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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强国崛起的经验总结及中国的现实选择

2015-01-22孙悦民张明

国际展望 2015年1期
关键词:中国崛起

孙悦民+张明

【内容提要】海洋强国既是依托海洋实现国家崛起、强大的漫长过程,也是在海洋领域拥有强大综合实力和国际影响力的国家实现崛起的目标。建设海洋强国已成为中国21世纪面临的时代命题,中国必须建设海洋强国以巩固陆地经济建设成果,制约美国海洋霸权主义,建设“国际和谐海洋”。在海洋强国崛起的过程中,中国既不受诸如葡萄牙、西班牙、荷兰、英国等早期欧洲殖民海洋强国陆地资源匮乏的局限,又能够超越美国海洋强国的霸权主义范式,同时能够汲取古代中国在海洋领域只“崛起”不“强国”的教训,从而建设海陆经济一体化、海洋权益得以维护、海洋资源可持续开发、海洋贸易通道畅通、海洋国际影响力扩大的海洋强国,开辟中国崛起的新道路。

【关键词】海洋强国  崛起经验  海洋价值观  中国崛起

【作者简介】孙悦民,广东海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研究馆员,中央民族大学博士生;张明,广东海洋大学讲师,博士

【中图分类号】D82/P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568-(2015)01-0052-19

【DOI编号】10.13851/j.cnki.gjzw201501004

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建设海洋强国”的目标,这顺应了全球海洋开发的历史潮流,凸显了中国政治、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内在要求。海洋是地球表面被陆地分隔但彼此相通的广大水域,总面积约3.6亿平方公里,远远大于陆地面积,占地球表面积约71%,在人类社会发展中价值不可估量。海洋对人类社会的价值随着历史的发展不断被挖掘,并越来越受到重视。两千五百多年前,古希腊政治家、统帅、海洋学家狄米斯托克利(Themistocles)曾言:“谁是大海的主人,迟早也能成为帝国的主宰。” 两千多年前,古罗马政治家、哲学家西塞罗(Marcus Tullius Cicero)说:“谁控制了海洋,谁就控制了世界。” 一些国家很早就意识到海洋除了“兴鱼盐之利,通舟楫之便”的自然属性外,还具有经济、军事、政治等社会功用。在此海洋价值观的驱动之下,海洋的社会价值属性逐渐被放大,海洋成为世界各国角逐、争霸的制高点。几百年来,葡萄牙、西班牙、荷兰、英国、美国等国家通过海洋实现国家强大,进而建设成为世界性强国,影响世界发展几百年。

21世纪更是海洋大开发的时代,全球性的海洋开发和利用将成为国际竞争的焦点。世界各沿海国家大力争夺、开发海洋,发展海洋经济和海上力量,维护本国海洋权益。美国为了构建海洋政策体系和增强海洋力量将触角伸向世界的每一个角落,日本、越南等国也为了海洋利益不断侵扰中国的海域。因此对中国崛起而言,海洋成为关键点。中国古代社会已经错失了历史机遇,在从海洋自然属性向社会属性认知提升的过程中同西方分道扬镳,走上了一条“海禁”、“闭关锁国”的不归路,导致被那些取道海洋蜂拥而至的西方列强轮番凌辱。新中国在新的历史际遇面前,已经转变了“郑和下西洋”注重“赏赐”、“和番”、“示中国富强”的低端价值认知, 不断深化海洋价值认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陆地经济快速增长,促使中国不能仅仅停留在传统海洋发展模式、海洋主权宣示等静态层面,需要适应时代要求立足于陆地经济发展的基础上积极开发海洋、开拓新的增长极,也需要海洋在能源供给、贸易通道、生存空间等方面提供有力支持。同时,应对周边国家的海洋挑衅,中国同样需要转变模式,从突出“搁置争议、共同开发”转向强调“主权在我”。总之,“海洋强国”已成为中国21世纪面临的时代命题,既是顺应世界趋势,也是中国政治、经济等领域实现进一步发展的必然要求。

一、中国建设海洋强国的必要性

海洋在人类历史发展过程中占据至关重要的地位。在海洋价值观念转变、经济社会发展、政治现实需求、国际秩序优化等主客观因素驱动下,中国建设海洋强国有其必然性。中国需要通过打造海洋资源开发升级版、拓展海洋生命支持功能,实现海洋强国,为中国崛起开辟新航道,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一)海洋价值观演进的必然选择

