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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孔凡礼、刘尚荣《〈黄庭坚诗词选〉选注》中一些问题的商榷

2014-06-01蓝振榕张宇雨

史志学刊 2014年5期
关键词:南楼诗词选宜州

吴 政 蓝振榕 张宇雨

就孔凡礼、刘尚荣《〈黄庭坚诗词选〉选注》中一些问题的商榷

吴 政 蓝振榕 张宇雨

孔凡礼、刘尚荣二位作者对黄庭坚家世简介与黄庭坚自述有悖;黄庭坚简历有隐恶扬善之嫌;黄庭坚在宜州接受管制的时间和黄元明到宜州看望黄庭坚的时间写错了;黄庭坚在宜州栖身之所不只是南楼还有其他5处;黄庭坚曾做过高官;黄庭坚在宋代文学史中的地位不及苏轼。

孔凡礼 刘尚荣 商榷 《〈黄庭坚诗词选〉选注》

中华书局2006年9月出版的由孔凡礼、刘尚荣两位先生撰写的《〈黄庭坚诗词选〉选注》。笔者对其中所注谈及的一些问题不敢苟同,特提出如下商榷:

一、关于黄庭坚的家世

孔、刘两先生介绍黄庭坚家世时写道:“黄氏世为江南大族(见欧阳修《黄梦升墓志铭》)。黄庭坚的曾祖父中理‘聚书万卷,山中开两书堂,以教子孙。养四方游学者常数十百’(见《山谷别集》卷《叔父给事行状》)。其祖父湜,登进士第;……父庶,庆历二年(1042)进士。”[1]我们认为,按照宋朝的政治制度,凡考中进士者,最低也当县官,如黄庭坚的哥哥黄元明,考中进士,任江西萍乡知县;黄庭坚考中进士,任河南汝州叶县县尉。也就是说黄庭坚家世世为进士,世为县官,其曾祖父虽未进士,却“养游学者数十百”,黄庭坚在《跋为李资深书卷后》文中也说:“余家本农耕,使不从进士,则田中庐舍如是,又何不堪其忧耶?”黄庭坚说得很清楚,他家祖辈在未考取进士当县官以前,都是从事“农耕”的。我们认为作注者介绍黄庭坚家世时,应兼顾这两方面之说。这样比较客观,才能给读者对黄庭坚的家世有个比较全面真实的了解。

二、关于黄庭坚的简历介绍

孔、刘两先生对黄庭坚的简历介绍有“隐恶而扬善”之嫌。

如黄庭坚在任北京国子监教授时,由于受苏轼“乌台诗案”的牵连,被罚铜二十斤,贬江西太和县任知县,黄庭坚在太和县知县任上,由于反对“市易法”再次被贬到德州德平镇任监镇(相当于现在的镇工商所所长)主管一镇的工商税收工作。孔、刘两先生则说:“黄庭坚于元丰三年(1080)入汴京改官,得知吉州太和县(今江西泰和)……至六年十二月,移监德州德平镇(在今山东商河境内)。”[1]孔、刘二位此注造成了传讹,致使韩晖先生在其所写的《短笛长歌独倚楼——黄庭坚在宜州》学术专著亦采用此说:“元丰三年春,黄庭坚入京,到吏部改官,除知吉州太和知县任上”,“最后还有他在元丰七、八年间移监德平镇。”[2](P17-18)

三、关于黄庭坚到宜州接受羁管的时间问题

孔、刘两位先生说:“山谷于崇宁三年五六月间,抵宜州贬所。”[1](P242)我们认定孔、刘此说不准确。黄庭坚到宜州接受羁管的准确时间是崇宁三年(1104)五月十五日到达宜州接受羁管。有黄庭坚的回忆为证:“崇宁四年十一月,余谪处宜州半岁矣。官司谓余不当居关城中,乃以是月甲戍抱被入宿于城南,余所僦舍喧寂斋。”[3](P186-187)五月十五至十一月十五刚好六个月亦即黄庭坚说的“半岁”,“甲戍”即农历十五日。

四、关于黄元明来宜州看望黄庭坚的具体时间的问题

孔、刘先生说:“十二月十七日,兄大临到宜州探望山谷并共度春节。”[1](P242)我们认为这说法不准确。准确的时间是崇宁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对此黄庭坚在《宜州乙酉家乘》日记中详细记载:“四年春正月庚午朔,元明自永州,与唐次公俱来,居四日矣。是日州司理管及时当,来谒元明饮屠苏。”[1](P4)从“居四日矣”推算刚好是十二月二十六日黄元明来到宜州。

