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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里营销:当买卖贴上了感情标签……

2014-09-10杜豆

妇女生活 2014年9期
关键词:王欣群友群主

杜豆

常言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现实生活中如此,网络世界也是这样。如今网上也流行各种“群”,如微信群、QQ群——一群网友因某个共同的目标或爱好走到一起,交流知识,沟通信息。当然,一些有商业眼光的网友也从中发现了商机,进行推销活动,于是,一个新型营销模式——“群营销”随之诞生。网络营销具有成本低、快捷高效的优势,目前已对传统商业门店经营模式造成巨大冲击,其中各类“群”的强大联系交流功能可以说功不可没,甚至有些商家也看中了各种“群”的优势,通过自建各种群或与特定群主联合,来拓展自己的市场。“群营销”正改变着我们的生活,冲击着我们原有的商业观念与规则,但这种营销模式纯粹以网友之间的感情与信任维系,法律上缺乏相应的监管措施,无疑潜藏着很多风险,一旦买卖双方出现纠纷,消费者将很难维权。

银行白领王胜利,因长期坐办公室染上了颈椎病、慢性咽炎等职业病,年轻的时候感觉不明显,一过四十,各种毛病不期而至。今年春节过后,同事见他一路咳个不停,建议他参加户外运动,增强体质和免疫力。就这样,经同事介绍,王胜利加入了同城的一个叫“艳阳天”的户外群。

群里活动丰富多彩,有徒步、登山、溯溪、骑行、野泳、野营等,每周都有活动。王胜利最先报的是登山。出发前一天,他的同事问他登山装备准备好了没有,比如登山鞋、登山包、腰包、速干衣、速干裤、登山杖、手电筒、水壶、帽子、围巾、望远镜等,同事一口气说出很多,有些王胜利还是第一次听说。他问到哪里置办这些行头。同事说:“你没看到群里的友情提示吗?”王胜利连忙打开艳阳天户外群,果然在群公告里看到同事说的友情提示:本群商务区提供一应俱全的户外用品,诚信经营,从品质、价格、服务、售后等方面提供优质支持,群友们如有需要可前去选购。提示后面还有一个网址链接。

王胜利的第一反应是:这是在做生意。他有种本能的反感,但同事说:“这家的东西还不错,质量有保障,价格也合理,你不妨去看看。”既然同事都推荐了,反正这些东西也要置办,在哪儿买不是买?于是王胜利就去看了。不过,他留了个心眼儿,把要买的东西先在网上品牌专营店搜了搜,又到实体店去看了看,从质地和价格上都有了大致了解后,再进群商务区进行比较,感觉那里的商品的确还可以,才试着买了一双登山鞋。收货后,到实体店仔细对比,与店里的同款商品一模一样,价格却低一些,但比其他网店的价格略高。王胜利彻底放心了,紧接着到群商务区置办了登山全套装备。

后来的半年中,王胜利陆续参加了溯溪、徒步、野营、骑行等户外活动,所有装备都在群商务区置办。虽然也有少数群友私下里说些群里做生意赚钱的闲话,还有个别人提醒王胜利,说他那位同事肯定拿了回扣,但王胜利不以为然。管谁谁谁赚钱也好,谁谁谁拿回扣也罢,只要自己买到的东西价格合理、质量好,他就能接受。

乐享群营销生活的还有年轻妈妈苏琳。一个偶然的机会,苏琳通过微信“摇一摇”,摇到一个年轻妈妈陈女士,因为孩子这个共同话题,两人很快成了朋友。陈女士把苏琳介绍到了一个妈妈QQ群,群友全是年轻妈妈。苏琳像找到了组织一样每天到群里报到,跟群友们一起聊育儿心得,聊孩子的衣食住行、生活趣事,很是开心。后来她看到群里卖儿童生活用品,还提供育儿咨询服务等,对群友还有优惠,苏琳很自然地开始了“定点消费”,从衣服、鞋帽、奶粉、玩具到日常用品,都在群里买,每月消费千元以上。

