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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网络虚拟空间对国家安全治理界限的虚拟化延伸*

2014-12-03杨嵘均

南京社会科学 2014年8期
关键词:主权国家虚拟空间网络空间

杨嵘均

论网络虚拟空间对国家安全治理界限的虚拟化延伸*

杨嵘均

在网络化、信息化和全球化时代,主权国家正面临由网络空间的无界性特征而导致的网络空间安全治理的危机与主权国家因主权国别性的特征而决定的主权国家治理有界性的危机。这种危机在现实中则直接表现为主权国家之间在安全治理方面的公共性危机,而其实质就在于主权国家安全治理界限的网络化和虚拟化延伸。正是由于这种虚拟化延伸,使得网络空间参与主体、治理领域、治理对象以及治理手段具备了虚拟性的特征。只有通过采取在价值层面、利益层面、机制层面、规则层面和操作层面等一系列的有效措施,主权国家才能实现对网络空间的安全治理,从而维护和捍卫主权国家的安全和利益。

网络空间;国家安全;无界性;有界性;虚拟性

互联网已经成为现代国家和现代生活不可或缺的生存元素;网络虚拟空间也被越来越多的国家视为海、陆、空以及宇宙太空之外的具有鲜明主权特征①的“第五空间”,成为了一个包含政治、经济、社会、文化乃至人们日常生活等各个方面的新兴公共领域。这充分展现了人类由一元化不可逆反的物理时间与三维构成的物理空间以及由质量、重量、密度、硬度等物质性质为本质特征的物理化生存,向着“有始无终”无昼无夜的(虚拟网络空间的时间特性)、无边无界无孔不入的(虚拟网络空间的空间特性)、失却重量等物理性质的去物质化生存,也即网络虚拟空间的虚拟化生存。这是由信息化所决定的现代生存方式。然而,人们的这种虚拟化生存方式总是无法摆脱其物理化生存方式。这是因为虽然“具有真实性和虚拟性双重特性”的网络虚拟空间的“形成和发展突破了现实世界种种因素的制约而进入到一个开放的交互的自由的多元化的虚拟时空,实现了由虚拟时空所提供的多种可能性的再生产”②,但是在网络虚拟时空中,通过网络信息技术而进行的数字化和虚拟化的编码与解码只能不断地生产和再生产着各种不同的“拟象”,而“不管虚拟时空中拟象有多完美,在人类不能超越自身衣食住行等现实物质需要的制约条件下,任何人都必须回归物理时空中去寻求真实的物质的社会生活。”③也就是说,不管在虚拟时空中的虚拟生存样态与物理时空中的现实社会生存景观有何不同,但是由于人的主体性是不变的,所以“虚拟时空与真实时空具有一定的相对性,因而具有部分的重合性。”④正是在这一意义上,本文从网络虚拟空间治理的公共性危机以及主权国家安全治理界限的双重视角,通过对“棱镜门”政治事件的政治哲学反思,追问因网络空间无界性的特征而导致的网络空间安全治理与主权国家因主权的国别性特征而导致的主权国家安全治理有界性危机到底产生了什么样的悖论与困境?这种悖论和困境到底给主权国家安全治理提出了什么样挑战?进而,对于一个具有主权的国家来说,应该采取什么样的合宜治理策略来应对这种挑战呢?很明显,上述所探索的问题,将贯穿于由全球化和信息化而产生的世界整体性治理与主权国家治理过程的始终。因而,这一研究对于网络空间安全以及包括政治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军事安全等在内的整个国家安全,不仅具有全局性与时代性的意义,而且具有根本性和长远性的意义。那么,从政治哲学的层面,应该如何看待“棱镜门”事件呢?

一、网络政治事件的政治哲学反思:基于“棱镜门”的案例

“棱镜门”网络政治事件⑤,充分揭示了全球化信息化时代“网络无国界而主权有国界”在政治哲学层面上的困惑以及在实践层面上国家安全治理的困境;它同时也揭示了主权国家的网络空间安全与物理空间中国家安全之间存在的不可调和性矛盾以及网络空间安全治理与主权国家安全治理的核心矛盾。从现实的国际政治实践和政治博弈来看,任何一个主权国家都不会因为网络虚拟空间无界性的存在而放弃维护和捍卫自己国家的主权;而在网络空间技术迅猛发展以及经济全球化汹汹浪潮推进的背景下,任何一项网络空间和信息技术也都不会顾忌主权国家的安全而停滞,甚至连放缓技术创新的步伐都是不可能的,也是不实际的。因而,网络虚拟空间安全治理和现实中主权国家安全治理之间的矛盾冲突以及治理困境由此产生。

