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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杰的日子

2014-12-06扎西达娃

长江文艺·好小说 2014年11期
关键词:母亲

扎西达娃

到夏天,日子变得很长。朗杰无精打采地照料他的没有什么特色的杂货店,货架上码放着糖果烟酒,还卖用豌豆粉做的麻辣凉粉。母亲和邻居的几个老太婆去西藏各地朝圣,家里就剩下他一个人。“儿子,要是一个人闷得慌,找个正经姑娘做伴。”临走时母亲说,“算账时别用那小块块的算术机,那东西戳错一下就亏一大笔账呐。”

中午的时候没有什么顾客,朗杰坐在杂货店门前的凉篷下拿一张报纸随便翻阅,要么打开那架破旧的半导体收音机收听无线电广播,这个时候一般都收听不到什么激动人心的音乐和新闻。太阳底下,稀疏的行人贴在墙根的阴影里像幽灵般无声飘行。炎热的中午把小巷各角落里所有的气味都蒸发出来,只有在这座城市里出生长大的人才能从中嗅到一股亲切而远古的陈腐气息。坐在杂货店门前能听到斜对面一家甜茶馆里传来的几个西藏大学的学生们高谈阔论的声音,他们在谈论这几年苍蝇蚊子的增长繁殖和城市犯罪率上升的关系以及拉萨是不是世界上海拔最高的城市等等诸如此类空洞无聊的话题,他们的声音被寂静的午睡时刻吸掉了分量显得有气无力。朗杰前几年也曾经是这所大学中文系的学生,有一次他在校刊上发表的一篇文体矫揉造作的散文被写作教师在课堂上当众羞辱了一通后,他一气之下便辍了学。他懒散地斜靠在店门的木框上,喜欢对小巷里过路的行人瞎猜测,从一个姑娘走路的姿势判断她是个浪荡女到乡下人腰间鼓囊囊的皮匣里估摸有多少钱,或者发现一个孩子是个可疑的贼,时间一长他想入非非觉得做一名侦探也不错。

有一天坐在那里,走过来一个司机交给他一封信,是母亲在各地朝圣时托司机捎来的,她似乎还没学会通过邮局寄来。信中写道:

儿子:

向神圣的布达拉宫膜拜敬礼!

在日喀则尚巴运输站,我们糊里糊涂爬上一辆大卡车。司机是个汉人,对我们大喊大叫,我们就是不下来,他没有办法,把车开得飞快。你猜后来司机把我们拉到什么鬼地方去了?不要说这里寺庙的影子看不见,村子里所有的房子全倒塌了。原来这里闹地震,车上拉的是救灾的东西。司机跟一位干部说这事不能怪他。当然不能怪他,我们自认倒霉。这样一来我们被当作救灾物资拉到这个饿鬼之乡来了,又听说我们来的公路上也闹地震,把公路震断了,又听说政府要用飞机运粮食。益西大姐说:我们犯了方向路线错误。我们是来朝圣的,现在没有办法,只好坐在地上望着天空朝圣飞机,我们也成了灾民等待吃救济粮。

妈妈上了年纪,胃口也变小了,只要政府给一口糌粑糊糊就不会饿死。

我们表示要牢记这个教训,今后不能看见汽车就爬上去。

妈妈格桑

母亲她们一行人路上尽遇到些惊险有趣的事情。他接到的第一封信就谈到刚出拉萨在离泽当五十公里处就翻了车,居然没有一个人受伤,全部被抛到路边松软的沙滩上,幸亏车上拉的是用麻袋装的羊毛。朗杰总是提心吊胆生怕母亲发生意外,但母亲仿佛不把这一切当回事。朗杰想起母亲的家族有康巴人血统,天生喜欢浪迹天涯。朗杰很寂寞,想给母亲写信,无奈她们漂泊不定,没法联系。

母亲她们既然被拉到灾区,朗杰也就不怎么担心了,他知道在贫穷的山区遇到类似的灾情时,当地人往往能得到比平时更好更多的食品。一般来说政府很重视这种事情,这个时候最能体现出社会主义的优越性。

大约在六月间,朗杰认识了一个叫茨珍的女孩。

茨珍是路过杂货店吃凉粉时跟他认识的。她第一次来吃完凉粉后发现自己身上没带钱,她那副蛮横的态度就像警察一样,嚷嚷道不就是一碗凉粉嘛有什么了不起,要是把我惹火了你会招来麻烦的。朗杰不想惹恼她,挥挥手表示算了。这位穿牛仔衣的女孩舔舔嘴唇似乎还没解馋,厚着脸皮又要了一碗,她一边吃一边称赞凉粉的味道,辣得她嘟起红艳艳的嘴唇直抽冷气地说拉萨哪家凉粉也比不上这里,又香又辣真棒。在此之前朗杰已好几次看见这位大约还是高中生的女孩从小巷那头一家叫鲁钦的尼姑寺里出出进进。他猜想这女孩过不了多久大概就要出家为尼了,不禁莫名其妙地为她感到惋惜。

从此以后茨珍常来这里吃凉粉,两人聊起来后才知道她有个妹妹在鲁钦寺当尼姑,她只不过是经常去看望她。朗杰对陌生女孩们的话总不那么十分相信,通常她们一半出于自我防护的本能一半出于炫耀或狡黠的恶作剧会信口编出真真假假的事情。后来他发现跟她在许多地方都有共同的好恶,比方说他俩都喜欢听央金娜牡演唱的歌曲,特别是一曲名叫《细雨中的街头》的歌曲听了叫人心里又痒又痛。两人都希望有一天能看看大海。他们还相信这个世界充满了无法解释的神秘事物。说起这座城市一到晚上经常停电两人都皱起眉头,这是最让人沮丧的时刻。

