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瑶族崇林祭树传统习俗中的生态智慧*

2014-12-10何新凤刘代汉

广西民族研究 2014年1期
关键词:神树瑶族习俗

何新凤 刘代汉

瑶族是我国少数民族之一,根据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其人口为2796003 人,占全国人口的0.2098%。[1]国内瑶族主要分布在广西、湖南、云南、广东、贵州、江西和海南等省区130多个县市,其中有12 个瑶族自治县,分别是广西的恭城、富川、金秀、巴马、大化和都安6 个,广东的乳源、连南和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3 个,湖南的江华1 个,云南的河口和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2 个。此外,全国还有200 多个瑶族乡,其中广西有47 个。

瑶族尊盘古为其祖先,居住地区多为亚热带山区,村寨周围竹木叠翠,林海莽莽,是我国南方典型的山地民族。瑶族自称为“绵”、“金门”、“布努”、“炳多优”、“黑尤蒙”、“拉珈”等,意为山里人、山之子。因生产方式、居住、服饰、经济生活和风俗习惯等方面的差异,他称有“盘瑶”、“过山瑶”、“坳瑶”、“山子瑶”、“平地瑶”、“顶板瑶”、“花篮瑶”、“白裤瑶”、“红瑶”、“蓝靛瑶”、“八排瑶”等30 多种。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是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瑶族同胞长年居住在山区,森林与瑶族的生存和发展更是息息相关。千百年来,瑶族居住在森林中,与林木为伴,认知森林,感恩林木,对森林赋予了丰富的文化内涵,形成了不少崇敬森林,祭祀树木的传统习俗。探讨瑶族“崇林祭树”的传统习俗中的生态智慧,对于弘扬瑶族传统文化的精华,构建人与自然和谐、保护生态平衡、建设生态文明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崇林祭树传统习俗

(一)添丁增口植树

在云南省富宁县的瑶寨,瑶民在上千年的山地农业活动中,养成了一些植树习俗。部分村寨流行着种植“棂树”、“婚嫁树”的习俗:瑶族妇女怀孕后,家人便在房屋前后或田边地角,精心栽培几棵杉树、松树或椿树;孩子出生后,这些树便属于他们的,愿树木和人同生共长;待20年后男婚女嫁时,砍几棵做箱柜;新建房子时,砍1 棵做“红梁”;年老时,砍几棵做棺椁备用。部分村寨的瑶民有种“保命树”的习俗:在村子附近划定或种植一片常绿树林作为“保命树”,谁家生了孩子,接生婆便把“衣胞”(胎盘)埋在树下,以示孩子与树同呼吸、同命运、共成长,与树相依为命。对这片树林,人人珍爱,家家管护。[2]

广西富川瑶族自治县的秀水村瑶民有植“情人树”的习俗。当地瑶民在娶亲前都要在村头种植“情人树”,并严加管护,喻意夫妻恩爱、长长久久。如今该村秀峰山下的“情人林”,就是无数对结成伉俪的夫妻种植的,这里的树木成双成对,枝杈相拥根须交合,且成为伴侣的两棵树的树种皆不相同,已成为当地的一道风景。[3]

(二)拜祭树木为父母

瑶民们普遍相信万物有灵,对一些参天大树更是如此。按照金、木、水、火、土五行,对一些“命中缺木”的孩子,为了使其能够健康成长,通常要拜寄树木为父母。一般拜认挺拔的古松、古樟或古枫等作为“寄父母”,因为这些树木虽然年岁古老,却生机盎然,是最具有“长命富贵”的象征和最灵验的神灵[4]。拜认树木为寄父母通常要举行一个仪式,一般在春节前进行。同时,给小孩取一个与树有关的名字作小名如树生、樟妹,家人此后一直叫其小名,直至孩子长大成人。广西临桂县、灵川县、资源县的瑶民在小孩出生后或生病时也有拜“寄爹”“寄娘”树的习俗,做法是由父母备上供品,带上孩子到后龙山树林里,选定一棵大树作为干爹,在树下摆上各种供品,并在树干上贴上利市红纸,烧三炷香,小孩向“寄爹”或“寄娘”树行三跪拜礼,然后燃放鞭炮,仪式便告结束。此后,逢年过节都要给“寄爹”或“寄娘”树供奉香纸,视同父母。

