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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地农民市民化进程中城镇适应与融合的障碍及对策分析

2014-10-21郑美雁

今日湖北·中旬刊 2014年11期
关键词:失地农民融合

郑美雁

摘 要 失地农民市民化正走向“问题化”。本文认为居住空间、文化心理和失地时间等阻碍了失地农民的市民化,在此基础上反思征地制度,探寻合理的、有利于失地农民市民化的对策。

关键词 失地农民 融合 被标签化

一、问题的提出

城镇化是人类发展不可逆转的历史潮流,是一个国家工业化程度和文明程度的综合体现。我国三十多年的“摸着石头过河”的城镇化历程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也产生了一个巨大的社会特殊群体即失地农民。据国家统计局估算,2013年我国的城镇化率已达到53.73%。按照实际情况计算,城镇化水平每提高1%就需占用耕地约12.7万公顷,征收每公顷耕地,就会有22.5个农民失去土地。据预测,到2020年我国失地农民总数将超过1亿人。这个庞大的群体未来必将面临向城镇市民的转变,其市民化问题也必将成為摆在人们面前的一个迫切问题,它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

过去,由于我国城乡二元经济体制,政府、专家、学者、甚至农民自己都认为失去土地,变成城镇市民这是一条顺利的通向幸福之路。然而事实证明,这只是一厢情愿的美好预言,这一被迫进入城镇的失地农民群体的市民化进程并非一帆风顺。一开始,由于征地补偿金的替代效用,使得这一问题并不明显,但随着物价的上涨,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他们发现征地补偿金并不具备土地一样的保障功能。这一场由政府主导的自上而下的运动,在现代性条件下带来了大量未预期后果,它虽然改善了农民原有的居住环境,但却无法还原他们既有的生活结构。失地农民在市民化过程中,由于征地安置带来的生活成本的增加、邻里交往的阻隔、社会网络的中断、社区认同的丧失等一系列问题在某种程度上都使得失地农民市民化正走向“问题化”。他们在城镇生活中面临新的贫困和生计风险,甚至出现就业困难、生活质量低、福利及社会保障待遇非市民化、居住环境不佳、自我认同感缺失等现象,使得他们不能很好的适应和融入城镇生活。

失地农民市民化是社会变迁的结果,也是社会重构的契机,需要整个社会协调解决和管理。如果对失地农民市民化问题重视不足或解决不力,则会给社会分裂或社会断裂带来新的社会动力性因素,埋下社会动荡的种子。作为中国社会变迁过程中产生的庞大群体,失地农民的职业转换及转型是否成功,生产生活方式是否适应,不仅仅是事关他们自己命运的问题,更是攸关和谐社会建设事业是否成功这一战略全局的社会性问题。有学者提出失地农民市民化需要具备三个条件:首先,身份转为市民,并且能够在城市找到相对稳定的职业;其次,能够获得与城市市民相同的社会保障,并逐渐形成与城市市民接近的生活方式;再次,由于这种生活方式的影响和与城市市民文化的接触,使他能够形成与城市市民相同的价值观和城市归属感,进而产生自我新身份的认同iii。因而,很多研究比较关注失地农民的身份、社会保障和自我认同感对其市民化的影响,比较倾向于失地后的研究,少有研究关注现有征地制度对这一过程的影响。本文认为现有的征地制度设计和安排在某种程度上也影响了失地农民的市民化。

二、失地农民市民化进程中城镇适应与融合障碍分析

(一)居住空间:集中住房安置模式阻碍了失地农民的城镇适应与融合

城镇化过程中,农民居住空间的改变最为突出。有研究显示,失地前80%以上农民的住房都是自建的平房,少数是自建楼房,散居在村子的各个角落。征地过后,失地农民一般住进集中住房安置小区。这种模式从表面上看好像改变了失地农民的居住环境,但现实操作过程中却是阻碍失地农民城镇适应与融合的重要因素。因为考虑到城镇用地的成本问题,一般失地农民的安置房都建在较远的郊区,笔者在调查过程中曾经发现需要打“摩的”才能到达失地农民的安置小区。横亘在城镇居民居住区与安置小区之间的是大片大片被征用而荒废的土地,隔离了失地农民和城镇居民的联系,导致他们缺乏市民化的动力。他们身上仍然保留着农村无规则的思想意识和生活方式,社会公共道德意识和个人修养意识淡漠,有些人把小区内的道路和花坛、绿地等公共场所当作自家的晾晒场和后院,在上面晾晒衣物,堆放杂物,处理垃圾,甚至拔掉绿树和绿草搭建自家菜园种植蔬菜,在公共场所搭设洗衣台等等,这些不科学、不文明、不卫生的农村陈规陋习随处可见。长此以往,集中安置区有可能逐渐凋敝和破败,现实意义上的“新贫民区”正在形成。笔者在调查过程中就发现十多年前建的失地农民安置区和如今的商品房已形成格格不入的景象,甚至有的安置房面临再次被拆迁的可能。因而,本意上想改变失地农民居住环境的集中住房安置模式却成为了失地农民市民化的障碍,加速其与主流城镇的分离。

