社区这一概念引入中国,自此我国开启了社区研究的里程。在新时期,治理理论和协同理论在社区治理中的运用推动着我国农村社区多元主体协同建设的新局面,而各主体具有不同的动力,各主体动力强弱程度的不同组合影响着社区建设的进程。本文探索农村社区多元主体的动力互动模式,以推进我国农村社区的未来发展。

一、新时期社区制下农村社区多元建设主体的动力

动力即一切力量的来源。基本解释有两种:一是使机械做功的各种作用力;二是比喻推动工作、事业等前进和发展的力量,泛指事物运动和发展的推动力量。《不列颠百科全书》认为“动力”是一种要求得到立即满足的基本需要,一般是起源于人们某些生理上的紧张、缺陷或不平衡,能促进机

体进行满足需要的活动,是需要的心理学表现形式[1]。

本文将动力定义为促进和推动事物发展的力量因素,主要是精神层次的动力。它既包括信抑、精神刺激、需要、意识、现实压力,也包括日常思想工作。在这些精神层次的动力要素之下,人们有着不同的动力行为以及不同的动力强度与烈度。本文结合我国农村社区建设与治理主体多元化的实际,将农村社区建设的动力定位为在一个由政府、农民、市场与社会组织参与农村社区系统中,能够整合与协调农村社区内外部资源,改善社区环境与服务,提高社区生活质量与生活水平,促进社区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综合发展的信抑、精神刺激与愿望、需要、意识、现实压力、日常思想工作等推动因素。

从新中国成立后到2003年江西第一块农村社区试验田,再到2006年农村社区试点工作开展,随着农村建设与管理制度由社队制—村组制—社区制的演变,农村社区建设主体的动力呈现出了单一—二元—多元的格局(如表1所示)[2-3]。在新时期(2006年农村社区试点后的时间段)的多元动力格局下,农村社区发展呈现出快速发展之势。

表1 我国农村社区建设主体的动力演变状况

村民自治制度的建立虽然明确了农民在农村社区建设中的主体地位,但是村民自治是在改革和破除计划经济体制及打破城乡分割的过程中建立的,其本身具有内在局限和带有人民公社的“后遗症”,主要表现在:第一,村民委员会组织在处理村委会与村社区经济组织关系的问题上依然延续旧体制,村社区合作经济组织与村民委员会实行“两块牌子,一班人马,交叉任职”,村委会或村社区“村社一体”“政经不分”[4]。第二,村民自治是基于土地集体所有而形成的,农民必须归属于一定的“集体”,才享有相应的权利,村委会组织及党支部组织只有在这种集体范围内组建,才具有管理的权力。因而所谓的村民自治是具有封闭性和排他性的,它仅仅是拥有村集体产权的“村民”的自治,只有拥有土地产权的“村民”才可能享有民主权利和社区福利,这就使得许多外来人员被排斥于村民自治之外,成为了社区的边缘人。

随着新时期和新阶段我国农村及整个国家改革的深入和社会经济的发展,村组制下的村民自治已经面临全然不同的背景和条件,农村基层组织与管理体制变革的呼声高涨,党和政府为适应农村社区建设实践的需要,不失时机地大力推行社区制。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健全新型社区管理体制和服务体制,把农村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是农村社区建设的基本目标,推动农民生活方式向城市居民现代生活方式转变,实现农村向城镇的转化,统筹城乡,加快城乡一体化步伐,实现整个社会的有机团结和社会融合。同时,在当前我国市场经济日益繁荣的情况下,城乡之间、工农之间及乡村内部的流动性增强,农村土地流转迅速和普遍的实际,外来打工潮的盛行,农村地权关系和村民关系发生了变化,在原有农村地区出现了外来人员,这些“外来人员”的经济、政治、文化及社会权益在新的居民自治制度下将得到体现和保障,他们被纳入新的农村基层自治体系之中,参与乡村生产、生活,拥有公共事务的参与权和管理权,丰富我国农村社区建设主体之一——农民的外延[5]。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全新的政治理念,改变了以往“国家统治”与“社会管理”的说法,强调国家治理与社会治理,形成了当前国家政治变革“多一些治理,少一些统治”的重要特征。从政治学理论来分析,治理有别于传统统治的主要特征:第一,统治的主体是政府,主体具有单一性;治理的主体则是包括政府在内的企业组织(市场)、社会组织和居民自治组织等,其主体具有多元性。第二,统治所及的范围局限在政府权力所及的领域内,而治理所及的范围则比统治广得多,是以公共领域为边界的。正如俞可平善治理论所言,善治是国家治理的理想状态,它要求不仅要有好的政府治理,还需要有好的社会治理,达到国家与社会关系的最佳状态,最终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的治理目标。在我国当前政治改革和农村社区建设的背景下,政府治理、居民治理、市场治理和社会治理构成了现代国家治理体系最重要的次级体系,政府、居民、市场与社会组织组成了农村社区建设与治理的四大动力主体[6]。

