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闹市中的“风暴”——评析香港影片《风暴》

2014-09-30窦超

轻兵器 2014年18期
关键词:防暴飞虎队明哲

窦超

影片主要情节

刚刚从监狱中刑满释放的陶成邦(林家栋饰),出狱后再次和曹楠(胡军饰)率领的暴力犯罪团伙混在了一起。陶成邦的女友罗燕冰(姚晨饰)极力反对他再次涉足违法行为,陶成邦只得表面答应女友的要求,并前往一个酒楼当起了厨师。但实际上,陶成邦仍然暗中参与了曹楠组织的抢劫银行押款车的行动。就在警察将要拘捕曹楠的时候,陶成邦驾驶汽车佯装交通意外,撞上了重案组的吕明哲高级督察(刘德华饰)的汽车,使得曹楠得以逃脱。吕明哲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只得将陶成邦释放。

吕明哲一直在侦办曹楠涉及的劫案,但几次交锋却都没能抓住足够的证据来拘捕曹楠,而且在行动中警方还受到了不小的损失。这时,吕明哲想到利用线人唐强打入曹楠的犯罪团伙以达到将之一网打尽的目的。但是在一次行动中,唐强却因为其携带的手机内的无线定位装置发出的信号而暴露了身份,不光唐强自己被杀,而且他的女儿也被犯罪团伙杀死。对此,怒不可遏的吕明哲找到曹楠将之痛打一顿以致其昏迷,而且将唐强被杀的证据栽赃到曹楠身上。谁知,吕明哲栽赃的过程却被安装在曹楠车上的摄像头拍了下来,而且被一个小混混搞到手里,小混混以此要挟吕明哲100万港元。在小混混家里,吕明哲眼看着发病的小混混死去而没有及时抢救他。自此之后,吕明哲就陷入了在感情和法理之间的艰难选择之中。遗憾的是,他选择了感情用事,不顾法律的限制试图采取一切手段将犯罪团伙全部消灭。

就在此时,陶成邦在女友的压力之下选择充当警方线人以洗清自己,做回好人。陶成邦向吕明哲透露了新纪元广场抢劫押款车行动中是因为啪哥(吕良伟饰)介入才导致行动的改变,而且杀害线人唐强父女的元凶也不是曹楠,而是啪哥。正是啪哥收编了曹楠的手下继续进行抢劫押款车的勾当,而曹楠此时因为警方的注意而决定尽快离开香港,却不想被吕明哲栽赃并打成昏迷。陶成邦透露了啪哥的下一步行动计划,以使警方能够将其剿灭。但在吕明哲心里已经决定不惜一切将这伙匪徒一概消灭,一个不留,甚至陶成邦也包括在其中。警方虽然提前做好了准备,但还是和负隅顽抗的啪哥一伙在香港的闹市区展开了一场激战。整个市区立即变成了“战场”,警方、民众和劫匪都伤亡惨重,连中环也因煤气管道爆炸而被炸得面目全非。激战中,吕明哲还枪杀了2名已经举手投降的劫匪,甚至还要射杀已变成警方卧底的陶成邦。虽然吕明哲在最后关头放过了陶成邦,但陶成邦却在奔跑过程中被一辆疾驰而来的汽车撞死。

影片最后,罗燕冰收到了警方一封证明陶成邦系警方卧底并因公殉职的证明信,而已经逾越了法律界限的吕明哲,也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警匪双方武器配备评析

《风暴》一片中,在闹市区激烈交战的警匪双方均使用了大量武器装备,这就涉及到了其各自内部武器装备搭配(也可以说是火力配系)的效果问题。从总体上来看,劫匪一方的武器配备更为合理一些。

无论是曹楠率领的劫匪还是啪哥率领的劫匪,在几次抢劫押款车时都运用了更为有效武器配备方案。在影片开始的劫案中,曹楠率领的劫匪主要使用SG552短突击步枪、伽利尔MAR微型突击步枪、乌齐冲锋枪和手枪。这样的武器配备既具有发射威力更强的步枪弹的短突击步枪,也有高射速的冲锋枪,同时还有方便开车时单手操作的手枪。发射步枪弹的短突击步枪可以对以车辆为掩护的警方人员造成严重威胁,因为汽车除了发动机舱等少数部位外,其他部位都难以抵挡步枪弹的射击。而高射速的冲锋枪又可以在近距离内对警方进行高密度火力压制,加上可以很方便地单手操作的手枪,应该说其武器配备是比较合理的。而在福宁大厦内和中环大战时,劫匪除了使用上述武器外,还增加了一挺米尼米轻机枪和一具“阿文”防暴枪(其作用有限),这就使得劫匪在原有的优势上面增加了更强的火力压制能力,使得其武器配备和杀伤效果更为完善和强大,对警方形成了更大的火力优势,这也是劫匪在人数大大少于警方的情况下,仍然能够进行有效抵抗并使警方遭到惨重损失的重要原因。

