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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警队职业保障的借鉴与思考

2014-04-06李良义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2014年6期
关键词:香港特区政府警队人民警察

李良义

(湖北警官学院 法律系,湖北 武汉430034)

香港警队职业保障的借鉴与思考

李良义

(湖北警官学院 法律系,湖北 武汉430034)

香港警队是世界上最优秀、最专业的警察机构之一,香港也成为世界上犯罪率最低、最安全的城市之一。香港特区政府为保证香港警队公正高效执法,为其提供了务实的法律制度、外部资金和福利保障。我们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可借鉴香港特区政府的经验和做法,在人民警察执法程序、职业发展、职业安全健康、教育训练等方面加以改革和完善。

香港警队;职业保障

香港警队对职业保障的奉行法治、参透人性、着眼全局、事业意识的做法给人留下深刻印象。①笔者自2012年开始挂职湖北省襄阳市公安局襄城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期间于2014年4月9日至18日随公安部“公安民警职业保障专题研修团”赴香港进行了为期10天的研讨交流活动,本文是根据两年挂职实践和在香港警队所见所闻有感而发。认真研究香港警队的职业保障对我们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健全人民警察职业保障制度的要求,深化职业保障机制改革,加强人民警察职业保障政策理论和实务研究有着积极的借鉴意义。

一、香港警队职业保障概要

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香港警务处②香港警务处在香港特区政府的层级是:特区行政长官领导政务司司长,政务司司长领导保安局局长,保安局局长领导警务处处长。警务处虽然在香港特区政府内的层级不高,但却是政府最大的纪律部队和公务员队伍。一直被国际社会誉为亚洲最佳警队、世界上最优秀及专业的警察机构之一,香港也成为世界上犯罪率最低、最安全的城市之一。香港警队秉持“服务为本、精益求精”的现代警政理念,应对不断变化的外部和内部挑战。香港特区政府为保证香港警队公正执法、高效执法,提供了务实的法律制度、外部资金和福利保障。从某种意义上说,正是由于香港特区政府建立和执行了一套科学完备的警察职业保障制度体系,才造就了一支敬业、求实、进取的香港警队。

(一)奉行法治

香港警队职责和执法依据的主要规范有香港法律第232章《香港警队条例》、第233章《香港辅助警队条例》;香港警队纪律和行为规范的主要依据是《香港警察通例》。严明的法纪为香港警队维护治安、打击犯罪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同时,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各部门奉行法治,香港警队在警务职能方面比较明确,那就是维护治安、扑灭罪行。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出入境、消防和法庭需要的大量鉴证工作由政府其他部门和社会组织承担。香港警队轻装上阵,自然就是“世界在变”,仍然能够“专业显现”!

(二)参透人性

综观香港警队的职业保障无不从人性化入手。一是香港特区政府用“爱警推动爱民”,为警队提供完备的职业保障,促进警队公正执法、高效执法。特区政府雄厚的资金支持,为香港警队的专业化教育训练、高效性执勤执法提供了有力的物质保障。二是香港警队专职“维护治安、扑灭罪行”。香港特区政府为有限编制的香港警队提供大量普通公务员身份的文职人员,承担非执法岗位的保障性工作。三是实行单独的以警衔为标志,反映警察职业特点和职业风险,高于普通公务员工资和福利待遇的警察职业系列。香港警队积极争取香港特区政府确保薪酬及服务条件维持合理水平,广为警队成员及社会人士所接受,不仅激发了警察的职业荣誉感、归属感和责任感,也增强了社会人员的从警吸引力。

(三)着眼全局

在职业保障方面,香港警队不仅争取香港特区政府的支持,还注重与社会组织和广大市民的互动。香港辅助警察是第一大亮点,作为有正当职业、志愿为市民服务、乐于从警的社会人员,享有着装执法待遇。近4000名辅助警察,年人均18天的工作时间,不仅在人力资源和智力支持方面减轻了在编警察的劳动强度,还为香港警队赢得了多层面的社会支持。香港警队贯彻“市民路线”的第二大亮点,是利用政府拨款和外界赞助开展社会警察意识的“三大”计划:“少年警讯计划”提升青少年远离罪恶的能力,达到与警队携手扑灭罪行的目的;“好市民奖励计划”嘉许积极协助警队防止或侦查罪案,扑灭罪行的好市民;“耆乐警讯计划”提升长者防罪及道路安全意识,减少长者成为受害人的机会。

(四)事业意识

香港警队依法拥有较强的独立地位。在职业保障方面,各个层级的警察都有较强的事业意识。一是实行警员和督察分类招募制度,其深层次的考虑是:在职业忠诚度一致的标准下,强调警员的从业稳定性,强调警官的领导指挥才能。二是香港警队的教育培训特别注意团队意识、服从意识、艰苦精神、人文精神的养成,注重警察理念的内化于心、外化于行。香港警察学院确保教官来源于香港警队的实战精英群体。三是香港警队的职业发展措施围绕“维持警队的专业素质和效率,以配合社会对警察服务的需求,以及警队长远发展和继任计划”。四是帮助警察制订和执行“职业发展路径”,从而提升其工作原动力和工作满足感,培养警察的归属感及团队精神。五是为维持警队高效运作,满足警队的继任需求,提高警队士气,以“公平”、“公正”、“高度透明”为原则,实行严格的警衔等级晋升制度。六是严格执行岗位服务年限(2—4年)和晋升即交流任职制度,促进一警多能,提高警务效能。七是鼓励内部投诉,建立上一级长官伴随保护投诉者权益制度,强调对警队内部公正的坚定维护。内部公正是香港警队“自我完善、自我修补”的不竭正能量和原动力。八是强化职业安全健康的风险评估,建立相应的保护和提醒制度,注意职业安全健康个人自主意识的养成。九是强化警察和市民合法权益平等保护的理念。

