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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三转”要力量要成效要效率

2014-09-27霍庆涛

当代贵州 2014年19期
关键词:三转毕节办案

霍庆涛

编者按:“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怎样破解职能泛化、力量分散的难题?如何确保“三转”不虚转、不空转?本刊记者就此问题进行了专访。

以纪督政、以纪促政,而非以纪代政

:过去几年,毕节纪检监察机关探索聚焦监督主业、转变监督理念、强化监督职能,有哪些生动实践?

蒋兴勇:今年1月15日,我到毕节市委工作。到毕节后近距离感受到了毕节确实是出特色、出经验、出成果的地方,就拿毕节市纪检监察运行机制创新来说,2012年在全市建立60个“紧密型”纪工委监察分局;2013年以乡(镇、办事处)为单元设立256个民生项目监督特派组,整合监督力量,突出监督主责,彰显监督实效。今年,我们着力深化拓展延伸派出机构统管和民生项目监督特派组工作,完善出台《进一步巩固完善、规范提升民生项目监督特派组工作实施意见》、《市县纪工委监察分局对负责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办法》等实体性、程序性制度,不断探索建立村级纪检小组、村级民生项目监督委员会,强化“兜底监督”和“末梢监督”,制度反腐“前哨”作用、监督检查“堡垒”作用和执纪问责的“拳头”作用叠加凸显。眼下,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正重拳出击,持续强化作风建设监督检查,不折不扣、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和市委十项规定的落实。

:毕节在推进“三转”过程中总体思路是什么?

蒋兴勇:推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的明确要求和鲜明特点,是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的前提、路径和保障。“三转”既是思路也是目标,既是方法也是任务。我们总的考虑是,把加快推进“三转”贯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始终,围绕“三转促三强”目标(转职能强阵地、转方式强监督、转作风强素质),坚定“转”的信念,突出“转”的举措,推进上下一起转、内外一起转、左右一起转,进一步确保纪检监察工作职能更加明确、方法更加科学、作风更加务实,实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更加引向深入的目标。

:在推进“三转”中具体做了哪些工作?

蒋兴勇:比如,转职能,就是要改变原来过多地参与职能部门业务工作,大包大揽、事事牵头、样样主抓,将监督者变为执行者的做法,按照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摆正位置,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坚持以纪督政、以纪促政,而非以纪代政。

做好“三转”工作,我认为如同“加减乘除”混合运算。一是做好“加法”。全面完成内设机构第一轮优化调整,减少机构重叠和职能交叉,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向办案一线倾斜,市纪委办案人员占机关行政编制的比例达27.7%。县区也比照这种模式,对内设机构进行了调整。二是做好“减法”。同步清理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1295个,市级保留14个,10个县区平均保留14个。三是做好“乘法”。围绕突出监督重点、转变办案方式、抓早抓小抓细、强化履职担当等主业,制定《规范纪检监察机关参加联合监督检查工作意见》、《“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监督检查办法》、《国家工作人员违反作风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实施细则》等制度机制,立体凸显执纪监督、惩戒问责成效最大化。四是做好“除法”。组织对10个县区和256个乡镇的纪委书记、兼任部门纪检组长的60个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情况进行清理,确保主业聚焦、主责突出,知责思为、知田善种,真正做到守田有责、种田尽责。

不虚转空转,弄清搞懂往哪里转

:查办案件是纪检监察的主业主责,如何向“转职能”要力量,向“转方式”要成效,向“转作风”要效率?

蒋兴勇: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老虎”、“苍蝇”一起打,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形成有力震慑。2013年1月以来,毕节市查结各类违纪违法案件1075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205人,查处县处级领导干部16人,比如,严肃查处了毕节职业技术学院原副院长陈某受贿、滥用职权案,市商务局原副局长杨某受贿案,七星关区政协原副主席宋某受贿案等一批大要案,正在立案查处金沙县冷水河风景区管委会原主任胡某受贿案等案件,通过查办案件共挽回经济损失1393.74万元。

:通过落实“三转”要解决哪些问题?

