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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现金池存在问题与业务的推行

2015-01-02步怀津

北方经贸 2015年7期
关键词:委托跨国公司总部

步怀津

(中国化工集团信息中心,北京100080)

浅析现金池存在问题与业务的推行

步怀津

(中国化工集团信息中心,北京100080)

随着银行的跨国化经营,跨国公司在我国境内通过建立世界范围内的不同币种的现金池系统,按照国际会计报告准则和我国的税收条例,利用SAP系统和互联网工具,完成跨国公司的资本运作,从而把资金管理最优化是可行的。在国家外汇管理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积极推行现金池,特别是名义现金池业务,不断提升跨国公司的资本运作能力,使现金池这一金融产品的功能得到充分发挥。

现金池;跨国公司;资金管理

跨国公司成员企业众多,地域分布广泛,在资金集中管理上的问题日益突出。如何利用分散在不同国家不同地区和不同币种的现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节约资金的使用成本,成为当前跨国公司面临的严重问题。无论是采取集中制还是分权制的组织架构和管理体制的跨国公司,在世界范围的金融危机以后,财务和资金管理都已日益趋向高度集中。

一、现金池的定义

现金池(Cash Pooling)也称现金总库,花旗银行对现金池的定义是:现金池结构是用于企业间资金管理的自动调拨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实现资金的集中控制。现金池结构包含一个主账户和一个或几个子账户。现金池的资金的自动调拨通常在日终发生,调拨的金额取决于各子账户的日终金额和目标金额,即日终时各子账户余额为所设定的“目标余额”,而所有的剩余资金将全部集中在主账户。目前物理现金池和名义现金池是国际上常见的现金池的两种模式。

二、我国境内现金池利用存在的问题

(一)相关的税收法规问题

现金池是将委托贷款作为绕开公司间借贷禁令的一种形式。由于涉及到了委托贷款,因此在现金池的实际操作过程中,印花税和营业税就成为了两种不可避免的税种,另外根据规定部分借款费用还能在税前进行列支。所以产生了税务方面相关的问题

1.印花税

根据我国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跨国公司在进行现金池业务过程中,应按照每笔贷款金额的万分之零点五缴纳印花税,且一笔交易缴纳一次。因委托贷款而产生的印花税可由跨国公司总部和子公司约定支付方。一般情况下,由贷出方支付,由银行进行代扣代缴。

2.营业税

税法规定对放款人赚取的利息收入要征收5%的营业税,在现金池模式下,跨国公司总部主账户和子公司账户之间,无论上划或下借资金,都会产生利息收入,因此也必须缴纳营业税。与印花税主要由企业申报缴纳不同,根据我国税法有关规定,委托贷款营业税应由受委托的银行代为扣缴。

(二)相关的会计处理问题

我国的现金池模式都是采用委托贷款形式的物理现金池。根据我国的《企业会计制度》中有相应的规定,将委托贷款视为企业投资,需专门设置“委托贷款”科目账户,并在此科目下设置“本金”、“利息”、“减值准备”等明细科目。“委托贷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即为委托贷款的账面价值。

委托贷款应按期限计提应收利息,增加“委托贷款”科目的账面价值,并确认投资收益(利息收入),计入损益。但是如果委托贷款应收利息到期未被收回的,应立即将已确认的利息收入予以冲回,并在备查簿中登记冲回的利息金额。其后,回收已冲减利息收入的利息时,首先冲减委托贷款本金。委托贷款已计的利息不计提坏帐准备。期末的时候,检查委托贷款本金的可收回性,如果委托贷款本金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本金的,应当计提减值准备,计提的减值准备冲减投资收益。

(三)对现金池的理解偏见

为了正确理解现金池在跨国公司资金管理中所发挥的实际作用,还有必要纠正目前对现金池的理解的几个偏见。

偏见一是跨国公司总部及下属公司资金都很充沛(匮乏),所以没必要考虑现金池;偏见二是跨国公司可以依赖现金池自动实现流动性的全面优化和财务成本最小化;偏见三是现金池的内部利率可以由跨国公司总部和下属子公司随意确定。

对跨国公司整体而言,资金流波动性的降低,不仅消除了外部融资的需求而且增加了资金长期投资的机会,从而降低了由于资金不确定性所带来的额外利息支出。但是,仅仅凭借对公司应收应付账款流量的调节并不能自动实现整个跨国公司集团层面资金流量波动性的优化。如果跨国公司下属各子公司的现金流没有实现有效集中,没有建立现金池,就无法真正形成跨国公司集团层面的合并现金流曲线,所以无论是否调节乙公司的资金流量,各公司在各自分散的现金流基础上所产生的资金成本与收益都不会发生变化,其简单加总也不会给整个跨国公司集团资金成本收益带来任何实质性的改变。也就是说,财务的调节并没有帮助跨国公司真正实现整体现金流优化的目标。而现金池的模式可以通过每天将跨国公司集团下属各子公司的现金存量调拨至统一的账户,真正做到各子公司现金流在集团总部层面的合并,使得财务调整后所带来的各企业间现金流相互抵消的效用得到体现,从而帮助跨国公司真正实现内部现金流的优化。