广西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有一片古樟树林,面积有几亩。林中有一棵最高最大的百年古樟树,当地瑶民把它当作“神树”。附近的瑶民有这样的习俗,生养小孩后,为使孩子健康成长,父母带上小孩到这棵树下认树为干爹,并举行拜认仪式。此后,每逢儿女生日那天,都要到此树举行拜谢仪式。有的瑶民还在这棵“神树”的旁边种“子孙”树,并倍加爱护以保证成活。因为他们把自己的家族与“神树”樟树及“子孙”树当成“族亲”,希望家族如同樟树林一样枝繁叶茂、人丁兴旺,并告诫族人和后代要永远爱护他们,严禁损毁和砍伐“亲人”和“族亲”。

(三)祭神树

瑶民自古居住在山区,信奉万物有灵。认为山有山神、树有树神,是山神庇护着他们,是树神养育了他们,故常将古树、大树作为树神敬奉。因此,他们进山要焚香敬山神,砍树要祭树神,要压纸钱在树旁,当作是给山神的报酬。如广西防城十万大山的瑶民(山子瑶)入山砍树通常要举行祭山神(金曼)的简单仪式,由领队烧些纸钱,口念祭词,希望山神不要因为他们砍了树而和他们计较,保佑他们能够平安生活。从集市上买小猪回来喂养,要把装过小猪的笼子捆绑在村边粗大的古树树干上,祈求大树神灵赐福,使猪长得像树干一样粗大。瑶族人有崇敬樟树的习俗,把樟木视成神的化身,供奉的神像要用樟木雕刻,忌烧樟木。[4]

(四)建村立寨种树

在广西富川瑶族自治县的瑶寨,几乎每个村寨的村头或者村中聚集点都有一些(至少有一棵)古老的大樟树或者大榕树,树龄均在百年以上。最负盛名的就是秀水村秀峰山下溪畔路旁的那对母子古樟树。这对母子古樟树是该村于唐代开元年间建村寨时种下的,至今已有1300 多年。如今该树虽历尽沧桑,仍生机勃勃。村民认为此古樟树集日月精华能释放古樟灵气,是树神,不仅保佑着秀水村村民安居乐业,且人才辈出。[3]从建村始祖毛衷在唐开元年间中进士开始,毛氏家族英才辈出,到清末共有26 名进士、37 名举人。

(五)树葬

树葬也称风葬、天葬、挂葬、木葬、空葬或悬空葬。树葬是一种非常古老的葬法,是原始生活在葬俗上的遗存。它的主要做法是把死者置于深山或野外的大树上,任其腐化。瑶民普遍相信人有来生。因此,人死后,需用破布、树皮裹尸,置之筐中,挂于树上,进行树葬,使其尸身迅速腐朽,才能使其投胎来世。否则,就无法转世。如广西金秀大瑶山地区的瑶民认为,小孩子是由一位专司生育的花婆神送来的。因此,在孩子五六岁时要举行酬谢花婆神的“还花”仪式。如果小孩还未“还花”就夭折了,必须进行“挂葬”。如此,才能让孩子的灵魂回到花婆神处重新投胎,使母亲重新怀孕。否则,孩子无法投胎,母亲也难以再次怀孕。具体做法是给死婴穿好衣服后放在粪箕或簸箕里,用新白布或黑布盖住,挂在村寨附近的树枝或竹枝并用草绳捆好,任其自然腐烂。[5]这种习俗也使得瑶民认为当人患病或妇女不孕或有别的祈求时,必须在选定的“神树”上悬挂各色布条,祈求“神树”的力量保佑病能痊愈、妇女有孕。

二、崇林祭树传统习俗中的生态意识

生态意识是一种反映人与自然环境和谐发展的价值观,是生态文明的重要标志。瑶族的崇林祭树习俗中饱含着瑶民的生态智慧,蕴藏着丰富的生态意识。

(一)敬畏森林,人与自然共生共荣的生态哲学意识

现代的生态哲学是一种新的哲学范式,是一种生态学世界观。生态哲学认为人类与地球生物圈中所有的生物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彼此相互依存,共生共荣。瑶民们长期居住在深山,大山是他们的家,森林则是他们的庇护所,是大山向他们提供了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由于长年与森林为伴,他们体会到伟岸雄奇的大山,四季山花烂漫,风云变幻莫测;高大健壮的树木生机盎然,历百年而不衰;神奇灵性的飞禽走兽,其视觉、听觉、速度、力量等许多功能都远胜于人。在社会生产力水平极度低下、科学知识有限、许多自然界奥秘无法揭示的情况下,人无法超越自然。瑶民们朴素地认为,是山神掌管着自然中的一切,人和森林以及森林中的动植物等,都是自然中的一员,都受山神的庇护,人只不过是森林中的各种生物的一分子,是森林中的一员。在对待森林的态度上采取敬畏的方式,将森林作为神灵来对待,相信森林能保佑子孙后代健康安宁。这种将人与森林视为一体的森林观,是一种朴素的生态哲学意识,祭山神、树神、认树木作父母就是这种意识的体现。

