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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以来我国有关摩梭走婚文化研究综述

2014-03-31曹琼茜

关键词:母系摩梭摩梭人

曹琼茜

(1.湖南工业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湖南株洲412007;2.四川师范大学文学院,四川成都610068)

作为云南宁蒗地区古老族群之一的摩梭人,具有悠久的历史与文化。其母系制和走婚习俗之起源,虽在丽江地区民俗志中记载是元代以前已经实行,但具体时间却无从考证。走婚的习俗,早期多数学者称其为阿注 (阿夏、阿肖)婚,施传刚称其为走访制,而现在更为普遍的称呼是走婚。笔者以为走婚一词比较贴切地阐释了摩梭人这种独特的婚姻习俗,即采用走的形式的两性交往方式。目前学术界对其研究主要集中在婚恋形态、起源、形式、性质、制度的合理性、变迁及原因等方面。20世纪早期,章太炎等一些学者,对摩梭人的民族渊源、迁徙路线、风土人情等进行了论述。在20世纪60年代民族学家詹承绪、严汝娴等在摩梭地区开展的三次大型田野调查及70-80年代进行的后续调查后,编写了《永宁纳西族的阿注婚姻和母系家庭》《永宁纳西族的母系制》和《永宁纳西族社会及母系制调查》。他们在这些著述中对母系家庭的界定是:“摩梭的母系制发端于原始社会,距今已有数万年之久,摩梭的母系家庭是历史上母系氏族制的延续和发展”;[1]“永宁盆地的纳西族社会,他们的家庭基本上停留在对偶婚的母系氏族阶段”;[2]走婚被认为是“保留了若干血缘婚、群婚的实例和母系氏族公社的遗迹,但同时也缓慢地向一夫一妻制发展”。[3]4摩梭人在他们眼中亦不懂何为爱情,“许多人阿注关系保持虽久,然而感情淡薄,生前少爱,死时不悲……不少男女在阿注关系还没有解除期间,对于自己的阿注与第三者往来,不仅未加干预,反而持以容忍态度。”[3]70由此观之,走婚在早期被认为是一种落后的缔结形式。中期,在经历了“文革”的扭曲和停滞之后,对摩梭的研究逐渐复苏,走向多元化和细分的阶段,对走婚的研究也有了不同的观点。

一 摩梭社会的婚恋形态

(一)无父无夫

1997年,蔡华的《一个无父无夫的社会——中国的纳人》法文版出版,2001年英文版问世。该书论述了摩梭人的社会结构和婚姻方式,由于书中一些全新的观点涉及到认识社会结构和人类行为的基础理论问题,发表后引起了西欧人文领域科学家的共同关注。其中纳人即是指川滇边界的摩梭人。蔡华通过对直接观察所获得的材料、传说,达巴的记述以及史料的分析,证明了纳人是地球上迄今为止发现的第一例,可能也是惟一一例曾经既无婚姻制度亦无家庭组织的社会。“相对于列维—特劳斯的研究来说,这一研究在拓宽了亲属关系人类学的研究范围的同时,却缩小了她的常数的数量:由四个常数变为两个,而且这两个常数的内涵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此前的‘血亲’是以生物的血缘为基础的,而现在的‘血亲’概念则完全以社会事实为内容;原来的‘乱伦禁忌’也是以生物血缘为参照系,而现在的‘乱伦禁忌’概念则完全以社会血缘为坐标。”[4]笔者认为摩梭人并不是不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谁,只是与生父不亲。因为在母系家庭中,舅舅已经完全承担了父亲的责任,而作为生父,他的义务是照顾自己母家的侄儿侄女,而非自己子女。

(二)有父有夫

周华山在2001年出版《无父无夫的国度?——重女不轻男的母系摩梭》,书名中直接用问号表明他与蔡华存在不同的看法。他认为走婚与主流社会的一夫一妻婚姻较之,是一种两厢情愿、女性自主,同时男女和谐平等的非独占式性观念及婚俗,并拥有众多优势。他发现摩梭社会没有“一夫一妻”“从一而终”“第三者”“处女”“私生子”之类的词汇或观念,超越了“稳定抑或滥交”“单一抑或多元”“一时抑或一世”的二元对立,感情关系纯粹看双方感情的内涵与意愿。关于父亲的问题,周华山的观点是知父,认父但不亲夫,他采访了50位超过50岁的摩梭老人,只有4位被访者 (8%)不能肯定自己的父亲是谁。书中他还批评了“阿夏婚姻”“阿注婚姻”的提法,认为这是未深入探究便指鹿为马的定义。笔者认为周华山的著作开启了外界重新认识摩梭人的大门,修正了一些盖在摩梭人身上的文化等级主义烙印,向人们展示了一个温情而又和美的社会。[5]

二 母系制及走婚起源、形式及性质

(一)起源

关于其起源大致有三种说法,外来说、环境论和宗教产物。如刘遂海在《摩梭的母系家庭和阿夏婚姻探源》提出,现在生活在泸沽湖周边地区的部分摩梭人是纳西人与蒙古人的融合,他们的母系家庭和阿夏婚姻起源于元代初期,并不是远古传下来的活化石,而是特殊历史地理条件下民族大融合的结果。[6]能否根据早期民族识别把云南、四川两处摩梭人分别划归为纳西、蒙古两族,或摩梭社会现存有父系制,而反推其起源,认定摩梭人最初是父系制呢?笔者认为作者的观点有待考证。

