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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规模为什么宜小不能大

2015-01-23欧阳君山

金融博览 2014年11期
关键词:整体利益自由市场先验

欧阳君山

由并非为自由而自由,是向着价值和整体的自由,自由市场先验就是一个整体,这正是自由市场为什么会有政府,政府代表并看护自由市场的整体利益。不管市场主体如何强大,包括作为先验性市场主体的政府在内,都超越不了边际效应递减,当市场主体统制外部自由市场的支出大于收益时,必须停止对外部自由市场的进一步统制,这正是政府为什么需要自由市场。概括起来讲,政府是自由市场得以运行的先验性市场主体,但政府对自由市场的统制存在边界。

那边界在什么位置呢?有政府本位情结的人还会问:如果扩大政府的规模,是不是政府对市场的统制能力也相应增强?如果政府规模与政府对市场的统制能力正相关,整个市场都能够、也必定被政府一手统制。既然扩大政府规模能增强政府统制能力,为什么不扩大政府规模从而把整个市场玩于股掌呢?这正是计划体制干的活,它不只是简单扩大政府规模,而是根本不允许存在不由政府统一计划并操控的事务。列宁曾明确设想,把全体公民变成国家“所雇用的职员与工人”,这时候“整个社会就会成为一个管理处,成为一个劳动平等和报酬平等的工厂”。显而易见,“阳光普照”所要求的政府规模比市场体制下的政府规模大得多。

但计划体制的世界性实验为什么最后陷入困顿呢?绝对有外部力量的因素,但正如平常所讲的,外因只能通过内因起作用,社会主义国家超大的政府规模是重要原因之一。马克思、恩格斯原本推崇“廉价政府”,马克思高度称赞巴黎公社“实现了所有资产阶级革命都提出的‘廉价政府这一口号”,可社会主义国家在实践中为什么陷入政府规模超大的问题呢?最明显的直接原因应该就是社会主义国家无一例外都实行经济国有化,把经济大小事务统统揽归政府经营,毫无疑问,这极大地扩张了国家机器和官僚队伍,原本的自由市场被政府统制,增岗添人扩大政府规模不可避免。

的确,增岗添人会壮大政府的实力,但另一点常被人忽略,那就是这同时也带来政府的“自重”。所谓“自重”,即政府规模大到一定程度,自身的管理会出现失控,典型如官僚化甚至贪腐。这不只是政府的问题,企业也普遍存在自重的问题。IBM前总裁郭士纳曾表示:“据我所知,大公司中最让人感到惊奇和沮丧的是,公司中各个不同的部门之间都十分不合作甚至互相争斗,而且其程度非常严重。这还不是个别或反常现象,而是普遍存在的正常现象——无论是公司、大学,还是某些政府机构都普遍存在着这种现象。”只要是组织,哪怕是两人的结合,也会存在自重,区别在于自重的大小不一样。

只要把“自重”控制在一定的限度,组织是可以“举重”的。但如果“自重”超过一定的限度,组织的“举重”能力必定大打折扣,甚至失去功能,乃至本身被自重压垮。以明朝为例,建元初的洪武年间,官员为2.4万余名;一百年后的明宪宗时期,官员达到8万余名;至明后期,官员数量更是初期的十余倍。但能办事的官员反而越来越少,万历末年,明王朝从中枢到各级行政系统,办事官员“十缺六七”。明王朝称得上被自重所累、终被压垮的典型。

西方哲学有个叫“奥卡姆剃刀”的方法论原则,意思就是“如无必要,勿增实体”。这特别适合于政府规模问题,政府原本代表并看护整体利益,一旦整体利益得到保障,政府就必须“非请勿入”,政府规模只能控制在“必不可少”的程度,这已得到历史和现实的反复证明,为某事而设立一个部门,结果往往导致“部门利益”;为某事而设立一个权力,结果往往导致“权力寻租”。西方主流政治学把政府及其公权称为“必不可少的恶”,以一“恶”字定性,特别是以“必不可少”定位,堪称睿智。

有个成语叫“举重若轻”,这对政府而言,尤其适合。“若重”者不“举重”,“举重”者必“若轻”。政府规模宜小不能大,而且越小越好,直至必不可少,应作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所明确提出的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核心指标。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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