“你将来能做大生意。”茨珍对他说。

可是朗杰知道自己并不想做大生意。他有些悒悒不乐,觉得自己快要喜欢上这个女孩了。

有天傍晚又遇上停电,朗杰没事可干,离开家走到巴廓环形路随转经的人流踯躅而行,希望能在街头跟一位陌生姑娘随便搭讪消磨时间。在路南的巷口他看见茨珍和两个不三不四的男人站在电线杆下东张西望像是在等待什么人,朗杰很想知道她跟这些男人晚上干些什么,便混在密麻麻的人流中挨到另一根电线杆后面悄悄观望。过一会他们好像看见要等的人来了,茨珍身边的一个男人躲进了漆黑的窄巷里,另一个躲在电线杆后面,茨珍双手插在宽松的牛仔衣的大口袋里低下头若无其事吹着口哨像个女阿飞在原地悠晃。朗杰看见一个留长发的康巴汉子朝茨珍走来,到跟前时她笑嘻嘻拦住他低声说了句什么话,康巴汉子停住后左顾右盼一阵和她交谈起来,忽然康巴汉子感到他身边从电线杆后面出现的人,他一手推开茨珍拔腿就跑,接着朗杰看见了跟电影里一模一样的镜头:茨珍忽然从口袋里拔出手枪就像女恐怖分子一副气势汹汹玩命的样子喊叫着追赶过来,她身后两个男人也拔出手抢追赶。康巴汉子一直朝朗杰这边跑来,看见三只枪口正对着自己随时可能射出致命的子弹,慌忙中朗杰调转身体不由自主地跟康巴汉子像是同谋一般并肩而逃。对方边跑边不失幽默地对他说:“伙计,愿菩萨保佑你逃得像风一样快。”于是朗杰鼓起精神飞奔转眼间把对方甩到了身后。刚跑了没多远,前面的路口又闪出几个警察用枪口对准他们,朗杰来不及刹住脚步一头扎进了警察的怀里,康巴汉子还想反抗被三名警察拦腰抱住摔在地上。接下来的场面很尴尬,茨珍气喘吁吁跑过来发现是他,露出了满脸的惊讶和困惑。朗杰平生从来没有这么猛烈地奔跑过,他脸色铁青大口喘息加上极度的惊吓此时连一句话都说不出来,茨珍身边的一个男人掏出手铐给他戴上后很快被推搡进开来的一辆警车里。后来的事情就简单多了,在刑事警察大队的审讯室里呆了大约三个小时后警察终于证实了他的确是稀里糊涂卷进了这次逮捕杀人犯行动中的局外人,与罪犯并无任何瓜葛。到深夜他们用吉普车送他回家时茨珍在车里陪他,她向他解释这不过是常有的误会,如果他当时站在一旁不动弹那就什么事也没有。朗杰低头一声不吭,忽然像孩子似的哭了,哭得很委屈很伤心。作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城市公民遭到突如其来的暴力恐吓后又被无辜地戴上手铐受到拘留审讯,直到最后澄清身份之前他一直被作为罪犯对待。茨珍抱住他的头靠在自己怀里不停地轻声哄劝,他嗅到了她身体里热烘烘的乳臊和香水的气味。噢,他心想,女人的身体为什么总是有某种神秘的气息,一旦挨进它,她的整个灵魂就变得很遥远,遥远得像另一个世界。他感到孤独极了。

茨珍把他送到家里安慰了几句话道别后,不到一个小时她又返回来,站在门口用盛气凌人的口吻质问道:“嗨!你孤单单一个人,为什么不养只小狗呢?”说完她像是被什么东西击垮了,低下头,身子软绵绵地靠在货架边。

朗杰撩起披在她肩头的一绺头发缠卷在手指上,她的头靠着他的肩,双手围抱住他的腰,两人默不作声地走到楼上朗杰住的那间小屋。茨珍从身上摘除了一只 7.62 毫米口径的六四式自动手枪和一副镀铜的金属手铐放在小桌上,朗杰坐在床边望着这只在烛光下泛着黯淡乌光的小型杀人武器,它能使人充满不可侵犯的尊严和蔑视一切的勇气,他还从来没有亲手摸过这东西,刚想拿过来体验一下握在手中的感觉,茨珍握住他伸出的手贴在自己脸上。她已脱去外套解开了衬衣纽扣,一边衣襟斜在肩头,露出的一只乳房使人想到刚出锅后捧在手中的一坨颤悠悠的凉粉。

“你还要吃凉粉吗?”他站起身说,“我去弄一碗。”

“好吧,”她说,“少放点辣椒。”

