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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编辑环节如何确保监督报道细节真实

2015-01-30武文斌

中国地市报人 2015年7期
关键词:民工舆论监督稿件

□ 武文斌

(江城日报社,吉林 吉林 132002)

“新闻必须完全真实,真实是新闻的生命。”监督报道的细节尤其要做到“真”与“实”。记者在采写舆论监督稿件时,要全面、公正、客观地把握好每一个细节。那么,报纸编辑环节应在避免舆论监督稿件的细节失实上做些什么呢?

首先,编发舆论监督稿件时,不仅要审查稿件本身,也要严“审”作者。编辑审查稿件主要是看稿件的内容和细节是否属实;审作者,包括审作者的职业、单位及品行。随着报刊业的发展,编辑部每天都会接触到一些生疏的名字,收到不少文笔优美的文稿和反映问题的读者来信。这些业余作者往新闻媒体投稿,有的人是出于业余爱好,也不排除有的人是为了“名”和“利”,还有的人是想利用媒体泄私愤。有一次,吉林省一家媒体刊登了当地一位市民的来信。来信反映的是当地一所小学乱收费的事情。来信中写明了学校的名称、收费的项目等细节,让人深信不疑。可是,媒体将此来信刊发后,这所学校的领导说学校没有乱收费,并提供了相关的证明材料。报社一查底稿,发现该来信上面市民的名字、所留的电话号码都是假的,结果引起了一场诉讼。所以,在编发批评性稿件时,对不了解的作者的稿件,编辑首先要进行认真核实,确认来信者的真实身份。因为,对作者的情况一无所知,对稿件内容就无从调查核实,一旦刊发,就有侵权的可能。

即使对认识的作者也不能掉以轻心,认识并不等于了解。有些人,连至亲的人都敢骗,更何况一个报社编辑。对于市民来信,不能不加审核就刊发,那样媒体担的风险也太大。

其次,对稿件里涉及的人、地点和事,要尽可能地进行核对,多听听不同意见。新入道的记者常犯的一个毛病就是:采访对象怎么说,他就怎么记。对这样的记者写的稿件,有经验的编辑是绝对不能轻信的。这几年,新闻媒体对拖欠民工工资的事件非常关注,对表现好的企业和单位往往会大力宣扬,但如果不注意详察也会出现失实,从而间接地损害民工的权益。不久前,中原某市就发生了一起多家媒体被包工头给涮了一把的新闻失实事件。该市一家砖厂老板要给20多个民工发工资,并把各家媒体的记者请了去,包工头当着记者和劳动监察部门的面,搞了一个现场秀。次日,各家媒体都刊发了民工怀揣工资的大幅照片,报道民工喜领工钱。见报第二天,民工们便到报社来投诉。民工们指着刊发的图片说:前排左边拿着工钱的是包工头的舅舅,右边的是他的哥哥,中间的那个人是他的亲信。而真正的民工们根本没有领到工钱。报社为此不得不更正道歉。如果编辑在发稿前,能想办法问问当事民工,多了解一下情况,这个失误就可避免。如果联系不上当事民工,至少可以把稿件“毙”掉。

再次,编辑在编发监督报道稿件时,要看记者在进行新闻写作的过程中,有没有发挥合理想象的地方。新闻写作的失真失实与记者采访作风不实,调查了解不深入、不细致有着重要的关系。有的记者调查采访好似蜻蜓点水,点到即止;有的记者深入基层犹如隔山观海,未到海边,便可写出戏水的感受;有的记者惯于看资料、听汇报,很少深入生产生活的第一线;还有的记者不与群众接触,不和当事人见面,仅凭道听途说就关起门来写稿件。凡是合理想象的地方,只要编辑仔细思考,经过细致的逻辑推理,一般都能找到与常识不符的蛛丝马迹。

最后,编辑在编发监督报道稿件时,还应注意容易出现侵权的地方。如编发未成年人的负面报道,要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未经未成年人监护人的同意,不能披露未成年人的姓名、住址、肖像等,确有必要时,必须进行技术处理。

凡是构成侵权的新闻总有破绽,只要编辑认真审稿,仔细推敲,坚持审查核对,新闻侵权不是不可避免的。拿不准的话不说,拿不准的地方不写,拿不准的稿件不发,这对于新闻舆论监督避免侵权是行之有效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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