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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以来的婚礼:旧式婚礼还是主流

2014-09-10李昶伟赵珩

人民周刊 2014年11期
关键词:集体婚礼旧式婚俗

李昶伟 赵珩

婚礼自古以来是人的一生中非常重要的大事。民国时期旧式婚礼、新式婚礼、集体婚礼是并行不悖的,各种各样的情况都有。

旧式婚礼还是主流

婚礼自古以来是人的一生中非常重要的大事。民国以后,尽管知识界、文化界开始比较多的自由恋爱式婚姻,但旧式包办婚姻还是占多数。从婚礼的形式来讲,西式婚礼在文化知识界已不鲜见,但旧式婚礼在整个市井社会层面基本还是主流。民国以后的婚礼,逐渐由繁入简是一个最大的特点,但是一些程序还都是有的。这些程序在今天,可能已经不再有同样的称谓,但是许多实际内容,基本上还包括在这个程序之中。

第一个程序是提亲。也就是说男女双方互相不认识,总要有一个婚姻介绍,这就是提亲。

提亲以后,就要有一个重要的事情——合婚。

合婚实际上就是要合一合双方的属相、八字是否相配。比如说“白马犯青牛,鸡猴不到头”等等,也就是属相相克。另外还要换帖,交换八字,这就叫合婚。

经过合婚了,那么就开始相亲。一般来说是男方到女方家去。一个是看看对方的相貌。旧时代没出嫁的女孩儿叫没出阁,没出阁的闺女不能出门让人看,但是开明人家也有女方到场的情况。主要是女方审查男方,如相貌、人品、学问,再有通过到家里去,也看看这个人家的经济状况、经济实力,这是相亲。

相亲以后,下一个程序叫放小定。放小定实际上也是男方先小规模地送一些聘礼,一般来说有比较简单的金银首饰、衣料,还有一些平常的水礼,多为食品,这叫放小定。合婚和相亲后放了小定,基本上两个人结婚就没有太大问题了,放小定已经是进入到肯定的阶段。

放小定以后,再下面一个程序就是择日。把日子定了以后,就开始要放大定,男方将比较多的礼物送到女方家去,内容与放小定差不多。放大定以后,下面就是女方向男方过嫁妆(妆奁),这是一个很隆重的事,这实际上也是一种炫耀。过嫁妆要有过嫁妆的队伍,要招摇过市。至于多少抬,根据女方家的经济实力而定,但必须是双数,少则四抬、八抬、十六抬、二十四抬,甚至更多。过嫁妆一般来说就是日常用品,都要成双成对,上面都要贴上红纸。

过嫁妆时,街上总有人围观,看看女方家是不是富有,陪嫁的东西有多少。特别富豪的人家,有陪送古玩珍宝、土地和店铺的。陪送土地怎么陪送呢?就是用礼盒抬着地契,里面放几块地上的土坯。要是送店铺呢,就把这个店铺的匾额临时摘下来,也随着过嫁妆的队伍送到男方家去,或奢或俭、或贫或富,是不一样的。

送完嫁妆以后就该迎娶(正确的名称叫亲迎)了,迎娶就是男方到女方家去接新娘子。迎娶队伍很隆重,由男方这边抬着花轿,娶亲太太(非近支已婚女性亲眷)是要跟着的,一般来说娶亲太太要找“全和人”。什么叫全和人呢?上有父母,有丈夫,膝下有儿女,这样的才叫全和人,图一个吉利。亲迎队伍也有骑马的,也有乘车的,吹吹打打,这就热闹了。另外,在娶亲的时候,应该抱着白鹅,这个鹅代替的是鸿雁,古人认为鸿雁是从一而终的。后来没地方找鸿雁去,就以鹅来代替鸿雁,所以鹅在婚礼中是一个吉祥物。民国时这种婚礼,一般新娘穿的是上袄下裙,坐轿子;新郎呢,头戴呢帽,身着袍子、马褂,十字披红骑马。

接回新娘到男方家里以后,就要拜天地。民国时婚礼男方家里要搭席棚,拜天地当然都是在男方的家里。什么时候拜父母?第二天早上起来才拜父母,认公婆。认公婆之后,认男方家的大小,比如说男方的兄弟、妯娌,或者是姊妹,总之就是比较近支的七大姑八大姨,向一家人介绍自己的新娘子。

