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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邦利益、财富增长与有限政府——政治与经济关系的西方思想史略论

2015-01-30

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学报 2015年3期
关键词:城邦分工财富

陆 昱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党校,广西南宁 530021)

城邦利益、财富增长与有限政府——政治与经济关系的西方思想史略论

陆昱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党校,广西南宁530021)

[关键词]政治与经济关系;城邦;分工;权力;财富;政府

[摘要]政治与经济作为人类社会两大基本领域,是社会历史的一种客观存在。伦理道德奠定了古希腊政治与经济的基本特征,法制为古代罗马政治与经济提供了保障。进入中世纪,再到欧洲近代时期,政治与经济之间关系随着历史的变迁而变化。或要扩大国家政权的影响,对经济发展进行广泛干预;或夸大经济自由的作用,认为政府只是守夜人。西方思想家们关于政治与经济关系的论述推动了历史的发展,对我们今天处理好政治与经济关系具有一定的理论启发和实践指导意义。

政治与经济作为人类社会两大基本领域,是社会历史的一种客观存在,从古代希腊时期开始,经过中世纪,再到西方近代时期,西方众多思想家们对政治与经济关系进行了不断探索,形成了不同的思想观点和学术流派。西方思想史中关于政治与经济关系的论述虽然各有一定的时代局限性,但都是人类思想宝库中的珍贵遗产,对我们今天处理好政治与经济关系仍具有一定的理论启发和实践指导意义。

一、城邦、分工与法律契约

公元前8世纪至公元前6世纪,在氏族社会组织逐渐解体的基础上,古代希腊城邦制度开始形成。古代希腊城邦中的居民过着共同生活,个人离开城邦难以生存,城邦对于集体和个人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古代希腊思想家以城邦的运作为中心展开理论研究和思想探讨,逐渐形成了城邦学说。城邦学说关注城邦的治理,围绕着正义、善、分工等概念研究了城邦管理、城邦财政、财产所有制等城邦的政治与经济问题。“如果按现代较精确的概念来看,希腊人城邦学说不仅是政治学,而且又是伦理学、社会学和经济学。”[1](p33)

在古代希腊城邦学说中,伦理是贯穿于其中的精神内核,奠定了政治与经济关系的基本走向。之所以如此,一方面是古代希腊思想家大多以高尚的德性要求自己,另一方面是因为伯罗奔尼撒战争后,古代希腊社会道德普遍堕落,道德风气的好坏决定着城邦政治的稳定与经济的发展。苏格拉底提倡过有道德的生活,认为道德是城邦政治与经济活动的基础,甚至为了维护神圣的城邦伦理,毅然选择死亡。

作为苏格拉底的学生,柏拉图也重视道德在城邦治理中的作用,在《理想国》中,他提出要按与人类理性一致的正义原则来消除贫富对立、缓解社会矛盾。对于正义的具体内涵,柏拉图认为,正义应体现于秩序之中,这种秩序体现为“每个人必须在国家里执行一种最适合他天性的职务”[2](p154)。换言之,城邦中的个体要按上天赋予自己的品质,遵照分工,各尽其职。用柏拉图的话说,“正确的分工乃是正义的影子。”[3](p172)在这里,柏拉图运用正义原则把伦理、分工与城邦利益巧妙地融为一体,指出社会分工是城邦产生的原因和动力,也是理想国社会政治经济结构的突出特征。城邦的出现是对人的需要的反应,具体来说,每个人都有多方面的需要,但人们天生却只具有某种才能,因此人人不能自我满足,而必须互助,相互交换劳务,于是大量的人便聚集在一起,结成团体,这些团体联合起来便成为国家。

柏拉图还阐述了城邦国家的经济管理职能,提出城邦要管理诸如财产所有、家庭构成、人口繁衍、成员教育等经济和政治等各个方面的事宜。柏拉图认为私人拥有财产会妨碍公共精神的形成,私有制与理想国家水火不容。他主张在统治者和保卫者两个阶层中不应有任何私有的东西,甚至认为妻子、儿女、家庭等都应是共有的。“因为他们一切公有,一身之外别无长物,这使他们之间不会发生纠纷。因为人们之间的纠纷,都是由于财产、儿女与亲属的私有造成的。”[4](p201)柏拉图看到所有制对个人行为的影响,提出用公有制来纠正私有制的缺陷,这可以说是所有制理论的最初雏形。柏拉图还主张城邦国家要承担抚养和教育儿童等公共职能。