她调皮地伸出粉红的舌尖在嘴唇来回摆动。

那个时候,茨珍是警察学校的学生,临毕业的最后一个学期被分配到巴廓派出所实习。她不当班的时候朗杰就关了店门,两个人在楼上的小屋里听央金娜牡演唱的歌曲,录音机里的歌声伴着有节奏的沙沙的杂音,磁头很久没清洗了。屋里总有几只苍蝇永不疲倦地在盘旋。窗外传来儿童的嬉闹声。朗杰很不习惯茨珍身着警服躺在他身边,尽管茨珍看起来更像是一位在某部电视剧里担任某个角色而穿这套剪裁合体的橄榄绿警服的年轻女演员。朗杰摆脱不掉一个怪念头——和她亲昵时如同在亵渎法律和国家尊严,他感到困惑。他用含混的抱怨引诱她摘掉帽子脱去外衣后,面对一个留披肩发穿素雅衬衣嘟起红艳艳小嘴的少女,朗杰心里自在多了,可以随意抚摸她,尽量不去注意她的警裤。他俩并排平躺在一起聊天时朗杰发现她有多么的缠人——也许所有恋爱中的少女都是这样。过不了几分钟她就侧过身来弓成一团像猫一样钻进他怀里,鼻子警觉地在他胸前嗅来嗅去似乎想嗅出什么可疑的东西,嗅了一阵她抬起头对他说:“你该洗澡了。”“你烧水给我洗吧。”“不,你还是别洗,我喜欢你身上的气味。”“还从来没人给我洗过澡呢。”“你妈妈难道没给你洗过吗?”“想起来了,我妈妈又托司机捎来一封信,想听听吗?”两人在一起读母亲的来信是一件令人开心的事,母亲的来信透着儿童的天真和老人的幽趣,有不少俏皮话,读起来叫人忍俊不禁。在母亲那一代西藏人里,擅长写信的女人并不多,母亲早年当过小学教员,她一直保持每天读报纸的习惯,对政府经常发表些批评意见,比方说前些年政府公布一条消息说:拉萨的野狗与城市居民的比例居世界之最。接着掀起了一场歼灭野狗的运动。她对此强烈反对,理由是这么多野狗只只都很壮实,正说明拉萨人生活很富裕,并且强调人不应该在这个世界横行霸道,应该同各种动物和睦相处。在那些日子里,她以仁慈的心肠每晚从大街小巷抱回许多刚出生不久的野狗崽,第二天清早搭车把它们运到郊区的寺庙里去,那里是个安全的地方,虽然她自己从不养狗。接着在一次居民委员会的代表会上,她指出拉萨的窃贼比野狗更多,很少听见野狗咬人的事却很难找到有哪家没丢失过自行车。野狗至少不会窜进别人家里叼走桌上的一块肉,可是窃贼却在一个月内三次溜进杂货店抬走了她的十箱啤酒和三箱香烟。母亲的来信经过几番辗转已磨得皱巴巴的,信中讲述她们在昌都过得很快活,还赶上一座寺庙开光仪式的盛大活动。然后拐弯抹角地探问儿子是否有了女朋友,她暗示有两类女孩不可交往,一类是成天嚼泡泡糖、身上藏有刀子在街上浪荡的野女孩;另一类是有文化的女大学生。她在信中写道:“……这样的姑娘嘴巴很厉害,能把石头说成冰糖最后还让你吃进肚子里去……”朗杰看了笑着对茨珍说要是妈妈知道她儿子的女朋友身上岂止带刀还带手枪,她肯定会吓昏过去。茨珍说她原来的梦想是在科技或文化部门做一名打字员,三十岁以后最好能在一家大集团公司当一名风度翩翩的经理秘书,她的这些幻想无疑是受电视里港台爱情片和流行小说的诱惑。她甚至还很认真地给他朗诵自己写的一些诗。在朗杰看来,她的诗写得很蹩脚,并且莫名其妙。茨珍有一首诗的几句话使朗杰既费解又不舒服:爱情没有保修单/我们便成为人世间匆匆过客/请在歌声中记录下我的影子/在那个阴暗的早晨/昔日的少女高声呻吟……他不明白她怎么会想出这些话来。

“我年轻的时候从来不写诗。”朗杰像个久经世故的老人闷声闷气地说。

“朗杰老爹年轻的时候有不少女孩写情诗送给他,但是他一首也没看懂。”茨珍背过身对着墙壁大声说。墙壁上贴了不少朗杰从画报上剪下来的中外女影星照片,茨珍用钢笔往女影星脸上画胡子,画得很仔细,看起来也很逼真,墙上所有女影星都被他画上各式各样的胡子。

朗杰怔怔看了半天,说:“以后,我再也不往墙上贴任何照片了。”

“那就贴我的照片好了,可是不许往我脸上画胡子。”

“到现在我还没得到过你的一张照片呐。”

“连我自己也没有,我不喜欢照相。”过了一会儿她说,“送你一张我妹妹的照片吧,她长得比我漂亮。”

“贴一张尼姑的照片?”

“谁是尼姑?”

“你不是说过她在鲁钦寺当……”

“是她上中学时照的,你要不要?”

“我不知道……”

“那算了。”她指着墙上的照片说,“不许你把它毁掉,记住了。”

“一个个像罗刹女鬼,我晚上睡觉会做恶梦的。”

“哎,会做恶梦,年纪轻轻的做什么恶梦嘛。”

朗杰说也许他见过她妹妹。鲁钦寺的尼姑们常来小店里买点糖果,吃碗凉粉,只是他弄不清哪一个是她妹妹,他记不清有哪个女孩的模样跟茨珍相像。茨珍立刻恶狠狠地警告他别去胡乱打听她妹妹,最好让她安安静静呆在佛门中。这个社会已经够糟糕的,做一个真正的出家人很难,要抵制越来越多的罪恶的诱惑可不是件容易的事。

巴廓地区是拉萨最繁华也是社会治安最混乱的地段,西藏各地的生意人、流浪人和朝圣者们都云集在这里,各种行劫偷窃、打架斗殴、走私卖淫的案件每日不断。茨珍在派出所里成天忙忙碌碌,有时还要跟小伙子们一起巡逻到深夜。这个时候朗杰在家里打好一瓶酥油茶做几只烤饼在昏暗的灯下边看书边等她。茨珍深更半夜回来后见此情景大为感动,她头发凌乱,满身尘土,衣服上还有血迹,朗杰又惊又怕不知她在外面又遇到什么危险。没事,别担心,茨珍拍拍他脸颊安慰他。说是她和两个同伴巡逻时遇到三个偷木料的窃贼,正好三比三,他们扑了上去。茨珍没选好对象,她的对手比谁都高大壮实,她拿出浑身的解数也没能制伏他,在擒拿格斗中那家伙把她按倒在地后紧要关头不仅不设法抽身逃走,反而大耍流氓,粗暴地撕她衣服扒她裤子企图强奸她。噢!他妈的,这是怎么回事!她气急败坏地叫喊起来。这时她的一个同伴扑过来用手枪把在那家伙的脑袋上一阵猛砸,砸得头破血流差点送了他的命。