最先在群里发现商机并尝到群营销甜头的,是群的创建者和管理者,其中大部分是先有群,后有群营销。也有一些商家,看中了群的优势才自建群,或与特定群主联合攻市场。

某宠物俱乐部的群主白晔属于前一种情况。她原是爱宠一族,养了一只贵宾犬和一只泰迪犬,经常晚上到广场遛狗,认识了一群“狗友”。为了便于交流,白晔用自己爱犬乐乐的名字建了个乐宠QQ群。建群后,不断有爱宠一族加入,群友很快发展到几十人,大家以宠物为话题交流得热火朝天。白晔很快发现,经常有群友打听宠物用品信息,颇有生意头脑的她顿时从中发现了商机。她在对宠物消费市场进行一番调查后,果断关掉了自己正开的花店,将店面改为乐宠俱乐部,一边做办公区,一边做橱窗,橱窗里摆着琳琅满目的宠物用品。白晔一边跟群友们聊天,提供相关咨询,与宠物主人保持良好的关系,一边推销跟宠物有关的商品和服务。她说:“我不仅卖狗粮,还提供咨询、医疗等一站式服务,形成了一个宠物产业链。”后来,群友渐渐发展到了100多人,白晔忙不过来,招聘了一名女员工,专职跟宠物主人们聊天,自己则开始策划一些跟宠物有关的活动,如最近她正忙着在群里征集大家的意见,想搞一次宠物出游活动。

白晔高兴地说:“我现在每个月的营业收入8000元左右,比原来开花店强,更重要的是,我很看好宠物俱乐部的经营模式和这种群营销的发展前景。”

如果大家都能自觉遵纪守法、诚信经营,无论网络营销还是实体店经营,借助电子商务展开的群营销无疑是被看好的新型经营模式,蕴含着无限商机。可遗憾的是,事实并非如此。

人到中年的张如林因为装修新房加入了小区的QQ群,群主陈某正好跟他住对门,是他在物业办装修手续时偶然认识的,因为装修,两个人有了共同话题。陈某自我介绍,说他学的是环艺设计,懂点儿装修,为方便邻居们装修,他建了个小区QQ群。

不懂装修的张如林一进群,发现里面有许多装修效果图,还有团购装修材料的信息,最低优惠价达到七五折,这可是他去建材市场谈不下来的。张如林一阵欣喜,直感叹自己遇到了贵人。

张如林家的装修进展顺利,不到三个月,150平方米的装修工程全部竣工。接下来是选购家具,张如林同样没有经验,在群里求助,群友中有不少人跟他有相同的需求。群主根据大家的要求,及时组织了家具团购活动。很快,他在网上团购的餐桌和柜子运到了家。

不久,朋友到张如林家参观,一看到他买的家具就皱起了眉头,说:“你这么贵的房子都买了,咋买这么次的家具啊?太不搭了!”张如林瞪大了眼睛:“我买的这些家具挺贵啊!对家具我是外行,你说家具不好,是怎么判断的?”那位朋友对家具确实有研究,说:“首先是漆,没有光泽和层次感,一看就是地下小加工厂生产的。”说着,又敲了敲桌面,“这质地,听声音就不是实木。再看这转角处,摸着拉手,说明加工粗糙……”张如林仔细一看,家具边上毛毛糙糙,接榫处缝隙很明显,桌角上还掉了一小块漆。他顿时很生气,有上当受骗的感觉,而且上的是邻居的当。

张如林随后找陈某反映了家具的质量问题。陈某有些不悦,说:“这些只是个人感觉问题,又没有实打实的证据,怎么能说质量有问题呢?再说了,我只是热心提供一个信息,买不买是你自己决定的。”

陈某的话让张如林无语。朋友劝他去投诉陈某:“很明显是群主跟商家狼狈为奸,利用群友的信任来欺骗消费者。”张如林也有这种感觉,但这只是推测,自己连发票都没有,更别说其他证据,没证据怎么告啊?再说了,要告的这个群主可是自己的邻居,还住对门,这往后的日子还长,低头不见抬头见的,怎么相处啊?张如林最后选择了不了了之。

