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省的基层实践
2015-01-26
四川党的建设 2014年12期
开篇的话
在现代社会,法治可以说是基本框架,大到国家政体,小到个人言行,都要在法治的框架下运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依法治国为主题,勾勒了一幅创建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全景图。
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确立,使农村法治建设成为重要课题。中国是农业大国,没有农村的法治化,就不可能有整个中国的法治化。从这个意义上说,抓住了农村,也就抓住了依法治国战略的重要环节。
从1985年起,我国便启动了五年普法活动,而最大的“战场”、变化最显著的地方就是农村。经过近30年的普法教育,农村早已不是法律盲区,法治体系、运行环境、服务渠道及农民的法治意识都有了提升。然而,在成绩的背后,我们也清醒地看到,随着城镇化的推进、改革发展的深入,传统乡村社会守旧的道德观念、落后的经济条件与现代法治出现脱节,在这样的背景下,农村法治建设任重而道远。
2013年底,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提出“治蜀兴川重在厉行法治”。作为农业大省,四川在以法治思维推进农村改革发展中取得了宝贵的经验和成果。例如,我省抓实普法教育,推进“法律进乡村”,其中的“法律服务进万村”活动,每年组织1000支法律服务小分队深入1万个行政村(社区)开展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法制宣传。同时,今年重点创建法治示范村,在每个乡镇设立一个法制辅导站、一个法律援助工作站、一支法制宣传队伍,每个村民小组培养一名“法律明白人”。
省委书记王东明说,“四川依法治省总体上还处在起步阶段,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四川农村的法治建设也有很长的路要走,需要我们直面问题,积累经验。本期,我们截取了四川农村法治建设篇章的一些片段,它们清晰而且真实,也许能够引发我们的思考,开启我们的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