反观片中警方的武器配备,则显得过于简单。吕明哲带领的重案组人员基本使用3种武器,即MP5冲锋枪、霰弹枪和手枪。这3种武器对于应付一般的犯罪分子应该说是足够的,但对付像曹楠和啪哥率领的拥有重火力的劫匪则显得火力大大逊色。MP5冲锋枪是世界范围内警察、反恐部队和特种部队广泛使用的武器,其射击精度高、性能可靠。但在闹市区作战时,因为该枪使用的9mm巴拉贝鲁姆手枪弹穿透力较弱,虽然对无防护人员能够做到有效杀伤,但对经常被用作掩体的汽车和各类城市基础设施难以穿透。而霰弹枪和手枪射程更近,经常被对手的短突击步枪的猛烈火力压制而难以发挥作用。

如果说吕明哲手下的重案组人员使用上述武器还在情理之中的话,那么专门用来对付拥有重火力的匪徒的飞虎队也基本使用上述武器就有些说不过去了。香港特警飞虎队类似美国SWAT,其武器配备应该更为多元化(尤其应该配备部分威力较大的突击步枪),以应付不同类型的威胁。但影片中的飞虎队仍然使用普通警察的老三件(即MP5冲锋枪、霰弹枪和手枪),造成火力方面对劫匪形不成优势,自然也被打得损失惨重。倒是吕明哲在中环大战时使用了一支加装光学瞄准镜的M4A1卡宾枪,该枪发射的SS109步枪弹与劫匪使用的SG552和伽利尔MAR微型突击步枪使用的弹药威力相当。警方如果能增加配备短突击步枪或卡宾枪,对劫匪就可以形成火力优势,作战效果无疑会更好。影片中之所以如此处理,可能是导演对武器认识不够所致。endprint

武器装备运用有瑕疵

《风暴》一片中出现的武器装备如SG552短突击步枪、伽利尔MAR微型突击步枪、MP5冲锋枪、乌齐冲锋枪、M4A1卡宾枪、米尼米轻机枪等等都是大家很熟悉的型号。但片中也有一款武器令人疑惑——这就是劫匪使用的那款貌似榴弹发射器的武器。

如果单从外形特征来说,这种武器与转轮式榴弹发射器非常相似,但它却不是转轮式榴弹发射器——实际上这种武器是英国恩菲尔德皇家轻武器兵工厂生产的“阿文(Arwen)”37mm防暴枪。该枪是一种专门为警察和执法部门研制的转轮式防爆武器,采用伸缩式枪托,5发弹巢供弹,全枪质量3.8kg,发射37mm无底缘防爆弹,射速为每分钟12发,射程20~100m。该枪发射的弹种均为非致命性防爆弹,具体弹种有AR-1式动能短棍弹(减能短棍弹)、AR-2式刺激性发烟弹、AR-3式易碎弹头刺激性发烟弹、AR-4式多源烟幕弹、AR-5式穿障弹和AR-12式短棍弹。也就是说,该防暴枪只是用于驱散示威人群和控制骚乱,一般不会对对方造成生命威胁。

片中的“阿文”防暴枪被劫匪多次使用,如在大楼内及中环大战中。当曹楠一伙被吕明哲的重案组堵在福宁大厦内时,曹楠就使用了这种武器。当时,吕明哲等人正准备对房间的防盗门实施破拆,已经警觉的曹楠就使用“阿文”防暴枪向房门射击,将门外的警察打得人仰马翻。在后来的中环大战中,劫匪使用“阿文”防暴枪给与其交战的飞虎队和重案组人员予以打击——啪哥使用“阿文”防暴枪向追击的警车射击,只1发弹就将警车炸翻在地。从武器本身的性能来说,片中出现这样的场景是不正确的。原因即上面提到的“阿文”防暴枪属非致命武器,其只能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对手,而不具备杀伤力。

防弹盾牌是警方在执行人质解救任务时经常用到的防护装备,可以掩护警方推进以发起攻击。本片中在福宁大厦内警匪激战时,因为受到曹楠防暴枪的袭击,警方处于被动状态之中。此时,曹楠又手持SG552短突击步枪冲出房门袭击警方。吕明哲只得捡起防弹盾牌加以抵挡,因此没有被击中。防弹盾牌虽然没有被击穿,但却被打得坑坑洼洼。这一情节看起来紧张刺激,却并不符合现实情况。通常来说,一般的防弹盾牌只具备3A级防弹能力,即能够抵抗大口径手枪弹的攻击,而能够抵抗住步枪弹攻击的防弹盾牌,质量均大,难以被单手操控,基本上只能通过安装的轮子推着前进。也就是说,《风暴》一片中吕明哲手持使用的防弹盾牌是难以在那么近距离内承受住SG522短突击步枪的连续射击的。

