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一把手”切实约束自己权力的“四个遵循”

2015-01-19于世军

党的生活(黑龙江) 2015年1期
关键词:决策权一把手班子

于世军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十八届二次全会上强调指出:“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实践证明,要切实做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一把手”必须身体力行,切实约束手中的权力。否则,制度就会形同虚设。

一是切实遵循民主集中制度。在一个班子中,如果“一把手”个人说了算,搞“一言堂”,或在实际工作中对班子其他成员不放心、不放手,大事小事一把抓、啥都管,就会影响班子成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最终导致问题的产生和积压。因此,“一把手”一定要妥善处理好个人与集体的关系、民主与集中的关系,自觉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一定要认真倾听、尊重大家的意见,调动班子成员的积极性,善于发挥“一班人”的作用,使决策更加民主化、科学化,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的事项,都要严格按照“三重一大”制度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通过领导班子充分讨论、形成共识后再做决定。

二是切实遵循权力分配制度。据中纪委研究室主任李雪勤统计,在所有受纪律处分的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一把手”的比例占总数的三分之一以上,厅局级以上“一把手”的比例则更高。这是因为“一把手”手中的发言权、决策权过于集中,在重大事项的讨论和决策上往往“一言九鼎”“力排众议”“一锤定音”,因而成为一些投机钻营分子进行权力寻租的猎取对象。为解决这个问题,中央制定了关于党政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基础建设等工作的制度规定。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尽管“一把手”已将人、财、物权分解到班子其他成员,但其他成员仍然逢事必请示,让“一把手”拍板定夺。这就需要“一把手”在认真落实相关制度规定的同时,主动对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做出明确具体的界定和分离,不断优化权力体系的组织结构和功能配置,防止已分配权力及对应责任之间的越位、缺位、错位,对于应由其他成员分管的工作做到全程不干涉。

三是切实遵循权力公开制度。不见阳光的权力最容易变质,也最容易影响政治生态。“一把手”作为一个地方、一个部门的关键人物,其政治操守往往决定着一个班子的政治操守,其作风状况往往决定着一支队伍的作风状况,其用权心态往往影响着一个地方的政治生态。但“一把手”究竟应该有多少权力,似乎没有多少人能够说清楚,有的地方甚至连“一把手”自己都说不清楚。因此,权力公开透明运行,首先就要“一把手”的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在这一点上,“一把手”应该带头“晒权”“亮权”,主动将职责、权限、权力运行流程等权力清单向社会公开。同时,及时公开决策的内容、形式、程序和结果,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尤其是对“一把手”掌握的自由裁量权,更要建立、完善并执行具有可操作性的约束制度。只有将“一把手”的管理权、决策权、用人权纳入到依法、合理、公开、透明的轨道中,才能使领导班子、干部队伍乃至整个区域、部门的政治生态得到自我净化、自我革新。

四是切实遵循个人事项报告制度。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作为一项重要监督制度,早在2004年就写进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2010年中央又专门下发了《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这项制度对加强组织监督领导干部,及早发现和纠正领导干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关心和爱护领导干部,都具有重要意义。但是,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一把手”仍存在模糊认识,主动报告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还不强,认为个人事项与组织关系不大,不报告也无关紧要,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此项工作的深入开展。由于“一把手”是手握重要权力的特殊群体,他们个人的事、家里的事往往已超越了私事和家庭的范畴。因此,“一把手”应该充分认识实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自觉性,对于配偶、子女从业、财产、投资及出国(境)等重要事项和关键内容、环节及时公开,做接受监督的表率。

(作者系中共佳木斯市前进区区委书记)

猜你喜欢

决策权一把手班子
大数据对企业管理决策的影响
论初中学校家长在家校合作中的权利
天津“一把手”黄兴国落马
试论如何加强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网格员进“班子”
“一把手”眼里的依法治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