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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讨论了,先做再说!

2015-01-02文|白

销售与市场(评论版) 2015年5期
关键词:三思扎克初创

文|白 哲

别讨论了,先做再说!

文|白 哲

你以为Facebook的创意是扎克伯格的?No!2003年11月,马克·扎克伯格得到了卡梅隆兄弟与迪维亚·纳兰德拉关于在线社交网站的创意,并加班加点利用别人玩乐的时间完成了编程、注册等工作,2004年2月4日,扎克伯格就推出了Facebook,随即大获成功。(好吧,剽窃创意这事儿不值得提倡。)

甲骨文总裁拉里·埃里森在耶鲁大学做的名为《没辍学你将是个失败者》的演讲成为中国创业者们的心灵鸡汤,“我要对他们说,离开这里。收拾好你的东西,带着你的点子,别再回来。退学吧,开始行动。”不知震撼了多少年轻的心灵!(尽管最后演讲被证明是假的。)

……

“别讨论了,先做再说!”这事没啥新鲜的,但凡创业者或有成就者基本都具备这种品质。之所以旧话重提,实在是移动互联时代已经到来了:之前,也许三思一下还有可能成功,可如今,三思的结果可能就是三振出局!

何出此言?

移动互联时代的一个重要特征是:一个企业几乎等于一个行业。互联网时代的快速和无边界性,使初创公司在理论上拥有和大企业同样的发展空间和发展工具,甚至发展逻辑——用工具(或者有用性) 吸引流量,沉淀足够的流量池后,利用社区来盈利。所以,蚂蚁推倒大象这事儿层出不穷。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如Steve Blank在我刊的专稿所言:惧怕失败和反应滞缓是大企业易犯的通病。在“先做再说”的时代,慢吞吞的裹足不前者,被披坚执锐的新行业执戈者颠覆,实在是顺理成章得很。而通常,如前所说,一个行业,基本就是一个公司。

那位又说了:孙子曾经曰过,谋定而后动,“先做再说”,是不是失之草率?这里便牵扯移动互联的第二个特点:快速迭代。移动互联时代创业的逻辑是:确定正确的市场趋势、产品及用户群体后,立刻搭起架子开干,然后在干的过程中,逐渐地重组、优化,不断地接近完善。Steve也提到,大公司的很多产品都死在”Paralysis by analysis”上,即过度选择,以致机会流失。而初创公司,奉行的是“差不多决策”,在别人叽叽喳喳的议论中,他们居然有模有样地做起来了,乱而有序,小步快跑,并在不断的失败、总结和改进下最终找到适合市场的商业模式。

最近一篇文章颇流行,大意是每个企业都需要一个主编;与此同时,媒体人创业也蔚然成风。可我们看到媒体人创业的成功率,至少在目前,还不太值得夸赞。从职业经历决定的性格层面而言,媒体工作是有周期性和计划性的,媒体人的天然职业素养就是“思虑周全”,可你知道,这在移动互联时代是多么致命啊!如果无法自己革掉自己的命,恐怕去企业做“主编”还比较靠谱。

陈朝晖在做暴怒大鱿鱼时,从看到这款台湾美食的概念,到注册开干,只用了22分钟。还有3C咖啡项目,从瞄准创投这个方向到开业,也只用了20天。在正确的地方,播下一颗正确的种子,好好维护其长成参天大树,也许就是这个时代的特有路径。而唯有每个具备创业者素质的人都充分发挥自己的天赋与能力,我们国家才有可能找到新的经济增长点,迸发出蓬勃生机,唯此,我们的人性才有可能得到最大程度的解放!

好吧,别讨论了,先做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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