由此可见,如果没有现金池模式的配合,跨国公司内部资金优化的目标将难以彻底实现。但是脱离了跨国公司财务部门必要的资金流量规划与调整,单纯使用现金池模式也不能自动实现企业的流动性的全面优化和财务成本最小化。因此,现金池模式对跨国公司的真正意义在于配合公司内部财务管理措施的实施,是实现企业财务优化的强有力的辅助工具。

现金池的模式中利率的确定,其实是现金池有效运行的重要保证,因此现金池中利率的确定必须采用科学的方法而不能随意确定,否则也会对跨国公司带来不利影响。

还有由于我国金融管制,外汇管制的存在,跨国公司在建立现金池的时候,必须要注意到相关条文的规定。特别是对外币现金池账户结构和使用有比较严格的规定,跨国公司在建立外币现金池时还需要事先获得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批准。

三、我国如何推行现金池

(一)跨国公司建立现金池时,服务收费和服务质量的性价比高低,是选择合作银行的首要标准

现金池模式下,资金往来收益=委托贷款利息收入-委托贷款利息支出-利息收入营业税-印花税-手续费(手续费专指构成发放委托贷款的手续费,其中的资金划转手续费用与其他结算资金划转费用采用同一标准)+目标余额银行存款利息。银行本身还会按委托贷款的金额的一定比例或委托贷款的笔数收取手续费。除委托贷款利息支出外,这些税费是现金池各成员企业在增加利息收入,降低整体资金营运成本特别是跨国公司集团内资金借贷成本时必须承担的额外财务费用。这些额外费用也会和节俭的财务费用相互抵消。因此另一个重要决策标准是银行的结算收费高低。跨国公司总部必须在事前合约中,要求合作银行尽可能地降低现金池内部账户往来结算的手续费,否则不合理的手续费支出会成为跨国公司推行现金池的障碍,使跨国公司使用现金池变得毫无意义。

(二)确保跨国公司总部,银行与各所属子公司的实时信息沟通

现金池模式的实质是追求现金流在跨国公司内部的“最少化”和“最优化”。实现这种类似JUST-IN-TIME的管理理念,需要跨国公司集团内部建立适时有效的沟通机制。为保证总部能够全面,真实地看到各所属子公司的资金收支的全面信息,跨国公司总部和银行与跨国公司所属子公司之间在资金信息上能够有效沟通是必不可少的。跨国公司总部应该利用类似ERP系统与银行建立接口,或者跨国公司总部能够通过局域网对下属企业的资金账户一览无余。任何信息不对称、信息失真和信息沟通迟缓都会影响跨国公司内部现金池模式的有效实现,所以现金池管理的重要方向是不断提高内部资金信息报告的真实性、及时性和决策相关性。

(三)跨国公司总部要努力提高资金统筹、合理配置和投融资决策能力

推行现金池业务,不仅对银行的服务水准与质量有要求,也对跨国公司的下属子公司提出要求。子公司应该服从大局,以公司整体效益最大化为导向。但是现金池对跨国公司总部要求更加明显。因为在现金池模式下,跨国公司总部的资金管理者是整个跨国公司资金配置的最高决策者,是集团资金管理的领头羊。所以跨国公司总部必须具备很强的资金统筹,资金适时合理配置和快速投资决策能力。在实际操作中,现金池模式在一些跨国公司不能有效推行的最大问题就是跨国公司总部统筹能力不足,总部对资金管理总管不起来。因此保证现金池模式取得长期和实质性效果的前提是打造强势的跨国公司总部。为此,跨国公司总部应提升资金统筹、合理配置和投融资决策能力。

(四)跨国公司总部需要提高综合管理功能,推进协同效应实施

目前一些有海外投资和经营的我国跨国公司,主要采用区别管理制度,对国内子公司财务实行集中管控,而对境外子公司的财务控制比较宽松。结果往往是国内子公司盈利而国外子公司亏损。这些走出去的中国公司要想在国际市场上形成规模经济,实现企业“做大做强”的目标,是要依靠国内、国外子公司业务共同发展的。由于内外区别管理制度的存在,这些跨国公司只在我国境内推出现金池,但是统一管理体制将是这些跨国公司未来的管理方向,所以通过建立覆盖国内外区域的现金池系统,可以保证跨国公司整体资金管理的效率化和合理化。

[1]齐寅峰.公司财务学:第四版[M].北京:中国经济科学出版社,2008.

[2]曾小青,陈宏明.集团公司集中式银行资金管理系统的构建[J].中国管理信息化,2006(2).

[责任编辑:庞 林]

F273.4

A

1005-913X(2015)07-0174-02

2015-04-15

步怀津(1976-),男,天津人,高级工程师,硕士,研究方向: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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