总之,香港警队在职业保障方面,强有力的外部保障和支持,使之能够维持最强的前线警力及高姿态执行警务工作,也可以把更多资源投放于提供更佳服务和提升专业能力上;科学、公正、人性化的内部管理和发展策略,使警队能够形成强大的内在凝聚力,激发警队进取活力,展现在公众面前的是专业、专心的精神面貌。

二、改革人民警察职业保障的建议

香港警队之所以被特区政府称呼纪律部队,不仅是历史沿革、尊重传统的问题,更是凸显警队具有部队职业特点和职业风险属性的原则问题。对于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我党更有“国家安危,公安系于一半”的共识。当前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和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构想为人民警察的职业保障指明了方向,是难得的历史机遇。虽然人民警察和人民解放军在职责方向上各有侧重,但是人民警察和人民解放军在职业特点和职业风险上有同质性。因此,在顶层设计上,建议像建设人民解放军一样,加强人民警察的职业保障。可借鉴香港警队行之有效的做法,打造出一支工作技能专业、工作态度专心,公正执法、高效执法的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人民警察队伍是大局所需、大势所趋。

(一)职业发展方面

从提高人民警察的职业荣誉感、归属感和责任感,拓宽职业发展路径的原则出发,建议进行如下几个方面的改革:

第一,鉴于职务的个别稀缺性和警衔的职业普适性,人民警察应该淡化职务色彩、强化反映职业特点和职业风险的警衔等级,将工资和福利待遇、职业荣誉与警衔等级对应。这也特别有助于建立区别于普通公务员、较易获得社会认同的职业系列。

第二,鉴于人民警察的警衔由国务院、公安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公安机关授予的法律规定,实行“警衔授予与警衔工资一致性原则”,由中央财政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级财政保障警衔工资的发放,同时提高警衔工资的绝对数量(现行警衔工资的10倍),也就同时拉开了警衔工资等级。着力缩小省级以下人民警察待遇的地区差异,增强一线公安机关留人、留心的相对实力。所需的资金可以由现行的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来解决。这项改革既有可行性,也有必要性。

第三,警员职务套改是党中央、国务院和公安部党委关爱基层民警的重大举措,深得警心。当前基层民警热切希望能够将此制度化。担任警官职务的基层民警都是县区级公安机关的中坚力量,由于职级发展空间有限,这些基层民警骨干也需要经济厚待。因此建议修改相关规定,县区级公安机关的警官有权参加警员职务套改,享受相应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第四,实行严格的警衔晋升考核制度。各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业发展同起点、同考核。职业发展进度与个人能力、业绩贡献密切相关,不与工作岗位好坏、工作机构等级联系,只体现在警衔等级上。同时实行岗位工作年限和晋升即交流任职制度。严格的警衔晋升和岗位交流,可以从制度上促进警力下沉、一警多能、提高警务效能。

(二)职业安健方面

强化职业安全健康的风险评估,建立相应的保护和提醒制度。强化警察和公民合法权益平等保护的理念。注重警察的心理辅导服务。无论是贫穷落后还是富裕先进的地区,当前基层民警不愿意执法、不敢执法、选择性执法的现象是客观存在的。执法活动中普遍的心理压力来自于履职后果的不确定性,“法外无责”的观念已经到了非树不可的地步。

(三)教育训练方面

香港警察学院作为香港警队的职能部门和主要培训机构,在师资选配的实务要求、新警训练的严格管理、培训内容的针对性模块设置等方面都有可借鉴之处。对内地公安机关来说,特别的建议是: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高警务效能的原则出发,当前急需从岗位设置、人事编制和财政拨款方面改革内地警察院校的教官选拔制度,实行警察院校教官与所在城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之间的同晋升发展、同轮岗交流的制度。这样就破解了警察院校教官知识实务化需求、职业发展愿望和家庭生活安排的难题。

(四)执法程序方面

鉴于公、检、法、司共同参与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现实和司法改革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的必然要求,基层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迫切需要在中央一级司法机关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刑事诉讼活动的计算机联网管理——刑事案件侦查、公诉、裁判、执行的网上流转,防止对刑事案件的干预和杜绝刑事案件的私下流转,切实维护国家宪法和法律的尊严,切实维护公安机关的执法权威,切实维护人民警察的合法权益。

为实现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要求①要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改革和完善体现人民警察职业特点和职业风险的职业保障势在必行。

D631

A

1673―2391(2014)06―0025―03

2014-05-09 责任编校:边 草

本文系“2014年公安人事教育改革研究课题——完善人民警察职业保障”的阶段性成果(课题组组长:曹诗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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