蒋兴勇:落实“三转”要求认识必须到位,要深刻理解为什么转,清醒看到转的差距,弄清搞懂往哪里转,确保“三转”不虚转、不空转。

第一,如何发现“老虎”、“苍蝇”的问题。我们在开通网络举报邮箱、设立举报电话、明确专人接访、组织开展下访等“常规动作”的基础上,建立完善纪工委监察分局、民生项目监督特派组信访举报协作制度,规范信访数据统计、分析及上报程序,确保数据全面客观、科学真实、不遗不漏。今年前5个月,共受理信访举报1819件次,同比上升96.86%。

第二,如何去打“老虎”、“苍蝇”的问题。一方面,我们及时调整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优化反腐败组织协调职能,健全与公检法、审计、组织、人事等部门定期会商、线索移送、协同办案机制,特别是突出和确保纪委在反腐败组织协调中的主导地位,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另一方面,全面整合派出纪工委和民生项目监督特派组办案资源,建立办案协作区,改“散兵突击为兵团作战”,在惩治腐败中敢于亮旗,在正风肃纪中勇于亮剑,着力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不断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效取信于民。

:如何对“老虎”、“苍蝇”打得更有力更准确?

蒋兴勇:首先,改进办案方式,大力推行全员办案、交叉办案和协作办案,坚持快查快结,减少办案成本、压缩办案周期、降低办案风险,以“零差错”标准提升办案质量。其次,健全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责任体系,狠抓办案点、办案人员和陪护队伍建设,层层建立办案安全责任制,严肃纪律,严明责任,确保安全文明办案得以严格落实。

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

:有人曾这样说,有的干部讲发展头头是道,讲作风闷闷不乐,讲思想昏昏欲睡。虽属夸张,却也道出部分领导干部的“工作状态”,那么,在狠刹“四风”中如何履行监督责任?

蒋兴勇: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这是正风肃纪的关键所在。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参与者、推动者和监督者,我们在聚焦“四风”中,主要围绕三个方面履行监督责任。一是狠抓制度建设。针对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会所歪风等问题,制定规范财经行为“九严禁、二十五个不准”、重申公车使用管理工作纪律等规定,进一步促进作风建设规范化、制度化。同时,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巧立名目乱办滥办酒宴等不正之风,深入开展城乡滥办酒席借机敛财专项整治活动。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在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的基础上,突出抓好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等重要节点刹风整纪工作。今年以来,先后抽调310人组建160余个明察暗访组,开展专项督查和明察暗访48次。三是严肃追责查处。今年以来,我们督促整改作风问题174个,点名道姓通报批评386人,给予党政纪处分34人,有效形成震慑。结合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近期我们还集中通报了损害群众利益的18起典型案例。

:如何加强队伍自身建设,实现强基固本?

蒋兴勇:我们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要求,大力践行“三严三实”行为规范,认真落实“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15字部署,正努力建设一支为加快推进毕节试验区全面深化改革保驾护航、肩担道义的纪检监察“铁军”队伍。首先,狠抓教育培训。认真落实“三转”要求,采取“送出去,请进来”方式,不断加大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力度,先后组织210名干部到北京大学开展纪检监察业务研修培训,并强化培训成果运用。开设“廉政讲堂”,邀请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知名教授来毕节作廉政专题讲座。抓好全市乡镇基层纪委书记案件检查业务等培训。其次,狠抓结构优化。遴选优秀年轻干部充实机关及派出机构,并向办案一线倾斜。及时配备正县级纪检员3名、室主任和纪工委班子成员10名,通过“两推一述”方式选拨中层干部15名,交流轮岗9名,有效解决干部断档断层问题。第三,狠抓监督管理。纪检监察干部去监督别人,谁来监督你?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我们以“正风肃纪聚能量,戮力同心护小康”为主题,制定《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办法》、《聘请特邀监督员对纪检监察干部进行监督的实施办法》等制度,形成自身建设长效机制;及时开通书记局长“民意直通车”,广泛听取意见建议;严肃查处了5名违反纪律规定的纪检监察干部,切实解决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规行为“零容忍”问题。(责任编辑/黄莎莎)

编者按:“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怎样破解职能泛化、力量分散的难题?如何确保“三转”不虚转、不空转?本刊记者就此问题进行了专访。

以纪督政、以纪促政,而非以纪代政

:过去几年,毕节纪检监察机关探索聚焦监督主业、转变监督理念、强化监督职能,有哪些生动实践?

