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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信箱

2014-03-29

当代工人(A版) 2014年19期
关键词:社会保险费平均工资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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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企业以工资抵扣高温津贴做法合理吗

问:辽宁本溪市王勇

——我们单位最近打算发放高温津贴,但据说要从职工工资里抵扣。请问这合理吗?另外,高温津贴能用实物代替吗?

适用文件:辽宁省人社厅《关于调整辽宁省企业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

辽人社〔2014〕16号

答:

文件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期间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而降低或扣减劳动者工资,不得因发放高温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

“高温津贴应当以法定货币形式发放给劳动者,不得以实物或有价证券代替。”

因此,单位从工资里抵扣高温津贴的做法并不合理。

2 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社保经办机构能要求其抵押担保吗

问:浙江宁波市刘洋

——我们单位没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听说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要单位以抵押、质押的方式提供担保,真的吗?

适用文件:《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

人社部令第20号

答:

文件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的期限补缴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向用人单位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

“经查询,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或者划拨后用人单位仍未足额清偿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以抵押、质押的方式提供担保。”

“用人单位应当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可的评估机构对其抵押财产或者质押财产进行评估,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对能够足额清偿社会保险费的,双方依法签订抵押合同或者质押合同;需要办理登记的,应当依法办理抵押登记或者质押登记。”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用人单位签订抵押合同或者质押合同后,应当签订延期缴费协议,并约定协议期满用人单位仍未足额清偿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参照协议期满时的市场价格,以抵押财产、质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辽宁鞍山市肖晓松注意:

根据《关于调整辽宁省企业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辽人社〔2014〕16号),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津贴。

★辽宁沈阳市何春兰注意:

沈阳市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基数由2013年的3212元/月,调整为2014年的3715元/月。按照6.8%或10%的缴费比例计算,每月将多缴34.2元或50.3元。

★辽宁锦州市王建生注意: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如果超过了仲裁的法定时效,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解除合同未事先通知工会职工要求赔偿会获得支持吗

问:山西太原市孙飞

——单位要解除我的劳动合同,但事先没有告知工会,这样是不是违法?如果我要求单位赔偿能获得法院支持吗?

适用文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法释〔2013〕4号

答:

文件规定:“建立了工会组织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规定,但未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事先通知工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请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起诉前用人单位已经补正有关程序的除外。”

4 2013年全省平均工资和养老保险年记账利率是多少

问:辽宁沈阳市郗丰永

——听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是办理社保的重要依据,不知道去年省里平均工资是多少?还有一个记账利率是多少?

适用文件:辽宁省人社厅《关于公布2013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的通知》辽人社函〔2014〕116号

答:

文件规定:“根据《关于发布2013年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的通知》(辽人社〔2014〕146号),在2014年度内,凡按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的各项待遇对应使用的计算基数为:2013年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6310元,月平均工资为3859.17元;2013年全省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5505元,月平均工资为3792.08元。”

“2013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2001年6月30日前累计存储总额)的年记账利率为3.25%。”

本栏责编/马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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