“棱镜门”网络政治事件的曝光,让世界所有人震惊,让人们意识到网络信息安全问题危及个人隐私、国家安全利益和经济命脉及社会稳定;⑥同时,它也使人们看到了在全球化信息化时代主权国家维护和捍卫网络空间安全的重要性以及国际社会加强合作以保障网络空间安全的必要性。然而,与日新月异的网络技术发展以及瞬息万变的网络环境相比,无论是国外还是国内,国家安全维护和防范体制机制由于其相对的稳定性以及固有的滞后性本质,显然是无法跟上网络时代网络技术和信息技术发展的脚步,必然导致网络空间的无界性与主权国家安全治理的有限性产生矛盾和冲突,国与国之间围绕着网络信息的获取、使用和控制的竞争日趋激烈,甚至被称为“信息战争”,因而网络信息安全成为主权国家维护包括政治安全、经济安全、军事安全和社会文化安全在内的国家综合安全的一个重大问题和战略问题,也是主权国家在安全领域出现的一个新兴问题。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之下,美国“棱镜门”事件凸显了网络空间安全对主权国家安全的威胁性、潜在性和隐蔽性,同时增强世界各主权国家对自身安全存在不确定性的重视。例如在我国,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要“高度关注海洋、太空、网络空间安全”,⑦并且已经成立了由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担任组长的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

“棱镜门”事件反映出了网络空间安全存在着下述三个特点:一是网络空间安全具有全球性的特点。网络空间突破了原有的主权国家界限,使信息的传播具有了全球性的特点。在全球化与信息化快速发展的今天,随着网络的不断普及和运用,信息的传播已经不仅仅局限于一个地区或一个主权国家管辖的区域,而是全球化的传播,在地球的任何一个角落,足不出户,只要轻点鼠标,信息就会依托遍布全球的光纤传遍世界。二是网络空间安全具有实时性的特点。网络技术的突飞猛进已经大大加快了信息传播的速度和效率,实现了信息传播源与受众瞬间、实时、零距离的“点对点”对接,这突破了信息传播的时空限制,因而与主权国家传统安全相比,网络虚拟空间安全也实现并具备了向实时性、瞬时性转变的网络传播特点。可以说,“棱镜门”事件是用鲜活的事例再一次诠释了网络空间安全的这一特点。“棱镜门”事件曝光以后,在各大媒体和网站的头版头条在极短的时间内刊登了这一信息,而这样的信息传播速度在以报纸为主体的传统媒介传播时代是难以想象的。三是网络空间安全具有了去权威化和去中心化的特点。众所周知,在传统媒体时代,由于各个国家的新闻审查以及监管制度的限制,某一个人想要在大众媒体上发布自己的资料是相当困难的,在层层的信息筛查之下,在经过一个相当长的周期以后,也很难说会如愿以偿。然而在网络信息化时代,以国家权威为后盾的新闻审查和监管制度受到了极大的挑战,由于网络信息传播实现了“一对多”的点与点连接,任何一个信息源一旦在网络上的任意一点接入网络中,就会直接且迅速地散播出去,轻易地越过层层的信息筛查,呈现出去权威化和去中心化的特点。而这一传播特点,也使得网络空间安全呈现出去权威化和去中心化的特点。在网络虚拟空间,无论信息的发布者和参与者是谁,来自哪里,都可以躲在罗尔斯所宣称的“无知之幕”后实施幕后操纵,为所欲为,直到被发现为止。这是从网络信息传播方面来说的,而从主权国家安全治理方面来说,国家的主权观以及国家为维护和捍卫主权而设立的以军队、警察、监狱等为核心的国防安全设施和疆界也形同虚设——网络虚拟空间已经拆除了一切物理空间的界限与藩篱,这便是“网络无国界而主权有国界”的网络空间安全治理困境。与物理空间中国家安全相比,在网络虚拟空间中,世界上所有主权国家的安全都置于一个开放的无边无界的虚拟空间中,无所谓“权威”,无所谓“中心”,一切都取决于网络技术以及“人心向背”的政治旨趣和价值。