柏拉图具体考察了希腊城邦政体的演变,指出了政治体制变迁的规律和变革的动力,认为“从寡头政治到民主,从民主发展到(一个人心所向的领袖的)僭主政治,这一切发展过程的根源是变动,是经济变动”[5](p91)。柏拉图是西方思想史上最早发现并提出经济对政治具有决定性作用的思想家。

作为柏拉图的同门,色诺芬在著作《雅典的收入》中探讨了城邦在促进经济发展方面的积极作用。他建议对侨居雅典的外邦人的利益给予照顾,以吸引更多的人来雅典。这样不仅可以增进雅典城邦的收入,给城邦国家带来财富,还可以使外邦人更甘心情愿地处于雅典的统治之下。[6](p14)色诺芬还从使用价值角度考察城邦的分工,认为分工会使产品更具效用。马克思对此进行高度评价,认为色诺芬已经敏锐地观察到分工的程度依赖于市场规模的大小。

亚里士多德主要是从国家与家庭关系角度谈国家经济管理职能,他指出,“家务管理由一个君主式的家长掌握,各家家长以君臣形式统率其附从的家属;至于政治家所掌握的则为平等的自由人之间所付托的权威。”[7](p19)亚里士多德认为,国家是家庭的联合,家庭财产的运用虽然属于家务管理,但个人获取财产的途径和额度则需要城邦国家的监管。

对于如何处理管理国家与聚敛财富这个“平等的公正”关系,亚里士多德认为,要以“城邦整个利益以及全体公民的共同善业为依据”[8](p153)。他反对以经商的方式无限度地敛财,“在交易中损害他人的财富以牟取自己的利益,这不合自然而是应该受到指责的。”[9](p31)亚里士多德用“人天生要过城邦生活”、“整体大于部分之和”来说明国家高于个人、个人应服从城邦的道理。同时国家应致力于实现作为“人间的至善”的“公共利益”,使城邦中的每一个成员都能得到适量的财产。

亚里士多德没有独立的经济学著作,关于政治和经济关系的许多精辟观点体现在他的城邦政治与伦理的论述之中。正如熊彼特所言,“他主要的工作以及他主要的兴趣,就社会现象而言,都在我们称之为经济社会学或者毋宁说是政治社会学的领域之内,而他将经济社会学与技术意义上的经济学都隶属于政治社会学之下。”[10](p93)

对于古代希腊时期政治与经济关系,美国学者诺思很有见地地指出,“希腊的民主政体不可与希腊的奴隶制(或斯巴达的希洛制)分割,因为使公民享有直接民主的政治经济组织结构,需要奴隶劳动力或希洛人来完成基本经济职能,以便公民解脱出来得以参与政治、司法和军事活动。”[11](p119)

从公元前264年开始,古代罗马经过长期战争,征服了古代希腊以及地中海沿岸国家,成为显赫一时的奴隶制帝国。古代罗马是靠武力侵略发展起来的国家,统治阶级力图用法律和政治来证明罗马帝国的政治合法性,以维护自己的统治地位。因此,古代罗马在政治和经济关系的研究上更突出国家法治对经济发展的作用。比如,统治者制定法律时把人分为自由民和奴隶,把奴隶划为属于奴隶主的私人物品,规定奴隶主的私有财产不可侵犯。古代罗马研究了商品生产者之间诸如买卖、借贷、债务等各种关系,强调法律契约在经济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认为债权者有役使债务者的权利。

随着帝国的逐渐衰落,大加图、瓦罗、科卢梅拉等古代罗马思想家们逐渐认识到农业的重要性,认为农业是古代罗马最重要的产业,规劝奴隶主要亲自管理自己的农庄。瓦罗在《论农业》中系统地研究了农业技术及农业经营管理等问题,他从奴隶主的利益出发,认为依照国家法律对奴隶进行管理,有利于提高农业的经济效益。瓦罗在这里涉及到了政治与经济之间的互动关系,认为效益好坏是检验政治统治与经济发展之间关系的标准。

二、权力、货币与国家干预

公元476年,西罗马帝国由于内部混乱和蛮族入侵归于灭亡,欧洲进入了中世纪时期,中世纪时期欧洲政治与经济的特点主要表现为封建制庄园式自然经济。由于神权在中世纪欧洲拥有绝对影响力,神权在政治上的不断强化逐渐导致神权统治与社会生产之间不断发生冲突。