朗杰听了目瞪口呆,不知该说什么好。

茨珍搔搔头皮,困惑不解地说:“你说这是怎么回事?那家伙大祸临头居然还……有心思干这邪门的事。我真不明白你们男人……属于哪一类动物。”

“真是太恐怖了。”朗杰连连摇头。

“是太滑稽了。”她纠正道。

“是吗?我可不喜欢这种场面。”

“你什么也没有见过。”

后来朗杰发现茨珍有个怪癖,每当她去现场触摸过枪支器械、犯罪工具或罪犯的身体后,总要用香皂一遍遍反复洗手,洗完后用怀疑的眼光在手上看半天,又放在鼻子底下嗅嗅,皱起眉头说:“臭,还是臭。”又洗个没完。她从现场回来后给朗杰讲述那些肮脏和暴力的行为时眼中充满了狂热,讲完后脸上笼罩一层阴郁的困倦,两眼失神地盯住一个地方不知在想什么,有时连饭也不想吃独自躺在床上睡一觉。她从来不让朗杰碰一下她的手枪,朗杰哀求说只不过是卸了弹匣拿在手中玩玩掂量一下她也坚决不答应,她说这一点也不好玩,拿在手中只会使人产生犯罪的欲望。朗杰说那你经常摸着它又怎么说呢?说不定还冲人家开过枪哩。

“我早已是罪孽深重。”她颤颤地说。

“你真……怪。”朗杰幽幽地望着她,从牙缝里挤出一句话。他靠过身去,一只手搂住她的腰肢。

“我现在不想。”她抽身挣脱。

“那么跳个舞吧,你从来还没和我跳过舞呢。”

“我也不想跳舞。”

“我就想要你跳舞。”

“你怎么啦?”

“没怎么。只是这日子过得……挺闷的。”

“是挺闷的,所以就事多,就有人去犯罪……”

“别去思索。所以,就来吧……”他一把将她抱起来。

茨珍双手托住他下巴往后推,接着他感到膝关节被她插进来的腿往外一别,失去重心,仰面朝天摔倒在地。

“我该上班了。”茨珍抓起帽子转身跑出门。

朗杰感到愤怒,爬起身急忙追赶,从楼上追到楼下,一直追到杂货店门外,茨珍像兔子一样早已窜得无影无踪。他捂着怦怦跳动的胸口坐在门前,烦躁地抓起一张报纸匆匆掠过上面的黑体标题,一个字也没看进去。“你没法跟她说清楚,你猜不透她是怎么想的。”他拿着报纸自言自语大声说,“她老觉得不顺心,好像除了她人人都顺心似的……有很多事情你没法弄清楚……莱恩说:这座城市太沉闷,年轻人居住在古老沉闷的城市呼吸的是古老沉闷的空气。现在想想他的话有道理。莱恩很了不起。”

“莱恩是谁?”

朗杰抬头一看,是邻院一个叫卓嘎的姑娘,正靠在他身边的墙上听他发神经似的喋喋不休。她是那种在朗杰母亲眼里属于“不正经”的姑娘,穿一件紧绷绷的横纹短袖衫,眼中闪着病态的肉欲,一副百无聊赖的样子。

“你说什么?”朗杰脑子走神了,仰起脖子反问她。

“莱恩是谁?你说他很了不起。”

“就是那个美国人,你经常见他。前些日子他天天来坐甜茶馆。”

“哦——,是那个狮子脸,我叫他森珠。”卓嘎想起来了,“他在报纸上写文章了?”

“他去哪儿了?”朗杰好久没见那位在西藏大学任教的会说藏语的美国人了。

“他又不是我男人。”

“可是他一见你就流哈喇子呀。他很有滋味吧?”

“美国人的滋味,让人永远难忘。”卓嘎诡秘一笑。

“你买点什么?”他问。

“巧克力多少钱?”

“老价。”

“便宜点嘛,老情人了。”

“六毛。要几块?”

“四块。你妈妈还没回来,她现在在哪儿?”

“我想她大概在横渡英吉利海峡。给,记住,我们不是情人,我们从来没有亲过嘴,是革命同志。”

卓嘎接过巧克力想了想:“哦,我现在身体不好,我天天去医院。”

朗杰也想了想,说:“你太紧张,需要休息。”

“错了,医生说要我加强床上锻炼。”

“他是个流氓。”

“你要是个流氓该多好。”她用肩头撞撞他胸部,慢腾腾离开了杂货店。

茨珍领到一笔夜班补贴费邀请朗杰去饭馆,她驾驶一辆装有警灯的公安三轮摩托车歪歪扭扭开进小巷停在杂货店门前。朗杰觉得过于招人显眼,磨磨蹭蹭不肯坐上去。茨珍埋怨他成天像个老头似的守着小店一点情趣和嗜好也没有,甚至连吸烟喝酒都没学会。见茨珍一脸的伤心失望,他只好硬着头皮坐进挎斗里,一路上连头也不敢抬。街上的行人见一个年轻的女警察风风火火驾驶摩托车,旁边车斗里坐着腰身佝偻的小伙子,还以为是她逮住的一个小偷。