当然,在现代开放的多元性社会里,我国农村社区建设关系到政府、农民、市场、社会组织等多方主体的利益。毋庸置疑,他们都是农村社区建设与治理的主体,要激发这些主体的动力,推动农村社区的建设进程,需要各主体通力合作,协同治理农村社区。根据协同治理理论,治理权威具有多元性,参与者的关系是平等的,化解分歧与消除矛盾是通过谈判协商的方式,达到不同子系统之间的协同与互动,实现参与者之间的尊重、让步与妥协,进而使总的系统实现动态平衡与协调,达成共识,实现农村社区公共利益的最大化。

因此,政府、居民、市场与社会组织四大农村社区建设主体既是农村社区的治理主体,又是农村社区的动力主体,不同的治理主体有不同的建设动力和动力行为,主体之间通力合作、共同努力、协同治理,形成新时期社区制下政府主导、居民自治与市场社会组织参与的多元动力主体建设农村社区的格局[7]。

二、我国农村社区多元建设主体的动力互动模式

在新时期多元主体协同治理与建设农村社区趋势的推动下,各建设主体纷纷投入到农村社区的建设工作中,在农村社区建设的不同阶段,各主体动力的强度和烈度存在差异,在强弱的对比与组合之下,最终形成多元建设主体不同阶段的动力互动模式[5,7](如图1所示)。

(一)农村社区建设初期:党和政府动力强,农民动力弱,市场与社会组织动力弱

我国的农村社区建设事业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在建设过程的不同阶段,各治理主体的地位和发挥的作用是分阶段的,使得各主体的建设动力呈现出阶段性特征。实践中,农民的动力行为的积极程度和实效性不同,表现出了农民动力要素的强弱程度,多元主体的动力在农村社区的范筹内相互组合、协调,构成了强弱不同的动力模式。

注:数据0~ 5表示动力强弱程度,即由弱到强。图1 我国农村社区多元主体动力互动模式

在农村社区建设初期,主要指新中国成立后至2009年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推行阶段。此时中国的广大农村百废待兴,只有能集中大范围人力、物力、财力的强制性力量才能在短时间内改变农村的现状,因而我国党和政府成为了此时的主要推动力量,从社区的规划、建设到发展,从制度变革、政策引导到物质与非物质的投入,党和政府都是积极大力主动的,这时党和政府的动力表现为“强”;而此时社区农民依然带有传统的保守性,不敢冒险,安于现状,加之农民在素质和能力上的不足以及“各扫门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的封闭心态,使得农民对农村社区建设持怀疑态度,此时的动力表现为“弱”。从社会组织和志愿公众角度来说,农村社区毕竟在农村,起步较晚,没有城市社区成熟完善,社会组织和志愿公众力量有限,进入农村社区的志愿服务较少也较晚。市场在农村社区的作用局限在一般的农贸市场提供的基本商业服务,几乎对社区没有带动作用,而农村社区企业组织也只分布在沿海发达地区,因此市场和社会的动力均表现为“弱”。(二)农村社区建设中期:党和政府动力强,农民动力较强,市场与社会组织动力较强

随着农村社区建设步伐的推进,进入农村社区建设的中期,主要指2009年农村社区全覆盖至今的时间段,我国的大多数农村社区处于这一阶段。这一时期农民感受到了社区建设给自身生产生活带来的积极变化,同时在政府提供教育、技术、医疗等公共服务和学校、道路、健身等公共产品过程中,农民的素质得到了提高,能力得到增强,邻里关系的融洽以及参与社区管理时体验到了作为主人翁的作用,使得农民的动力随之逐渐增强,而党和政府也将管理权力下放,让农民行使更多的自治权。但考虑我国农村社区建设任务的艰巨性,党和政府的动力还是呈现出“强”的状态。在这一时期,社会组织和志愿公众逐渐延伸到农村和农村社区,为农民提供免费医疗、技术咨询等志愿服务。与此同时,一些企业组织也捐资建设农村社区,并出现了部分以集市贸易为起点而建设起来的农村社区,市场在农村社区的作用日益壮大,动力呈现出“较强”的状态[8-9]。

