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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建档立卡精准扶贫措施探讨

2014-11-28沈新忠

农业科技与装备 2014年3期
关键词:辽宁精准扶贫措施

沈新忠

摘要:改革创新扶贫开发工作机制是做好、做实扶贫工作的重要基础。根据国家扶贫工作指导精神,辽宁省对实现精准扶贫的措施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全面开展贫困人口的建档立卡工作,实行动态管理,确保扶贫对象得到有效扶持。

关键词:扶贫机制;建档立卡;精准扶贫;措施;辽宁

中图分类号:F12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1161(2014)03-0083-02

2011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纲要》中明确提出建立健全扶贫对象识别机制,做好建档立卡工作,实行动态管理,确保扶贫对象得到有效扶持。2013年12月1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3]25号),提出深化改革、创新扶贫开发工作机制,其中,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是一项重要内容。精准扶贫的具体要求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已有工作基础上,按照县为单位、规模控制、分级负责、精准识别、动态管理的原则,对每个贫困村、贫困户建档立卡,并录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将专项扶贫措施与贫困识别结果相衔接,深入分析致贫原因,逐村逐户制定帮扶措施,集中力量予以扶持,切实做到扶真贫、真扶贫,确保在规定时间内达到稳定脱贫目标。

辽宁省从2010年起就尝试开展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和精准扶持工作。2012年全面开展了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工作,对精准扶贫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全年共完成全省农村310多万的人均纯收入3 200元以下低收入人口的建档立卡工作,并将各项扶贫措施直接瞄准建档立卡农户。

1 加强扶贫统计监测队伍建设,提供人员保障

建档立卡工作专业性、政策性强,工作量大,对工作人员文化水平、操作计算机能力和敬业精神要求比较高。建设高素质、稳定的专业队伍是实现精准扶贫的根本保证。辽宁省委、省政府历来重视全省扶贫统计监测队伍建设工作,2004年就成立了省级扶贫统计监测中心,负责全省扶贫统计监测和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工作。同时,还鼓励市、县成立相应机构,截止2013年底,全省已有2个市和6个县(市)成立了统计监测中心。对于成立统计监测中心条件不成熟的市、县,要求成立统计监测科(室),并配备责任心强、有统计专业基础知识和电脑应用水平的专职统计监测工作人员。目前,全省已建成省、市、县三级扶贫统计监测机构为主,乡、村主管扶贫工作干部为辅的专业扶贫统计监测队伍,为开展建档立卡工作提供了人员保障。为提高建档立卡工作人员业务能力,省扶贫办连续2 a对各地建档立卡工作人员进行逐级培训,使之熟悉建档立卡工作总体要求、实施方案、调查办法及标准、调查数据收集填报办法、调查数据质量抽查、误差纠正、资料汇总及指标解释、数据处理程序及传输等内容,确保胜任建档立卡工作。

2 严格执行建档立卡工作程序,精准识别扶贫对象

建档立卡工作成败的关键在于能否精准识别贫困人口,精准识别贫困人口的关键在于能否严格按工作程序开展工作。为此,省扶贫办、省财政厅、省审计厅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农村低收入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工作的通知》,提出明确的工作要求。1) 统一建档立卡样式。各市、县(市)严格按照统一的贫困农户登记表、行政村登记表、县登记表进行调查登记,保证内容全面、情况真实、记录准确,完整记录贫困户的家庭情况、生产生活现状、经济状况及帮扶措施。2) 进村入户登记。以2012年初各市统计的贫困人口数为基准,逐级明确落实到县、乡、村,以此作为基础,逐村逐户进行调查登记,逐项填写调查情况,做到不重不漏。3) 张榜公示对象。各行政村调查工作结束后,严格按贫困标准确定贫困农户的初步名单,在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后,进行为期7 d的张榜公示,待群众评议监督无意见后确定建档立卡贫困户名单。4) 户建卡村造册。贫困户认定后,在县扶贫部门指导下,各行政村对贫困户家庭基本情况、生产经营、收入、享受扶持政策等情况进行详实登记造册。贫困户档案卡一式二份,农户一份,村委会一份,造成册,由乡建簿。5) 审核汇总上报。行政村确定建档立卡贫困户名单后,以村为单位进行审核汇总,经村书记或村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乡(镇)人民政府。乡(镇)对各行政村的上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经乡(镇)书记或乡(镇)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县扶贫部门。县扶贫部门对各乡(镇)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编制全县贫困户花名册,经分管县(市)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到省扶贫办。6) 建立电子档案。县级扶贫部门通过直接录入贫困农户数据,建立贫困农户电子档案,市级扶贫部门汇总全市电子档案报省扶贫办,省扶贫办汇总、保存和管理全省电子档案。通过严格执行以上工作程序,截止2012年,已完成全省人均纯收入低于3 200元以下农村贫困人口的建档立卡工作,实现户有卡,村有册,乡有簿,省市县有电子档案,摸清了贫困人口底数,精准识别扶贫对象。

3 逐户制定帮扶措施,集中力量予以扶持

准确识别贫困人口的最终目的在于有针对性地实施帮扶,提高扶贫措施的使用效果。辽宁省根据贫困群体的类型和贫困原因,结合省现有扶贫措施,合理确定扶持项目、扶持方式,整合部门资源和各项惠民政策项目进行支持。对没有劳动能力的五保户和低保户制定以生活救助为主的扶持方案;对有劳动能力的扶贫户和扶贫低保户制定风险小、投资少、见效快、以种养项目为主的扶持方案;对有剩余劳动力的贫困户制定以促进劳动力转移培训为主的扶持方案。根据每年脱贫计划,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选择一定比例的贫困人口作为当年的扶持目标,根据为每户制定的扶持方案集中力量进行扶持,基本保证受扶持对象当年扶持当年脱贫。经过2012—2013年2 a的实施,全省已有91.6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脱贫目标。

4 探索建档立卡动态化管理,扶持目标更加精准

随着扶贫开发工作的深入开展使贫困户脱贫,加上贫困人口生老病死等原因,贫困人口在不断变化。因此,将脱贫人口移出建档立卡档案,将新增贫困人口加入建档立卡档案,实施动态化管理很有必要。辽宁省对此进行了一些探索,于2013年对建档立卡数据库进行整理,将受扶持并已脱贫人口从建档立卡数据库中消号。同时,对返贫人口和自然消亡贫困人口数据进行采集,将返贫人口加入到建档立卡数据库中,将自然消亡贫困人口进行消号处理。通过贫困人口在数据库中有进有出的实践探索,基本实现了建档立卡数据库档案的动态化管理,使全省的建档立卡数据更加准确,扶持措施更加精准,扶持效果更为明显。当然,贫困人口信息采集工作还面临着很多困难,也很难达到及时更新,但实施贫困人口信息动态化管理是今后扶贫开发工作的必然选择,如何做得更好,还需要探索。

5 将建档立卡工作纳入考核机制,提高工作精准率

将建档立卡作为省扶贫办对各市、县扶贫工作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实施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通过查看扶贫信息系统,检查各市、县是否建立贫困人口建档立卡电子档案;通过随机抽查、走访贫困户的方式,实地检查是否按建档立卡工作程序开展工作,核实建档立卡人口贫困状况的真实性;通过查看县、乡、村建档立卡档案管理,确定各市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工作的真实情况。市、县扶贫部门也将此项工作作为对下级扶贫开发工作综合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通过各级目标考核,极大地促进了建档立卡工作的开展,提高了精准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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