蒋兴勇:今年1月15日,我到毕节市委工作。到毕节后近距离感受到了毕节确实是出特色、出经验、出成果的地方,就拿毕节市纪检监察运行机制创新来说,2012年在全市建立60个“紧密型”纪工委监察分局;2013年以乡(镇、办事处)为单元设立256个民生项目监督特派组,整合监督力量,突出监督主责,彰显监督实效。今年,我们着力深化拓展延伸派出机构统管和民生项目监督特派组工作,完善出台《进一步巩固完善、规范提升民生项目监督特派组工作实施意见》、《市县纪工委监察分局对负责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办法》等实体性、程序性制度,不断探索建立村级纪检小组、村级民生项目监督委员会,强化“兜底监督”和“末梢监督”,制度反腐“前哨”作用、监督检查“堡垒”作用和执纪问责的“拳头”作用叠加凸显。眼下,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正重拳出击,持续强化作风建设监督检查,不折不扣、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和市委十项规定的落实。

:毕节在推进“三转”过程中总体思路是什么?

蒋兴勇:推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的明确要求和鲜明特点,是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的前提、路径和保障。“三转”既是思路也是目标,既是方法也是任务。我们总的考虑是,把加快推进“三转”贯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始终,围绕“三转促三强”目标(转职能强阵地、转方式强监督、转作风强素质),坚定“转”的信念,突出“转”的举措,推进上下一起转、内外一起转、左右一起转,进一步确保纪检监察工作职能更加明确、方法更加科学、作风更加务实,实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更加引向深入的目标。

:在推进“三转”中具体做了哪些工作?

蒋兴勇:比如,转职能,就是要改变原来过多地参与职能部门业务工作,大包大揽、事事牵头、样样主抓,将监督者变为执行者的做法,按照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摆正位置,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坚持以纪督政、以纪促政,而非以纪代政。

做好“三转”工作,我认为如同“加减乘除”混合运算。一是做好“加法”。全面完成内设机构第一轮优化调整,减少机构重叠和职能交叉,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向办案一线倾斜,市纪委办案人员占机关行政编制的比例达27.7%。县区也比照这种模式,对内设机构进行了调整。二是做好“减法”。同步清理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1295个,市级保留14个,10个县区平均保留14个。三是做好“乘法”。围绕突出监督重点、转变办案方式、抓早抓小抓细、强化履职担当等主业,制定《规范纪检监察机关参加联合监督检查工作意见》、《“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监督检查办法》、《国家工作人员违反作风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实施细则》等制度机制,立体凸显执纪监督、惩戒问责成效最大化。四是做好“除法”。组织对10个县区和256个乡镇的纪委书记、兼任部门纪检组长的60个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情况进行清理,确保主业聚焦、主责突出,知责思为、知田善种,真正做到守田有责、种田尽责。

不虚转空转,弄清搞懂往哪里转

:查办案件是纪检监察的主业主责,如何向“转职能”要力量,向“转方式”要成效,向“转作风”要效率?

蒋兴勇: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老虎”、“苍蝇”一起打,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形成有力震慑。2013年1月以来,毕节市查结各类违纪违法案件1075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205人,查处县处级领导干部16人,比如,严肃查处了毕节职业技术学院原副院长陈某受贿、滥用职权案,市商务局原副局长杨某受贿案,七星关区政协原副主席宋某受贿案等一批大要案,正在立案查处金沙县冷水河风景区管委会原主任胡某受贿案等案件,通过查办案件共挽回经济损失1393.74万元。

:通过落实“三转”要解决哪些问题?

