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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地位视角下的农民工图书馆服务保障研究

2014-02-12广州大学图书馆广州510006

图书馆理论与实践 2014年2期
关键词:务工人员户籍市民

●张 正(广州大学 图书馆,广州 510006)

市民地位视角下的农民工图书馆服务保障研究

●张 正(广州大学 图书馆,广州 510006)

图书馆服务;农民工;市民地位

农民工利用图书馆服务存在困难,症结在于农民工市民地位的缺失。应逐步确立农民工的市民地位,并在图书馆的立法中体现农民工的市民地位,通过多途径开展农民工图书馆服务,才能真正实现普遍、均等免费开放的农民工图书馆服务保障。

1 农民工利用图书馆服务的困难与障碍

1.1 农民工需要图书馆服务

有观点认为,农民工由于其教育层次、文化水平较低,因此没有利用公共图书馆服务的需要。这种观点显然只看到农民工利用公共图书馆服务存在的一些自身的困难,而片面地就此认为农民工不需要公共图书馆服务。笔者曾在2009年对广州市进行了广州外来务工人员的公共文化信息需求情况问卷调查,在调查中,笔者发现,在以农民工为主体的外来务工人员中,其利用公共图书馆在内的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的需求强烈,他们在业余时间,有文化学习、上网、看书看报、技能培训等爱好,工作生活中最希望获得的信息有职业介绍、权益维护、技术培训、文化娱乐等,而这些诉求,农民工都可以从公共图书馆的服务中获取相关资讯。这项调查,清楚表明农民工对公共图书馆不单有服务需要,而且有自己独特的需求。但在现实生活中,农民工利用图书馆服务存在着许多困难,需要其自身的努力和社会各界的帮助予以克服。

1.2 农民工利用图书馆服务面临的困难与障碍

(1)农民工利用图书馆服务的自身障碍。首先,农民工的教育层次和文化水平较低,从而造成了农民工在利用图书馆服务方面存在时间、金钱和心理方面的障碍。其次,农民工因为从事较高强度和较长时间的体力劳动工作,如建筑施工、电子电器、住宿餐饮、家政服务等行业,由于工作时间长,农民工即使有心也没有多余时间去图书馆;同时,农民工从事的工作往往劳动报酬较低,因为公共图书馆多集中在市中心,对于居住郊区、城中村的农民工而言,交通费也是影响其利用公共图书馆的一个因素;第三,农民工在城市生活中的弱势群体身份,制约和消解了其从公共图书馆分享现代文化成果的勇气和自信。在这一生活境遇中,农民工往往从心理深处感到自己是不被所在城市接纳的“外乡人”,很难对城市公共设施的公益性特别是公共图书馆有正确的认识,[1]因而往往觉得自己不是本地人、可能会被拒之门外,而不敢踏进图书馆的大门。

(2)图书馆针对农民工开展的服务不足。首先,由于公共图书馆从分布来说不是很合理,大多数都集中在城区比较繁华的地区,社区分馆少,流动图书馆服务也不完备,离城区较远的居民到图书馆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非常不方便,对于农民工而言,更影响其利用图书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其次,图书馆在资源建设上,缺乏农民工需求的配套资源,农民工无法从中获取所需;第三,部分图书馆在服务农民工上仍然存在认识上的差距,认为农民工文化素质低,没有图书馆服务的需求,城市图书馆普遍缺乏为农民工服务的意识,工作人员不主动为农民工利用图书馆提供便利,没有为农民工提供相关利用图书馆的培训。

(3)市民的不理解甚至歧视影响农民工利用图书馆。不可否认,在部分城市居民心目中,对农民工有一种先天的心理优越感。因此,在“农民工还会看书?他们看得懂吗”等认为农民工不需要图书馆服务的错误认识驱使下,会对农民工利用图书馆的行为不理解,甚至有一些歧视行为。