(二)感恩森林的生态伦理意识

当今世界是以经济发展为主导价值观的现代社会。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人类利用自然的力量变得空前强大,社会的物质财富极大丰富。同时,由于过度追求经济增长,也造成了能源短缺、大气污染、臭氧层被破坏、水土流失等许多生态环境问题。在这种大背景之下,人们反思那些依靠牺牲环境获得所谓“发展”的行为是否能够持续,在如何对待自然的态度上寻求建立符合生态伦理的道德规范。生态伦理认为人类作为自然生态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与其他自然生态子系统进行物质、能量和信息交换,是其他自然生态子系统构成了人类生存的客观物质条件和发展环境。因此,不管科学技术多么发达,人类也不应当凌驾于其他自然生态子系统,对其过度开发甚至奴役,破坏人类生存、发展的环境。在对待整个自然生态系统(包括人类子系统)的态度上,给予道德关怀,即不仅关怀当代人的发展,也要关怀子孙后代的发展,同时也关怀其他自然生态子系统的生存、发展。形成人类集体伦理,构建人类与森林生态子系统、动植物子系统等生态环境的一系列道德规范,共同维护自然界的秩序,关爱自然界中的非人类生命体,使人类和自然界一起发展,实现人与自然的统一和谐。

瑶民把森林看成与自己一样,都是山神的儿子,对山石林木、花鸟禽兽索取有度,伐木烧纸钱,采取树葬,回馈森林。这种感恩森林(包含野生动植物)养育自己,崇林敬树的质朴的森林生态伦理,与现代生态伦理一脉相承,显示出瑶民的生态智慧。

(三)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态美学意识

生态美学是在20 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逐步形成的,是生态学与美学的有机结合。生态美学将和谐看作最高的美学形态。著名的后现代主义思想家托马斯·伯里认为,人类已经经历了具有撒满教(Shamamic)宗教形式的原始部落时代(在这个时代自然界被看作神灵们的王国)、产生了伟大的世界宗教的古典时代(这个时代以对自然的超越为基础)和科学技术成了理性主义者的大众宗教的现代工业时代(这个时代以对自然界实施外部控制和毁灭性的破坏为基础)[6]。显然,瑶族由于长年居住在深山老林,其宗教意识保留有许多原始印记,信奉自然界万物有灵。恩格斯曾经说过,“古代一切宗教都是自发的部落宗教和后来的民族宗教,它们从各民族的社会和政治条件中产生,并和它们一起成长。”[7]333瑶族同胞砍伐木材的谢神仪式、“神树”祭祀仪式是对森林崇敬的具体体现。崇林祭树把“神树”视为“神明”,在瑶族心里具有崇尚神树、崇尚自然和崇尚生命的理念。敬山、敬树、敬野生动植物,主观上克制了人对森林的过度索取,客观上保护了森林生态系统的和谐稳定,维护了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态美,体现了瑶族原始的生态美意识。有的瑶族还以神话、传说、故事、山歌等形式传承崇林敬树的传统习俗。如“寨无树木,人不长寿,五谷不丰,家无兴旺,村无久安”[2]等谚语;神话故事说男女在树下相会有利于繁衍子孙;向神树祈求得子的古俗就是人们流传的树生儿之说等,这些习俗也体现出生态美学的意识。

三、崇林祭树传统习俗中的功能

(一)合理利用林地资源

由于崇林敬树,在对森林的利用上形成了许多独特的生产方式,如农林混作。玉米是瑶民的主要食物,广西大瑶山的瑶民、广西荔浦蒲芦瑶族乡的瑶民在种植玉米时,通常会选择山腰杂草茂盛之地进行开荒种植,并且面积一般不大;也不采用“刀耕火种”,因为刀耕火种面积通常较大,山地陡峭,很容易引起水土流失。种粟禾、黄豆、芝麻采用“刀耕火种”多选择坡度较陡、地表有石砾、土壤相对贫瘠之地,而土层较厚、较肥沃的则留作种旱禾。在游居情况下的“刀耕火种”采取砍倒杂木和杂草,待其风干后,放火烧掉,挖地种埴杂粮,一般只种植玉米、小米、黄豆、旱禾、红薯、山芋等,是一种纯农作经营模式。这一模式过去是过山瑶常用,一般一块地耕种3-4年即不再耕种,让其撂荒,让林地自然恢复植被。另一种是定居情况下,第一年种植农作物,第二年在种农作物的同时,开始种植竹木。有石砾的山地以种杉树、油桐为主,土层较厚的则种油茶、毛竹等,3-4年树木长高后就不再种农作物了,于是又开垦新的荒地种植杂粮。如此连年不断的农林混作,瑶族居住的林区形成了大面积的毛竹林、杉木林、油茶林。据《蒲芦瑶族乡志》记载,清末民初,人口不足万人的瑶族聚居地蒲芦山区,就有18 家榨茶油的作坊。广西兴安县华江瑶族乡现有毛竹林面积18.57 万亩,是广西十大毛竹生产基地之一。广西瑶族居住的山区,林地都种上林木,基本做到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包括林地资源。