海洋价值观是人类对海洋价值的基本看法和观点,对人类的海洋实践活动具有反作用。中国古代对海洋价值的认知同西方是一致的,经历了从海洋自然属性认知向海洋社会属性不断挖掘的过程。中国从“兴鱼盐之利,通舟楫之便”的自然属性认知向“海者,晦也,言其晦暗无知” 的抽象认知转变。从对无边无际的大海望洋兴叹中“摸着石头过河”,探索海洋的国内军事、国际示威等社会功能。但是中国古代社会得益于黄河流域和长江流域肥沃土壤的大陆民族品格阻碍了其走向海洋的步伐,虽有“郑和下西洋”昭告天下、往来朝贡的“惊艳一现”,但一直企图以雄踞北方的万里长城和环绕东方、南方的近四万里“海疆”营造一个“天朝上国”,直到西方列强的坚船利炮击碎了拿破仑口中“沉睡雄狮”的美梦。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宣示海洋权益,但直到改革开放之后,中国才真正全方位地迈出进军海洋的步伐。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改革开放的国策为海洋开发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世纪之交,中国逐步实现了从“海洋权益维护”向“海洋资源开发”的观念转变,这一转变可以从党的十四大以来各届全国代表大会报告中体现出来(表1)。

表1:中共十四大以来历届全国代表大会报告“涉海”内容一览

历届党代表大会

报告“涉海”内容

1992年中共十四大

“…… 保卫国家……领海主权和海洋权益……”

1997年中共十五大

“……执行……海洋等资源管理和保护的法律……”

2002年中共十六大

“实施海洋开发……”

2007年中共十七大

“……发展……海洋等产业……”

2012年中共十八大

“提高海洋资源开发能力,发展海洋经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坚决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建设海洋强国。”

资料来源:笔者自制。

由此可见,中国对海洋的关注从无到有,从“轻描淡写”到“浓墨重彩”,以至从众多对象中独立出来,并实现了价值认知的根本转变。2012年中共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建设海洋强国”的目标,并提纲掣领地概括了实现这一目标的基本策略:“提高海洋资源开发能力,发展海洋经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坚决维护国家海洋权益”。这一句完整的“涉海”表述是一个有机整体,包括一个宏伟的总目标,也包括实现目标的四个基本方向,系统地描绘了中国海洋开发的未来图景,从而将海洋价值功能提升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中华民族“涉海”实践活动历经五千多年的血雨腥风,终于完成海洋价值观的根本转变。从“兴鱼盐之利,通舟楫之便”的传统海洋价值观,历经“闭关锁国”、“海禁”、“迁界”等自我封闭的倒退阶段,实现了向海洋价值观多元化的转变。认识到海洋不仅仅是世界交通重要通道、资源宝库,也是人类生命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基石。

(二)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驱动

随着陆地经济的大繁荣和转型,海洋成为人类关注的焦点,世界沿海国家和地区纷纷将视野转向海洋。中国同样需要提出海洋强国战略,通过国家顶层设计保持国家经济、海洋经济的快速、可持续发展。

第一,拓展国家经济发展空间。20世纪中叶之后,陆地资源的大规模开发和利用已经造成陆地资源匮乏、生态环境恶化,陆地经济随之放缓、停滞的后果。 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陆地经济发展能力经历了一个快速发展期后将逐渐降低,需要拓展海洋空间。海洋蕴含的丰富矿产、空间等资源为经济的持续发展提供有效动力。

第二,提高海洋资源开发能力。海洋为人类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取之不尽的丰富资源和广阔空间,但随着人类对海洋的开发力度不断加大,海洋生态也遭到同陆地生态同样的破坏。提高海洋资源开发能力重点强调海洋资源开发利用的节约、集约和可持续性。这需要以海洋强国战略的总体要求作出海洋开发的规划,强化保护海洋、生态用海的意识,规避海洋开发过程中的生态破坏活动。

第三,发展外向型经济。中国经济发展对外依存度超过50%,远超美国、法国、英国等。中国需要通过海洋贸易进口铁矿石、石油、天然气等资源,同时出口各类商品。巨额的海外贸易需要畅通、安全的海上通道。因此中国必须建设海洋强国,为持续发展的海外贸易提供安全保障。

(三)维护海洋权益的现实需求

中国面临复杂的海洋权益争端。中国管辖海域达300多万平方公里,包括渤海、黄海、东海、南海四个海区。渤海为中国内海,不存在争议问题。其他三个海区分别需要与八个海上邻国进行海洋划界。据初步统计,中国需要划定的海上边界约为7,400多公里,但迄今为止,中国仅完成了第一条海上边界的划定,即中越北部湾海洋界线,长约506公里。中国双边或多边争议海域面积达150多万平方公里,占中国依据公约主张面积的52%。 中国需要有效维护自身的“蓝色国土”,也需要稳定周边环境为中国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中国必须建设海洋强国,在同周边国家的岛礁主权归属、海域划界等争端中获得主动权,在世界贸易中能够获得安全、自由的贸易通道。

(四)响应国际海洋治理的时代呼声

15世纪至19世纪,葡萄牙、西班牙、荷兰、英国等国家通过海洋运输、贸易、殖民等手段掠夺财富,进而控制世界,从而进行殖民和掠夺,形成了其统治世界的一个有效、稳定的路径。19世纪末至20世纪,美国在马汉(Alfred Thayer Mahan)“海权论” 的影响下,强调制海权的重要性,通过强大的舰队确保主要航线上的商船能够自由航行,从而同各国港口开展贸易,攫取最大的商业利益。欧洲早期海洋强国通过殖民统治的方式掠夺世界的发展成果,而美国则通过霸主管制的方式攫取国家利益。随着人类民主共治的发展,民主的阶级性将逐渐丧失话语权,西方国家通过统治、管制等方式影响世界的历史必将终结。人类必将摒弃民主、正义的局限性,共同构建海洋治理新时代。