信息技术起到重要作用

当今时代,信息技术极为发达并已经渗透到社会各个角落,这一点在刑事侦查和犯罪领域也同样如此。影片《风暴》中的几个情节就清楚地表明了这一点。

警方通过跟踪一名劫匪,得知曹楠一伙将在福宁大厦11楼的一个房间内碰面,估计其将要策划大的行动,因此警方决定在福宁大厦将这伙劫匪一网打尽。福宁大厦内安装有一定数量的监控设备,因此警方在制定行动路线时绕开了这些固定的监控探头。谁知,留有后手的陶成邦却在11楼楼梯间的电闸上又临时装上了一个微型摄像头,通过WIFI网络连线以手机作为监视器监视楼道内的动静。当警方从楼顶进入大楼到达11楼楼道时,警觉的吕明哲发现了这个微型摄像头。他及时制止了手下前进,并在手下短暂切断WIFI网络后利用这个间隙才让部下继续前进。网络只有几秒的的短时中断,让陶成邦警觉起来,但随后恢复正常的监控画面又使他有些将信将疑。此时,已经潜行到房门口的吕明哲等人,在房门的猫眼上安装了一个无线监控装置,然后通过显示器监视房内的情况。就在劫匪们都认为没事时,老奸巨猾的曹楠却警惕起来,用“阿文”防暴枪径直向房门射击,并指挥手下与警方激战后逃脱。在福宁大厦内,警匪双方可以说进行了一场信息获取的对抗,警方在这次对抗中应该说占有了一定优势,但曹楠的警惕性也使其逃脱。

在新纪元广场,劫匪本来打算抢劫押款车,但却中途突然停止了行动,让早已得到线人情报做好准备的警方措手不及。在这次行动中,劫匪之所以占有先机,也是因为充分利用了现代信息技术所致。当时,警方人员已经跟在准备实施抢劫的劫匪身后,就等劫匪出手立即将其抓个现行。谁知,隐藏在幕后的啪哥却在利用平板电脑获取了附近监控探头的信号,随时监视着广场上的动静。当他通过监控画面发现有人跟着自己手下的时候,立即意识到已经有“内鬼”向警方通报了情报,在行动就要开始的一霎那下令取消了行动,令警方扑了个空。随后,啪哥的手下使用无线电探测装置发现唐强手机内有无线电信号发出,随即杀死了唐强和他女儿。这一情节中,本来应该掌握在拥有更多资源的警方手里的信息优势,却被劫匪所掌握,警方的行动失败也就成为必然了。

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信息优势在警匪对弈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警方战术上的失误

与军队不大考虑控制作战规模有所不同,警方通常首要考虑的一点是控制事态的发展,在尽可能小的时空范围内完成任务,以免行动波及到更大的范围造成周围民众受到伤害。但影片《风暴》中却出现了警匪双方在香港闹市区大混战的场面,不仅劫匪全部死亡,而且警方和民众也伤亡惨重。这种情况之所以出现,一方面是本片剧情的需要,另一方面也可以从影片中警方多次出现的处置失误中寻找缘由。

在影片开始的劫案中,警方在有情报的情况下,只有重案组人员参加行动,没有其他警种的配合,导致行动失败。当时,警方已经得到情报,应该有足够的时间进行相关部署。但吕明哲只是带着自己重案组的手下参加行动,根本没有其他支援措施。重案组在人数上占不到很大优势,在武器装备方面更是不如劫匪,以致于不但未能擒获劫匪,还连累被劫持的女人质被杀。endprint

重案组通常是负责重大刑事案件的侦破工作,其人员更多地是接受刑侦方面的训练而不是武力突击方面的训练,这就使得其人员素质和装备并不适应与拥有强大火力的匪徒进行正面对抗。一般来说,对付拥有重火力的匪徒的任务是由飞虎队来执行。《风暴》中,吕明哲明明知道曹楠是一个穷凶极恶的匪徒,却没有布置其他警种,特别是飞虎队参加行动,明显是一个失误。由此带来的另一个问题是,一旦出现意外就没有预备力量可以应付了。比如,当重案组人员与几个劫匪形成僵持局面时,隐藏在附近的曹楠突然开车冲过来,并在行驶中使用手枪连续击倒几名警员。随后赶到现场的吕明哲开车冲上来,用枪逼住了曹楠。就在看起来警方已经控制了整个局势的时候,令警方意想不到的一幕发生了:陶成邦突然开车撞向吕明哲的汽车,随着撞击的发生,劫匪乘机逃之夭夭。陶成邦的突然出手,让警方的所有部署全部被打乱,其遭到失败也就成为必然了。