辩证客观地看,上述网络虚拟空间安全的全球性、实时性、去中心化和去权威化的特点是由于网络空间的无界性导致并解构的。在网络技术和信息技术将一切物理时空虚拟现实化以后,网络传播的全球性、实时性、去中心化和去权威化等特征不断解构并重构着主权国家的安全观念、安全保障设施、安全保障的手段和方式、情报来源与搜集渠道,等等。物理空间中国家主权的神秘性、权威性、威慑性以及神圣性等,在网络虚拟空间中已经荡然无存,“网络黑客”、“恐怖分子”以及任何利用网络使坏的“不良分子”,只需轻点鼠标,就可以实施自己的“不法或不良动机”。这充分反映出网络空间安全的脆弱性,而近年来发生的“维基揭秘”事件、“棱镜门”事件以及“震网”、“火焰”病毒攻击事件等也充分证明了这一点。不仅如此,网络空间安全威胁的全局性、全时性、扩张性和不确定性等,使得网络空间安全预警和危害控制更加严峻复杂,对国家主权的治理和捍卫构成了几乎是毁灭性的威胁,稍有不慎,就可能导致灾难性的后果。网络空间安全威胁的这些特点,要求主权国家必须妥恰看待网络空间技术和信息技术对传统国家安全治理的解构趋势,积极主动地应对网络空间技术和信息技术对国家安全治理提出的挑战,不断克服和超越传统的不能适应网络空间安全治理需要的保守性、封闭性、观念与治理方式方法的滞后性和有限性等的做法。

“棱镜门”网络政治事件所体现的政治哲学意义在于:在网络化、全球化和信息时代,一个主权国家应该如何从政治哲学层面上正确认识由网络空间的无界性特征而导致的网络空间安全治理的危机与主权国家因主权国别性的特征而导致的主权国家治理有界性的危机。显然,网络空间作为一个新兴的具有无界性的公共领域与传统的具有有界性的主权国家治理空间是矛盾的统一体,而且从当下发展情势来看,这一矛盾的统一体在世界还没有真正实现“大同社会”之前,二者具有不可调和性,虽然相克相生的现实困局与相融相生的未来愿景并存,但是在科技不断发展的背景下,可以断言,二者相克相融的步伐不会停止。这是任何维护和捍卫自身主权的国家必须把握的基本政治原则和方向。对于“棱镜门”事件的主角斯诺登的评判,如果从人权和道义、道德和伦理的角度来说,斯诺登是代表公平正义、真善美以及敢于抗争等的化身,即使给予其“国际英雄”称号也不能表达对其所作贡献的崇敬。然而,如果从维护和捍卫主权国家安全的角度来说,那么斯诺登显然就是一个十恶不赦的叛国者和民族败类,应该立即正法以泄民族之愤。如何看待,见仁见智,体现着评判者的政治智慧和政治价值。而代表主权国家安全和利益的评判者对斯诺登本人以及“棱镜门”事件的评判,则反映出这个主权国家所崇尚的治理价值、所崇尚的道义情操、所追求的国家利益以及所秉持的处理国际关系的理念。

二、国家安全治理界限的网络化和虚拟化延伸

上文论述的重点是网络空间的无界性与主权国家治理的有界性在政治哲学层面上的矛盾以及二者之间矛盾的不可调和性。而在现实的政治实践中,这种矛盾和冲突直接表现为主权国家之间安全治理的公共性危机。事实上,“棱镜门”事件反映的恰恰就是由于网络空间技术和信息技术的进步而导致的主权国家在安全治理方面的公共性危机。这种公共性危机的实质就在于主权国家安全治理界限的网络化和虚拟化延伸。在这里,必须首先将公共性的概念从物理时空向虚拟时空拓展与延伸。