中国古代“郑和下西洋”等“宣扬国威”的海洋实践活动,采取的是海洋“和善”政策,没有欧洲殖民者所到之处的杀戮、掠夺,也没有美国民主外衣下的经济入侵。中国古代海洋实践活动也因此丧失了如同欧洲列强“统治”、美国“管理”海洋的大好机会。这一政策导向暗含了海洋友好、共享的理念,这一理念恰恰是当今国际“和谐海洋”发展趋势的另一种阐释。可见,中国古代海洋价值观生不逢时,远远超越了时代发展。世界变幻,海洋发展,根植于中国儒家思想的海洋核心观念始终如一。如今,强调“和谐海洋”理念的中国终于契合了时代的发展要求,应该成为人类共享、共治海洋的引领者。中国建设海洋强国,并非谋求对海洋的“统治”和“管理”,而是响应国际海洋治理的呼声,勇于承担国际海洋社会责任,谋求人类共同的海洋利益。

(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应有之义

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体现了全国人民的夙愿与共同追求。中国梦的本质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它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形象表达。中国梦既包括我们在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内不断强盛,实现中国崛起,也包括中国建设海洋强国的理想。西方列强的海洋国家崛起和中国经济发展的现实需求表明,中国必须实现海洋强国的崛起,而且建设海洋强国是中国崛起、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重要一环。世界海洋发展的历史规律表明,向海而兴,背海而衰。葡萄牙、西班牙、荷兰、英国、美国等依托海洋,顺应时代发展,攫取国家利益。通过海洋崛起,建设海洋强国,成为影响世界的强大国家。中国古代社会拥有灿烂的文明,但一再止步于海洋,海洋成为其崛起的边界,进而沦落为西方列强欺凌的对象。中国需要汲取经验教训,从“海洋”中站起来,建设海洋强国,助推中国崛起,延续中华民族曾经拥有的光荣和骄傲,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二、海洋强国建设的历史经验

“海洋强国”既是一个时代命题,也是一个历史话题。中国古代社会“海洋崛起”的过程,以及葡萄牙、西班牙、荷兰、英国、美国等“海洋强国”的成长过程,都能够为中国实现海洋强国目标提供有益的启示和借鉴。

(一)古代中国的海洋崛起

中国五千年的发展史就是一部同海洋搏击的历史,其间也包含着海洋崛起的过程。早期原始人群以“筏”、“独木舟”开创了中国远古的海洋文明。夏、商、周、春秋、战国陆续出现了水师,公元前485年,吴王夫差派遣徐承“率舟师,将自海入齐,齐人败之,吴师乃还”, 这是中国有史料记载的最早海战。秦始皇多次巡海,派遣齐人徐福率领三千童男童女东渡日本求仙药。 汉、唐、宋、元时期积极开展海上航运,发展海外贸易,领先于世界。明朝初期,中国的海洋实力达到顶峰,“郑和下西洋”便是极好的例证。1405—1433年间,郑和率领舰队七下西洋,经过东南亚,远至印度洋和非洲东海岸,打开国门、走向世界。郑和七下西洋向世界展示了明王朝的实力,提高了中国的国际威望,成就了“远人来贡,百王来朝”的鼎盛时刻,也附带性地拓展了海外贸易,带动了中西文化的交流。由于海洋价值观认识的局限,统治者最终断定“下西洋劳民伤财”,遂重新开始“海禁”,中国自此进入了闭海自守的漫长时代。清朝复开海禁,轻视海洋及其岛屿的作用,最终为历史大潮所抛弃。中国古代的海洋崛起几经夭折,未能如欧洲列强和美国一样成长为海洋强国。

中国历史上只有海洋崛起,却没有建立海洋强国,原因主要有:第一,中原广袤大陆形成的封建经济比较发达,无须贸易足以自给,譬如清政府认为“天朝物产丰盈,无所不有,原不籍外夷货以通有无”;第二,国家海洋价值观的认知不足,即使获利的“鱼盐”亦可从内河、湖泊获得,于是随后出现“海禁”, 海洋价值认知仅仅停留在海洋自然属性上;第三,中国古代社会农民起义风起云涌,国家军队建设必须重视陆军以维护统治而轻视了海军建设;第四,中国封建社会的资本主义手工工场在封建经济的压制中一直处于萌芽状态,没有成为推动国际贸易的强大动力;第五,儒家“仁义”的内敛思想造成海权进取心缺位,其“和善”的海洋价值观超越了“统治”及“管制”的时代要求,被历史边缘化。