他们走进一家装饰典雅的小饭馆,善于察颜观色的汉族伙计看见停在门口的摩托车立刻堆起殷勤的笑脸把他们请到一个舒适的坐位上。茨珍点了一桌的菜都很合朗杰的胃口。茨珍说今天是她生日,十八岁了。她说她第一次过生日。

“太铺张啦,太过分啦。”朗杰望着十个人也吃不完的满满一桌菜肴摇头讷讷地说。

没多久茨珍一人连喝了三瓶啤酒,她脸色微红,神情不安,东拉西扯说起学校准备把她送到北京公安大学深造,又说起最近一个案子的作案手段刁钻古怪难以侦破,想不到拉萨也有了智能作案的高手,又问起她这些天没去他那儿他是怎么打发日子的。朗杰说还不都是老样子,到晚上翻翻通俗杂志听听音乐有时去隔壁邻居家看看电视,还能做什么?

“但是我想退学了。”她忽然说。

朗杰怔怔看着她。

“跟你一起开店,过日子。”她低声说。

“你没喝醉吧?”

“没有。”她平静地摇摇头,“一点都没有。”

“那好。咱们吃菜。”他把桌上的几瓶啤酒放到桌下,“这盘牛肉炒得很香,你尝尝。”

“朗杰哥,你不想跟我结婚吗?”她问。

“你疯了,再过半个月你就该毕业了。”

“是的,还有十二天。”

“茨珍,你怎么了?”

“你不愿意,是吗?”

“你以为……”他费劲地解释,“这事就跟两个人抱在一起亲嘴那么简单吗?”

“难道还有比两人亲嘴更复杂的事吗?”她惊奇地反问。

“再说,我妈妈会怎么想?”

“我正要问你哪。”

“我又问谁去?她还没回来……”

“她也许不回来了。”

“她干吗不回来?”

“你问她好了。”

“我没法问,我不知道她在那儿。”他颓然地说。

茨珍从桌下提起酒瓶又斟满一杯咯咯笑着说你真是个正人君子,正经得有些假模假式了。朗杰断定她是真的醉了,也就由她胡说八道自己闷起头不声不响地坐着。他记不清自己生日是哪一天,但他想,一个十八岁的女孩过生日除了兴奋之外肯定还有别的复杂的心情,比方说把自己弄醉后莫名其妙地哭一场。茨珍没有哭,喝完一杯酒盯住墙上的静物画像是在想什么心事,他轻轻拍拍她手背使她回过神来。她叹了口气,摸出一叠人民币放在桌上,说:“山羊说它屁股很重,挪不动窝。其实小狗不过是叫了两声,没有什么……”

她扶着一张张桌子走出饭馆,骑上摩托发动起来。

“危险哪!”朗杰追出来喊道。

摩托车朝前一冲开走了。

朗杰觉得茨珍身上有一种他想象中子弹般的爆炸力和穿透力,她似乎把什么都明明白白地告诉了他,又什么也没告诉。他认为茨珍是把自己的人生视为赌注和游戏,心血来潮在即将毕业时想退学,头脑一热就想结婚。朗杰看见别人家婚礼前忙得死去活来的准备工作以及婚礼上兴师动众的场面和种种古老繁琐的仪式,还有没完没了的宴请款待,到最后新婚夫妇就像打完一场世界大战似的累得筋疲力尽。他从来没想到过结婚的事,那事情离他很遥远呐。

他付完账慢腾腾站起来,外面下起了灰蒙蒙的小雨,店主人打开了录音机,响起了他喜爱的歌手央金娜牡的歌声:蒙蒙细雨街头,我在寻找你的温柔……

小巷外有块空地,不少司机爱坐甜茶馆,空地便成了免费停车场。朗杰看见一个司机拿着几封信朝小巷两旁一家家门牌东张西望就知道准是母亲托人捎信来了,司机果然找到杂货店把他母亲和邻居几位老太婆带给家里的信交给他。他自然少不了免费请司机吃几碗凉粉,又送他半条香烟和几瓶啤酒,然后询问母亲的情况。

“这么一群老太婆把信塞给我,我又记不清她们的名字。”司机想了想说,“你妈妈是不是嘴里只剩下一颗门牙,是不是她?”

朗杰两眼望着天空,心里暗自骂这家伙的眼睛长到额上去了。这群老妇人个个都有自己鲜明的特征,唯有一点共同之处就是她们个个都只剩下一颗门牙。他只好点点头。

“呵,她很好。她们搭上我的车一路上唱歌,吵得我很烦,我只好把车开快些,让风堵住她们嗓子眼。把她们颠哭了。”过了一会儿他有些困窘地说,“后来她们报复我,把屎尿都拉在我车厢里。”

“师傅您从哪里来?”

“札达县。”

“那是什么地方?”

“阿里那边。”

朗杰吃了一惊,上次母亲捎来的信说她们去了昌都,转眼间又跑到了千里之遥的阿里。

朗杰打开信,里面还夹有一张色彩失真拍摄技术拙劣的照片,他看见母亲呆若木鸡地站在一座寺庙的门前,衣衫褴褛像个乞丐,两眼发直地盯住镜头。他想看看母亲的鞋是否也破得露出了脚趾,可惜她一双脚没被照进来。母亲的字迹歪歪扭扭——

儿子:

向神圣的布达拉宫膜拜敬礼!

