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垦利县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效果分析

2014-07-29杨国华

机构与行政 2014年5期
关键词:监督管理绩效考核事业单位

杨国华

垦利县高度重视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将其作为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一项严肃政治任务来抓。为保障考核工作顺利实施,县委、县政府专门成立了由组织、编制、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审计等相关部门组成的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事考委),办公室设在县编办,具体工作由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承担。出台了《垦利县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办法》。按照“先行试点、及时总结、梯次推开”的原则,2011年选择了7家县直事业单位、7家基层卫生院进行绩效考核试点。通过考核试点,全面掌握了各单位业务开展情况和经济效益情况,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2012年进一步扩大考核范围、提高考核层次,对教育、卫生系统30家事业单位实施了绩效考核,初步构建了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制度,为全面铺开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积累了经验。2013年将未列入县委、县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事业单位全部纳入考核范围,实现了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全覆盖。主要做法如下:

一、绩效考核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考核办法,制定了《2013年度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2013年度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了绩效考核范围、内容考核指标。组织召开了全县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动员会,对考核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利用近两个月的时间,集中对41个主管部门的94套个性指标进行了审核、批复。2013年12月中上旬,从县事考委成员单位抽调相关人员,组建了4个考核小组开展绩效考核工作,对被考核单位实行分平台、分类别考核。同时委托县行政效能监察中心,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对被考核单位的民意调查情况广泛征求了“两代表一委员”、机关干部、村两委成员、部分个体工商户及服务对象的意见,确定了民意调查成绩。

二、绩效考核工作的特点

(一)考核范围进一步扩大。将未列入垦利县委、县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事业单位全部纳入考核范围,其中:副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县教育局所属学校,县卫生局所属医院、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单位,由县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县事考办)负责考核;其他事业单位,由主管部门参照考核办法和考核工作实施方案自行组织实施,考核结果报县事考办备案。

(二)指标设定更加科学。考核指标体系由共性指标30分和个性指标70分两部分构成。在总结2012年工作的基础上,重新设置了考核指标、分值权重,新增印章使用、参加法人培训、信用等级评定等情况的考核内容,降低了登记管理分值,由原来20分调整为15分,同时增加了社会评价分值,由原来的10分调整为15分,为更好地了解单位职责履行、行政效能、转变作风和文明服务等方面的社会满意程度,将社会评价指标细化为民主测评和民意调查两项。

(三)指标审核进一步细化。按照网上初审、材料复审、上会讨论、反馈意见、修改完善、批复的环节对个性指标进行了详细审核,要求做到两个结合:一是定量与定性结合,凡是能量化的考核内容一律量化,不能量化的要求细化,表述简明扼要,便于操作;二是考核指标与年初目标任务、单位职责任务相结合。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个性指标要充分体现事业单位性质和特点,突出对工作实绩的考核。

(四)考核程序进一步规范。按照发布考核预告、民主测评、现场考核、民意调查、综合评定等环节,采取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等方式对涉及共性和个性指标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实地考核。考核组综合查阅资料、民主测评、实地核查情况和日常登记管理台账对被考核单位进行赋分。县事考办根据被考核单位综合得分情况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在征求纪检、计生、综治、安监等“一票否决”部门意见后,报县事考委审定。

(五)考核成效进一步显现。通过开展绩效考核,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事业单位办理法人登记、参加法人年检和培训的积极性提高,登记率由去年的25%提高到40%。二是通过考核工作全面了解了事业单位的主体业务开展、经济社会效益、管理运行状况、创新工作等情况,促进了事业单位履职能力不断加强。

三、绩效考核结果及运用

(一)健全激励机制,实行分类管理。根据考核办法,我们把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按15%的比例确定考核优秀单位,部门所属的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成绩按10%的比例计入主管部门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成绩。将考核结果与单位预算、奖惩和负责人考核挂钩,对考核优秀单位加大财政支持力度,适当调增绩效工资总量,在各级各类评先树优中优先推荐,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当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给予警告,限期整改,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当年不得发放年终奖励工资,年度考核不得定为优秀等次,充分体现了奖惩分明的考核导向。

(二)激励约束并重,严格兑现奖惩。为充分发挥考核“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作用,将考核结果印发县事考委成员单位,要求各部门单位积极协调配合,在其职责范围内运用好考核结果,切实发挥绩效考核的导向和激励作用。县委、县政府召开了全县综合表彰新闻发布会,对考核优秀单位进行通报表彰,授予“事业单位绩效考核优秀单位”荣誉称号,并按每个优秀单位3万元进行一次性奖励。2013年度共确定事业单位绩效考核优秀单位21家,发放奖励资金63万元,起到了良好的宣传和推动作用。根据考核结果,调整卫生系统事业单位财政补助力度,人员全部实行绩效工资,充分调动了广大医务工作者的工作积极性。将考核结果作为科学调整事业单位职能和机构编制资源的重要依据,对考核优秀的单位,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在机构编制调配上给予适当倾斜。对职能消失、弱化的单位,进行机构调整、职能理顺和编制压缩。使机构编制管理更加科学合理、扎实有效。

通过对事业单位实行绩效考核,一方面实现了对事业单位的监管,扩大了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为下一步工作开展积累了宝贵经验;另一方面,极大地调动了事业单位参与考核的积极性,有利地促进了事业单位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工作运行机制、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下一步,垦利县将进一步加强指标体系研究,强化结果运用,加快推进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发挥好绩效考核的“指挥棒”和“助推器”作用。□作者单位:垦利县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E:CWK

关键词:事业单位 绩效考核 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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