跟张如林相比,年轻的公司职员王欣更有维权意识和无所畏惧的精神,在QQ群里购到劣质货后,她勇敢地说了“不”,不过最终还是不得不自认倒霉。

王欣是翡翠爱好者,她加入一个玉石翡翠群是想淘宝。这还得从一只翡翠手镯说起。她有一只暗红色藤条状的翡翠手镯,是她外祖母传下来的。关于外祖母与这只手镯的故事很美,每次母亲讲起来都让生性浪漫的王欣着迷。外祖母在嫁给外祖父之前,曾救过一个落难的富家公子,这只翡翠手镯是富家公子送给外祖母的定情物,虽然那段感情不了了之,但手镯一直传了下来。王欣将这个美丽的故事发表在群里“我与宝贝的故事”专栏里,跟帖的人很多。其中一个叫“美丽烟花”的群友和她私聊:“我家也有一只传家宝,和田玉手镯,我祖母留下来的。据我母亲说,以前是有一对的,后来不知怎么遗失了一只。我想把另一只找回来!”

群友的话让王欣惊叹不已,因为她也早有寻宝的心愿。出嫁前夜,当母亲将外祖母传下来的翡翠手镯传给她时,她突发奇想:这只手镯如果真是定情物,应该还有一只相同的在这个世上的某个角落。她想找到宝贝,让它们成双。于是她抱着侥幸心理在群里发了寻宝启事,配发了那只翡翠手镯的图片。不都说天下宝贝是一家吗?她想群里那么多翡翠爱好者,说不定有人知道她要找的那只翡翠手镯的下落。

现在得知“美丽烟花”也在寻宝,王欣顿时觉得自己并非孤军作战。她跟“美丽烟花”在网上互晒自己的宝贝,聊宝贝的故事,成了无话不谈的好友,相约互相帮忙寻宝。

一年后,“美丽烟花”从云南给王欣发来一张图片,图片上是一只跟王欣的传家宝一模一样的翡翠玉镯,且是从不同角度拍摄的!她惊喜地告诉王欣,她正在一家古玩市场,竟然发现了王欣家的传家宝,问王欣要不要,要的话她去谈价。王欣欣喜的同时,心中不免怀疑,这么快就找到了,真有这么巧的事?会不会是骗局?可转念一想,“美丽烟花”是自己交了一年多的朋友,这么怀疑人家不地道,况且,人家是征求她的意见,又没说要她买。正纠结时,“美丽烟花”发来了一张由某权威机构开具的珠宝玉石鉴定证书,上面有关于这只手镯的详细信息,总质量、密度等跟她那只翡翠手镯很接近。王欣彻底放心了,叫对方帮忙买回来。最后的成交价是2万元,这个价格正是王欣那只手镯进行鉴定时鉴定机构给出的估价。王欣越发相信这是她跟手镯的缘分到了,立马约定成交方式,生怕对方反悔。

汇款一周后,在期待和忐忑中,王欣终于等来了宝贝。手镯掂在手里,跟自己的那只一比较,还真是一模一样。她高兴地跟朋友讲自己的寻宝故事。朋友觉得有些离奇,怀疑她上当了,劝她找人鉴定一下。

王欣原本也是不放心,便立即对那只手镯进行了鉴定,结果让她傻眼:手镯是现代高仿品,价值不过几百元!王欣愤怒地上网找“美丽烟花”讨说法,可对方头像总是灰的,怎么也联系不上。王欣这才反应过来,自己除了对方的QQ号,没有其他任何联系方式,对方姓甚名谁、家住哪里她更是一无所知。王欣转而找群主,群主说,这是个兴趣爱好群,他只是为玉石翡翠发烧友提供交流平台,群友们的私下交易跟他无关。王欣后来通过12315投诉,又报了警,甚至试图起诉群主,但均因没有线索及依据而无法维权。

