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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行业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与财务绩效的相关性研究

2014-09-19

商业会计 2014年7期
关键词:财务责任企业

(沈阳农业大学 辽宁沈阳110866)

2008年,我国食品行业(以下简称FI)由三聚氰胺事件引发了食品安全危机,由此促使我国的法规制定者、投资者、政府及公众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关注。食品、饮料行业在外界压力下也普遍提高了履行社会责任的意识。那么,社会责任的履行是否显著提高了企业的财务绩效,对财务绩效的影响是否具有滞后性。基于此,本文立足于FI上市公司的角度,以筛选出的56个样本构建多元线性回归方程,采用SPSS17.0统计分析软件,进行相关实证分析,以揭示FI上市公司社会责任的履行对企业财务绩效的影响。

一、研究假设

Waddock and Graves(1997)、 Posn ikoff(1997)发现了企业利润率与社会责任绩效两者间的正相关关系,陈哲(2002)认为现阶段我国上市公司的经营绩效和国有股比重之间存在微弱的正相关关系; 学者 Teohetal(1999)、Sturdivant和 Ginter(1977)则证明企业社会责任与财务绩效之间并没有显著的关系。鉴于学者们所研究结论的不同,本文提出第一个假设,以进一步验证社会责任的履行对财务绩效的影响。

假设1:FI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履行情况与企业当期财务绩效呈正相关关系。

李正(2006)认为,从长期看,承担社会责任并不会降低企业价值。从理论上来说,社会责任的履行对财务绩效的影响具有滞后性,为此,本文提出第二个假设:

假设2:FI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履行情况与企业后期财务绩效呈正相关关系。

二、样本选取及数据来源

本文中的财务数据主要来源于国泰安数据库,年报主要来自于巨潮资讯网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首先通过国泰安数据库选取非ST股票为研究对象。其次,选择了我国沪深两市食品、饮料行业中所有A股公司2010-2012年三年间连续披露相关数据的56家公司为样本,每年的样本量为56个,三年的样本量为168个。

三、变量设计

本文在以往学者研究的基础上,选取的因变量为财务绩效的替代变量,解释变量为社会责任指标,控制变量包括公司规模和上市年龄两个指标。具体如下:

(一)财务绩效指标的选取。(1)TobinQ=企业市场价值/企业重置成本=(股权的市场价值+净债务市值)/总资产的账面价值(非流通股市值用流通股股价代替)。(2)净资产收益率ROE=净现金流量/净资产。(3)资产报酬率ROA=息税前利润/平均总资产。

(二)社会责任指标的选取。包括:(1) 对股东的责任:EPS=净利润/期末总股本。(2)对债权人的责任:EMP=现金流量负债比率=经营现金流量净额/负债总额。(3)对消费者的责任:营业收入增长率(Grow)=(本年营业收入-上年营业收入)/上年营业收入×100%。(4)对供应商的责任:SUP=应付账款周转率=营业成本/平均应付账款。(5)对员工的责任:EI=员工获利水平=支付给员工及为员工支付的现金/主营业务收入总额。(6)对政府的责任:GOV=主营业务税金率=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收入。

(三)控制变量的选取。本文选取了两个控制变量,目的在于控制公司的其他特征对财务绩效的影响,包括:公司规模(lnAsset)和上市年龄(Age)。

四、研究模型及实证结果

(一)研究模型。为了验证所提出的假设,采用检验变量之间线性依存关系最普遍的方法,即多元线性回归分析。本文在参考前人研究模型的基础上提出的模型为:

其中,Fit表示第i个食品、饮料企业在第t个年度的财务绩效;EPSit、EMPit、Growit、SUPit、EIit、GOVit分 别 表示第i个食品、饮料企业在当年或滞后1、2个年度中的每股收益、现金流量负债比率、营业收入增长率、应付账款周转率、员工获利水平、主营业务税金率;1nAssetit表示企业规模;Ageit表示企业上市年龄;εit为随机误差项。

表1 样本公司的各变量描述生统计

表2 各变量之间的Pearson相关关系

(二)实证结果。本文的研究对象是食品、饮料企业,为了数据具有可行性,选取了A股上市公司中连续三年披露相关数据的企业。为了对样本公司作进一步的了解,我们用SPSS17.0统计分析软件首先对各研究变量进行了描述性统计,然后进行了Pearson相关性描述,从变量的统计特征和变化趋势初步探讨社会责任的履行与企业财务绩效之间的联系。具体描述性统计结果如下:

1.描述性统计(见表1)。表2列示了各变量两两之间的相关系数。根据表2的相关性描述可以看出,对股东的责任(EPS)、 对债权人的责任(EMP)、对消费者的责任(Grow)、对供应商的责任(SUP)、对政府的责任(GOV)分别与托宾 Q 值(TobinQ)、净资产收益率(ROE)和资产报酬率(ROA)正相关;对员工的责任(EI)与托宾Q值(TobinQ)负相关,与净资产收益率(ROE)和资产报酬率(ROA)正相关。由以上分析可以初步推断,FI上市公司社会责任的履行与财务绩效可能存在正向关系。但是,由于相关性分析不足以发掘社会责任对财务绩效的影响,因此还需进一步采用回归模型进行分析。