蒋兴勇:落实“三转”要求认识必须到位,要深刻理解为什么转,清醒看到转的差距,弄清搞懂往哪里转,确保“三转”不虚转、不空转。

第一,如何发现“老虎”、“苍蝇”的问题。我们在开通网络举报邮箱、设立举报电话、明确专人接访、组织开展下访等“常规动作”的基础上,建立完善纪工委监察分局、民生项目监督特派组信访举报协作制度,规范信访数据统计、分析及上报程序,确保数据全面客观、科学真实、不遗不漏。今年前5个月,共受理信访举报1819件次,同比上升96.86%。

第二,如何去打“老虎”、“苍蝇”的问题。一方面,我们及时调整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优化反腐败组织协调职能,健全与公检法、审计、组织、人事等部门定期会商、线索移送、协同办案机制,特别是突出和确保纪委在反腐败组织协调中的主导地位,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另一方面,全面整合派出纪工委和民生项目监督特派组办案资源,建立办案协作区,改“散兵突击为兵团作战”,在惩治腐败中敢于亮旗,在正风肃纪中勇于亮剑,着力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不断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效取信于民。

:如何对“老虎”、“苍蝇”打得更有力更准确?

蒋兴勇:首先,改进办案方式,大力推行全员办案、交叉办案和协作办案,坚持快查快结,减少办案成本、压缩办案周期、降低办案风险,以“零差错”标准提升办案质量。其次,健全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责任体系,狠抓办案点、办案人员和陪护队伍建设,层层建立办案安全责任制,严肃纪律,严明责任,确保安全文明办案得以严格落实。

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

:有人曾这样说,有的干部讲发展头头是道,讲作风闷闷不乐,讲思想昏昏欲睡。虽属夸张,却也道出部分领导干部的“工作状态”,那么,在狠刹“四风”中如何履行监督责任?

蒋兴勇: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这是正风肃纪的关键所在。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参与者、推动者和监督者,我们在聚焦“四风”中,主要围绕三个方面履行监督责任。一是狠抓制度建设。针对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会所歪风等问题,制定规范财经行为“九严禁、二十五个不准”、重申公车使用管理工作纪律等规定,进一步促进作风建设规范化、制度化。同时,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巧立名目乱办滥办酒宴等不正之风,深入开展城乡滥办酒席借机敛财专项整治活动。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在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的基础上,突出抓好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等重要节点刹风整纪工作。今年以来,先后抽调310人组建160余个明察暗访组,开展专项督查和明察暗访48次。三是严肃追责查处。今年以来,我们督促整改作风问题174个,点名道姓通报批评386人,给予党政纪处分34人,有效形成震慑。结合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近期我们还集中通报了损害群众利益的18起典型案例。

:如何加强队伍自身建设,实现强基固本?

蒋兴勇:我们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要求,大力践行“三严三实”行为规范,认真落实“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15字部署,正努力建设一支为加快推进毕节试验区全面深化改革保驾护航、肩担道义的纪检监察“铁军”队伍。首先,狠抓教育培训。认真落实“三转”要求,采取“送出去,请进来”方式,不断加大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力度,先后组织210名干部到北京大学开展纪检监察业务研修培训,并强化培训成果运用。开设“廉政讲堂”,邀请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知名教授来毕节作廉政专题讲座。抓好全市乡镇基层纪委书记案件检查业务等培训。其次,狠抓结构优化。遴选优秀年轻干部充实机关及派出机构,并向办案一线倾斜。及时配备正县级纪检员3名、室主任和纪工委班子成员10名,通过“两推一述”方式选拨中层干部15名,交流轮岗9名,有效解决干部断档断层问题。第三,狠抓监督管理。纪检监察干部去监督别人,谁来监督你?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我们以“正风肃纪聚能量,戮力同心护小康”为主题,制定《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办法》、《聘请特邀监督员对纪检监察干部进行监督的实施办法》等制度,形成自身建设长效机制;及时开通书记局长“民意直通车”,广泛听取意见建议;严肃查处了5名违反纪律规定的纪检监察干部,切实解决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规行为“零容忍”问题。(责任编辑/黄莎莎)

编者按:“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怎样破解职能泛化、力量分散的难题?如何确保“三转”不虚转、不空转?本刊记者就此问题进行了专访。

以纪督政、以纪促政,而非以纪代政

:过去几年,毕节纪检监察机关探索聚焦监督主业、转变监督理念、强化监督职能,有哪些生动实践?