我们朝拜达拉克神山时当地人说要二十一天才能绕神山转完一圈。到第九天时我们被几个印度兵捉住了,他们说我们闯过了国家,我们也不知道怎么就闯过来了。我们说我们一群妇女朝拜神山可不是来和你们的国家打仗的。后来一个年轻的长官过来,你想不出他有多好。我们说你们当兵的很辛苦,我们来看望你们慰问你们,他就把我们带进兵营,士兵们排成两队夹道欢迎我们,他们的胡子可真长,还裹着头巾。曲珍大姐一激动就喊口号:向解放军叔叔学习!我们跟着喊。尼玛大姐说喊错了。你猜印度兵喊的是什么?他们喊的是印度话,我们一句也听不懂。他们后来请我们吃饭,有面包、牛肉、咖喱米饭,还有酒。年轻的长官说吃完饭要用汽车送我们回去。我们装着要上厕所,就一个个翻墙溜了。你说怪不怪,他们也不出来追我们。

你想想吧,我也算是出了一次国。

你猜猜我们还要去什么地方?先不告诉你,以后你就知道了。

愿菩萨保佑你快乐!

妈妈格桑

“这群老流浪婆。”朗杰并无恶意地骂了一句。

母亲早年出生于一个小贵族之家,她父亲是酒鬼加赌徒,在她出嫁之前家里已是债台高筑,只好变卖了仅有的一座庄园从此衰败沦为平民阶层。后来她嫁给了一个当警察的藏军少尉,在那个年代她丈夫的地位和薪金远不如一个普通的裁缝,她只好去一个中等贵族家当厨娘。她丈夫的职责就是站在巴廓环形路口的治安岗亭里见附近有酗酒斗殴的事上前劝阻或吓唬一番完事,平时站岗值勤时手中还不停地捻一坨毛线或纳一只鞋底挣点外快。他是个窝囊废,在站岗值勤做手工活时靠在岗亭里的步枪经常被那些爱搞恶作剧的乞丐无赖儿们从后面小窗口里取出偷走。每到这个时候朗杰的母亲只好自己去从酒馆里、出售武器的货摊上甚至从马贩子手中把步枪找回来,为这事她不知骂过丈夫多少回,可是没过几天枪又丢了,她只好又去找回来。朗杰还没从母亲肚子里降生时,他父亲被一个康巴人用刀子捅死了。母亲后来在一所小学做语文教师,直到十多年前退休后便开了这间杂货店。日子一年一年过去了,母亲也老了,那天她坐在货摊旁,抬头望着蓝色天空中的一朵白云说昨天晚上肯定是白度母给她托了一个梦,她问了邻居的几位老太婆都说昨晚也做了同样的梦。她问朗杰这是为什么。他答不上来,然后母亲说她要走了,白度母在梦中显现出西藏各地的神山圣湖和著名的寺庙,就是说她要去朝拜这些地方。三天后母亲和邻居的几个老太婆每人带上自己的一点行囊,揣一笔钱,欢天喜地爬上一辆超高的大卡车货厢上面。朗杰望着这群脖子上挂满哈达坐在高高的一车装满羊毛的麻袋上面大喊大叫跟家人告别的老太婆们,他摇摇头暗自想道:这哪里是去朝圣,简直像一个旅游观光团。但比起国际旅行社专门接待外国人的那种豪华老人旅游观光团,她们更像是一群即将远行的老乞丐。

朗杰抬头看看天色不早,他站起身放下遮阳篷布,在关店门时才想起茨珍有好久没来找他。二十天还是两个月?时间概念已经很模糊,他知道她大概不会再来了,想必她早已毕了业被分配在公安局的某个部门,或者即将去北京深造。她将成为一名优秀的警察,这点连茨珍自己也很清楚。只不过到现在为止她不论是做一名警察还是做一个妻子都太年轻了点。不管怎么说,朗杰和她相处了一段挺美好的让人难忘的日子,在一起聊社会新闻,谈流行服装和新上映的电影,在一起随录音机的歌声哼唱他们喜爱的歌,在一起争吵,在一起做爱。他俩最后的分别是在什么时候?那是最后的一次做爱……两人都感到兴奋和激动。茨珍紧闭双眼。朗杰浑身潮湿燥热,他深吸一口气将脸转过去,看见散落在床边另一侧垫子上茨珍的一堆衣物:橄榄绿色的警察服、白色的内衣、粉色的裤衩、红色的乳罩、警裤腰边的皮带像蛇一样盘缠在衣物中,棕色的枪套露出黑色的枪把——手枪!一件杀人武器静静地压在一个女孩白色的内衣上面,显示出某种暗示和诱惑。灵魂的最深处激出一个强烈的渴望,他一只手悄悄伸过去拇指弹开了皮套上的暗扣,枪把上密密凸起的花纹扎在掌心如同一百颗针尖在抖动。这只手感到了武器的重量。茨珍闭着眼在体验肉体的快乐。朗杰一只手搂住她的身体,另一只手握住枪把,产生一种奇异的兴奋,在迷狂中他把这只沉甸甸冰冷的手枪贴压在茨珍剧烈起伏松软烘热的胸脯当中,刹那间他全副身心痉挛地拧结成一团,多年来怯懦和压抑在心底的宿愿终于得以完成和释放,他的力量和勇气敢于向整个世界挑战!这时茨珍睁开了眼皮,望一眼压在自己胸脯上的手枪,又抬眼朝他露出一丝迷人的笑容,她光溜溜的一条臂膀慢慢扬起来。随着这神秘莫测的微笑,朗杰感到自己颈部动脉处被重重一切,脑袋顿时沉重而麻木,在失去知觉的最后一刻他看见茨珍正坐起身熟练地运用警察学校教材上的擒拿动作向他反击,他胳膊被反拧在背后接着整个身体倒立着飞起来撞向墙壁……当他苏醒时,发现自己躺在茨珍原来的位置上,她已穿好衣服坐在一旁伤心地掩面啜泣,他费力地想起了刚才发生的一切,不禁重重叹一口气。他永远都是个懦弱的失败者,跟他父亲一样,天生的窝囊废。他不该对生活抱有太多的幻想,命运注定他只能在庸庸碌碌的人世间随波逐流。