事实上,当前政治学、社会学以及其他学科所讨论的公共性概念,一般都是局限在现实的物理时空中,而从虚拟时空对公共性概念的探讨还很稀缺。显然,在当前的网络化信息化时代,对公共性的研究必须要适应互联网络技术和信息技术的发展创新,将其延伸到虚拟公共领域中并加以研究。在物理时空中,公共性概念是公共领域概念的本质。而所谓公共领域,在阿伦特看来,它是指在共同空间中人与人之间行动的互动关系,它的“实在性则要取决于共同世界借以呈现自身的无数视点和方面的同时在场。”⑧而在哈贝马斯看来,公共领域是和私人领域是相对应的,是公共性表现的一个独立领域。“有些时候,公共领域说到底就是公共舆论领域,它和公共权力机关直接相抗衡”,⑨是“一个关于内容、观点、也就是意见的交往网络。在那里,交往之流被以一种特定方式加以过滤和综合,从而成为根据特定议题集束而成的公共意见或舆论”⑩。它的具体表现形式可以是一些聚集了公众的公开的场合,如博物馆、音乐厅、咖啡馆、茶室、沙龙等。很明显,阿伦特和哈贝马斯对公共领域概念的探讨是被限定在物理时空中的概念,而没有或者很少涉及公共领域的虚拟性。因而,其概念需要向虚拟空间拓展和延伸。因为在当今互联网全球化的语境下,我们不能忽视网络虚拟空间的存在。事实上,网络虚拟空间已经作为一个新兴的公共领域而存在。尤其是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并在全球范围内的迅速应用和推广,网络虚拟空间事实上为人类提供了一个全新的互动的活动场域,而这个全新的互动的公共领域,即虚拟公共领域。“所谓虚拟公共领域,是指由宽带上网、地面拨号上网、专线上网以及卫星传送网络等所提供的迅捷传送信息的技术支持,以各种虚拟空间的创建与虚拟社群的集聚为前提,向虚拟社群中所有参与者开放的、以各参与者相互之间自由讨论各种共同话题为主要内容的情感沟通、思想交流、精神交往的虚拟平台与公共场域。”在当今网络化和信息化时代,“虚拟公共领域的形成和发展,展现了人类生产生活方式以及社会交往方式在新质的基地上的飞跃,它使社会关系进行了数字化和虚拟化的编码与解码,从而在新质的基地上建立起与现实社会相异的景观。人类社会交往方式突破了现实世界种种因素的制约而进入到一个开放的交互的自由的多元化的虚拟时空,实现了由虚拟时空所提供的多种可能性的再生产。通过聊天室论坛(BBS)、新闻跟帖、博客(Blog)等各种具体形式,参与者集聚在一起形成了具有共同兴趣爱好话题等的虚拟共同体,并进行一对多、多对一、多对多互动交流。”正是由于网络虚拟公共领域的存在,客观上要求主权国家的安全治理必须向着网络化和虚拟化空间拓展和延伸。而也正是由于主权国家安全治理向着网络化和虚拟化空间的拓展和延伸,导致了主权国家在安全治理方面出现了公共性危机。

主权国家在网络空间的安全治理之所以产生公共性危机,其原因在于作为公共领域的网络空间出现了私人领域与公共领域的失调。私人领域与公共领域的关系是哈贝马斯研究的重点之一。在哈贝马斯看来,私人领域与公共领域之间的关系存在着两种截然对立的发展趋势:一种是公共领域侵占了私人领域的利益,公共性过多,即私人领域的公共化;另一种为私人领域覆盖了公共领域,公共领域充斥着私人秘密,批评的公共性失去了其原则力量,公共性过少,即公共领域的私人化。换言之,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的相互渗透是产生公共性危机的根源。在“棱镜门”事件中,这两种相对立的发展趋势在不同的时空并行不悖。首先,公共领域的私人化。私人对公共领域的侵蚀,表现为用私人标准来判断公共问题。斯诺登本人的行为十分恰当地说明了公共领域的私人化。毋庸讳言,从美国政府维护国家利益角度来说,美国情报部门的监听项目是一个公共问题,美国政府的初衷在于防范恐怖主义和敌对势力对美国的破坏,尽管该项目侵犯了其他国家的利益和公民的隐私,在道德伦理上存在很大的问题,但从一定意义上而言,这在客观上是保护美国国家安全的需要。斯诺登用自己无政府主义的判断标准来裁决该项目的合理性,最终使用披露“棱镜”秘密文档的方式来表达自身的愿景,对美国的国际形象和国内舆论造成了极坏的负面影响。姑且不论斯诺登和美国政府孰是孰非,斯诺登用自己的判断标准来对待公众问题,是私人对公共领域的侵犯。其次,私人领域的公共化,即公共领域侵蚀私人领域。一方面,对于私人而言,美国和其他被监控国的公民受到美国情报机构的监听,其私人领域的隐私被置于公共领域的监控之下,普通公民的隐私被政府窥视,其私人领域在不知不觉中受到了公共领域的侵犯。而另一方面,对于任何一个国家的政府而言,其作为社会活动的主体之一,一般都设立保密部门以保护自己国家和公民的各种安全。

在现实政治生活中,政府在所有社会活动参与主体中处于天然的优势地位,拥有其他社会主体不具有的社会资源,具有其他社会主体不具有的手段。这样,在网络虚拟公共领域中,政府可以通过情报机构对私人领域进行监控,同时依靠政府独有的威慑力要求主要网络服务器运营公司为情报机构的监控项目提供方便,这样就形成了一张无所不在的网,对公民私人领域的一举一动进行监控,收集情报。而一旦泄露,网络空间就会充斥着各式各样的私人秘密,这已经被“艳照门”、“拉链门”、“棱镜门”等等事件一再证明。然而,当这些本应属于私人空间的秘密在网络上沸沸扬扬传播并不断吸引着众多网民眼球的时候,我们是否应该理性地反思一下:国际社会对人权的保护以及各个国家宪法对隐私权保护的法治精神都去哪儿了?在网络自媒体的时代,当人人都成为了信息的发布者和受众者的时候,当人人都是信息的讨论者和参与者的时候,如果一味地迎合网民的口味以追求爆炸性、新奇性效应而无视道德的纯净与高尚、人性的真善美以及人格的尊严,一味地让公共领域的私人化以及私人领域的公共化在网络空间肆虐和蔓延,那么网络空间存在的合法性、私密性以及公共性如何才能得到保护呢?