蒋兴勇:今年1月15日,我到毕节市委工作。到毕节后近距离感受到了毕节确实是出特色、出经验、出成果的地方,就拿毕节市纪检监察运行机制创新来说,2012年在全市建立60个“紧密型”纪工委监察分局;2013年以乡(镇、办事处)为单元设立256个民生项目监督特派组,整合监督力量,突出监督主责,彰显监督实效。今年,我们着力深化拓展延伸派出机构统管和民生项目监督特派组工作,完善出台《进一步巩固完善、规范提升民生项目监督特派组工作实施意见》、《市县纪工委监察分局对负责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办法》等实体性、程序性制度,不断探索建立村级纪检小组、村级民生项目监督委员会,强化“兜底监督”和“末梢监督”,制度反腐“前哨”作用、监督检查“堡垒”作用和执纪问责的“拳头”作用叠加凸显。眼下,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正重拳出击,持续强化作风建设监督检查,不折不扣、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和市委十项规定的落实。

:毕节在推进“三转”过程中总体思路是什么?

蒋兴勇:推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的明确要求和鲜明特点,是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的前提、路径和保障。“三转”既是思路也是目标,既是方法也是任务。我们总的考虑是,把加快推进“三转”贯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始终,围绕“三转促三强”目标(转职能强阵地、转方式强监督、转作风强素质),坚定“转”的信念,突出“转”的举措,推进上下一起转、内外一起转、左右一起转,进一步确保纪检监察工作职能更加明确、方法更加科学、作风更加务实,实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更加引向深入的目标。

:在推进“三转”中具体做了哪些工作?

蒋兴勇:比如,转职能,就是要改变原来过多地参与职能部门业务工作,大包大揽、事事牵头、样样主抓,将监督者变为执行者的做法,按照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摆正位置,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坚持以纪督政、以纪促政,而非以纪代政。

做好“三转”工作,我认为如同“加减乘除”混合运算。一是做好“加法”。全面完成内设机构第一轮优化调整,减少机构重叠和职能交叉,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向办案一线倾斜,市纪委办案人员占机关行政编制的比例达27.7%。县区也比照这种模式,对内设机构进行了调整。二是做好“减法”。同步清理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1295个,市级保留14个,10个县区平均保留14个。三是做好“乘法”。围绕突出监督重点、转变办案方式、抓早抓小抓细、强化履职担当等主业,制定《规范纪检监察机关参加联合监督检查工作意见》、《“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监督检查办法》、《国家工作人员违反作风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实施细则》等制度机制,立体凸显执纪监督、惩戒问责成效最大化。四是做好“除法”。组织对10个县区和256个乡镇的纪委书记、兼任部门纪检组长的60个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情况进行清理,确保主业聚焦、主责突出,知责思为、知田善种,真正做到守田有责、种田尽责。

不虚转空转,弄清搞懂往哪里转

:查办案件是纪检监察的主业主责,如何向“转职能”要力量,向“转方式”要成效,向“转作风”要效率?

蒋兴勇: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老虎”、“苍蝇”一起打,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形成有力震慑。2013年1月以来,毕节市查结各类违纪违法案件1075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205人,查处县处级领导干部16人,比如,严肃查处了毕节职业技术学院原副院长陈某受贿、滥用职权案,市商务局原副局长杨某受贿案,七星关区政协原副主席宋某受贿案等一批大要案,正在立案查处金沙县冷水河风景区管委会原主任胡某受贿案等案件,通过查办案件共挽回经济损失1393.74万元。

:通过落实“三转”要解决哪些问题?