(二)保护森林生态系统

我国历朝历代都有对森林资源进行保护的律法,尤其到了现代,保护森林的法律法规更是完备。法律是严肃、严谨和具有强制性的规则,习俗则是活跃的非强迫性的要求。但在现实社会生活中稍留意就会发现强硬的法律常有人突破,甚至被人们抛在一旁,而要求性的习俗却有比法律更强大的规范性。给人的启迪是:约定俗成的习俗比专门规定的强迫性的规则更有实际效果,更能规范人们的言行举止。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呢?法律通常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与社会成员的习俗不一定完全吻合。当法律与习俗不一致时,法律的实施通常要借助国家的强制力,从这一角度来说,法律实施是一种他律行为。习俗则是一种生活方式,是一定时空内社会成员认可并反复实践的结果,其做人处事的规则已内化为社会成员、群体的自觉行为,其对行为的规范性无时不在,所以习俗实施是社会成员的自学自律行为。

瑶民们禁止砍伐“村树”、“神树”、“风水林”、“水源林”,禁止在“村树”、“神树”枝干上晾晒衣物、往树下倒污水、血水,在经过“村树”、“神树”或古老树之下时下车下马等等崇林祭树传统习俗,代代传承,保护了大量的古树名木和森林生态系统。如今广西的许多自然保护区就是瑶民们世代保护的结果,如花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位于临桂县黄沙瑶族乡与龙胜各族自治县交界处,猫儿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则位于兴安县华江瑶族乡境内,千家洞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更是位于瑶族圣地都庞岭腹地,大瑶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位于当代瑶都金秀瑶族自治县境内、十万大山则是位于防城市的防城区与上思县交界的瑶山区。这些保护区保护了许多森林生态系统,保存了大量的野生动植物种质资源,可以说是瑶族的崇林祭树的传统习俗为中华民族留下了宝贵的物质财富和丰富的精神财富。

(三)绿化家园美化环境

瑶族崇林祭树习俗,使得瑶族的村村寨寨到处种满了树木,也保护了瑶族地区的森林资源。这些树木不仅具有经济功能,即提供木材、果品、药材、森林蔬菜等食品,还能发挥涵养水源、净化空气、保持水土、保护生物多样性等生态功能,更重要的是发挥了最为复杂的社会功能,包括优化社会发展环境、改善人居环境、满足人们精神享受、成就生态文明等。广西富川瑶族自治县的秀水村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富有标志性的村头大树成了许多游子们的精神家园。

(四)有利于生态文明建设

瑶族尊重森林,敬畏森林,关爱生命,将人与林木等动植物都视作自然的一分子,把人对森林的利用限制在森林生态系统能够承受的程度之下,对重要、特殊的崇拜物则完全保护起来,在崇林敬树的习俗规范下有限地利用森林,实现了低生产力水平下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当今世界正在经历着由工业文明向生态文明的嬗变,从传统文化中汲取先贤们的智慧,将有助于瑶族地区生态文明的建设。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第2 号)[N].人民日报,2011-04-30(3).

[2]陈绍光.民俗与树林——壮乡瑶寨祭“神树”[J].云南农村经济,2006(2).

[3]唐玉文.秀水状元村的古树奇林[J].八桂民风,2010,4.

[4]佚名.瑶族人的自然崇拜[EB/OL].2013-01-31 http://www.hnjfh.com.cn/Culture/view/807.html.

[5]玉时阶.瑶族葬式述议[J].广西民族研究,1995(1).

[6]孙定辉.后现代生态主义哲学与道家思想的灿烂相遇[J].贵州社会科学,2003(02).

[7]弗·恩格斯.布鲁诺·鲍威尔和早期基督教[G]//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思格斯全集:第19 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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