刘芳在《摩梭人家庭婚姻制度的人类学解读》中指出,摩梭人半游动半农耕的“马帮文化”,导致其家庭生活和婚姻制度具有游动型经济文化特征的显著特点——不稳定性,这也决定了通过该种婚姻关系透射出的血缘和财产继承母系,这是与生活环境相适的结果。[7]

赵蔚杨在《永宁纳西母系制和阿注婚起源问题商榷》中提出:永宁纳西族的阿注婚和母系家庭既不是源于远古时代也非变异形态,而是喇嘛教传入永宁的产物。其根据有三:(1)永宁的社会生产力状况不构成延续母系制和阿注婚的特殊条件。明代中叶,该地已逐步由畜牧业向定居农耕生活转变,且在民主改革前,他们的生产力就已达到较高的水平,所以他们并不是一个生产力极为低下的原始民族。(2)永宁不是原始母系制的世外桃源,其父系制可追溯到汉代。政治上,永宁社会的土司制度是元、明中央封建皇朝“羁糜”和“以夷治夷”政策的产物;经济上,永宁纳西族在唐朝年间就开始与外地民族进行牲畜交易,并在永宁出现了一个贸易集市——皮匠街。(3)喇嘛教对永宁母系制和阿注婚有着特殊的影响。按照该地区喇嘛教的教规,教徙们在名义上不能娶妻生子,然而在实际生活中却可以与当地妇女结交阿注。这就对永宁婚姻家庭形态产生两个方面的重大影响,一方面如果永宁社会的两性比例大致上是平衡的,那么喇嘛教徒的高比例势必会阻碍一夫一妻制的正常发展;另一方面,为数众多的喇嘛分居于各自家庭里,这为他们提供了结交阿注的机会,但教规明确禁止正式结婚和延续后代,这就会产生许多“无父”的后代。[8]

(二)形式

金茹卓玛《摩梭族婚俗纠谬》一文,是以一个摩梭女儿的身份简要介绍摩梭人走婚的三种形式,其目的是针对当时一些学者在未经深入调查、研究,错把现象当本质,或是不顾事实、道听途说而牵强附会地过度渲染,甚至胡编乱造走婚习俗所撰之文进行驳斥,试图消除它们对人们产生的误导。[9]谢剑在《试论云南永宁纳西族的阿注婚》中提出詹承绪等所撰写的《云南永宁纳西族的阿注婚姻和母系家庭》一书涉及的理论和方法两方面都有值得商榷之处。关于阿注婚姻的性质问题,他并不认同詹著第三章给出的“群婚遗风”“血缘婚乃至杂婚性质的一些残余”和“母系氏族公社遗迹”的结论。但是作者认为詹著作为一项研究婚姻问题的实例,为婚姻和家族的研究提供了新的观点。[10]

施传刚的《永宁摩梭》一书,从社会学、人类学的角度,探究摩梭社会文化 (包括走婚)得以存在和延续的深层次社会及文化心理根源。施传刚则提出“走婚”一词应改为“制度化性联盟形式”,他认为这一关系是绝大多数摩梭成年人用以满足生育和性需求的一种方式,而这一关系的唯一条件是男女双方都同意与对方发生性关系,且不论开始或是结束都不需要举行仪式,也不需要得到社会的承认和进行礼物交换。虽然该提法受到了褒贬不一的争议,可是书中殷实的田野调查材料以及叙述、分析问题时的缜密逻辑,还是给学术界关于摩梭走婚的研究注入一股新风,成为后人效仿的对象。[11]

三 走婚制度的合理性

和钟华在《生存和文化的选择:摩梭母系制及其现代变迁》表示,“走婚”这一称谓是对摩梭婚姻制度较为合理的注释,有助于我们准确理解这种婚姻的形式及本质——同居关系采用走的形式。她也指出这种形式的婚姻是符合当地习惯法,为社会所认可的,同时也能满足母系家庭延续后代的需要。[12]又如杨玲的《摩梭母系制婚姻家庭的和谐内涵解析》,作者力图通过对摩梭母系制婚姻家庭模式的法律解析,从另一角度去领悟和体味,提供一些有价值的东西,弘扬祖国少数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张清、冯书剑的《摩梭走婚:一种法学社会学分析》一文认为走婚制无论是作为习惯法还是本土资源,都将对法制现代化建设发挥重要作用,同时也给社会带来安定与和谐,并且它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不会消亡,只有当它不再能与社会融合的时候才会被取代。这两篇文章的论点为笔者探究走婚的有用性提供了法学依据,以及全新的思考方向。[13-14]