最后的一个程序,就是“回门”,就是女方结婚嫁到男方以后,再次回到娘家,女婿跟着去,这叫回门,这才完成了整个婚礼。至于回门的时间,不同民族和地域习惯不同。

提亲、合婚、相亲、放小定、择日、放大定、过嫁妆、迎娶、拜天地、坐帐(入洞房)、分大小、会亲、回门,这是完成了一整套的旧式婚礼。从清末到民国中期,基本上都是这样一个程序。这一套程序下来多则半年,少则几个月。但是民国以后,这种程序逐渐就在改变,尤其是民国时期具有新思想的知识阶层,没有这么多的繁文缛节。应该说,民国时期旧式婚礼、新式婚礼、集体婚礼是并行不悖的,各种各样的情况都有。

新式婚礼与旧式婚礼并行不悖

民国以后,实际上很多东西在逐渐地变化,新的思想和一些外国的结婚礼仪都渗透到中国。民国时期的“新生活运动”已经提倡去奢求俭,新式的婚礼,既节俭但是又不失于隆重。比如说1935年,上海市政府出面举办的集体婚礼,非常隆重,当时参加集体婚礼的有57对新人,都穿着西式的礼服、打着领结,新娘子穿着婚纱。当时在全国极为有轰动效应,上海市市长吴铁城、上海社会局局长吴醒亚,杜月笙、王晓籁等都参加了这个婚礼,在社会上反响非常大。

接着在1936年,在国民政府首都南京,又举办了一场33对新人的集体婚礼。在南京的励志社举行。1936年已经是抗日战争的前夜,是反日爱国情绪十分高涨的时候,这种婚礼最突出的特点是要求所有新人的服装、用品全部使用国货,而不用进口货,这个婚礼也非常隆重。北平的集体婚礼是直到敌伪时期才有——当时由“北京市政府”出面,在中南海公园的怀仁堂(那时候中南海已经对外开放了),举办了几十对新人的结婚典礼,当时也是北京伪市长参加了这个婚礼,所以集体婚礼当时已经是很流行了。

民国后期,许多文化人就已经不是按照旧的仪节举行婚礼了。比如说1926年,徐志摩和陆小曼在北京北海公园的婚礼,简单而隆重,别开生面,当时有100多位文化界、知识界的名人(今天来说都是了不得的泰斗级人物)参加,真是郎才女貌,轰动一时。再有一个就是1929年冰心和吴文藻的婚礼,证婚人是司徒雷登。据说,他们的婚礼非常简朴,婚礼花费仅34法币。当时在燕京给他们盖了一栋两层的小楼,尚未竣工,他们的婚礼结束以后没地方住,司徒雷登就派汽车将他们送到了京西大觉寺。他们租了京西大觉寺的客房当新婚洞房,十分简单朴素。吴文藻和冰心还没有卸去新郎新娘的装束,就坐着汽车和一些特别亲近的朋友一起到大觉寺。所以他们的洞房在大觉寺,婚礼却是在临湖轩举行,当然也是很西式的婚礼了。

婚俗在不断演变

以婚俗来讲,农村和城市不同,民国初年和民国中叶又不同,总的来说是由繁入简。简自然容易,没有多少事,一般都是在一些酒楼、饭庄举行,晚上婚礼以后吃顿饭。结婚只是两个人新生活的开始,那种旧式的婚俗弄得人很疲劳,而且花费很大。你要去花轿铺雇轿子,要雇执事,前面要有戴着荷叶帽、穿红的长袍、戴金花的执事队伍,后面是花轿,这个队伍非常庞大,其实是劳民伤财,完全没有必要。

自古以来,婚礼举行的时间应该是在晚上,古代“婚”与“昏”同,结婚的“婚”与黄昏的“昏”是同一个字。北京和东北地区现在婚礼多是在中午之前举行,其实都不传统。反而离北京不远的天津,乃至于南京、上海,都是晚上结婚,这才是正确的。从前还有一个不成文的规矩,叫做“正不娶、腊不定”。什么叫“正不娶、腊不定”呢?就是正月不舉行婚礼,腊月不定亲,因为正月里头很忙,一直到正月十五都有节;腊月里头也很忙,所以就不定亲。这时候一些其他节日的喜庆气氛,会把你这个婚礼冲淡了。

一百年来,婚俗也是在不断演变。到了上世纪50年代,这个婚礼就过于简单了,有一个说法是:50年代一张床,60年代一包糖,70年代红宝书,80年代三转一响。三转一响是哪些东西?自行车、手表、缝纫机,这是三转,一响则是收音机。到了90年代以后,生活水平有了极大的提高,于是婚礼就更加多样化、个性化了,婚俗的变迁也反映了一个时代的政治背景和社会的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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