(三)农村社区建设后期:党和政府动力弱,农民动力强,市场与社会组织动力强

一直到了农村社区建设的后期,主要指我国农村社区未来发展时期,动力构成模式变化非常明显。党和政府建设社区的力量固然强大,但始终只是外动力,外动力是不具有持续性的,而且外动力的目的在于激发内动力,因此农村社区只有依靠农民自身的内动力作用才会持久有效。经过前两个时期的建设,农民自身在不断完善,他们已经具有能力和资源发展社区,成为巩固和完善社区建设成果的主力军,党和政府的作用就在于进行宏观指导和提供必要的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此时党和政府的动力就表现为“弱”,农民的动力表现为“强”。这一时期的农村社区日趋成熟和完善,许多层面达到了城市社区的水平,各种社会组织和志愿公众进入变得更加容易,志愿服务成为了社区服务的重要部分。社会企业组织的资助将增多,甚至出现和社区合作建立社区企业组织、共谋发展的良好态势[10-11]。此时不少农村社区的产业结构变得合理起来,有了规模经营的农业,有了餐饮旅游为主的服务业等,农村社区不仅是消费者,还是生产者,农村社区发展的资金问题得到解决,推动其持续快速发展,这样市场和社会的动力由最初的“弱”变为了“强”。

目前我国农村社区多处于建设的中期,多元治理主体动力构成模式为:党和政府动力强,农民动力较强,市场和社会动力较强的组合关系。未来农村社区的发展方向是转变多元治理主体动力构成模式,形成以农民为主的多元主体建设农村社区的合力,并培养社区建设的后续动力,即调和多元治理主体的关系,强调农民的主体性作用,形成党和政府动力弱、农民动力强、市场和社会动力强的动力构成模式。

参考文献:

[1]赵亚楠.新农村社区体育发展的条件及动力机制研究[D].南京:南京师范大学,2012.

[2]项继权.农村社区建设:社会融合与治理转型[J].社会主义研究,2008(2):61-65.

[3]项继权.“社队”到“社区”:我国农村基层组织与管理体制的三次变革[J].理论学刊,2007(11):85-89.

[4]俞可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EB/OL.[2014-02-27].http://theory.people.com.cn/n/2014/0227/c83859-24485027.html.

[5]李增元.协同治理及其在当代农村社区治理中的应用[J].学习与实践,2013(12):98-106.

[6]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中国农村社区发展报告2009[M].西安:西北大学出版社,2011.

[7]朱启臻,鲁可荣,高春风.农村社区发展动力研究[M].北京:中国农业大学出版社,2008.

[8]鲁可荣.后发型农村社区发展动力研究:对北京安徽三村的个案分析[M].芜湖:安徽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

[9]李飞艳.我国新型农村社区治理的多元主体合作研究[D].秦皇岛:燕山大学,2012.

[10]滕玉成,牟维伟.农村社区建设和治理研究述评[J].东南学术,2010(6):85-94.

[11]叶建军.西部农村社区治理的多元合作研究[D].成都:四川大学,2007.

(责任编辑:张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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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ltiple Subjects: the Rural Community Construction

in the New Period of Dynamic Analysis

WEN Qi1, KAI Huajin1,2

(1.China West Normal University, Nanchong, Sichuan 637002, China;

2.Wanyuan Jade Belt Middle School, Wanyuan Sichuan 636356, China)

Abstract:Governance system and management ability in China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modernizing the governance system and governance ability and constructing the rural community, the rural community construction and governance body develops from single form, binary from to diversified forms. In the new era, in the different stages of construction of rural community, the dynamic strength and intensity are different, thus forming the dynamic interaction model at different stages of diverse construction main body. Finally, the way to develop rural communities in the future, namely, the community dynamic interaction model of weak power of the party and government, the strong power of farmers, strong market and social force, is summed up.

Key words:multiple subject; rural community; construction of power; dynamic interactive model

中图分类号:F323.8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297(2015)06-0001-04

作者简介:文琪(1991-),女,四川宜宾人,西华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硕士生,研究方向:政治社会学;开华金(1987-),男,四川宜宾人,西华师范大学化工学院硕士生,万源市玉带中学一级教师。

基金项目:中国青年创新创业计划项目(2014-2015)“新时期我国农民政治社会心态下的权益维护研究”,(201410638015);2015年四川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论协同治理及其在我国社会治理机制创新中的实现路径研究”(201510638053)

*收稿日期:2015-06-25

·中国马克思主义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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