蒋兴勇:落实“三转”要求认识必须到位,要深刻理解为什么转,清醒看到转的差距,弄清搞懂往哪里转,确保“三转”不虚转、不空转。

第一,如何发现“老虎”、“苍蝇”的问题。我们在开通网络举报邮箱、设立举报电话、明确专人接访、组织开展下访等“常规动作”的基础上,建立完善纪工委监察分局、民生项目监督特派组信访举报协作制度,规范信访数据统计、分析及上报程序,确保数据全面客观、科学真实、不遗不漏。今年前5个月,共受理信访举报1819件次,同比上升96.86%。

第二,如何去打“老虎”、“苍蝇”的问题。一方面,我们及时调整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优化反腐败组织协调职能,健全与公检法、审计、组织、人事等部门定期会商、线索移送、协同办案机制,特别是突出和确保纪委在反腐败组织协调中的主导地位,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另一方面,全面整合派出纪工委和民生项目监督特派组办案资源,建立办案协作区,改“散兵突击为兵团作战”,在惩治腐败中敢于亮旗,在正风肃纪中勇于亮剑,着力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不断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效取信于民。

:如何对“老虎”、“苍蝇”打得更有力更准确?

蒋兴勇:首先,改进办案方式,大力推行全员办案、交叉办案和协作办案,坚持快查快结,减少办案成本、压缩办案周期、降低办案风险,以“零差错”标准提升办案质量。其次,健全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责任体系,狠抓办案点、办案人员和陪护队伍建设,层层建立办案安全责任制,严肃纪律,严明责任,确保安全文明办案得以严格落实。

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

:有人曾这样说,有的干部讲发展头头是道,讲作风闷闷不乐,讲思想昏昏欲睡。虽属夸张,却也道出部分领导干部的“工作状态”,那么,在狠刹“四风”中如何履行监督责任?

蒋兴勇: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这是正风肃纪的关键所在。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参与者、推动者和监督者,我们在聚焦“四风”中,主要围绕三个方面履行监督责任。一是狠抓制度建设。针对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会所歪风等问题,制定规范财经行为“九严禁、二十五个不准”、重申公车使用管理工作纪律等规定,进一步促进作风建设规范化、制度化。同时,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巧立名目乱办滥办酒宴等不正之风,深入开展城乡滥办酒席借机敛财专项整治活动。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在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的基础上,突出抓好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等重要节点刹风整纪工作。今年以来,先后抽调310人组建160余个明察暗访组,开展专项督查和明察暗访48次。三是严肃追责查处。今年以来,我们督促整改作风问题174个,点名道姓通报批评386人,给予党政纪处分34人,有效形成震慑。结合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近期我们还集中通报了损害群众利益的18起典型案例。

:如何加强队伍自身建设,实现强基固本?

蒋兴勇:我们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要求,大力践行“三严三实”行为规范,认真落实“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15字部署,正努力建设一支为加快推进毕节试验区全面深化改革保驾护航、肩担道义的纪检监察“铁军”队伍。首先,狠抓教育培训。认真落实“三转”要求,采取“送出去,请进来”方式,不断加大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力度,先后组织210名干部到北京大学开展纪检监察业务研修培训,并强化培训成果运用。开设“廉政讲堂”,邀请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知名教授来毕节作廉政专题讲座。抓好全市乡镇基层纪委书记案件检查业务等培训。其次,狠抓结构优化。遴选优秀年轻干部充实机关及派出机构,并向办案一线倾斜。及时配备正县级纪检员3名、室主任和纪工委班子成员10名,通过“两推一述”方式选拨中层干部15名,交流轮岗9名,有效解决干部断档断层问题。第三,狠抓监督管理。纪检监察干部去监督别人,谁来监督你?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我们以“正风肃纪聚能量,戮力同心护小康”为主题,制定《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办法》、《聘请特邀监督员对纪检监察干部进行监督的实施办法》等制度,形成自身建设长效机制;及时开通书记局长“民意直通车”,广泛听取意见建议;严肃查处了5名违反纪律规定的纪检监察干部,切实解决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规行为“零容忍”问题。(责任编辑/黄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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