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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开展部门职能管理的创新实践

2014-02-04陆国强

中国机构编制 2014年11期
关键词:机构编制职责职能

● 陆国强

(作者系南通市编办副主任)

2012年以来,江苏省南通市编办按照“试点先行、积累经验、完善提升、逐步推开”的方式,创新开展了对政府部门的职能管理工作。

“职能管理”包含规范职能运行、促进职能履行、推动职能转变、界定职能边界、理顺职责关系、协调职责分工等多个方面的内容。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部门的职能有调整变化、工作有重点变化、任务有时效变化、权责有利益变化,而相应的,对部门实施职能管理也必须是一个动态化、长期化的过程。因此,开展职能管理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实施全程化、过程化、动态化的管理,掌握部门职能履行、职责运行实时状态,从而为开展职能管理、动态调整机构编制奠定基础。

南通市研究拟订了职能管理的实施方案,突出把管理重点放在部门履职的行为过程上,同时兼顾行为结果,并从“做了没有”、“怎么做的”、“效果怎样”三个方面设置了28项管理内容,并选择市教育局、民政局、司法局、城管局、商务局5个部门作为首批试点单位。

一、目标管理:对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进行审核把关

对照部门“三定”规定的主要职责和业务处室的具体职能,对5个试点单位向市委、市政府申报的部门年度工作目标和处室年度工作目标进行审核,重点审查部门职能落实和目标定位情况,分析判断“三定”规定的主要职责是否全面履行,是否仍在承担“三定”规定明确要求取消、转移、下放的职能,有无超出职能范围的工作安排,有无未将本部门职能范围内的工作纳入年度计划的情况等。考虑到部门“三定”规定对职能的表述较为宽泛,而部门拟定的工作目标又较为具体,在审核时,采取逐一查找比对的形式,将部门的工作目标进行归类梳理。对于“三定”规定中有明确要求、但在工作目标中未体现的,要注意判断是否属于阶段性职能,如中长期发展规划、政策、标准、办法的制定等,这些职能的履行并非每年都有工作安排;对于“三定”规定未作要求、但在工作目标中有所体现的,要注意判断是否属于新增职能。

二、运行管理:对部门职能运行状态进行全程监督

通过部门职能履行和工作推进情况的统计表、半年工作总结、月度工作安排以及出台的重要政策措施、开展重大活动情况等,了解掌握部门职能运行状况。主要关注部门是否围绕重点工作和热点问题出台相关政策、举措,承担的各项工作是否按照进度加快推进,协调机制能否正常运转,履职的方式和方法是否符合职能转变、依法行政的要求等。对于不明确的问题,通过书面函询、走访座谈、现场查看等方式,进一步调查和挖掘。

三、绩效管理:对部门职能履行成效进行客观评价

到2014年底,市编办将积极与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纪委监察、法制、信访、政务中心等部门进行对接,了解各试点单位完成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的情况,政风行风、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以及重大决策失误的责任追究情况,依法行政和行政复议情况,对群众来信来访、投诉举报的处理情况等。同时,征询分管市领导对试点单位的评价,借助“万人评议”平台了解社会各界对各部门的评议意见等,从而全方位、多角度地掌握部门履行职能的情况。将职能管理的结果纳入部门年度绩效考评体系,为市级机关年终考评提供事实依据,使得职能管理的结果得到充分运用。

四、动态管理:对部门“三定”进行综合分析

对各部门报送的和日常监督中收集的各类信息材料进行核实和印证,在此基础上,按照宏观决策类、组织实施类、监督检查类、部门间协调配合类、辅助职能类、其它职能类等进行梳理、分解和归类,建立部门职能履行情况电子档案,并借助技术手段进行分析研究,作出相应判断。一是调整职能配置。对长期不履行的职能及时取消或督促履行,对新增的职能及时明确,对擅自扩大或者缩小职责范围和权限及时纠正,优化部门职责配置,提高部门职责配置的科学性、合理性、及时性。对管理和服务对象反映强烈的履职方式方法提出改进意见。二是推动职能转变。提出部门需进一步取消、转移、下放、整合或者加强相关职能的意见。三是理顺职责关系。切实解决部门职责交叉和关系不顺的问题,推动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四是调整机构编制。对部门的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进行动态管理,逐步建立以职责匹配为核心的编制使用管理制度。职能取消、下放、转移或弱化后,要对部门的机构编制作相应精简,职能新增或加强后,要对部门的机构编制作相应调整。

经过努力,目前职能管理工作的方式方法逐步成熟,工作机制逐步完善。通过实施职能管理,南通市编办对试点部门职责落实情况、职能履行情况、职责分工情况等有了整体性的把握,能够及时调整部门职能,界定职能边界,理顺职责管理,推动职能转变。同时,也有助于形成机构编制动态管理的新机制。

进一步推进职能管理工作,从实践看,关键是要形成一套规范性、法制化的运行机制和配套制度。机构编制部门要健全职能管理的工作体系,明确管理程序,并完善职能管理结果运用制度、职责分工协调制度、机构编制动态管理制度等,各政府部门要制定职责分工机制、日常管理制度、责任考核制度,以科学的工作机制保证职能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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