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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如何反汽车垄断

2014-10-23朱均

经营者·汽车商业评论 2014年8期
关键词:欧盟委员会机动车奥迪

朱均

在促进市场一体化,保证商品、服务、资本及人员能在各成员国自由流动的核心价值推动下,欧盟发布关于机动车领域反纵向垄断的条例

岁月如梭,12年一轮回。在中国汽车销售井喷前的2002年,就是上一轮马年的5月31日,欧盟委员会在促进欧盟市场一体化,保证商品,、服务,、资本及人员能在各欧盟成员国自由流动的核心价值推动下,发布欧盟关于机动车领域反纵向垄断的条例。

这个条例的名称是《欧盟委员会2002年第1400号, 在欧盟机动车领域应用欧共体协定第81(3)条关于纵向协议及协同行为的条例,2002年7月31日》(COMMISSION REGULATION (EC) No 1400/2002of 31 July 2002on the application of Article 81(3) of the Treaty to categories of vertical agreements and concerted practices in the motor vehicle sector)。它为欧盟的汽车新车及零配件销售量身打造了有利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促进汽车行业良性竞争的法律框架。

具体来说,新条例对之前还不清晰的四个汽车行业重要命题给出了明确的指引:同品牌经销商之间的竞争;,跨国销售产生的问题;,售后服务领域的竞争;,如何增强经销商在厂家关系中的地位。

汽车行业作为欧盟的支柱产业之一,重要性毋庸置疑;机动车销售及维修领域对欧盟的消费者来说,也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而欧洲汽车市场的多样性,、成熟性及复杂性,对监管者来说,更是一个难度很高的挑战。

新法规不只试图解决在欧盟国家中新车销售相关的问题,同时也涵盖机动车维修保养以及零配件供应的问题。在机动车的使用周期中,与售后服务相关的总成本与初始新车购车价格成本基本相同,不容忽视。

在新车销售方面,条例强调以下几点原则:

品牌厂商在挑选经销商时,要在选择性或专属性经销网络中二者选其一,不能混用。(《汽车商业评论》注:选择性经销网络指品牌厂商通过设立挑选标准,将合同商品或服务直接或间接的卖给授权经销商。授权经销商不得在选择性销售网络运行区域范围内,将该商品或服务卖给非授权经销商)。

促进不同国家中同品牌经销商的竞争。,不得禁止选择性网络中的经销商在欧盟其他国家和地区设立销售网点。

经销商没有必须同时提供销售和售后业务的义务,可以只做销售,可以将维修服务外包给属于授权维修网络的其他授权维修公司。

一家经销商同时可以销售多个品牌,但品牌厂家有权要求不同品牌的机动车要在同一个展厅的不同区域分别展示。

经销商可以在其合同授权销售区域销售有不同配置的同一款车,例如右舵驾驶的英国和爱尔兰的消费者可以在左舵驾驶的欧洲大陆经销商那里订购右舵驾驶车辆。

支持客户授权代理以及其他购车代理代表客户购车。

通过允许多品牌销售,强化经销商授权合同的保护(经销商授权合同最少为5年,品牌厂家如取消授权应至少提前6个月通知;如果授权合同无固定期限,品牌厂家如取消授权应至少提前12个月通知),以及允许经销商将他们的业务出售给同品牌的其他经销商,以加强经销商在于与品牌厂家关系中的独立性。

在机动车维修及保养方面,条例强调以下几点原则:

在不违背欧盟竞争条例的前提下,允许品牌厂商制定标准来挑选授权维修商。

在品牌厂商设立挑选授权维修服务商标准后,所有满足该标准的服务运营商都可以加入该品牌厂商的维修服务网络,以促使授权维修服务商之间的充分竞争,保证在有市场机会的地方都有合格的该品牌维修服务商为消费者提供服务。

提高授权维修服务商获得机动车制造商提供的零配件以外的竞争配件的能力。

保护及提高独立非授权维修服务商的竞争能力。目前欧盟大约有50%的机动车维修是由独立非授权维修服务商完成的。条例旨在提高独立非授权维修服务商获得零配件以及相关技术信息的能力,特别是电子设备以及诊断设备的技术更新的能力。

另外条例还意在提高独立非授权维修服务商获得相关培训及所有维修工具的能力。通过提高独立非授权维修服务商的技术水平,消费者的道路行使行驶安全将得到更好的保障。

新的法规旨在促进行业良性竞争,并给欧盟消费者带来可见的好处,为新车销售新的渠道,例如互联网销售以及多品牌经销店,提供保障。

新法规还试图通过在经销商之间引进更多的竞争,这样消费者可以更便利的地跨国购买新车,而机动车拥有者会有更多的机会去选择在哪里维修保养他们的车辆以及使用什么配件。

欧盟关于机动车领域反纵向垄断的条例颁布,很大程度是借鉴了欧盟委员会1998年对大众汽车集团的一项违反欧盟竞争条例的历史性裁决。接下来就让我们来仔细来回顾一下这个改变欧盟汽车行业的案例。

1990年代,大众汽车集团已经拥有欧盟机动车市场第一的占有率。大众在欧盟市场的做法与在中国市场一样,通过其挑选并授权的经销网络进行汽车销售。在意大利,大众通过其子公司Autogerma SpA进行销售。

1992年,由于欧盟货币系统内部危机,意大利里拉对德国马克贬值39%,相应的国外客户在意大利买车会比德国或奥地利便宜很多。因此有不少客户选择在意大利购车再重新进口回德国。大众迅速做出反应,惩罚那些将车再出口到德国或奥地利的经销商。

在1995年接到消费者投诉后,欧盟委员会对大众集团进行调查,并在1998年裁决大众集团违反欧盟竞争条例,并处以1亿零2百万欧盟货币单位ECU的处罚。(欧元在2002年才开始正式使用,欧盟货币单位ECU是欧元Euro的前身)。