五、关于黄庭坚在宜州总共住了几个地点的问题

关于黄庭坚栖身之所,孔、刘二先生只说黄庭坚“四年五月栖身戍楼”[1](P2)未免太过于简单。其实,黄庭坚羁管宜州期间,前后共住了六个地点:①关外城西龙溪旁黎氏之屋→②关内城中一民屋→③关内城南“上雨旁风”之民屋,即黄庭坚所说的“喧寂斋”→④关外城东崇宁寺一僧舍→⑤关内城东三角市附近之“新居”→⑥关内城南南楼,崇宁四年住了两个地点:关内城东三角市附近之新居,关内城南之南楼。黄庭坚在宜州所住的地点参见图甲图乙:北宋黄庭坚在宜州所住地点图。

图甲:北宋黄庭坚在宜州所住地点图

①关外城西龙溪旁黎氏之屋;

②关内城中一民屋;

③关内城南一民屋,即“喧寂斋”;

④关外城东崇宁寺一僧舍;

⑤关内三角市附近的“新居”;

⑥关内城南之南楼。

对此,吴政在《黄庭坚在宜州文献诸说考证品评》学术专著中有详细的介绍,参见第六章《对黄庭坚在宜州的居住和游历地点考证》见[3](P63)。这里有必要说明两点:1.宜州的城墙城门建于唐代,城墙内和城门内均称:“关内”,城墙外和城门外均称“关外”,城门外的主要路口称“关口”,只有正南门外的路口称“关口”,至今仍持此称呼。2.当时只筑有五个城门楼:东、西、南、北正门楼,外加一个小南楼,(唐代天宝年间所筑宜州府城墙和城门图)

图乙:唐代天宝年间所筑宜州府城墙及城门图

黄庭坚羁管宜州之时,唐代所筑的城墙和城门仍完好,黄庭坚只住过南楼,没有住过小南楼,住小南楼是杨万里在“山谷祠记”中说的,这是传讹。黄庭坚说的“官司谓余不当居关城中”,意思是说:宜州太守说我是戴罪之人,不应该住在关内城中的闹市区。有的研究者把“关城”误解为“瓮城”或者“两城之间的接合体”。据《宜山县志》记载,到了明朝洪武年间宜州城墙向东周围扩大五里五十八步。“乃塞旧城之小南门,而总为门者六:东曰永安,西曰定远,旧南曰镇宁,新南曰武定,旧北曰拱宸,新北曰泰和。东西南各环以瓮城更旧城之东门为中樵楼,上置铜鼓刻漏,后皆毁于火。”[4](P224)见图丙:明代洪武年间所筑庆远府城墙城门图。

图丙:明代洪武年间所筑庆远府城墙及城门

请读者注意:明代洪武年间筑的庆远府城,始有“瓮城”,由此可见,把黄庭坚说的“关城”解为“瓮城”,实为传讹。黄庭坚所说的“关城中”说的是关内城市的中心。亦即今人所说的城市中心的闹市区。还有外地读者可能会问:为什么只有“东西南各环以瓮城”,而北门无瓮城?答曰:北门城楼五米之外是龙江河。

六、关于黄庭坚的职务

孔、刘二位先生认为:“黄庭坚“终生未做过高官”,此说大有谬误。

二位先生忽略了北宋末年守旧派和革新派斗争的历史事实:心想富国强兵的宋神宗,继承父志,任用王安石为相,大刀阔斧地全面进行变法革新。宋神宗死当时哲宗不满十岁。由守旧派头目高太后摄政,任用守旧派铁杆子司马光为宰相,把王安石等一批革新派人物外放。为了加强守旧派实力在朝廷的统治,高太后即破格将时任德州德平镇监镇的黄庭坚调到朝廷任著作佐郎,未几又提调担任《修神宗实录》的检讨官。难道这些职务不是高官吗?黄庭坚任朝廷著作佐郎和《修神宗实录》的检讨官,应该说是高官了,正由于黄庭坚是高官,所以《宋史》把黄庭坚之传列入《列传》,王安石、司马光也列入《列传》。正由于黄庭坚利用做著作佐郎和《修神宗实录》检讨官的职权之便,或直说或含沙射影攻击变法革新,高太后死,哲宗继位,用章惇为宰相,把司马光外放,黄庭坚也因为修《神宗实录》不实罪,被贬四川涪州任别驾后移黔州、戎州任安置。后来宋哲宗死,宋徽宗继位,提出新党旧党并用的口号,黄庭坚调回朝廷任吏部员外郎。黄庭坚在从戎州回朝廷途中路过荆州,住宿于承天院,刚好这时承天院塔落成,高僧智珠请黄庭坚为承天塔作记,黄庭坚又利用作记之机,又含沙射影再次攻击宋神宗的变法革新。故被钦定“除名羁管宜州”的严重处分。孔、刘二位在《前言》中,在简介黄庭坚被“除名羁管宜州”的原因时,只说“二年,入元祐党籍,十一月,羁管宜州。”此说不当,准确说法应为:黄庭坚因作《承天院塔记》“犯幸灾谤国罪”而被“除名羁管宜州”。