2.回归分析。为了更好地解释社会责任对财务绩效的影响,本文进一步采用多元线性回归模型分别对提出的两个假设进行了研究。

第一,相关性假设回归分析。在对假设1进行回归分析时,样本参数选用的是2012年的数据,并分别用托宾Q 值(TobinQ)、净资产收益率(ROE)和资产报酬率(ROA)作为财务绩效指标进行了回归。多元线性回归分析结果显示,当因变量为ROE时,回归方程的F值为10.555,显著性水平为0.000,说明FI上市公司社会责任的履行与ROE之间呈现出显著的正向相关关系。EPS、EMP、Grow、SUP、EI和GOV的回归系数分别为0.033、0.059、0.004、0.001、0.000 和 0.435,说明当其他因素不变时,EPS、EMP、Grow、SUP、EI和GOV每增长1个百分点,ROE就 会 分 别 提 高 0.033、0.059、0.004、0.001、0.000和0.435个百分点。由此证明社会责任的履行对FI上市公司的财务绩效具有正向的促进作用,假设1成立。Age的回归系数为0.005、lnAsset的回归系数为0.004,表明上市年龄和企业规模对财务绩效具有一定的影响,但作用不是很强。

但是,社会责任的履行与TobinQ、ROA的相关关系均未呈现出显著性,由以上分析可知社会责任的履行与ROE呈现出了显著的正向相关关系。因此,我们在做滞后性检验时,要舍弃TobinQ、ROA指标,运用ROE作为FI上市公司财务绩效的评价指标,分别分析滞后一期、滞后二期的社会责任的履行与ROE之间的关系。

第二,滞后性检验。在检验滞后效应时,我们分别用2010年社会责任和2012年ROE,2011年社会责任和2012年ROE进行分析(见下页表 3)。

回归结果显示,2010年社会责任回归方程 F值为 13.854,Sig值为0.000,说明滞后两年的FI上市公司社会责任的履行与财务绩效正相关。2010年社会责任的回归系数分别为0.51、0.23、0.121、0.001、0.00 和 0.518,即其他因素不变时,EPS、EMP、Grow、SUP、EI和GOV每增长1个百分点,财务绩效就会分别提高 0.51、0.23、0.121、0.001、0.00 和 0.518 个百分点。

回归结果显示,2011年社会责任回归方程 F值为 20.472,Sig值为0.000,说明滞后一年的FI上市公司社会责任的履行与财务绩效正相关。2011年社会责任的回归系数分别为0.21、0.80、0.101、0.001、0.00 和 0.300,即其他因素不变时,EPS、EMP、Grow、SUP、EI和GOV每增长1个百分点,财务绩效就会分别提高 0.21、0.80、0.101、0.001、0.00 和 0.300 个百分点。

对滞后性进行检验后发现,2010年和2011年社会责任的履行均与2012年ROE具有显著正相关关系,从而假设2得到验证。因此,我们得到这样一个结论:FI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履行情况与企业后期财务绩效呈正相关关系。

表3 2010年、2011年社会责任分别对应2012年ROE多元回归系数

五、结论和建议

(一)结论。通过以上分析得到的结论为:FI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履行情况与企业当期财务绩效呈正相关关系,与企业后期财务绩效呈正相关关系。

FI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履行情况对企业财务绩效具有一定的解释力,从实证结果来看,社会责任履行情况对ROE的影响大于对TobinQ和ROA的影响,得到这样的结论可能是由于只有在完全竞争市场的情况下,公司股票价格和债券价格才能够正确地反映所有相关信息,这时公司市场价值才能反映公司的财务绩效;由于ROA由息税前利润计算得来、ROE由净现金流量计算得来,相对于ROE,ROA更容易被人为操纵和粉饰,因此,可能ROE更能反映公司的财务绩效。从实证结果来看,在社会责任指标里,对员工的责任对财务绩效的影响不明显,而对股东、债权人、供应商、客户和政府这些利益相关者的责任对财务绩效表现出了促进作用。

在研究滞后性时,发现FI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履行情况对企业财务绩效存在滞后影响。社会责任的履行是一个长期行为,其给企业带来的效益并非是立竿见影的,企业名誉上的收益有助于树立在社会公众面前的企业形象,企业的财务绩效将得到改善,长远看来利大于弊,在积极保障各利益相关者利益的基础上,使企业竞争优势得到更大的提升,保证企业良好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由于我国上市公司对社会责任履行情况的披露不够充分,导致本文在数据搜集时加大了困难,并且样本期间短、样本量也较小,这些都可能影响我们所得出的结论。

(二)建议。由实证结论可知,FI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履行情况有利于促进财务绩效的提高并且这种促进作用具有滞后性,为此,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1.规范社会责任报告披露。目前社会责任的披露尚处于定性披露阶段,社会责任的评价指标主观性较强,社会责任的量化还具有一定难度。社会责任报告已日渐变得与财务报表同等重要,我国的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应当与国际接轨,充分借鉴发达国家的研究成果,并结合我国实际,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社会责任跨级信息披露。

2.建立健全企业社会责任的监督机制。企业社会责任的监督机制应该包括法律监督、社会监督以及自我监督三个方面,在监督的同时应制定各种奖惩措施,从而提高竞争优势,保证企业良好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3.企业应重视社会责任的履行。虽然最近几年,食品、饮料企业都已开始重视社会责任的履行,但是很多企业还没有从根本上对社会责任给予重视,不利于在市场上保持持续的竞争优势。因此,企业在今后的发展战略中应把社会责任的履行提上日程,摒弃短期行为,着眼于企业的长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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