在种种因素的影响下,中国海洋崛起只在路上,没有最终完成海权强国的建构,只表现出两个基本特征:一是遵循谋取海权的大儒思路,发展睦邻友好关系,宣扬国威,迎接“万邦来朝”;二是有限的海外贸易主要服务于炫耀国力,并没有在交易中谋取高额利润。中国没有从强盛的陆权大国转变为海洋强国,最终沦为西方海洋强国轮番殖民的对象。

(二)早期欧洲殖民国家的海洋崛起

西方海洋强国崛起于15世纪至19世纪,西方人将这段历史称为“大航海时代”。1298年成书的《马可·波罗游记》不仅给西方人描绘了东方世界的地理轮廓,而且“遍地黄金”的场景也引起了西方人对贸易、殖民的价值追求,再加上“郑和下西洋”事迹的传播。所有这些使受制于陆地资源匮乏的葡萄牙、西班牙、荷兰、英国纷纷致力于海洋事业的发展。15世纪末期和16世纪,葡萄牙通过恩里克王子、达·伽马不断开辟新航路成为东方殖民帝国,西班牙通过哥伦布发现新大陆、麦哲伦环球航行树立了海上霸权。17世纪,荷兰通过控制海洋运输通道谋取了“海上马车夫”的海洋霸主地位。17世纪后半期、18世纪和19世纪,英国通过殖民方式建立了强大的“日不落帝国”。

早期殖民国家海洋崛起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陆地发展空间受限。葡萄牙、西班牙、荷兰等欧洲国家,陆地国土面积相对较小,且多为山地、丘陵地形,农耕文明发展受限,需要寻求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靠海吃海”大力发展海洋事业成为首选。二是资本主义工业发展。从14世纪资本主义萌芽至18世纪英国工业革命,欧洲资本主义的发展史无不是一部海洋强国史,海洋贸易为工业产品建立销售渠道。三是航海技术的成熟。中国指南针、造船技术等传入西方后,大大提升了西方殖民国家的航海能力。四是国家海洋意识的觉醒。早期殖民国家比较重视海洋的价值功能,葡萄牙恩里克王子亲自进行航海活动,西班牙王后伊莎贝拉卖掉钻石首饰支持哥伦布的远航,在此带动下形成举国航海的局面。

西方殖民国家通过海洋崛起成为海洋强国,其存续期间的共同特征在马汉的“海权论”中有着系统的描述, 主要有三个构成要素:第一,通过国际贸易获得巨额利润,为国家发展注入强大动力;第二,通过建立强大海军获得制海权,控制世界贸易通道,垄断贸易利润;第三,通过殖民弱小国家,为生产和贸易提供原料和市场。通过殖民、生产、贸易形成经济循环圈,不断攫取利益。

欧洲海洋强国经济循环圈在世界地理大发现中形成,但也因此埋下断裂的种子。随着人类文明传播速度的加快和幅度的扩展,依靠海权建立起来的殖民垄断模式和信息不对称格局逐渐被打破,国际贸易超过“60倍”、“600%”的利润不复存在。随着民族国家意识的觉醒,殖民地独立运动蓬勃发展。失去了殖民地的生产、贸易中的超额利润,这些海洋强国最终又回到其狭窄的陆地,渐渐丧失海上霸权。

(三)近现代美国的海洋崛起

1894年美国虽然已经成为世界第一经济强国,但还只是一个陆权大国。但是美国在两次世界大战中大发战争横财,快速发展海军,通过海洋崛起成为海洋强国。它成为海洋强国的原因主要有:第一,陆地经济实力的迅速发展使其成为陆权大国,为海洋强国建设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 第二,欧洲海洋强国在两次世界大战中两败俱伤,而且国土作为战场遭到损毁,经济损耗严重,美国坐收渔翁之利;第三,美国的文明跃进来自海上,因此拥有强烈的海洋意识,而且海洋战略学家马汉的海权理论为美国海上称霸奠定了思想基础。

美国海洋强国表现出了与众不同的系统特征:第一,称霸世界背景下的海洋霸权,确保海洋安全超越了传统的国际通道诉求;第二,强大的陆权基础,以强盛的陆地经济支持海洋强权的建立,这是欧洲殖民国家无法克服的软肋;第三,海洋资源大开发,通过先进的海洋科技进军深海、极地,加大拓展海洋生命支持系统的功能;第三,在新殖民主义指导下开展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全球侵略,确保商品市场、原料产地的存在,最大限度地榨取财富。

美国通过海洋崛起实现了海洋强国的目标,称霸至今并保持着强劲的发展势头,但也存在着无法克服的局限性:一是以霸权为基础的海洋强国模式违背国际合作、共赢的时代潮流,在全球治理理念不断深入人心的今天,更需要强化主体多元化、大国伙伴关系等新特质;二是遭遇盛极必衰的“天花板效应”,美国面临发达后的发展瓶颈,为了维护其成长上限内的世界霸权地位必然分散有限的发展资源,也会存在阻碍、违背世界发展要求的不良行为,甚至故步自封、沾沾自喜,一如中国封建社会晚期的夜郎自大。