托马斯·阿奎那试图调停神学教条和经济生活现实之间的矛盾。在政治上阿奎那相信神学,主张君权神授,教权高于王权。在经济上阿奎那反对追逐金银财富,认为自然经济是国家强盛的基础。对于所有权制度,阿奎那反对公有制,推崇私有制。他认为,私有财产之所以需要,首先是因为每个人对获取他自己独得的东西,要比获取许多人或一切人们共有的东西更关心些。人们关心自己的经济利益有利于维持社会政治秩序,这样经济事务也就符合社会正义的要求。[12](p21)托马斯·阿奎那还探过国家在形成公平价格时的作用,这似乎接近后来国家干预经济的思想。

中世纪时期的欧洲由于没有一个强有力的中央政权,封建割据带来频繁的战争,造成经济发展停滞,人民生活困窘。此时,一些思想家开始关注国家学说,强调国家在保卫个人财产权利、发展社会生产力方面的作用,尼可罗·马基亚维利是其中最典型的代表。面对人性堕落、国家分裂、经济萧条的意大利,马基亚维利抛弃了中世纪经院哲学,不再从《圣经》和上帝出发,而是从人性出发,认为国家统一、社会安宁的唯一出路只能是建立强有力的君主专制制度。

与古代希腊思想家们主张以“德”为手段,以“善”为目的不同,马基雅维利主张只要能强化国家权力,君主的行为就可以不受道德的约束。不过马基雅维利也认识到,财产是国家的基础,国家必须维护和保障人们的财产和安全,这体现了限制国家的思想。虽然马基亚维利的出发点还是维持和强化君主和国家权力,但是这种思想后来发展成为天赋人权说和社会契约论,国家被认为是实现和保护人的天赋权利的力量。作为中世纪晚期意大利杰出思想家,“马基雅维利力图揭示社会政治现象的规律性,发现一种国家形式代替另一种国家形式的原因,研究最好的管理形式问题、统治者的权力同人民的关系问题,教会对社会政治组织的影响问题。”[13](p135-136)

对于中世纪时期政治与经济关系,马克思进行了透彻的分析,“中世纪存在过农奴、封建庄园、手工业行会、学者协会等等;就是说,在中世纪,财产、商业、社会团体和人都是政治的;国家的物质内容是由国家的形式设定的。每个私人领域都具有政治性质,或者都是政治领域;换句话说,政治也就是私人领域的性质。在中世纪,政治制度是私有财产的制度,但这只是因为私有财产的制度就是政治制度。在中世纪,人民的生活和国家的生活是同一的。”[14](p42)因此,“中世纪的精神可以表述如下:市民社会的等级和政治意义上的等级是同一的,因为市民社会就是政治社会,因为市民社会的有机原则就是国家的原则。”[15](p90)马克思认为,在前资本主义的中世纪社会中,政治权力对经济生活的影响无所不及,无孔不入,从而使政治国家与私人领域的市民社会融为一体,市民社会淹没于政治国家之中。

15世纪末,西欧社会进入封建社会的瓦解时期,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开始萌芽和成长。商业资本促进了各国国内统一市场和世界市场的形成,西欧一些国家运用国家力量支持商业资本的发展。重商主义是西欧封建社会与资本主义社会交替时期的政治与经济理论,它首次系统涉及国家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认为经济发展的目标是增加财富,国家的任务是为财富的增加提供保障。

重商主义没有把生产当作财富的源泉,而是把商业当作增加财富的主要途径。重商主义把促进贸易的发展看成是国家最重要的经济任务,认为国家必须设法增加自己的财富。重商主义主张,只有金银货币才是真正的财富,金银多寡才是一国是否富强的标准。为了获得金银货币,必须发展顺差贸易,国家就应积极干预经济生活,利用立法和行政手段,奖励出口,限制进口。

然而,重商主义把货币等同于真实财富,把贸易顺差等同于收入超过消费的年差额,把高水平的货币积累与供给等同于经济繁荣,把贸易顺差与金银等贵金属的流入作为国家唯一的经济目标,这必然导致经济结构的畸形和国家政治系统的紊乱。17世纪末18世纪初,法国通过实行柯尔培尔的重商主义政策,工商业获得了发展,但居支配地位的封建农业仍很落后,农民饱受剥削,处境艰难。在政治上,路易十四的封建专制发展到了顶峰,用“君权神授”来为王权至上制造理论依据。最终,重商主义加剧了农业的衰落,阻碍了工商业发展,整个国家政治极其僵化,经济发展也限于停滞状态。