“这不好……你脑子里……有个魔鬼……”茨珍哽咽道。

“嘿!他妈的……谁都可以欺负我……”他翻过身,用枕头捂住肿疼的脖子,浑身精疲力竭。

“对不起,我出手太重。我不是故意的。”他听见茨珍的轻声道歉。

过一会儿,他感到茨珍轻轻走过来给他掖好被角,然后悄然离去。关门的时候,一股气流把贴在墙上的报纸拂刮得哗哗响。

天色阴霾,窗外飘进稀疏的雨丝。

夏天是个漫长的雨季,城市浸淫在潮湿的雨幕中,绵绵不绝的雨丝把所有的声音都变得那么单调乏味。屋檐下的滴水声,行人有一句没一句的招呼声,远处汽车驶过湿淋淋路面的粘黏声全都化入淅淅沥沥的雨声里。铅灰色的天空飘来湿润的风,让人似梦似醒,昏昏欲睡。

在那些阴雨蒙蒙的日子里,朗杰的杂货店好多天没开门,他每天和邻院的卓嘎厮混在她家的床上。卓嘎有个不合法的丈夫,长年在外面做黑道生意,有大量的金钱供她挥霍,却把她撇在家里独守空房。她在床上像罗刹魔女般贪婪粗野的动作令人触目惊心,朗杰很快就产生了难以忍受的厌恶,她的身体一挨过来他就想呕吐。后来卓嘎几次来找他约会都被他拒之门外,她终于恼羞成怒在他脸上抓出几道血痕。他知道这是理应付出的代价,便以超脱的冷静接受了对方给他的污辱没有反手回她一记耳光。他独自躺在楼上的小屋里,二十四年来他头一次吸烟,吸得满地的烟头。他打开录音机一遍遍聆听央金娜牡的歌,缠绵忧伤,如诉如泣。凉风夹着雨丝从窗外飘进来,院里一个老人的声音有气无力地在叹息:“别下了,天哪!别下了,唉!”他转过身去,墙壁上画片里的女影星个个脸上还留着茨珍画出的胡子,他用手沾了些唾沫往上面蹭擦几下,那胡子被抹成了黑糊糊的一团,画片上的女人变得更加苍老和丑陋。

“你们都老啦。”他对她们说。然后转过身平躺,望着粘在屋顶上几只苍蝇,“这日子也过老啦。”

录音机里传来央金娜牡的歌声:“当你寂寞的时候,呼唤我……”朗杰听了浑身颤栗,两行热泪顺着脸颊流在枕头上。

十月末的金秋辉煌而短暂,又是一个伤感的季节。人们在风景优美的树林里纵情享乐,被泛着泡沫的啤酒灌了整整一个夏天之后,在秋天金黄色夕阳的映照和山谷里清风的吹拂中醒来,似乎想振作精神干点什么有意义的事已经晚了,眼看冬天又将来临。

这样的季节给小巷的人们带来了困惑和晦气,市政工程队的工人们为这一带敷设下水管道挖壕沟时,在离朗杰杂货店大约七八十米的一所墙角下挖出具高度腐败的尸体。警察们在旁边一座正要拆除的空院里支起一口大锅,运来一车柴火和几桶汽油,把尸体放进锅里沸沸扬扬地煮起来,为的是让腐肉脱落后根据骨骼和牙齿鉴定出死者的性别年龄和有关死亡原因的其它线索。警察们守在院里一连煮了三天,空气中散发出令人作呕的腐臭气味使得周围的居民们叫苦连天,纷纷关闭门窗躲在家里诅咒警察干的缺德事。更多的人锁了门带领全家去落满秋叶的树林里作最后一次郊游。

朗杰知道自己还没忘记茨珍,猜想她是否也参加了办理这个案子,便照常开了店铺坐在门前,希望能够见到她。时常有三两个警察从那头空院出来到杂货店买一两盒香烟或几瓶啤酒。来了几次之后,朗杰跟他们搭上话。

“先生,还没忙完?”

“真他妈可恶。”警察摘下橡皮手套厌恶地扔在门外,接过啤酒坐在门坎上歇息,喝了几口说,“简直就像炖老牛肉似的怎么也煮不烂。”

“这几年我们周围也没听说哪家有人失踪。”朗杰说。

“我们也查过,大概是外来的。”警察想了想说,“说不定我们瞎忙了半天是个古代的什么人。哎,这种事情不是没有过。”

朗杰留神观察那边空院,虽然有时也看见几个女警察出出进进,但始终没有看见茨珍的身影。他开始为自己故作多情忍受腥臭的气味空守在这里感到可笑和羞愧。

当那个戴黄帽穿棕色套裙的年轻尼姑用袖筒捂住鼻子走过来向朗杰要一碗凉粉时,他无法想象这个时候她怎么能吃得下去。尼姑坐在小凳上斯文娴雅地吮吸凉粉,朗杰的头皮阵阵发麻。他拿抹布胡乱在货柜上抹擦,又挥赶盘旋在屋里的苍蝇。

“辣椒是不是少了点?” 他远远地站在货柜边问道。

“这味道不如以前了。”她抬起头,幽静的眼神透着淡淡的忧倦。

“那是,邻居们都在抱怨。我打算以后不再卖这道菜了,也赚不了几个钱。”