(四)海洋强国的经验总结

通过对中国古代社会海洋崛起的失败教训和欧洲列强与美国海洋崛起的成功经验的考察,建设海洋强国需要具备以下一些共同特征:第一,海陆互动是王道。海洋强国需要陆地的支持,葡萄牙、西班牙、荷兰等海洋强国为陆地资源匮乏所迫,终究成为历史的过客。大陆强国也需要走向海洋,如古代中国雄踞大陆却沦为列强的半殖民地。美国首先依靠广袤的陆地资源成为强大的陆权国家,然后大步走向海洋,称霸世界至今。

第二,海洋强国需要顺应时代的动态要求。海洋崛起是一个动态的历史过程,表现出不同的特征和要求。欧洲列强的“殖民统治”和美国的“渗透管理”迎合了海洋发展的阶段需求,而中国的海洋友好政策严重超越了时代发展阶段。自早期的掠夺、贸易、殖民到如今的称霸,未来走向应该是符合世界潮流和人类发展需要的治理。通过国际海洋治理模式,建立国家间的平等、合作关系,共同开发、探索海洋对人类生命支持的可持续模式,从而形成海权影响力,获得国际海洋领域的话语权,成为世界性海洋强国。海洋强国需要适应不断变化的国际形势,积极承担海洋引领者的角色。

第三,海洋意识的觉醒是关键。海洋崛起实践行为的先声是海洋价值观念的自觉。中国古代社会虽有领先的航海技术和海洋实践行为,但海洋价值认知的不同导致同西方国家海洋实践行为的天壤之别,最终使海洋实践行为偏离了正常的运行轨道。欧洲列强由于受到陆地资源有限的制约,自然将目光投向未知的海洋。曾经纵横海洋世界的葡萄牙恩里克王子、西班牙王后伊莎贝拉,其涉海行为无不表明国家统治阶层引导下的海洋意识觉醒是海洋实践活动能够持续进行、正向发展的关键。美国海洋称霸行为也是在马汉“海权论”理论指导下实现海洋意识的觉醒,进而打造海洋强国。

三、中国海洋强国的基本内涵及构成要素

海洋强国既是一个过程,也是一个结果。海洋强国作为一个过程,强调海洋崛起的漫长过程,是依托、借助海洋实现国家强大的过程,其终极目标是成为世界性强国。海洋强国作为一个结果,是海洋崛起的目标所在,强调在认识、开发、利用、治理海洋等领域,拥有强大综合实力和国际影响力。海洋强国的内涵及其构成要素随着时代的发展也有新的内容。中国古代社会海洋崛起、早期欧洲列强及美国等海洋强国在存续时间、存在模式、影响范围等方面也大不相同,值得汲取教训、总结经验。中国当前建设海洋强国处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和世界格局中,需要夯实和完善以下几个方面。

(一)海陆经济一体化发展

从改革开放到2012年,中国经济平均增长率为9.8%,保持着较高的增长速度。2010年,中国GDP赶超日本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中国依靠陆地“世界工厂”的优势,迅速成长起来,为建设海洋强国奠定了基础。据国家海洋局海洋公报显示,2012年全国海洋生产总值比上年增长7.9%,占国内生产总值的9.6%,海洋经济占比较高,呈现出强劲的发展势头,但更需要关注海洋对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的驱动作用。美国海洋经济同期占比较低,但美国80%的GDP受到了海岸地区的驱动、GDP的40%以上也受到海岸地区的驱动,只有8%是受到陆地领域的驱动。 一些学者认为海洋资源开发对国民经济的贡献是有限的,但海洋与陆地之间是物质能量交换关系。 因此,美国从陆地走向海洋,以海洋驱动内陆,实现海陆一体化,最终成为世界强国,避免了欧洲殖民国家单纯依靠海洋支撑经济的不稳定情形。同样,中国既需要强大的陆地经济为海洋发展提供人才、资金、技术支持,也需要充分挖掘海洋对陆地的驱动能力,加强海陆资源互补、产业互动、技术对接,实现海陆一体化,为建立海洋强国乃至世界强国奠定稳固的基础。

(二)海洋权益得以维护

中国建设海洋强国需要有足够实力维护自身海洋权益,主要是三个方面。

第一,海洋权益争端的有效解决。中国面临着复杂的海洋权益争端问题。与周边包括日本、越南、菲律宾等国都存在海洋争议,加之美国等发达国家往往借助钓鱼岛、南沙群岛等众多岛礁之争挑拨事端,牵制中国崛起。中国近海海洋权益得到维护是成为海洋强国必须解决的问题,也是其内在特征。

第二,国际海底区域矿产勘探。2013年国家海洋局公布,目前中国在国际海底区域拥有三块专属勘探权和优先开采权的富钴结壳矿区。美国最早从事多金属结壳勘探,20世纪70年代初实施“国际洋底铁锰沉积矿产研究计划”。日本已探明的海底镍矿可供本国消费100年。据《环球时报》报道,中国海洋勘探技术至少落后美国30年。截至2013年,中国“蛟龙号”下潜深度达到7,000多米,而美国潜水器早在20世纪60年代已经达到1万多米。不断扩展国际海底区域权益并提高调查、开采能力,为建设海洋强国地位提供充足的能源储备。