三、财富、自由与有限政府

以《经济表》一书闻名的法国经济学家弗朗斯瓦·魁奈等人总结了重商主义政策把国家致富之路放在流通领域的教训,提出生产领域是国家富强的根本途径,农业是财富的唯一来源和社会一切收入的重要基础。魁奈创立的重农学派以自然秩序为最高信条,认为发展经济也要遵循自然秩序,主张取消一切国家干预,对个人的和国家间的经济活动实行放任政策。

重农学派反对国家干预的思想在亚当·斯密那里得到进一步阐释,他的著作《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被当作自由主义经济学的经典,全书大部分内容是批判重商主义,反对国家干预主义。斯密以人性论作为经济学的基础,认为人的本性是追求自己的利益,每个人“通常既不打算促进公共的利益,也不知道他自己是在什么程度上促进那种利益。”“他只是盘算他自己的安全;由于他管理产业的方式目的在于使其生产物的价值能达到最大程度,他所盘算的也只是他自己的利益”[16](p27)。

斯密认为促进国民财富增长,最好的经济政策就是给私人的经济活动以完全的自由,“每一个人,在他不违反正义的法律时,都应听其完全自由,让他采用自己的方法,追求自己的利益,以其劳动及资本和任何其他人或其他阶级相竞争。”[17](p252)斯密认为不恰当的政府干预和管制“几乎毫无例外地必定是无用的或有害的”[18](p28)。

对于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之间的关系,斯密认为,“由于每个个人都努力把他的资本尽可能用来支持国内产业,都努力管理国内产业,使其生产物的价值能达到最高程度,他就必然竭力使社会的年收入尽量增大起来。”[19](p27)也就是说个体之间相互受益的分散化的交换活动会自动实现对资源的配置,个人利己行动的极大化会自动地实现整个社会的利益。只要每个人都努力扩大自己的个人收入,社会财富就会随之增加。

斯密通过“看不见的手”这一形象的比喻说明市场经济规律的作用,在人们行事时,既不打算促进公共的利益,也不知道他自己是在什么程度上促进那种利益,其结果却比任何机构或个人刻意追求公共利益时要好。在斯密看来,国家干预越少,自由竞争越充分,价值规律越起作用,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越能一致。斯密“实际上在《国富论》中提出了一个重要的前提:追求自己利益的人们不违反正义律。”[20](p11)

当然,斯密并不是完全否认政府的作用,并不是主张无政府主义,他只是反对政府对经济活动作不必要干预。斯密认为,自由竞争状态下的政府职能包括:“第一,保护社会,使不受其他独立社会的侵犯。第二,尽可能保护社会上和个人使不受社会上任何其他人的侵害或压迫,就是说,要设立严正的司法机关。第三,建设并维持某些公共事业及某些公共设施(其建筑与维持绝对不是为着任何个人或任何少数人的利益),这种事业与设施,在由大社会经营时,其利润常能补偿所费而有余,但若由个人或少数人经营,就决不能补偿所费。”[21](p252-253)

基于经济自由主义和反对国家强力干预的理念,斯密设想了他理想中社会的景象,“在一个政治修明的社会里,造成普及到最下层人民的那种普遍富裕情况的,是各行各业的产量由于分工而大增。各劳动者,除自身所需耍的以外,还有大量产物可以出卖;同时,因为一切其他劳动者的处境相同,各个人都能以自身生产的大量产物,换得其他劳动者生产的大量产物,换言之,都能换得其他劳动者大量产物的价格。别人所需的物品,他能与以充分供给;他自身所需的,别人亦能与以充分供给。于是,社会各阶级普遍富裕。”[22](p11)

斯密关于经济自由与国家干预的理论无疑为当时资产阶级限制王权、追求财富提供了理论佐证。不过,斯密并没有认识到自己关注和研究的是政治与经济领域的问题,在封建王权与资本主义经济并存的时代,政治与经济更是不可避免地纠结在一起的。詹姆斯·麦吉尔·布坎南对此有过独到分析,“英国经济在十八世纪后期及十九世纪初明显地政治化,从斯密等古典学者的分析中,既产生了对经济过程的实证理解,也产生了对于特定制度的哲学观点。关于自由放任主义的规范观点,与对于在特定的约束结构(主要特点是最低限度的、保护性的或守夜人的政府)的相互作用的实证分析,这二者是(也许是不可避免地)混合在一起。”[23](p335)

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导致地主、资本家和工人之间利益矛盾的日益激化。大卫·李嘉图在代表作《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中,通过对工资、利润和地租的研究,天才般地预测:资本主义将导致地主、资本家和工人三大阶级的对立。李嘉图把制度问题纳入经济学研视野,他比斯密更加自觉地意识到自己研究的是政治与经济问题,而不是单纯的经济问题。

