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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校合作在香港

2014-05-13廖国良

广西教育·D版 2014年4期
关键词:家校香港家长

廖国良

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曾说:“只有学校教育而无家庭教育,或只有家庭教育而无学校教育,都不能完成培养人这一极其细致、复杂的任务。最完备的教育是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的结合。”

推动家校密切合作,正是香港20年来成功实现教育革新与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香港的家校合作机制

香港知名教育专家、亚太教育研究学会会长郑燕祥教授曾对笔者说,香港的家长是“世界上最有进取心的家长”,他们对子女的教育非常重视。

香港家校合作事宜委员会成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是在香港新一轮教育改革的浪潮中应家长的强烈要求成立的。1993年,香港家校合作事宜委员会成立,19名来自香港学校和社会不同行业的人员成为委员会第一届成员;委员会下设家校活动小组、家校支援工作小组、家校资源工作小组和家校资讯工作小组,每个小组有各自的职责。家校合作事宜委员会的成立,极大地推动了全港家校合作工作。

作为香港家校合作的领导机构,香港家校合作事宜委员会在推动香港家校合作方面发挥了切实而广泛的作用。为了鼓励学校成立家长教师会,该委员会专门编印了《家长教师会手册》,对每个学校如何成立、运行、管理家长教师会作出了详细的指导,鼓励各中、小、幼儿学校成立家长教师会,或以片区为单位成立区域性的家长教师会联会,促进家长参与学校工作。此外,该委员会还专门制订了“家庭与学校合作活动资助计划”,每年向每个家长教师会资助6 000元港币。经过20年的发展,香港几乎所有的中学、小学、幼儿园均设立了家长教师会,且有18个区成立了家长教师会联会。

香港家校合作事宜委员会及各校家长教师会的成立为香港家校合作搭建了稳定沟通的平台。为了确保自身的权益和地位,大部分家长、教师会到香港警务处注册成为社团,少部分到公司注册处注册成为公司,以使自己的活动接受法律的监督、确保在法律框架下运行。

与内地临时性、单向性的家校合作不同,香港的家校合作具有经常性、双向性特征。这样的紧密关系由香港家长教师会的性质和职能直接决定。香港的学校每年可向教育局额外申请1-2项有经费资助的家校合作活动计划。香港家长教师会大大超越了内地家长会的地位和功能,它不仅具有稳定的组织架构,而且拥有下拨的办公经费和法定的身份,方便其采取多种可真正实现家校之间双向互动的有效措施,让家长真正参与学校管理。

香港家长教师会通常会从4个方面“入手”,确保家长作为学校一分子参与育人和校政管理,发挥教育“辅助者”的作用。

首先,从促进双向沟通,让学校和家长更了解孩子入手。要实现家校合作,家长、学校双方必须进行充分的沟通,使学校的教育行为符合家长的期望,而家长也在此过程中进一步理解学校的办学理念,进一步了解学校的课程设置、规章制度、校园活动等。家长教师会鼓励家长向学校提供子女的个人资料,以便学校更深入地了解学生的个人情况,做到因材施教。在学校发布新通告时,家长教师会会提醒家长关注。

其次,从加深家长对教育的认识入手。家长教师会经常与学校联合举办家庭教育讲座、家长研讨会、家校互访、内地交流会及海外交流会等,还邀请家长出席学校运动会、毕业典礼、文艺汇演及“开放日”等活动。

再次,从鼓励家长协助学校运作入手。义工文化是香港的一种重要社会文化,香港家长教师会将家长视为学校的重要资源,鼓励家长提供义工服务,协助学校运作。家长教师会不定期招纳家长做义工,让家长向学校提供诸如布置会场、维持秩序、派发盒饭等服务,或招纳驻校服务的“家长大使”,协助图书馆管理员管理图书,协助教师辅导学生等,充分发挥家长的专长。此外,一些家长教师会还会向家长筹募经费设立“学校发展基金”,以改善学校教学环境和添置教学设备。