第三,谋求极地权益空间。极地权益也是海洋强国的象征之一。中国虽然远离南北两极,但先后在两极建立科考站,以便争取最大的极地权益。目前世界上有实力的国家都将目光投向了地球最后的处女地,美国、俄罗斯等国家的北极“圈地运动”已呈现白热化。极地丰富的矿藏、寒冷的气候、独特的自然景观也是人类未来发展的重要资源。

(三)海洋资源有序开发

目前中国形成了较为完整的海洋产业体系,但仍以传统产业为主,产业附加值不高。同时也存在许多问题,开发强度过大,近海捕捞失控;开发技术落后,海洋盐业仍然采用手工作业;开发观念滞后,新型海洋能源的利用率较低;海洋保护力度不足,海洋生态污染持续恶化,深海特别是国际海底区域海洋矿产资源的开发亟需快速推进。

提高海洋资源开发能力是中国建设海洋强国的必然要求,需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树立海洋资源可持续开发的理念,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先保护后开发,由初级利用向循环利用转变,建立良性循环系统;二是打造海洋资源开发的升级版,由粗放利用向精深加工转变,以高新技术提高海洋资源的利用效率;三是建立以科技含量大、技术水平高、环境友好为特征的海洋战略型新兴产业体系;四是提高深海资源开发能力,由近岸浅海向深海大洋转变,为国家建设提供源源不断的原材料和能源支持。

(四)海洋贸易通道畅通

畅通的海洋通道是海洋强国的典型特征之一。中国需要进口原材料、能源等,出口各类商品,保持畅通无阻的海洋航运通道至关重要,因此需要解决两个问题。一要突破美国等西方列强的海上封锁。1951年美国国务卿杜勒斯提出利用地缘政治关系,设计了以台湾为核心枢纽的第一岛链、第二岛链乃至第三岛链,从政治、经济等方面围堵中国,企图控制中国以石油为中心的海上航运,从而达到遏制中国经济发展和崛起的目的。这些围堵岛链又同中国的海洋权益争端交织在一起,从而增加了中国突破封锁的难度,因此需要通过多种外交途径加以应对。

二要积极开展公海护航。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相关规定,公海护航可以行使属人管辖(针对具有本国国籍的人)、属地管辖(针对悬挂本国国旗的船舶),也可以对公海上发生的违背人类利益的国际罪行以及某些违背国际法的行为行使普遍性管辖。2008年中国海军首批护航编队赴亚丁湾参加打击海盗行动,执行公海护航任务。多年来中国出航10多批次,在有限的范围内维护了本国的贸易通道。中国未来还需要发展海洋实力,由护航走向震慑、由自卫走向公义。

(五)海洋国际影响较大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在融入国际海洋社会中面临很多障碍,世界两大阵营的对抗致使中国丧失了接触国际海洋社会的机会。1996年中国政府批准加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但由于意识形态、国际资源分配的利益冲突,中国在国际海洋社会并没有太多的话语权。中国建设海洋强国需要争取国际海洋社会的主导权,以“和谐海洋”的理念影响整个海洋世界,主要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不战而屈人之兵”的海洋影响力,通过强大的经济实力、军事实力谋求海洋社会的主导权,倡导对海洋进行有秩序、可持续地开发利用。二是超越霸权,倡导海洋社会的平等、合作、共赢。中国从陆地走向海洋,从维护海洋权益到海洋资源开发,从利用海洋贸易通道到主动维护国际海域安全,从而提升在国际社会的影响力,这区别于美国曾经奉行的海洋扩张的霸权道路。海洋是人类共同的海洋,海洋治理需要多元的主体,海洋权益也要遵循陆海地缘相连的涉海国家能够获得充分的海洋权益,非涉海国家也能够获得公海、极地的海洋权益的原则。 三是通过海洋崛起成长为世界强国。海洋强国是一个过程,海洋是强国的手段和工具,应充分发挥海洋对人类生命系统的支持功能、对陆地的支持作用,通过海洋实现国家繁荣富强。

四、中国建设海洋强国的路径选择

中国需要学习早期欧洲殖民列强、美国等建设海洋强国的有益经验,又要汲取中国古代社会海洋崛起的教训,根据构建海陆经济一体化、维护海洋权益、开发海洋资源、保护海洋贸易通道、提升海洋国际影响力等海洋强国要素,建设富有中国特色的新型海洋强国。实现上述目标需要从海洋的治理模式、管理手段、资金投入、科技发展、军事实力、国际关系、国民意识等方面采取强有力的政策措施,提供独具特色的路径选择,保障实现海洋强国。