随着社会矛盾的日益突出,下层人民遭受的苦难引起广泛关注,约翰·斯图亚特·穆勒对他们深表同情,他主张对资本主义社会进行改良,产品分配要照顾社会弱势群体利益。但穆勒坚持认为资本主义私有财产制度不能颠覆,因此被马克思称为“毫无生气的混合主义”[24](p17)的最著名代表。穆勒也是经济自由主义倡导者和拥护者。他认为,“一般说来,生活中的事务最好是由那些具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自由去做,无论是法令,还是政府官员都不应对其加以控制和干预……即便政府能够最全面地掌握个人在某一时期内积累的有关某一职业的全部知识(这实际上是不可能的),个人也要比政府对结果具有更强烈得多、更直接得多的利益关系,因而如果听凭他们选择,而不加以控制的话,则手段更有可能得到改进和完善。”[25](p542)

当然,穆勒也不赞成完全的自由放任,不赞成过分限制政府职能,提出政府可以对私人经济行为进行适当政治干预。他说,“必要的政府职能要比大多数人最初想象的多得多,不能像人们一般谈论这一问题那样,用很明确的分界线来划定其范围。”[26](p367)在穆勒眼里,政府要做那些能够促进所有人的整体利益而对私人无利可图的事情,比如征税、铸币、建立统一的度量衡、规范市场秩序、保护弱者、提供公共产品等。

四、西方思想史有关政治与经济关系论述的当代启示

伦理道德奠定了古希腊政治与经济的基本特征,法制为古代罗马政治实践与经济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进入中世纪,再到欧洲近代时期,政治与经济之间关系随着历史的变迁而变化。或要扩大国家政权的影响,对经济发展进行广泛干预;或夸大经济自由的作用,认为政府是守夜人。西方思想家们关于政治与经济关系的论述对我们今天处理好政治与经济关系具有一定的启示。

(一)政治实践与经济发展要有道德的维度

伦理道德思想是古希腊城邦学说的内核,奠定了古希腊时期政治与经济关系的基本特征,决定了古希腊社会的社会走向。正因为重视伦理道德因素的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作用,古希腊政治生活十分清明,经济生活高度繁荣,成为整个西方文明的源泉,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市场经济,要重视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的十八大提出,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道德基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市场经济的观念内核和精神支柱。

(二)政治实践与经济发展要有法制的保障

如果说伦理是从善的角度指引政治与经济关系的发展,那么法制则是从恶的角度规范政治与经济关系互动。经过长期武力争夺,古代罗马征服了古代希腊以及地中海沿岸国家,成为显赫一时的奴隶制帝国。古代罗马统治阶级深知社会秩序对巩固政权的意义,力图用通过法律维护罗马帝国的长治久安。古代罗马各种法规的制定和执行,规范了统治阶级的治理行为和经济活动的各种关系,有利于罗马帝国的政治稳定和经济繁荣,对世界各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法制是统治阶级依据已制定和颁布的法律对社会政治、经济等行为进行制约和规范而形成的制度体系和活动过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载体,是人民利益的重要保障,体现了党的主张、人民意志和时代特征的有机统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实践和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要适应政治实践与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新情况与新问题,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与时俱进,不断完善。

(三)政治实践与经济发展要明确政府与市场的界限

从重商主义提倡国家应积极干预经济生活,重农学派反对国家干预,再到亚当·斯密认为不恰当的政府干预和管制对经济发展非常有害。对于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西方思想家或认为要扩大国家政权的影响,对经济发展进行广泛干预,或夸大经济自由的作用,认为政府只是守夜人,政府和市场的界限一直在动态变化甚至是模糊不清。

明确政府和市场的界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实践与经济发展的基本问题。从实行计划经济到“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从“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到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于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我们党也经历的艰苦的探索过程。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进行了新的、明确界定:“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27]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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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詹姆斯·麦吉尔·布坎南.宪法经济学,中译文.市场社会与公共秩序[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6.

[24]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 [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25][26][英]约翰·斯图亚特·穆勒.政治经济学原理(下)[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1.

[27]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N].人民日报,2013-11-29.

(责任编辑:周建瑜)

[中图分类号]D6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5955(2015)03-0023-06

[基金项目]201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实践与经济发展关系研究”(批准号:11CKS005)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陆昱(1982- ),男,安徽安庆人,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党校讲师,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行政管理学专业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政治与经济关系。

[收稿日期]2015-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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