2 市民地位缺失,是农民工利用图书馆服务困难的症结所在

农民工需要公共图书馆提供的各类服务,他们在利用图书馆服务方面也存在着不小的困难和障碍,这些困难和障碍,究其根源在于农民工缺少与城市居民同等的市民地位,市民地位的缺失,是农民工利用图书馆服务困难和障碍的症结。

2.1 作为城市建设者的一部分,农民工没有市民地位

农民工是一座城市外来务工人员中的主体,也是城市的建设者之一。由于城乡二元化社会结构的现实和城市户籍的限制,尽管农民工常住城市,但农民工却没有与城市户籍人口同等或相近的市民地位。如城市居民的选举权利;城市居民的就业、住房、教育方面的权利;城市居民利用各项公共服务设施的权利;等等。由于不享有市民地位,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外来务工人员就没有与城市户籍人口同样的市民待遇和权益,城市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的各类公共服务是偏少的、很不均等的。在就业培训、子女教育、公共文化服务等方面与城市户口居民相比存在诸多的限制和不便。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服务,都是按照各城市登记户籍人口的数量、分布,来落实各项公共事业服务,因此以农民工为主的城市外来务工人员的各项公共服务需求则不予考虑,被排除在外。

2.2 农民工没有市民地位,使现有图书馆农民工服务存在短板

按照公共图书馆的职能,城市公共图书馆应该根据城市居民对公共图书馆服务的各项需要,开展场馆建设和各类图书馆信息服务。在目前,中国所有已成文的图书馆条例或法规中,还没有一项图书馆条例的服务对象是依据城市的常住人口而不仅限于户籍人口。作为城市常住人口的农民工,他没有城市的户籍,也没有相应的市民地位。尽管近年来,从国家到城市,都非常重视农民工的各项公共文化服务需要,公共图书馆界也开展了各项丰富多彩的农民工服务,但基于上述原因,图书馆要开展农民工服务和正在开展的各类农民工服务都存在难以克服的短板。(1)图书馆场馆不足,农民工难于利用图书馆。城市图书馆的建设,是依据其服务对象的多少来进行规划。一座城市的户籍人口数量显然要少于常住人口数量,在东南沿海城市,外来务工人员占常住人口比例很高。以上海市为例,常住人口有2301万,其中外来人口有897.7万,外来人口与户籍人口比例达到2:3。[2]因此,仅是依据城市户籍人口而进行的图书馆规划和建设,显然不能满足城市常住人口的需要,对于弱势群体农民工而言,社区图书馆的不足,更让他们难于利用图书馆。(2)图书馆农民工服务流于形式,“季节性”特征明显。城市图书馆的文献信息资源建设更适合于城市户籍人口需要,对于农民工较为迫切的相关文献信息需求,城市图书馆较少考虑或相对资源不足。在此情况下,图书馆开展农民工服务,就更多是形式重于内容,“季节性”特征明显,系统性服务、持续性服务不足。例如,每年的读书节,各城市图书馆开展的各类“向农民工送书活动”。这些图书馆服务对帮助农民工认识图书馆、利用图书馆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却缺乏系统性、持续性服务的考虑。

3 积极采取措施,保障市民化进程中农民工的图书馆权益

3.1 逐步确立农民工的市民地位

经过30年的改革开放,新生代农民工的平等意识、市民意识和维权意识已经大大增强,渴望并更愿意争取获得相应的市民地位。相关的研究表明,新生代农民工在城市工作,期望在工作上“有做人的尊严”、“有平等的发展机会”,更有部分新生代农民工认为“获得城市的平等待遇,比在城市生存更重要”,他们希望可以与城里人一样有平等就业、平等享受公共服务的权利。[3]积极回应农民工对市民地位的期待,逐步确立农民工的市民地位,无疑对促进农民工对城市的归属感,积极参与城市的发展建设具有重要意义。目前,全国很多城市已经通过多方面提高农民工社会生活待遇的方式,逐步赋予农民工更多的市民权利,提高农民工的社会地位。例如,深圳市政府从2008年8月1日起在全市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让外来务工人员拥有深圳“绿卡”。深圳市人口管理部门表示,“推行居住证管理,将认可他们的市民身份、赋予他们市民地位、让他们同等享受市民待遇”。

