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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牢把握改革的目的

2014-01-22张峰

前线 2014年1期
关键词:公平正义协商民主

张峰

改革的目的,决定着改革的发展方向,决定着政策的选择,也是判断改革成败的重要尺度。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遵循我国改革开放总设计师邓小平同志指明的改革目的,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对全面深化改革作出了周密部署。学习贯彻《决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很重要的一点是牢牢把握我国改革的目的,明确改革的主攻方向。

赶上时代,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决定》指出:“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抉择,是党和人民事业大踏步赶上时代的重要法宝。”把改革看作是党和人民事业大踏步赶上时代的重要法宝,这个评价很重要,揭示了改革的一个重要目的。当初我国为什么要改革?从外部环境看,就是20世纪70年代我国经济实力、科技实力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明显拉大,面临着巨大的国际竞争压力。我们必须通过改革开放,带领人民追赶时代前进潮流。所以邓小平同志指出:“我们要赶上时代,这是改革要达到的目的。”这就把改革的目的说得很透彻、很深刻。

什么叫赶上时代?就是要实现现代化。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不断取得新成就,之前那种严重落后于时代的局面已经有了根本性改观。但我们也必须看到,我们实现的现代化还主要集中在工业、农业、科技、国防等器物性层面,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是第二步的发展目标。至于实现制度性层面的现代化还需要一定的时间。邓小平同志1992年在南方讲话中提出了制度现代化的战略构想:“恐怕再有三十年的时间,我们才会在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

《决定》依据邓小平同志的这一战略构想,第一次明确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并制定了制度现代化的时间表,到2020年,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这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从器物性层面延伸到制度性层面,科学回答了“怎样治理社会主义社会这样全新的社会”这一世界社会主义运动史的重大问题,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应有之义。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国家治理体系是在党领导下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国家治理能力是运用国家制度管理社会各方面事务的能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以及建立在这些制度基础上的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等各项具体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特色鲜明、富有效率的,但还不是尽善尽美、成熟定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也需要不断完善。着眼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加强制度体系建设。坚持以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推动制度创新,既改革不适应实践发展要求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又不断构建新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使各方面制度更加科学和完善,实现党、国家、社会各项事务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二是加强制度执行力建设。注重提高治理能力,增强按制度办事、依法办事意识,善于运用制度和法律治理国家,把各方面制度优势转化为管理国家的效能,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

增强活力,

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

《决定》提出了“三个解放”:“进一步解放思想、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其中,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是一个新表述,特别是对活力用了“解放”这个字眼,表明了社会活力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束缚,需要通过改革释放出来。怎样解放和增强活力呢?《决定》重申了党的十六大报告的一个重要论断:“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改革是一场新的伟大革命,不仅要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而且也要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增强活力也是改革的目的之一。

《决定》为什么强调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呢?这要从我国经济发展的总趋势谈起。从1979年到2012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9.8%,同期世界经济年均增速只有2.8%。我国高速增长期持续的时间和增长速度都超过了经济起飞时期的日本和亚洲“四小龙”,堪称是人类经济发展史上的新奇迹。但是我们也要看到,从去年开始我国经济增速面临着巨大的下行压力,高达两位数的增长已经风光不再。随着经济总量的增加,经济增速放缓是规律性的现象,我国也难以避免。我们当然不追求过高的经济增速,但经济增长速度太慢也不行,也会引发诸多社会问题。我们期望经济增长能有一个合理的空间和持续的时间。为此,就需要通过改革来激发全社会的创造精神和创造活力。

活力来自哪里?首先来自于市场经济。邓小平同志对此早有明论,他说:“社会主义同资本主义比较,它的优越性就在于能做到全国一盘棋,集中力量,保证重点。缺点在于市场运用得不好,经济搞得不活。”不搞市场经济,经济发展必然缺乏活力。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有一个重要的理论创新,就是明确提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这个新表述是对过去“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的认识的深化和创新。能得出这样的结论实属不易。党的十五大提出“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给市场经济配置资源的作用设置了“国家宏观调控”的前提。党的十六大、十七大、十八大分别提出“在更大程度上”、“从制度上”、“更大程度更广范围”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主要是扫清外围的工作。这次十八届三中全会突破核心,明确把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由“基础性”改为“决定性”。作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定位,具有“四个有利于”的重大意义:有利于在全党全社会树立关于政府和市场关系的正确观念,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有利于抑制消极腐败现象。这样的定位,固然主要是解决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完善的问题,如市场秩序不规范、生产要素市场发展滞后、保护主义盛行、市场竞争不充分等。同时也有助于从根本上解决国际社会特别是西方国家对我国的完全市场经济地位的承认问题。

活力也来自于各种所有制经济的平等地位。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形成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支柱,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基。十八届三中全会又有新的认识,提出“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也就是说,对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要一视同仁,不能厚此薄彼。党的十八大强调,“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不仅将“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充实为“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而且明确提出:完善产权保护制度,“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同样不可侵犯。”这必将极大地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为了从根本上消除长期以来姓“社”姓“资”、姓“公”姓“私”争论对我们的困扰,《决定》提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是所有制变革发展的趋势,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特别是提出“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这一政策导向,必将为企业注入新的源源不断的动力和生命力。