事实上,虚拟公共领域已经成为了自由主义者和无政府主义者尽情狂欢的乐园和天堂。例如,网络自由主义者巴尔洛1996年2月就在线贴出了著名的800字“虚拟空间独立宣言”,声称网络世界是永远不受政府管辖的创新、平等、公益的空间。确实,我们必须承认,网络空间从诞生之日起,主权国家的政府确实忽视了对其进行有效的治理或者管制。这一方面是由于网络空间的无界性客观上使得具有界限的主权国家难以实行有效的治理或者管制,另一方面是由于个人互联网终端和互联网本身的发展使网络空间成为了一个新兴的公共领域,而在过去的二十几年间,主权国家的互联网管控机制严重滞后于互联网本身的发展,这使得主权国家网络空间治理显得力不从心。即使在全球化迅猛发展的今天,任何一个国家也都不可能对网络实施垄断性的控制,更无法限制网络上信息的传播。再者,由于网络空间具备了现实空间所不具备的匿名性特征,这导致参与者心理上的开放性。参与者由于在虚拟空间可以免受责任的制约而在某种意义上具备了“责任豁免权”,这样匿名性使得参与者可以避免法律制裁和道德压力,形成了参与者在网络虚拟空间领域特定的社会心理,这种心理使得参与者更为主动地参与网络活动。网络的匿名性导致了网络空间参与者心理的开放性,在主观上反作用于网络空间的无界性。这造成了积极和消极两个方面的影响。从积极方面来看,网络空间的匿名性导致网络空间参与者的心理开放性,最终反作用于网络空间的主观无界性。网络空间的无界性又吸引着更多的普通公民参与到网络空间里来,同时又塑造了新兴参与群体的开放的网络心理,这种心理又促进了网络空间主观无界性的发展。网络空间无界性与网络空间参与者的匿名性与心理开放性相互促进、共同发展而使得网络空间众声喧嚣,异象纷呈,怪异跌出,呈现出一片“生机勃勃”、“繁荣昌盛”、“欣欣向荣”的景象。而从消极方面来看,网络空间的无界性又加大了主权国家治理的难度。网络空间的全球性和无界性突破了原有的主权国家治理的界限。这样,主权国家在物理时空中的治理手段和治理方式相对于网络虚拟空间的全时性和无界性就显得捉襟见肘。所以,主权国家的安全治理界限必须进行网络化和虚拟化的拓展与延伸。

三、国家安全治理的虚拟性及其界限虚拟化延伸的合宜策略

在网络化和信息化时代,任何一个主权国家要想有效地维护和捍卫国家安全和国家利益,就必须将国家安全治理界限向网络化和虚拟化拓展并不断延伸,采取合宜的治理策略来应对这种挑战。因而,任何一个主权国家必须明确的一点是:在网络化、信息化和全球化的进程中,随着信息技术和互联网技术不断发展与普及,对网络空间的安全治理已经成为主权国家治理的一个重要领域。这一点不容置疑,必须肯定。然而,与主权国家传统安全治理的物理性相对而言,这一新兴领域的安全治理表现出一个显著的特点,即其参与主体、治理领域、治理对象以及治理手段的虚拟性。

网络空间的虚拟性来源于现实的物理空间而又不同于现实的物理空间。“虚拟”实质上是人们的一种认识过程,是人们从具象到拟象的认识过程。具象是现存的事物,是纳入人化自然的事物,是人们对现存事物的认知。具象反映到人脑中便形成拟象。拟象来自于具象,来自于人们对现存事物的认知,然而拟象又不是对现存事物认知的简单映射,它一旦形成便脱离具象而存在。拟象存在于人的头脑之中,经由人脑再加工,作为一种符号存在于人的头脑之中,而这种头脑中存在的符号又可以产生新的拟象,而新产生的拟象不直接来源于具象,从某种层面而言,拟象形成了一个“独立世界”。这样,拟象虽然根源于具象,但自身同样具备产生新的拟象的能力。也就是说,“拟象不再有本源,不再有原本,成了无反映对象的符号。符号的真实指涉物终结了,只剩下纯符号,符号生产新的符号,这样,符号就形成了一个与现实不发生联系的纯虚拟的拟象世界。”也就是说,纯虚拟的拟象世界是现实的物理世界向虚拟世界的投射,而这种投射不是一一对应的,而是无反映对象的符号生产和再生产的意义集合。从网络空间的角度来看,网络空间在物理上依托于互联网硬件设施,而它核心的功能是作为一种虚拟空间而存在。网络空间的拟象来源于现实空间,抽象自现实具象,拟象变成符号一旦进入到网络空间,就不再依附于现实空间的具象而存在,拟象的符号在网络空间具有自我复制和生成的功能,拟象的符号经由人的大脑再加工再创造,就形成了新的拟象符号。新生的拟象符号不直接来自于现实空间的具象,而直接是来自于旧的符号。这样,网络空间就变成了一个独立于现实空间之外的具有特定意义的虚拟符号集合而存在的意义空间。