四 摩梭人婚姻家庭变迁及原因

学术界关于摩梭人婚姻家庭变迁的研究,目前存在四种不同的声音。[15-18]第一种,是认为走婚逐渐向一夫一妻制发展,最后将会消失,而父系制终也将取代母系制。如徐亦亭的《永宁纳西族摩梭人的婚姻家庭和发展趋势》。第二种,是认为走婚将被一夫一妻制取代,母系制也可能会有变化,但其精神内核将被保留。如张明仙的《多民族杂居区摩梭人婚姻家庭变迁考察——以云南省宁蒗县翠玉乡料别村为例》。第三种,则是认为摩梭人的婚姻家庭形式还将继续保持三种婚姻形式、三种家庭形态并存,互不排斥,自由选择。如李晓斌、陈斌的《摩梭人母系婚姻家庭的现状及未来趋向分析——以永宁八株村为例》。第四种,是认为只有走婚这一种婚姻形态,但其运作模式会有所改变,而母系制仍旧继续保持不变。如和钟华《固定专偶走婚——永宁摩梭人婚姻的当代变迁》。

赵鹏在《泸沽湖畔走婚文化的当代抉择——以云南宁蒗落水村为例》文中,不仅表明了他持第四种观点,并且运用人类学、诗学、神话学、灵性说对摩梭及走婚文化进行分析。又如张利《四川泸沽湖摩梭旅游经济发展与婚姻家庭的继承与变迁》,[19]唐新民《永宁摩梭人婚姻家庭特点与经济发展关系的探析》,皆是分析旅游开发给泸沽湖地区摩梭人婚姻家庭带来的影响,提出应该辩证地看待旅游发展。[20]唐政平《从摩梭人的婚姻制度看现代文明对民族传统文化的冲击》一文,则是分析在改革开放引导的现代化进程中,不同地区不同民族间交流空前扩大对摩梭人婚姻家庭的影响,并呼吁在现代文化背景下应该注重传承民族传统文化。[21]

综上所述,对摩梭走婚文化的认知,已从早期的落后缔结形式,逐渐转为较客观的认识,即这是摩梭人所特有的一种婚恋形态。这种变化原因之一是随着多学科、多角度研究的开展,对其研究势必会越来越细化、深入;加之大批受过专业训练的人类学、民族学、民俗学的学者,不再埋头书屋而是走向田野,深入摩梭社会,通过他们自己亲眼所见,并结合前人的研究成果,再来做学问,因此视野更加广阔。但是,现今学者们对走婚文化研究所现之成果,还是集中在对早期学者田野调查资料的分析,或是借鉴周华山、施传刚提出的论点、论据层面上;而将自己深入田野所搜集的第一手材料大量运用,并且进行深刻剖析的学者,为数并不多。

[1]严汝娴,宋兆麟.永宁纳西族的母系制 [M].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1991:395.

[2]永宁纳西族社会及母系制调查 (一) [M] //中国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资料丛刊·修订本.北京:民族出版社,2009:2.

[3]詹承绪.永宁纳西族的阿注婚姻和母系家庭 [M].北京:世纪出版社,2006.

[4]蔡 华.婚姻制度是人类生存的绝对必要条件吗?[J].广西民族学院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1):2-3.

[5]周华山.无父无夫的国度?——重女不轻男的母系摩梭[M].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2010.

[6]刘遂海.摩梭的母系家庭和阿夏婚姻探源 [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4(9):40-43.

[7]刘 芳.摩梭人家庭婚姻制度的人类学解读 [J].云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11):20-23.

[8]赵蔚杨.永宁纳西母系制和阿注婚起源问题商榷 [J].云南社会科学,1987(2):42-48.

[9]金茹卓玛.摩梭族婚俗纠谬[J].中华女子学院学报,1996(4):49-51.

[10]谢 剑.试论云南永宁纳西族的阿注婚 [J].社会科学战线,1980(3):245-251.

[11]施传刚.永宁摩梭 [M].刘永青,译.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2008.

[12]和钟华.生存和文化的选择:摩梭母系制及其现代变迁 [M].昆明:云南教育出版社,2000.

[13]杨 玲.摩梭母系制婚姻家庭的和谐内涵解析 [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5(8):37-40.

[14]张 清,冯书剑.摩梭走婚:一种法律社会学分析[J].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5):15-22.

[15]徐亦亭.永宁纳西族摩梭人的婚姻家庭和发展趋势[J].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7):144-146.

[16]张明仙.多民族杂居区摩梭人婚姻家庭变迁考察——以云南省宁蒗县翠玉乡料别村为例[J].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3):28-31.

[17]晓陈斌,陈 斌.摩梭人母系婚姻家庭的现状及未来趋向分析——以永宁乡八珠村为例 [J].中央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1):45-48.

[18]和钟华.固定专偶走婚——永宁摩梭人婚姻的当代变迁 [J].浙江学刊,1998(5):68-71.

[19]张 利.四川泸沽湖摩梭旅游经济发展与婚姻家庭的继承与变迁 [J].贵州民族研究,2008(2):148-155.

[20]唐新民.永宁摩梭人婚姻家庭特点与经济发展关系探析 [J].学术探索,2005(4):99-104.

[21]唐政平.从摩梭人的婚姻制度看现代文明对民族传统文化的冲击 [J].传承,2010(3):140-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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