有人群的地方就有营销,像QQ群这样的特定人群,更是各类营销青睐的对象。群主海海透露,创建QQ群的目的就在于抓住里面的商机。他坦言,创建的群越有针对性就越容易赚钱。比如从婴幼儿妈妈、驴友、未婚人士、爱宠一族、歌迷影迷等特定人群着手,其消费倾向越明确,组织活动就越容易,提供的商品和服务当然也就越受欢迎。与此同时,海海表示,群主赚钱也不容易,需要投入大量精力去策划,通过长时间的聊天与群友们联络感情,并要搜集大量的商业信息去满足群友的需求。而群友也表示,只要价格不太离谱,群主赚钱也是可以理解的。比如年轻妈妈小敏说,她在群里买了童车,群主给的价格与网上的报价一样,到货也快,验货后确认是正品。她表示,只要价格合理质量有保证,自己不排斥通过群主来购买商品,毕竟经常在群里交流,还是有一定感情的。

联络感情、打感情牌正是群营销发展的基础和重要手段。但也正是这张感情牌,让群营销暗藏风险。

一是有感情交流基础,隐蔽性强,更容易上当受骗。网友风儿先后加入过购房、装修、车友、投资、理财、旅游、购物等不同的QQ群,她说,通过QQ群赚钱的人不在少数,形式也五花八门。不少群主通过组织团购,举办活动、聚会等形式收取商家暗中提供的回扣来赚钱,而许多参加活动的群友对此却浑然不知。因为他们的注意力在活动本身,同时对群主信任有加。

二是在共同兴趣爱好的群里,容易人云亦云盲目跟风,造成冲动消费。资深网民程程同时加了爱包一族、美食、户外、摄影等好几个群,每天一打开QQ,两个娃娃的群头像便闪个不停,她逐一打开,看看各群里都有什么新信息。有时看到有团购活动,群友们都在纷纷报名,无形中对她是一种煽动。她常常按捺不住自己蠢蠢欲动的心加入其中,不管自己需不需要,好像不买就亏了似的。在这种心理暗示下,她每月的工资中很大一部分都扔在了群消费里。事实上,买回来的东西真正有用的并不多。

此外,网络的虚拟性,也给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兴趣群里一般都有群规,比如一律使用网名,相互之间不打听真实姓名。这样,即使某些不法行为暴露,也会因为没有留下真实信息而很难被追责。

群营销里暗藏的这些风险对个人、社会都会造成不同程度的危害。从消费者的角度讲,不仅造成钱财上的损失,还有感情上的伤害;从全社会来说,不仅扰乱正常经济秩序,还危害社会诚信,造成诚信危机。

卫红是一名摄影爱好者,经常和“色友”结伴外拍。去年,她有个当年一起学摄影的师兄建了个“好色”群,并以此为基础成立了一个摄影俱乐部,把她拉进了群里。俱乐部定期举办一些活动,日常有摄影技巧、作品探索、摄影信息等方面的交流,也有摄影器材的团购活动。卫红一直想买个超广角镜头,正好群里还有两个群友想买,群主便组织了团购。因群主是师兄,卫红特别信赖。当群友还在犹豫时,她拍胸脯作了担保。就这样,他们各自花了8000多元买了群主推荐的某个品牌,后来发现,无论价格还是质量,都不如别人在网上买的。卫红很生气,质问师兄。师兄也不悦,说:“买卖自由,你情我愿的事,哪能怪着我呢?”卫红跟那两个群友愤然离开了俱乐部,但很长时间心里都不舒服,不是为了那几千元钱,让她堵心的是跟师兄多年的友情就此毁于一旦。

对于网民之间的此类交易行为,北京隆安律师事务所沈阳分所律师王学勇认为,目前法律上还无明确条文加以规定,监管上也存在一定难度。比如上述个案中试图维权的王欣,先是以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维权,该法虽然规范了网络营销行为,但执法对象是网络经营者,须有经营地址、联系方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等真实、必要的信息,而她是在群里跟群友之间的私下交易,该法鞭长莫及。除此之外,通过报警走司法程序往往因为没有线索而举步维艰。

不过,王学勇律师也表示,当交易行为最后落地时,与一般的商业行为并无多大差异,因此可以参照现实中的类似交易行为进行处理。他提醒,对于消费者来说,交易之前应该货比三家,交易时最好向卖家索要发票等凭证并妥善保管,以备日后维权之需。而对于商家和提供服务的群主来说,也应该自律,以诚为本提高信誉度,才能让群营销走得更远。

〔编辑:冯士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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