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基础。唯有产业兴旺,才能壮大乡村经济,为乡村生态、文化、社会、科技、教育及政治建设提供必要的财力保障和雄厚的物质基础,进而实现乡村全方位的振兴。

既然网络空间是一个虚拟符号的意义空间,那么主权国家网络空间治理为何具有虚拟性呢?这是由网络空间参与主体、治理领域、治理对象以及治理手段的虚拟性决定的。首先,参与主体的虚拟性。在网络空间领域中,任何参与主体都具有虚拟性。这是因为网络空间是由抽象符号组成的意义世界,任何网络参与主体都是现实空间具象主体的映射,因而无论是作为网络监管者的主权国家还是作为网络使用者的普通网民,都是符号化的虚拟存在主体,其虚拟性存在是其本质特征。其次,治理领域的虚拟性。网络空间是主权国家网络治理的领域,它是拟象的空间,是由抽象符号组成的独立世界,而拟象与抽象符号存在的基本特征在于其虚拟化存在,因而这一空间是一个虚拟的空间,而主权国家在这一虚拟领域进行的治理活动也就具有了虚拟性。再次,治理对象的虚拟性。主权国家在网络空间的治理对象是网络的参与者和网络上传播的信息。而不管是网络参与者还是网络信息,因其在网络空间的映射拟象而具备了虚拟性的特征。网络参与者的身份不过是网络拟象符号的再创造,而并非参与者本人的真实信息,参与者在虚拟身份的掩饰下进行网络活动。同样,网络空间传播的信息是必须经过重新编码和解码才能在网络空间传播,因而网络信息便具备了虚拟性的特征。最后,治理手段的虚拟性。主权国家传统治理方式是物理性的,是对现实世界中的人和物进行资源的分配与调节。而在网络空间治理之中,除了采取物理的治理手段(即网络硬件手段)之外,还要采取网络虚拟技术手段。通过网络技术手段对网络虚拟领域的参与者和信息进行必要的筛选和过滤,而这种虚拟的网络技术手段是主权国家在网络空间治理中运用的主要手段。

由此,主权国家对于网络空间的治理就必须向着网络化与虚拟化的方向拓展和延伸。如果主权国家在安全方面的治理不能适应这种转化,那么主权国家的安全就必然会受到威胁。以“棱镜门”事件为例,美国通过“棱镜”监控项目策划并利用网络化虚拟手段监听并搜集有关公民与国家领导人、政府、企业等的秘密为本国决策者服务,这种行为虽然对美国的国家安全和国家利益有利,但是却严重损害了其他主权国家的安全和利益。因此,在网络化、信息化以及全球化时代,以一种物理空间的传统方式和惯用手段去治理一个网络虚拟领域势必导致治理的无效性,使得网络空间乱象丛生。因此,主权国家对于网络空间的安全治理就必须向着网络化与虚拟化方向拓展和延伸,通过采取在价值层面、利益层面、机制层面、规则层面和操作层面等一系列的措施有效治理网络空间,从而维护和捍卫主权国家的安全和利益。

1.在价值层面上,增强各主权国家的互信,进行一场心灵的革命。信任是维护国际社会和平与稳定的非常重要的道德诉求。在全球化语境下,网络空间安全治理就必然是全球化的虚拟性治理,它离不开各主权国家之间的通力协作,而协作的前提便是各主权国家之间应当建立起应有的互信。因此从这一意义来说,在网络空间安全治理中,每个主权国家都应当进行一场心灵的革命,锻造自己的国家德性,以道义为根本标准规范自己的国家德行,在彼此尊重对方国家主权和国家利益的基础上,建立各国之间在网络空间安全治理方面的共识,增进互信,团结协作,不做损人利己之事,不行背信弃义之举,最大程度地保护各主权国家的安全与利益,实现网络虚拟空间领域的互信、合作、互助的良性治理。