最后,从家长咨询校政、参与学校决策入手。香港教育局要求学校必须增加办学透明度,由1-2名家长代表出任校董。家长教师会选出擅长处理教育事务的家长代表出任家长校董,家长校董能出席或列席学校的咨询委员会,有权对校政提意见。家长校董还能增进其他家长对学校的了解和信任,并在诸如餐厅招标、教材征订等涉及学生利益的问题上解除一些家长的疑虑。

香港家校合作给我们的启示

2012年6月,在临近香港回归15周年之际,笔者陪同香港50多名家长及其子女到深圳中英街开展国民教育亲子活动。在活动过程中,笔者深切地体会到香港家长对子女的爱和苦心。笔者相信,不管是在香港还是在内地,只要是对子女的成长和教育有益的事,家长们都会乐此不疲地去做。虽然内地教育与香港教育在制度上有所不同,但是最终目的都是为了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全面发展。针对内地家校合作的现状,借鉴香港的经验,我们可以在以下4个方面加强家校合作。

首先,注重家校双向沟通。香港的家校合作经验表明,经常性、良性的家校双向沟通能有效地增强家长对学校的信任感,有利于学校掌握孩子的个性特点,也有利于教师加强工作实效,而家长则能更好地了解学校的办学理念和孩子在校时的表现。内地学校的校长应鼓励教师多与家长沟通,以开放的态度面对家长,与家长建立平等互信的关系,形成家校之间的良性互动。

其次,加强家长教育。在香港,家长教育是家校合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学校通过与家长教师会合作举办的家庭教育讲座、选校讲座、升学讲座、亲子讲座、亲子活动等,提升家长对教育的认识。由于文化水平和专业背景等限制,内地一些家长缺乏教育孩子的科学方法,往往是根据自身的成长经历和“棍棒底下出孝子”的“金科玉律”教育孩子,要么过分溺爱而导致孩子骄纵,要么过分严厉而导致孩子自卑懦弱,不利于孩子的身心发展。作为教育的主阵地,学校在促进家校合作发展的过程中,有必要与家长会联合举办家庭教育讲座等活动,向家长传授科学的家庭教育知识,提高家长的育儿水平。

再次,重视家长在学校教育中的效能发挥。某项西方研究显示,子女学习的成效在很大程度上与家长是否积极参与,及校方如何主动开发家长资源有关。在助推家校合作的过程中,香港逐渐确立了家长在参与学校管理和服务中的地位,极大地发挥了家长在学校教育中的作用,使孩子、家长、学校都受益。在内地,由于我们在教育行政管理上采取的是由学校主导的权威管理模式,学校管理缺少家长的参与,家长往往处于一种被动的地位,被认为是教育的“外行”,从而影响了其教育效能的发挥。我们应使家长成为改善学校管理和学习条件的重要资源,充分调动家长参与学校发展建设的积极性,使之成为教育的一大“助力”。

最后,建立现代化的家校合作机制。香港在推行校本管理改革的过程中,将加强家校合作视为一项重要措施,建立起了有效的家校合作沟通机制,促成了校本管理改革的成功。当前,我国正在实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明确要求建立教育部门、家长以及社会各界有效参与课程建设和学校管理的制度。显然,家庭与学校的密切合作与否,是决定学校课程改革能否取得成功的一个重要因素。基础教育新课程的实施,给教育带来了全新的变革,大到理念,具体到授课方式、作业布置、评价方式,都有别于过去的传统教育。因此,要适应教育改革发展的形势,客观上要求我们探索建立现代化的家校合作机制和模式,以调动家长在学校教育管理中的积极性,为学校注入新能量,同时帮助学校和家长建立平等互信的沟通合作关系,为孩子的健康成长构建良好的育人环境。

和香港家校合作的机制和模式相比,内地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面对这种现状,我们应进行冷静地反思,思考我们与香港存在差距的原因。同时,我们应理清工作思路,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创造性地学习和借鉴香港家校合作的成功经验,促使学校教育更好、更快发展。

(责编 秦越霞)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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