(二)文化心理:“被标签化”制约失地农民城镇适应与融合

失地农民告别传统农耕社会融入现代城镇社会的适应性实质上是一种文化适应性。显然,物质条件现代化的失地农民并没有跟上现代文明的步伐,失地农民的文化心理状况是我国城镇化进程中不和谐的音符。在城镇化进程中,失去土地的农民能否成为真正的市民,取决于这些失地农民的文化心理。然而,“失地农民”一词就预示着他们的“被标签化”,同时,集中住房安置模式更是强化了这一“标签”。对于城市居民来说,失地农民集中居住的安置小区,无非又是乡村社会的另一种表现形式;虽然其小区居住环境也很优雅,但是那个地方集中居住着过去的“乡下人”;无论是生活方式还是言行举止好像都与他们的生活格格不入。居住在安置区当中本应向“城镇居民”角色转化的失地农民,却面临着一种尴尬境地。在空间标签的影响下,他们作为一个特殊社区的成员,不得不维持原有的失地农民的标签,以求在原有的社会网络和社会空间中得到庇护,转而中断向“城镇居民”的角色转换,成为城市的边缘群体。

(三)失地时间:不同失地时间会影响失地农民城镇适应与融合

现有研究认为失地农民市民化过程中群体差异较大,而对失地农民失地时间对其市民化的影响很少给予关注。事实上,失地时间对失地农民的城镇适应与融合产生了非常复杂的影响。比如失地时间长短问题,一般而言失地时间越长,其市民化程度应该越高。但是,失地时间越长,其市民化如果出现问题,那么就会出现就像失业保险的状况一样,失业时间越长越难就业,失地时间越长就越难市民化。同时,由于我们的城镇化是“摸着石头过河”,不同阶段的征地补偿政策又不尽相同,较早被征地的农民会面临征地补偿被物价上涨替代,从而影响其城镇适应与融合。进一步分析,失地较早的失地农民由于心理接受程度和可供借鉴的经验、模式比较欠缺,面对物质丰富、五光十色的城镇生活,感到十分的迷惘、空虚和孤独,加之受到城镇原有居民的排挤和歧视、收入损失、失去工作动机和自信心等,他们不能很好地融入现代城镇文明和生活中,普遍有一种被边缘化的感觉,并逐步地对生活失去信心、对工作失去积极性、对社会产生抵触和不满情绪,因此,失地农民对城镇的生活存在适应性危机。这些不适应从某种意义上说促成了失地农民不合理地使用补偿费用,如大多数人把征地后的补偿费用于建房,有些还债,少数人甚至还染上赌博恶习,增大其市民化难度,直接影响城镇化进程,影响和谐社会的建设。

三、失地农民市民化进程中城镇适应与融合的对策分析

(一)反思征地制度,探寻合理的失地农民居住空间

在我国的城镇化进程中,农民被迫“卷入”成为失地农民,一切由政府主导。其居住空间本应和失地农民的现实需求密切相关,但由于其主体地位的丧失和中国长期以来的传统,失地农民在这一制度建设中,始终处于被动地位,制度设计基本依赖当地政府。但我们发现政府在这一博弈过程中对自己的角色定位并不清楚,在制度设计时往往更多考虑自身利益,因而导致失地农民的居住空间阻碍了失地农民的市民化。因此,政府作为制度设计主体,在设计过程中应反思现有的征地制度,应充分考虑制度遵循者即失地农民的实际需求即未来需求,同时确保满足这些需求而必备的制度安排的资源支持,探寻合理的失地农民居住空间。如有的学者就提出了一种“大混居、小聚居”的居住模式:即在城市的某一居住用地内,不同阶层的人群混合居住,但是在其内部有不同阶层的人群的聚居区。简言之就是:“邻里同质、社区混合”。我们在将来的征地制度中应充分重视此类学术成果的应用,考虑城镇化的可持续发展。

(二)加强文化建设,培育合适失地农民市民化的社会文化心理

文化已经作为一种“软实力”被提上政治舞台,文化心理直接影响人类行为。为了使失地农民能在短时间内更快适应和融入城镇生活,真正具备城镇性,我们要充分重视文化建设的作用,培育合適其市民化的社会文化心理。首先,在城镇化进程中,我们应该更加注意对一些具有标签化词语的使用,应逐渐让“失地农民”一类的词语淡出历史舞台,农民失去土地之后,直接使用城镇居民,从语言环境角度提供利于其市民化的文化;其次,可通过社区文化建设,如组织社区居民开展各式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讲座等,帮助失地农民在生活中逐步培养城镇生活的习惯和观念,增强对新身份的认同感,缓解城镇居民对失地农民的偏见与歧视,促使他们和谐共处,加快失地农民适应和融入城镇生活,实现角色转换。再次,可树立一些市民化程度较高的失地农民作为榜样,引导其他失地农民更快市民化。总之,需要整个社会提供更为合适的社会文化心理来促进失地农民的市民化,加快其城镇适应与融合的步伐。

(三)关注失地时间,重视其对失地农民市民化过程中的影响作用

失地农民市民化既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一个较长时间的过程,虽说我国的城镇化已经历了三十多年的历程,但和西方社会市民化一两百年的进程相比还是非常短暂的,对我国失地农民的市民化一方面要看到它还需要较长时间来调整,是循序渐进的;另一面我们也要转变观念,对失地时间应充分重视,不能认为失地农民的市民化只是一个时间长短过程。同时也要加大宏观政策的调整,改革其不利于失地农民市民化的措施,加速其市民化的进程,尤其要加强对失地之后出现问题的失地农民进行引导、教育、培训,使他们顺利踏上市民化之路。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项目“适应与融合:城镇化进程中农民市民化问题研究——以西南地区为例,11YJC840073”

参考文献:

[1]陈占锋.我国城镇化进程中失地农民生活满意度研究[J].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3(1).

[2]文军.“被市民化”及其问题-对城郊农民市民化的再反思[J].华东师范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4).

[3]王慧博.失地农民市民化社会融入研究[J].江西社会科学,2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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