2.在利益层面上,加强不同国家之间的合作与沟通,建立起一种利益平衡和协调处置的沟通平台和机制。主权国家治理的有界性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主权国家之间的国家利益冲突造成的,不同的国家有着不同的国家利益。这在网络空间安全治理问题上也不例外。然而,由于网络空间本身所具有的无界性,使得单个国家又无法在网络空间完全实现自身的治理目标,因而造成了有界性与无界性之间的矛盾。所以,只有打破现有民族国家之间的分割局面,让不同国家合理表达自身在网络空间的安全和利益诉求,才能解决无界性与有界性的矛盾,也才能在和平共处、民主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不同国家之间的利益平衡,实现网络空间安全治理领域的共赢。而要达此目标,就需要建立不同国家之间的合作与沟通平台和机制,相互协调,彼此互动,共同增进网络空间安全治理的有效性,维护各自国家的安全和利益。

3.在机制层面上,建立不同主权国家之间网络空间安全治理的长期化、机制化沟通协作机制。建立网络空间安全治理领域的沟通协作机制,有两种路径选择:其一,依托现有的国际组织或机制。在当今世界,无论是全球性还是区域性的国际组织都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因而,不同国家可以顺势而为,在现有的国际组织下成了新的部门,建立起互动机制,拓展国际组织的功能。比如可以在联合国下成立相关机构,使之成为网络安全治理互动协作机制的依托,增强参与国的网络治理能力。其二,另辟蹊径,建立新的国际组织和沟通协作机制。单独成立的国际组织用以协调不同民族国家网络安全治理,新成立的专门的国际组织要突出专门化专业化的特点,只处理网络空间安全治理事务,并有专业网络人才处理日常事务,这样才能适应不断发展的网络空间技术和信息技术,更为有效地协调不同国家的利益诉求,保障各自国家的网络安全和国家安全。

4.在规则层面,建立健全网络空间共同治理的规则体系,促进沟通互动机制规范化建设。任何机制的运行都需要规则来保障,因而必须制定网络空间治理相关的国际法律,使主权国家网络空间安全治理处于法律的约束之下,明确各国权力与义务,以便各主权国家在处理国际网络危机时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国际相关法律应当由各国在权利义务平等的原则下共同制定,平等协商,在各国参与的基础上,共同制定网络空间安全治理的危机管控预案,针对可能出现的安全治理问题预先制定出解决方案,为可能出现的问题事先进行推演,这样才能确保面对问题时能快速有效地做出反应,提高网络空间安全治理的效率。特别需要强调的是,在这一点上,应该警惕并防止个别国家的霸权主义行径延伸到网络治理领域。

注:

①有学者将网络空间的国家主权称为虚拟主权。笔者同意这一观点。因此,本文的观点是基于网络虚拟空间具有国家主权特征为探讨前提的,因为网络空间安全直接关涉主权国家安全。事实上,自20世纪90年代世界各国陆续进入互联网时代以来,学者就对网络空间是否是具有主权特征发表了一系列的观点。非洲学者注意到,在全球化时代,新霸权主义也延伸到了互联网,而非洲国家由于缺乏资金和技术,其域名往往被国外公司所控制,形成网络殖民主义(见Africa suffers “web colonialism”,http://www.news24.com/ SciTech/News/Africa-suffers-web-colonialism-20091029.)。也有学者提出信息殖民主义观点,意指发达国家发展和垄断信息技术,以国际互联网为工具,控制他国的信息网络系统,对其进行文化和意识形态渗透,以期达到政治、经济、文化控制(见姜红明《信息殖民主义》,《决策与信息》2000年第2期)。学者聂慧芝则提出网络文化帝国主义观点,认为经济帝国主义、政治帝国主义和文化帝国主义都会反映到网络上(见聂慧芝《网络时代的文化帝国主义的特点及其启示》,《黑龙江史志》2009年第22期)。学者张纯厚基于上述观点,提出虚拟主权的概念,认为虚拟主权指的是“国家保护自己的互联网系统不受国内外敌对势力和破坏分子的攻击或操纵,防止国内外敌对势力利用国际互联网颠覆本国政治、扰乱本国社会秩序、助长本国分裂势力的权力和能力。”(见张纯厚《全球化和互联网时代的国家主权、民族国家与网络殖民主义》,《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12年第4期)他同时提出了新的“网络殖民主义”观点,认为“帝国主义通过国际互联网操纵他国政治,推动政治颠覆和国家分裂。网络殖民主义者推行所谓‘互联网自由’,直接或间接地支持发展中和欠发达国家流亡国外的从事推翻本国政府的政治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和宗教极端组织,通过国际互联网煽动、策划、组织本国内的分裂和叛乱活动,由此在发展中和欠发达国家培育帝国主义政治代理人,实现有利于发达国家的政权更替、国家分裂。”(见张纯厚《全球化和互联网时代的国家主权、民族国家与网络殖民主义》,《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12年第4期)当前,在国际上,维护网络空间的信息主权,反对信息霸权已成为双边多边关系中的重要议题。如:美国2011年就相继发布了《网络空间国际战略》和《网络空间可信身份标识国家战略》;中国、俄罗斯等在第66届联大上提出国际信息安全行为准则。