七、关于《〈黄庭坚诗词选〉选注》中谬误

孔、刘二位在《〈黄庭坚诗词选〉选注》中产生的一些谬误来源于黄启方《黄庭坚研究论集》一书中的传讹。

如黄启方说,黄庭坚于“崇宁三年(1104)五六月间抵宜州”(17页)。孔、刘两位在《〈黄庭坚诗词选〉选注》前言中也跟着说:“三年五六月,抵宜州贬所。”[1](P2)这就形成了黄启方传讹,孔凡礼、刘尚荣以讹传讹。其实只要作注者和研究者认真阅读黄庭坚写的《跋为李资深书卷后》一文的回忆,再加上分析判断,就不会出现如此差错。黄庭坚说得很清楚:“崇宁三年十一月,余谪处宜州半岁矣,官司谓余不当居官城中,乃以是月甲戍抱被入宿于城南,余所僦舍喧寂斋。”这段文字的意思是说崇宁三年十一月,我在宜州接受管制已经半年了,宜州的长官说我是戴罪的人,不应该居住城中的闹市区,于是在这个月的甲戍(十五日)这天,强迫我抱着被子搬到城南“上雨旁风”的破旧民屋居住。由此证实:黄启方说的黄庭坚是“五六月间抵宜州”是传讹,孔、刘二位盲目跟着说黄庭坚“五六月间抵宜州”,则是以讹传讹。

八、关于黄庭坚诗词评价

孔、刘二位先生说:“对于苏轼和黄庭坚为宋诗的发展做出独特的贡献……如今再辨谁是宋诗的风范的代表者,其实没有必要了。”

对这种说法,我们不敢苟同,我们认为评论一个作家在文学上的地位,主要是看他的作品反映社会生活的广度和深度,对社会的积极影响作用。我们认为用黄庭坚所写的诗歌成就和苏轼所写的诗歌成就比较,黄庭坚远不如苏轼,号称“苏黄”是徒有虚名。我们认同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编写的《中国文学史》[5]对于宋代诗人的名次的排位:苏轼、王安石、陆游、范成大、杨万里、黄庭坚是合理的。我们还认同孔凡礼、刘尚荣二位先生对黄庭坚所写的诗歌的品评:“黄庭坚的诗今存一千九百多首,其题材范围稍嫌狭窄。从内容上看,绝大多数局限感时伤怀、山水记游、亲情友情、书画题咏等方面,其中充满了文人书卷气,咏物诗占有很大的比例,单是咏茶诗就超过百分之一。以《演雅》为例,全诗吟咏了蚕、蛛、燕、蝶、蜂、鹊、鸡等四十余种动物,竟然都是从古代古典中挖掘出来的素材。尽管显示了以才学为诗的特征。毕竟离现实生活较远,是押韵的读书扎记。”[1](P3)

以上拙见,如有不当,敬请指正。

[1]孔凡礼,刘尚荣.黄庭坚诗词选选注[M].北京:中华书局,2006.

[2]韩晖.短笛长歌独倚楼——黄庭坚在宜州[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3.

[3]吴政.黄庭坚在宜州文献诸说考证品评[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3.

[4]中华民国七年纂修之《宜山县志》(宜州市地方志点校本,内部资料).

[5]中国社会科学文学研究所.中国文学史[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2.

吴 政 河池学院中文系 副教授

蓝振榕 河池学院文学与传媒学院 办公室主任

张宇雨 河池学院文学与传媒学院

(责编 高生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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