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股东权益保护问题分析

2015-01-02张晓砚

北方经贸 2015年7期
关键词:股东权益证券市场股东

张晓砚

(中共延寿县委党校,黑龙江延寿150700)

股东权益保护问题分析

张晓砚

(中共延寿县委党校,黑龙江延寿150700)

保护中小股东的权益是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的基础,也是我国证券市场发挥投融资功能的根本保证,而目前,我国上市公司中小股东的权益保护却面临各种问题。本文主要通过对京东商城治理结构中存在的股东权益保护股问题进行分析和研究,对其提出的问题进行全面分析并提出可行性的解决方案。

中小股东权益;股权结构;控制股股东

自上世纪九十年代我国证券市场建立,证券市场上市公司数量和规模不断扩大,证券市场已经是我国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流通股和非流通股在中国证券市场的独特结构特征并存,导致出现一系列后果。一个最大股东,如盈余管理的现象突出,中小股东的利益会受到严重的侵害,这严重影响了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中国在2005年启动股权分置改革,付出重大代价后,流通股股东的比率才高于非流通股股东,并逐步实现所有股票在证券市场流通。在股份实现全流通,流通结构将逐步完善对少数股东的利益保护。我们的研究结果表明,企业信息透明度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大股东和中小股东之间的代理问题,监管机构应注意市场的信息披露制度,建立监督机制,进一步加强公司的信息透明度,改善信息环境,各种公司治理机制存在相互影响效应,如何结合市场环境、制度背景合理地安排各种公司治理机制对市场整体效率有重要意义,值得监管机构重视。

首先,加强保护中小股东权益可以大大提高其投资和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积极性,大力促进公司的良好运营。中小股东的投资是公司资本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对少数股东权益的唯一真正尊重才可以让其大胆投资公司,追求自己的利益,可以促进整个社会多元化资本的良性循环,实现真正的双赢。

其次,加强对中小股东权益的保护是实现民法的“平等原则”的必然要求。具体地说,他是公司法中的股东平等的重要体现。保护中小股东和控股股东利益之间的合理平衡,有效防止大股东股份的形成,以防出现一个垄断的局面,促使公司的经营向全体股东“双赢”的方向发展。

再次,公司往往体现了资合和人合两方面的特征。完善对中小股东的权益保障,这也是尊重中小股东投资者的一种体现,有利地提高中小股东的信用基础,提升他们的责任感,对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有很大的推动作用。

公司股东的监督和制衡机制,通过内部治理制度安排合理配置权和责任的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关系,目标是保证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另一层通过一套正式或非正式的、内部的或外部的制度或机制来协调公司与所有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关系,目标所有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最大化;公司治理中控制性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的关系包括中小股东参与公司治理的相关分析中小股东参与公司决策和治理能够保护自身利益的证据,支持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的网络投票系统,监管部门也应考虑在更大的范围内为中小股东提供机会来参与公司治理,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意义就是在小股东被“掠夺”的情况下,投资者不愿持有股票,或对股票只愿支付公司低价,这将使股票交易价格低迷,导致公司的市场价值下降。另一方面,有大股东“掠夺”的公司,职业经理人管理的积极性也会受到影响,因为职业经理人的激励与股票价格相关,“掠夺”会让他们的努力不能反映在股票价格上,影响了其主动性。这两个因素就会负面影响公司的价值;最后中小股东保护决定公司的生存和发展,完善对中小股东的权益保障,这也是尊重中小股东投资者的一种体现,有利地提高中小股东的信用基础,提升他们的责任感,对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有很大的推动作用。

股权分置改革是指通过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之间的利益平衡磋商机制,消除a股市场份额转移制度差异的过程。一般上市公司的非流通股股东向现有股东支付“考虑”,为了获得正确的股票。它的经济学解释为:任何可以造福未来权力可以定价。一种资产(权力)的价格,不在于它的外形,但在于未来现金流的能力。正确的流动资产是可能的持有人利益的力量。如果非流通股要获得与流通股相同的流动权,那就意味着非流通股股东要为此付出相应的价格。非流通股股东之所以要申请获取这种权力,是以为这种权力能给非流通股股东带来新的潜在利益。这个新的潜在好处对京东商城所有股东至少包括三个部分:一是有利于提高资产的对冲能力;二是享受公司利润增长,促进综合竞争力的杠杆化资产增值效果;三是有机会获得资产市场利润。

缺乏法律制度保护中小股东,是侵犯中小股东利益的一个重要原因。大股东侵占小股东的利益激励越多,它的控制权私利就越少。我国大部分上市公司的大股东由于缺乏足够的法律约束,在预期违法成本很低的情况下,利用各种手段去套取公司的财产,侵害中小股东权益。因此,抑制大股东利益侵占,保护中小股东权益,应该在法律层面下功夫。通过建立法治,政府应该鼓励投资者增加股本,削弱大股东的股权分散控制的上市公司,使上市公司减少所有权集中。其次,政府应该鼓励上市公司扩大规模,促使其做大做强,这样既有利于投资者保护,又有利于我国证券市场规模的扩大。在法律执行层面,政府应该在不断完善中小股东保护立法的同时加强执法力度建设,以震慑利益侵占行为。此外,法律环境建设不应只是局限于在违法的处罚上,还应该前瞻性,为中小股东保护形成一道绿色屏障。良性发展可以更好地保护中小股东对中国市场经济和证券市场的稳定发展的权利,从而使社会更加稳定。

针对国内上市公司中存在的对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的问题,在公司治理结构当中中小股东权益受到危害,并且公司内部股权结构存在也是不合理的。对中小股东权益受侵现状进行分析,我们可以很直观的了解其中股权结构不合理是历史遗留问题。中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不合理、公司治理结构的缺陷、上市公司股票的一半拥有权为最大股东,尤其是上市公司的国有企业改制等等,都客观地影响了中小股东的权益保护。因此,要完善的中小股东权益保护体系合理化,进一步让中小股东的权益在公司治理中得到完好的保护。

[责任编辑:高治平]

F272

A

1005-913X(2015)07-0212-01

2015-04-20

张晓砚(1966-),女,黑龙江延寿人,讲师,研究方向:经济学。

猜你喜欢

股东权益证券市场股东
海内外证券市场数据
2020年《证券市场导报》选题指引
我国证券市场开放的未来发展方向
海内外证券市场数据
公司治理和股东权益保护
关于我国公司对外担保的法律问题探究
公司章程修改中股东权益的保护 
重要股东二级市场增、减持明细
一周重要股东二级市场增、减持明细
重要股东二级市场增、减持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