(一)海洋治理改革

海洋管理、海洋综合管理、海洋行政管理等无法应对实践主体、内容、手段等丰富多样的发展需求,多元化成为一种趋势。海洋管理多元化就是海洋治理。海洋治理可以分为三个层次:国际海洋治理、国家海洋治理、全民参与海洋治理。通过国内海洋治理,依法治海,规范涉海主体实践行为,在海洋资源开发、陆海经济发展等方面实现管理主体与客体的自治网络,形成自我规范、合作共管的模式。通过国际海洋治理,调动涉海和非涉海国家的积极性,拓展海洋资源开发、海洋科技共享、海洋权益维护等管理领域,汇集人类共识,促进海洋发展。中国倡导海洋治理改革,不仅改善了国内海洋管理的模式,也提出了国际海洋管理、合作的命题,为建设海洋强国提供体制保证。以新的理念改革海洋管理机制,完善海洋治理模式,提高海洋资源开发效果、促进陆海经济升级、改善国际海洋关系,建设囊括国内外的“和谐海洋”状态,完成中国海洋强国的构建。

(二)依法治海

海洋开发的有序进行需要稳定的规则,依法治海也是各涉海主体的共同价值诉求。依法治海需要以健全的涉海法规体系作为基础。这一涉海法规体系需要从三个维度进行完善。

一是从涉海法规内容上看,广义角度的涉海法规体系既包括国内涉海法律、国际涉海公约和协定,也包括指导和框定涉海法律的海洋政策。同美国、澳大利亚等国家相比,中国涉海法规的规范幅度较窄,大多为部门法规,如《海洋环境保护法》、《海上交通安全法》等。因此,中国需要注重制定综合性较强、规范幅度较大的涉海法规,加强海洋资源所涉及领域的协调发展。在国际法建设上既要立足于国家利益,又要兼顾国际社会的合作、协调发展,积极参与国际海洋公约和协定的制定、修改,维护人类共同的海洋利益。

二是从涉海法规层次上看,中国海洋法规多为涉海的行政法规、地方法规、部门规章、地方规章等,缺乏海洋基本法,法规层次较低。美国、日本、韩国等都出台了法规层次较高的海洋基本法。中国也需要尽快出台海洋基本法,为依法治海、依宪治海提供依据。

三是从涉海法规过程上看,中国涉海法规在制定上往往开发在前规范在后,在执行上片面强调部门利益,在监督上缺乏独立的监督体系。中国需要优化海洋法规的运行机制,在制定、执行的过程中能够积极鼓励公民的参与,统一海洋执法队伍,形成良好的运行机制。2013年国务院重新组建国家海洋局,以中国海警局名义开展海上维权执法,优化了涉海监管体系。

通过依法治海,为海洋资源开发和陆海经济发展提供依据,保证海洋权益得到维护和海洋贸易通道的畅通,扩大海洋国际影响力。

(三)加大资金投入

中国建设海洋强国需要巨大的资金投入,在借鉴陆地经济发展中“农业支持工业、工业反哺农业”的成功经验基础上,制定“陆地支持海洋、海洋反哺陆地”的发展策略,实施“海洋大开发”战略。海洋资金主要投入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海洋科技研发和调查,提高海洋科技核心竞争力;二是涉海教育,培养高素质海洋从业者,启迪国民的海洋意识;三是海洋环境修复和保护,促进海洋可持续发展;四是战略性新型海洋产业,扶持发展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海洋生物医药业、海水综合利用产业、海洋新能源产业、现代海洋服务业;五是海军,建设一支装备先进、战斗力强、战略得当的强大海军,掌握制海权;六是海洋危机处理,建立海洋自然和非自然灾害的应对机制。海洋强国的构成要素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实现全要素的海洋强国也需要雄厚的资金支持。

(四)发展海洋科技

在新的时代背景下,海洋强国建设需要先进的海洋科技作为支撑。海洋科技的发展需要双向推进:一是深入开展海洋科技基础研究,提高人类对海洋物理、海洋化学、海洋地质、海洋生物等基础领域的规律和特征的认识,为人类利用海洋提供科学指导;二是重视海洋应用技术的自主创新,提高海洋调查特别是深海、极地探测和开发技术的水平,提高海底石油、天然气等传统海洋能源的开发效率,提高海洋潮汐、波浪、风能等新能源的开发利用能力,提高高新技术在涉海军事、设备、管理、经济等领域的应用力度,加强海洋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海洋科技为海洋强国建设提供动力,并促使中国超越欧洲殖民国家、美国等海洋崛起模式。

(五)增强海洋威慑力

海洋威慑力主要由两部分构成:一是针对国内涉海事务的秩序维护,即海洋执法队伍建设;二是针对国际海洋权益维护、海洋贸易通道护航的海军建设。2013年国家海洋局重组,海洋、渔政、港监、边防、海关等多个部门的海洋执法力量统一起来,确立了海防综合治理蓝图,以维护国内涉海秩序。中国自古以来陆地广阔、人口众多、民族关系复杂,因此非常重视陆军在维护统治秩序中的功能,因此陆军发展相对成熟,海军建设相对落后。近年来,中国加大了海军建设力度。2012年中国首艘航母“辽宁号”交付使用,为提升海军远航作战能力迈出了重要一步。总体来看,中国需要加强海军和海洋执法队伍建设,构建完整的涉海秩序维护体系,增强海洋威慑能力,为中国建设海洋强国提供良性环境。