以下是欧盟委员会1998年1月28日从布鲁塞尔发出的裁决内容。

1995年欧盟委员会接到大量汽车客户关于他们在意大利购买新车存在困难的投诉。在此投诉案例的调查中,委员会发现大众集团,、奥迪集团以及大众集团在意大利的子公司Autogerma共同采取了一个意在阻止,或至少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其意大利经销商向其他欧盟国家,特别是德国和奥地利进行销售的战略。由于大众集团系统性的地强迫其在意大利的经销商不得对国外的买家,特别是来自德国和奥地利的客户,出售大众及奥迪品牌的汽车,欧盟委员会决定对大众集团处以1亿零2百万欧盟货币单位的处罚。

大众集团必须在3个月的时间内来支付罚款,以及在2个月的时间内来停止上述不合规的做法,以符合委员会的要求。

在接到大量汽车客户关于他们在意大利购买大众及奥迪品牌新车存在困难的投诉后,委员会启动了对该案例的调查,并在调查结束后作出上述处罚决定。值得一提的是,(在启动调查的3年后-《汽车商业评论》注)近期一家意大利的大众及奥迪品牌经销商还在拒绝向奥地利客户销售汽车。1995年10月,委员会对大众集团沃尔夫斯堡总部,奥迪集团英勾斯塔特总部,大众与奥迪品牌意大利官方进口总代理Autogerma在维罗纳的总部,以及北意大利的一些大众及奥迪经销商进行了搜查。搜查中获取的文件为大众集团,、奥迪集团以及其意大利总代理Autogerma的相关违背欧盟竞争条例提供了清晰的证据。

一些不合规的做法包括:

约50家授权经销商受到品牌厂家取消授权的威胁,如果他们有向国外的客户销售汽车的行为。实际上,因为被发现向国外客户销售汽车,12家意大利经销商的授权已经被终止。

在厂家指定销售区域外进行销售的授权经销商,毛利及返点奖励被系统化的地减少了。

厂家对意大利市场的交车数量被调低了。仅1995年一年,奥迪集团就拒绝向其意大利进口总代理Autogerma供应经销商原本订好的大约8000台车。

Autogerma存在监管意大利经销商的行为,并对销售给非意大利客户的经销商给以明确的警告。同时Autogerma还检查经销商的国外顾客清单。

大众和奥迪公司建议他们的意大利经销商,不要告诉他们的国外客户拒绝销售的真正原因,而要更多的提及不同的配置及跨国保修的难度,来劝退客户不要跨国购买。一定不要让客户知道经销商是接到大众集团的指示才不对国外客户售车的。

文件清楚地显示,大众和奥迪充分的地意识到这些行为的不合法性。例如,在1995年2月,奥迪集团在一份文件中写到,在意大利采取的阻止再进口的措施是“有一定风险的”。大众集团在一些文件中也明确提到,对授权经销商实行“区分毛利”(Spilit Margin)与欧盟关于机动车销售协议的规定相抵触。因为“区分毛利”目的在于“中止跨国自由贸易,而跨国自由贸易是欧盟委员会的目标”,所以“区分毛利”的措施“很可能会导致处罚”.

在1995年7月的一份手写的备忘录中,大众建议,基于“政治原因“”,Autogerma应该对一个“真正的客户授权代理”“让步,以避免欧盟“收回集体豁免条例”(Block Exemption Regulation)。这家客户授权代理在Autogerma十分明显的地阻碍其购买新车时,威胁说要向欧盟委员会投诉。

奥迪集团则在德国从相关政府部门获得机动车登记资料,并声称其不会用该资料来确认或监管国外授权经销商。实际上,恰恰相反,这正是奥迪获取机动车登记资料的目的所在。随后,大众和奥迪将在德国和奥地利登记的车辆底盘号转给意大利的总代理Autogerma,以便Autogerma来确认那些将车辆销售给德国和奥地利客户的意大利授权经销商。

大众和奥迪还要求经销商提供发票和销售合同,否则拒绝开具车辆确认证明。这样大众和奥迪就可以确认车辆的初始地及销售目的地。

欧盟委员会将毫不犹豫地采取必要的措施来惩罚那些不遵守欧盟关于机动车市场竞争相关规定的机动车制造商。虽然机动车制造商在组建他们的经销网络方面有一定的自由空间,但欧盟的规则要求他们保证消费者有不可剥夺的在欧盟范围内的任何地方购买新车的权利。

在欧盟委员会的裁决中,委员会认为作为欧洲最大的机动车制造集团的大众/奥迪集团的行为,对欧盟市场一体化的正常运作已经构成威胁,并触犯了欧盟竞争法规。在设定罚款金额时,委员会充分考量了大众/奥迪集团触犯欧盟竞争法规的时间长度,(违规的做法已经有超过10年的时间),以及大众集团利用其与意大利授权经销商关系中的优势经济地位来系统化的地实行限制销售措施的事实。

另外,委员会认为,大众集团在接到委员会的通知后,并没有及时采取措施来中止违规行为,这让其违规行为显得更加恶劣。

巨额罚款金额表明,欧盟委员会不会容忍类似的违规行为,对其他制造商分割市场的行为也一定会坚决采取同样的惩罚措施。

委员会的裁决要求大众/奥迪公司在与意大利经销商的合同中,取消限制或禁止向意大利以外的欧盟成员国的最终客户,客户授权代理以及授权经销商出售新车的相关条款。

要强调指出的是,基于本裁决,消费者应在类似的被侵权的情况下第一时间向本国的竞争管理机构以及国内法院投诉或提起诉讼。而这些竞争管理机构和法院将依据欧盟委员会的竞争法规来衡量并作出相关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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