3.2 图书馆立法应体现农民工的市民地位

农民工作为在城市生活的一份子,其公平利用公共图书馆的文化权益应该得到保护,并获得与户籍人口一样的图书馆服务保障,图书馆立法应体现农民工的市民地位,从而保障农民工平等利用公共图书馆服务的权利。目前,我国国家层面的图书馆立法尚未完成,但从已有的地方性图书馆法规来看,农民工利用公共图书馆的权利由于历史和客观的原因,并没有得到体现。以图书馆法的服务人口为例,目前已有的地方图书馆法规中,都只是以服务户籍人口为目标,以此为依据,图书馆无论资源收藏、馆舍分布都以户籍人口的需要和分布做出规划,这就造成城市图书馆在开展面向农民工的各类图书馆服务时面临巨大的困难。只有在立法过程中将城市的常住人口(包括农民工在内)与户籍人口一道纳入公共图书馆的服务范围,才能有效的保障农民工等城市常住人口的文化权利,体现其应有的市民地位。例如,《广州图书馆条例》(草案),则首次将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常住人口纳入服务人口,为图书馆立法保障农民工文化权益开启了新的一页。[4]

3.3 积极落实普遍、均等、免费开放要求,多途径开展农民工图书馆服务

公共图书馆服务的普通均等原则是《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对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建设提出的基本要求。2011年,由文化部、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则进一步提出了在年底之前实现全国所有公共图书馆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免费开放,基本文化服务项目健全并免费提供的要求。两部委的“意见”为农民工在公共图书馆服务方面享有“市民地位”提供了政策保障。而农民工也能像普通市民一样,享受普遍、均等、免费的公共图书馆服务,则仍需多途径去开展农民工图书馆服务,如加强农民工利用图书馆的宣传和知识培训;转变观念,消除农民工与户籍人口在图书馆服务上的差异;在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地区设立分馆或流动图书馆等。又如,2011年佛山市联合图书馆开展“二代身份证”免押金书刊借阅服务,佛山市民不论户籍地,均可凭“二代身份证”开通借阅服务功能,无“二代身份证”人士可免费办理“一卡通”借阅证,并在佛山市联合图书馆28家成员馆享受“免押金”借阅服务。[5]为了更好地落实这一服务,2013年3月该馆的“汽车图书馆”正式运行,为市民,特别是农民工等外来务工人员,带来“移动图书”借阅服务。[6]佛山市联合图书馆开展的“二代身份证”免押金书刊借阅服务使农民工真正享受到了与户籍人口一样的公共图书馆服务,在公共图书馆服务方面具有了完全的市民地位。而佛山市联合图书馆开展的汽车图书馆服务,则有助于解决目前存在的公共图书馆服务农民工馆舍不足和“季节性”服务的问题,为开展农民工图书馆服务创出新路。

[1]陈霞.公共图书馆应履行好为农民工服务的职责[J].求实,2011(S1):114-115.

[2]鲁哲.上海市统计局:外来人口数量逼近户籍人口[N].新闻晚报,2011-09-22(A2).

[3]胡晓鹰.珠三角新生代农民工信息需求与服务对策研究 [J].图书馆论坛.2011(5):42-44,111.

[4]李晓瑛,等.图书馆怎么建 不再靠拍脑门[N].南方都市报,2012-08-03(GA13).

[5]杨丽东,吴兰.身份证借书 真的很方便[N].佛山日报,2011-10-26(A01).

[6]杨丽东,吴兰.“汽车图书馆”送书到身边[N].佛山日报,2012-03-01(A01).

G252

A

1005-8214(2014)02-0019-03

张正,男,广州大学图书馆研究馆员,已发文30余篇。

2013-03-06[责任编辑]徐 娜

本文系201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市民化进程中的农民工信息保障研究(项目编号:12YJA870024)”,2012年度广州市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共建项目“外来工融入城市过程中的图书馆服务研究——以广州为例(项目编号:2012GJ64)”的研究成果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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