(六)建设新型海洋睦邻友好关系

中国在海洋上与朝鲜、韩国、日本、菲律宾、文莱、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越南8个国家为邻,与一些邻国也存在海洋边界争议,但也有着悠久的睦邻友好传统。在边界争议中,中国将有理、有利、有节地维护海洋权益,也遵从“搁置争议、共同开发、主权在我”的基本策略。虽然美国与中国海上邻国建立了围堵中国的岛链,但中国发展的成功经验可以为海上邻国提供借鉴,也可以加强与这些国家的合作深度,通过经济、文化的交流和沟通帮助海上邻国从美国新殖民主义的梦魇中苏醒,摆脱经济依附、实现政治自决,坚持以和平共处五项基本原则处理国与国之间的关系而非逆来顺受美国霸权主义干涉。 中国所处的地理位置决定了必须从发展睦邻友好关系出发,维护海洋权益并保证海洋贸易通道的畅通无阻,从而建设海洋强国。

(七)强化国民海洋意识

国民海洋意识影响海洋实践行动,需要从三个方面进行强化:一是树立多元海洋价值观,丰富国民海洋认知内容,突破传统局限走向自由开放,引导国民科学开展海洋实践活动;二是提升高层的海洋意识,将海洋问题提升到国家战略高度予以重视,对国家海洋强国战略抉择具有决定性作用;三是普及海洋通识教育,强化公众维护国家海洋权益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推动海洋强国战略的有效执行。海洋意识在国家海洋崛起过程中具有启蒙作用,超前的海洋意识能够促使国家在海洋政策选择过程中抢占先机,对中国建设海洋强国发挥着引导作用。通过近几年党的相关报告可以看出,中国海洋意识逐渐觉醒并越来越受到重视,于是提出“建设海洋强国”的目标,打出了实现海洋强国乃至世界强国的鲜明旗帜。中国海洋意识要超越美国霸权思维,从人类共治的视角树立和平利用海洋的观念。

结 束 语

中国历史的深刻教训是,陆上强国不以海洋强国为目标,终将无法摆脱其他海洋强国的掠夺与侵略。欧洲殖民国家的海洋强国之路的经验则表明,没有陆权强大的经济体作为支撑也无法建立真正的海洋强国。美国从陆权国家走向海洋,成为海洋强国进而成为世界强国,但美国建成世界强国是基于霸权主义,终将无法应对世界各国对海洋越来越强烈的利益诉求。这是美国的海洋强国之路给予我们的警示。中国成为第二大经济体之后,面临着两个无法推卸的时代使命:一是巩固陆地经济建设成果,避免历史重演;二是制约美国在海洋领域的霸权主义,建设“和谐海洋”。在此背景下,中国必须从陆上强国走向海洋,建设成为海洋强国。

中国建设海洋强国具有先天的优势:首先,中国拥有欧洲殖民强国梦寐以求的肥沃陆地,能够为海洋开发提供强力支持。其次,中国已经对历史上陆上强国的传统思维进行了深刻批判和反思,为走向海洋准备了强大的思想武器。最后,深受殖民、霸权侵害的中国,能克服美国式霸权主义,充分吸取美国的教训,从海洋强国“掠夺——贸易——殖民——霸权”的历史路径中走向“治理”。中国拥有儒家中庸“和谐”的思想,尊重多元文化的发展要求, 能够适应“海洋治理”的时代发展要求,通过海洋多元权利主体之间的平等、协商、合作实现海洋共赢,推动海洋乃至世界由单极走向多极。

海洋强国是一个结果,通过海洋崛起,建设成为海上强国,但不一定是世界性的强国。海洋强国更是一个过程,一个通过充分挖掘海洋价值而实现国家强大的过程,以建设世界性强国为最终目标。不难看出,海洋既是一个目标,也是一种手段。因此,海洋强国为中国崛起开辟新的道路主要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第一,海洋领域的强盛,一个世界性强国必然也是一个海上强国,海洋领域的强大同陆上实力一样具有不可或缺性。对于中国而言,需要300多万平方公里的海洋国土同陆地国土一样欣欣向荣。第二,海洋是陆地经济发展的手段,能够为陆地经济的起步和转型提供支持,而中国现阶段非常需要海洋对陆地经济转型升级提供支持,实现海陆经济的协同发展。第三,陆上强国的发展是有限的,海洋强国的发展也是有限的,世界强国同样有限。人类只有超越了霸权主义,才能结成治理共同体。中国海洋强国建设有别于其他国家,既有对自我历史的反省,也有对西方海洋强国经验的批评性总结,更有对目前美国在海洋领域霸权主义的客观审视。在此基础上中国谋求国际海洋共同繁荣,进而建设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新型海洋强国,为中国崛起开辟新的道路。

[收稿日期:2014-09-04]

[修回日期:2014-10-27]

[责任编辑:石晨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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