“哦,那就别卖了。”她垂下眼,继续轻吮碗中的凉粉。

朗杰不知道自己要干什么,在狭小的店铺里来回走了几步,才发现手中还拿着抹布,他把它扔在地上,抬起头望着屋里飞舞的苍蝇看了半天。

“你还听央金娜牡的歌吗?我最近弄到一盘磁带……听说是她最后录制的一盘……”他说。

她皱起眉梢,仿佛想弄明白他说的是什么。

“你别——这样!”他忍不住嚷嚷起来,“我并不想为难你,可你也用不着装成这个样子。你瞧,以后咱们还算是邻居。”

茨珍放下半碗凉粉,站起身从怀里掏钱。

“在未到达彼岸之前,我自然与万物为邻。”她说。

“可你永远也到达不了彼岸。茨珍,咱们还得做好多年的老邻居哩。”他有几分残忍地说。

“善男子,多少钱?”

“五毛,老价钱。什么,善男——子?”他凑进她恶声恶气地说,“你撒谎,你根本就没有一个妹妹在当尼姑,那就是你自己,你的灵魂早就飞进了尼姑庙。但是只有我才知道你以前很堕落。”

“很堕落,以前是。”她点点头表示同意。

朗杰看见她端庄的背影笼罩在一轮金黄色圣洁的光环中朝着耀眼的夕阳走去,如同一个缓缓远离的靶子。他抬起右手做了个持手枪的动作朝她的背影瞄准,伸出的食指笔直指向她心窝。“叭!”他嘴里发出声音。茨珍像被射中似的浑身颤抖一下。“叭!叭!”他又开了两枪,那身影在金色的阳光下化为一团虚光。小巷宁静而空荡,仿佛不曾有人从这里走过。

“你死了。”他说。

入冬之前,邻居家的老太婆们陆陆续续都回来了,她们个个衣衫破烂,蓬头垢面,见了家人兴高采烈地又哭又笑。到最后只剩下朗杰的母亲还没回来,像个爱捉迷藏的顽童不时地在各地托司机捎个信来,语气还是那么轻松愉快。反正朗杰也找不到她,并且没法跟她通信联系。母亲的行为近似于耍无赖,像是执拗地跟谁过不去,或者是在逃避什么,看来是不打算回家了。朗杰想到要是有一天收到母亲从阿富汗或阿根廷什么地方寄来的信他也绝不会感到惊奇。

第二年的春天,朗杰跟一个叫梅朵的姑娘结了婚,梅朵是医院的护士,是个腼腆温柔的姑娘。婚礼在梅朵家举行,虽然办得不像有钱人那样豪华阔气,但梅朵在拉萨有个庞大的平民阶层的家族,前来贺喜的亲戚们如同举行盛大集会一般把她家的院子挤得水泄不通,宴请活动一连持续半个月也算够得上水平了。婚礼也没有朗杰所担心的之后会累得大病一场,亲戚们只顾吃喝玩乐,才不在乎新郎新娘会躲在哪里。婚后朗杰还守着他的杂货店,妻子时常去鲁钦寺里施舍点茶水,为佛灯添几勺酥油,回家时对朗杰说她见到了茨珍。茨珍脸色憔悴,眼光黯淡,梅朵多次劝她去医院检查身体,她总是说她在这儿过得挺好,朗杰听了很伤感。每当下午刮起漫天狂风他就早早关了店门,妻子在医院还没下班,他一个人躲在楼上小屋里打开录音机听央金娜牡的歌。如今从无线电广播里已收听不到她的歌了,朗杰一直保留了她录制的两盘磁带。这个时候拉萨又冒出一批红得发紫的男女歌手为听众所倾倒,但朗杰心里仍然珍藏和迷恋着央金娜牡那平静悠远、略为沙哑带着忧伤韵味的歌声,这歌声是刻在他往日岁月里无法抹去的印迹,在他孤寂和沉沦的日子里它像朋友一样给过他许多的温暖和抚慰,不论在何时何地只要一听见那熟悉的歌声就能寻找到失落的往昔和从前的自己。

有一天他产生了念头,何不去见见这位他十分仰慕的歌手呢,但又不知怎样才能见到她。后来才打听到央金娜牡已不像从前那么走红,每晚在一家叫“蓝宝石”的歌舞厅里献唱,进那里面门票只要四元钱。

星期六晚上,他和妻子打扮了一下双双骑车出了门。这是一座因电力不足显得黑沉沉的城市,街上行人稀少,路灯昏暗。“蓝宝石”歌舞厅在城西方向,进去后狭小的空间乌烟瘴气,尽是些妖冶怪气的男男女女。透过蓝幽幽的灯光朗杰四下巡视,看见角落几个叼着烟卷无精打采演奏乐器的男人旁边站立一个女子,穿着既华贵又俗气,浓装艳抹,手握麦克风嗲声嗲气地扭动腰身。他问旁边一个人央金娜牡来了没有。那人冲角落噘噘嘴说:喏,那不正唱着吗?朗杰无论如何也不相信那个歌手就是他心目中的央金娜牡,连歌声都不像。他又问了一个人,另一个人冲角落挤挤眼皮说:喏,就是她。老兄只要你肯出三十块钱,我保证这小妞会跟你上床睡觉。朗杰觉得生活处处在捉弄他,伤心失望地拉着妻子离开了歌舞厅。

回家的路上,朗杰稍落在妻子后面,望着妻子骑车的背影和动作,发现她的形体非常难看。朗杰心想:这娘儿们,该生孩子了吧。

选自《特区文学》1990年第1期

本刊责编 曹军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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