发生上述一幕,吕明哲可能有些过于自信,认为有情报就可以稳操胜券。实际上,正确的处理方式是除了重案组人员外,应另外安排一批人员在附近作为机动支援力量,负责应对意外情况和支援重案组。这样劫匪要想逃走也就不那么容易了。

在中环大战中,警方的部署也是漏洞百出。既然事先已经得到了详细的情报,而且在押款车内有飞虎队做了伏击部署,但是其他措施却没有跟上。劫匪向押款车胡乱扫射一番后打开车门,却被车内埋伏的以防弹盾牌为掩体的飞虎队队员乱枪击毙,剩下的劫匪立即缩进后面的车内逃离现场,劫匪逃走几乎没有受到任何有效阻拦——这是因为警方在部署时没有着眼于切断劫匪的退路。当战斗开始后,飞虎队赶来增援的车辆不是出现在劫匪驾驶的2辆车的后方,而是出现在押款车的前方,这就无法切断劫匪的后路。对此,警方应该在出动车辆堵死押款车前方道路的同时,出动更多的车辆和人员堵死劫匪的后路,这样,劫匪就会被完全堵在狭窄的道路上受到前后夹击,纵使其火力强劲也难以逃脱。而即使到了闹市区后,警方仍然没有吸取教训,只是从一个方向发动攻击,这也就使得劫匪完全可以将所有的兵力火力集中到一个方向,与警方进行“顶牛”。结果劫匪边抵抗边后退,沿途所过之处俱成一片狼藉,造成惨重伤亡。

狙击手已是军事题材影视作品和警匪片中几乎必不可少的元素,但在这部影片中不见踪影,实在是一件令人难以理解的事情。众所周知,狙击手不仅能够在关键时刻提供精确的狙杀火力,往往能够起到一击定全局的效果,而且狙击手通过观察还可以掌握更多的战场实地情况,为指挥官的决策提供重要的依据。《风暴》一片中虽然出动了大批警察,特别是飞虎队也出动大量人员与劫匪交战,但却没有一个狙击手出现。片中,只是吕明哲手下的警长手持一支狙击步枪参战,非但没有击中劫匪自己反而被击中倒地,可以说没有起到任何作用。

实际上,无论是在福宁大厦的室内战斗,还是在中环大战这样的室外战斗中,狙击手都可以提供重要的火力支援和情报保障。例如,吕明哲率人攻击福宁大厦的时候,完全可以在劫匪所在房间窗户对面的建筑物内布置一组狙击手,这样狙击手就可以观察监视房间内的情况,即使劫匪采取拉上窗帘等遮蔽措施,狙击手也可以对楼内人员提供火力支援。而在警方准备破门的时候,狙击手虽然看不到室内的情况,但却可以采取向窗户开枪的办法来转移劫匪的注意力,使警方的破门实施更有把握,也就不会出现被曹楠的防暴枪打个措手不及的情况了。

前面已经提到,警方通常首要考虑的一点是控制事态的发展。然而,本片中警方在这一方面的表现可以说是一塌糊涂。尤其是在中环大战中,劫匪居然反复从警方的控制区域逃出,差不多是在随意进行转移,结果最后进入闹市区与警方激烈交火,甚至向满载乘客的公共汽车疯狂扫射,造成民众的严重伤亡。在这里警方最突出的失误就是事先没有建立起封锁区。大家都见过,一旦出现刑事案件或者交通事故等情况,警方通常要在案发地点拉起警戒线,防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入事发地点,以免影响警方办案。按照类似事件的处理程序来说,一般在事件发生初期警方就应该建立起一个封锁区(事先得到情报的情况下,可以预先埋伏好相关力量,行动开始时立即建立封锁区)。这个封锁区一方面可以避免被封锁在该区域内的匪徒得到外面增援,并且可以阻止封锁区内的匪徒实施机动乃至逃跑,另一方面还可以避免周围民众过分靠近交战区域而受到误伤。建立封锁区,一般还要采取制止车辆强行冲关的设施,如装有带钉子的车辆拦阻带,有时还需要切断封锁区内与外界联系的电话、电视和网络信号,以切断匪徒与外界的联系。这样的封锁区一般由内层警戒线与外层警戒线组成,内层警戒线负责对区内匪徒发动攻击及制止其逃跑,主要由担负攻击任务的特警及其支援力量组成,而外层警戒线则负责应付旁观的民众、媒体和可能前来增援的匪徒同伙,由其他配合行动的警种组成。封锁区建立后,匪徒与外界的联系将被切断,将为后续攻击奠定良好的基础。《风暴》中负责现场指挥的吕明哲似乎根本就没有考虑上述要求,以至于对城市造成严重破坏,民众和警方也死伤惨重。单从这一点来说,他也会因失职带来的严重后果而被追究法律责任,这是因为警察的最重要任务是以最小的伤亡代价和破坏逮捕嫌犯,而不是在闹市区刮起一场导致严重破坏的血雨腥风的“风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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