④由此可以推断出的结论是:真实时空中的善、恶、美、丑、奸、诈、欺、哄、骗等现象一定会被复制到虚拟时空中,毕竟不管是在真实时空还是在虚拟时空,人的主体性是不变的,因此,人性的善和恶必然一样地会表露无遗,只是虚拟时空中的表现方式与真实时空中的表现方式与表现样态有所不同而已。进一步而言,虚拟时空和虚拟公共领域在给人类提供便捷高效的生产生活方式和社会交往方式的同时,也异化了人类生产生活方式和社会交往方式,不仅在虚拟时空而且在现实时空都带来了许多的病态或者变态。人们对此虽然有着不同的真切感受,虽然也在表达着不同的观点,但仍缺乏深刻的理性的具有前瞻性的见解。详细论述,请参见杨嵘均《论虚拟公共领域对公民政治意识与政治心理的影响及其对政治生活的形塑》,《政治学研究》2011年第4期。

⑤“棱镜门”网络政治事件是有关前美国中央情报局(CIA)雇员爱德华·约瑟夫·斯诺登,于2013年6月在香港向《卫报》和《华盛顿邮报》披露了美国国家安全局关于“棱镜”(PRISM)监听项目的秘密文档的事件。斯诺登称,美国从2007年开始实施一项名为“棱镜”的电子监听项目,以监听任何在美国境外的人士,或者任何与外国人通信的美国人,甚至是一些国家和地区的政府领导人以及工商企业的政治、经济、文化等的互联网活动,并秘密收集电话记录。该项目还通过直接接入思科(Cisco)、微软(Microsoft)、雅虎(Yahoo)、谷歌(Google)、美国在线(Aol)、Skype、You Tube、苹果等9家互联网公司的中心服务器为美国情报部门搜集情报。美国政府随即通缉斯诺登。斯诺登向若干国家提出政治避难申请,后飞赴俄罗斯,并在俄罗斯莫斯科谢列梅杰沃国际机场中转区滞留。7月2日,据俄罗斯媒体报道,斯诺登已向俄罗斯递交政治避难申请。8月1日,据法新社报道,斯诺登已经离开了谢列梅杰沃国际机场,此前他获得了俄罗斯临时难民身份,有限期为一年。至此,“棱镜门”网络政治事件告一段落。

⑥李娜:《“棱镜门”暴露大数据时代隐私危机》,《科技导报》2013年第18期;郭美玲:《网络信息安全及网络立法探讨》,《现代情报》2004年第9期。

⑦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42页。

⑧汪晖、陈燕谷主编:《文化与公共性》,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5年版,第85—88页。

⑨哈贝马斯:《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学林出版社1999年版,第2页。

⑩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关于法律和民主法治国的商谈理论》,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445页。

〔责任编辑:秦川〕

OntheVirtualizationExtensionsoftheNationalSecurityGovernanceBoundaryintheNetworkVirtualSpacefromthePerspectivesofPrismScandal

YangRongjun

In the era of networking, informatization and globalization, the significance and deep influence about Prism scandal, which is reflected from the perspectives of political philosophy, lie in the fact that a sovereign state should pay more attentions on how to correctly treat and deal with the crisis caused by unboundedness on the network and by boundedness because of the country specific. However, this kind of crisis is presented as public crisis among the sovereign states’ political practice directly, whose essence comes from the networking and virtualization extensions of the national security governance boundary. And, because of this kind of extensions, the cyberspace participants, the governance area, the governance object and the means of governance have the characteristics of virtual property. Therefore, such a series of effective measures as the value level, the level of interest, the level of mechanism, rule level and operation level should be taken in order that sovereign states can achieve the safety management of network space so as to protect and defend the sovereignty state security and national interests better.

cyberspace; sovereignty state security; unboundedness; boundedness; virtualization

*本文受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网络虚拟社群对国家政治安全的影响及政府协同治理研究”(14AZZ016)、第52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2012M520867)、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网络虚拟社群对政府治理的影响与对策研究”(13YJA810015)、江苏省社科基金项目“虚拟公共领域对政府治理的影响与对策研究”(12ZZB003)的资助。

杨嵘均,南京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研究员、博士,上海财经大学人文学院博士后 上海 200433

C936

A

1001-8263(2014)08-008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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