活力还来自于社会组织。怎样治理社会主义社会这样一个全新的社会,在以往的世界社会主义运动中并没有解决得很好。为解决好这个重大课题,必须创新社会治理,改进社会治理方式。既要加强党委领导,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又要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为此《决定》提出“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正确处理政府和社会关系,加快实施政社分开,推进社会组织明确权责、依法自治、发挥作用。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交由社会组织承担。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社会组织的作用真正发挥出来,社会也就充满了活力,更加安定有序。

共同富裕,

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改革既要提高效度,又要促进公平。共同富裕既是社会主义的原则,也是改革要达到的目的。关于这一点,邓小平同志有明确的定论。早在1985年他就指出:“社会主义的目的就是要全国人民共同富裕,不是两极分化。如果我们的政策导致两极分化,我们就失败了;如果产生了什么新的资产阶级,那我们就真是走了邪路了。”特别是1993年他在一次谈话中提出了一个“世纪之问”:“我们讲要防止两极分化,实际上两极分化自然出现。……少部分人获得那么多财富,大多数人没有,这样发展下去总有一天会出问题。分配不公,会导致两极分化,到一定时候问题就会出来。这个问题要解决。过去我们讲先发展起来。现在看,发展起来以后的问题不比不发展时少。”

我们党清醒地认识到了这个问题的极端重要性和解决这个问题的迫切性。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必须坚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必须坚持走共同富裕道路。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进一步提出,全面深化改革,“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并把“促进共同富裕”作为政府的主要职责,作为改革收入分配制度的方向。

《决定》为什么如此强调公平正义问题,主要原因在于这是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是倒逼我们深化改革的头等重要的问题。在我国现有发展水平上,社会上还存在着不少有违公平正义的现象。人民群众的公平意识、民主意识、权利意识不断增强,对社会不公问题反映越来越强烈。这个问题不解决,不仅会影响人民群众对改革开放的信心,而且会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如果我们的改革不能给老百姓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不能创造更加公平的社会环境,甚至导致更多不公平,改革就失去意义,也不可能持续。进一步把“蛋糕”做大,为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奠定更加坚实物质基础,是非常必要的。但这不等于等着“蛋糕”做大后再去考虑分好“蛋糕”的问题,因为不同时期的发展水平有不同的公平问题,都需要重视并尽力解决。道理很简单,公平问题越留越多,等到积重难返时再解决只会更加困难。可行的思路是,“蛋糕”不断做大的同时把“蛋糕”分好。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既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一面镜子。我们要以此来审视我们各方面体制机制和政策规定,确定改革的重点。显而易见,最大的公平正义问题是在城乡之间。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协调,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存在的突出矛盾,城乡发展差距不断拉大趋势还没有根本扭转。为此,《决定》推出了一个重大改革举措,“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这和城镇化不是等同的概念。通过城镇化,能够吸收和消化一部分农村人口,但不会是全部。城乡并存的格局将会长期存在。现在最迫切的问题是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主要举措是: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机制。这些举措如果真正得到贯彻落实,必将使我国营造起更加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使广大农民能够像城市居民一样有尊严地公平地共享发展成果。

最广泛的公平问题在社会领域。《决定》提出“紧紧围绕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深化社会体制改革,改革收入分配制度,促进共同富裕”。主要措施是: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健全促进就业创业体制机制,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这些改革举措顺应了人民的新期待,把握了人民的新期盼,是务实之举、谋本之策。《决定》把人民的这些新期盼转化为党和政府的实际工作目标,体现了社会主义公平正义原则。

协商民主,

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

我们的改革是全面的改革,当然也包括政治体制改革在内。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改革,应该包括政治体制的改革,而且应该把它作为改革向前推进的一个标志。”政治体制改革之所以必要,不仅是因为,不搞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也搞不通,更重要的是因为,发展民主也是改革的目的。

《决定》提出:“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并且,党的十八大在“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方面,用较大篇幅深刻阐述了有关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一些重大问题,就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提出了一系列新观点、新论断、新举措,是中国共产党人坚定不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宣示。这就有力地批驳了国内外一些人对我们党所谓的“只搞经济体制改革,不搞政治体制改革”的非议,也廓清了党内外一些同志担心政治体制改革滞后的疑虑。

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之所以要以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为重点,是由协商民主性质、特点和优势所决定。《决定》指出:“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作为制度形式的协商民主,不是从外国搬来的,也不是我国封建社会留下来的,而是中国共产党在长期的革命、建设、改革的过程中创造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根据地的“三三制”政权建设,是协商民主的成功探索。第一届全国政协的协商建国,标志着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形成。改革开放以来,协商民主得到广泛运用,并逐步完善为制度性形式。协商民主的独特优势,就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决定》的说明中所概括的:“推进协商民主,有利于完善人民有序政治参与、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协商民主适合我国基本国情,继承中华民族兼容并蓄的优秀文化传统,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实质,是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进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伟大创造,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广泛的应用性。

为此,《决定》以“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为题,提出了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如,在党的领导下,以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为内容,在全社会开展广泛协商。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拓宽国家政权机关、政协组织、党派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协商渠道。深入开展立法协商、行政协商、民主协商、参政协商、社会协商。开展形式多样的基层民主协商,推进基层协商制度化。

协商民主大发展,需要充分发挥政治协商对协商民主的牵引作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包括两种基本方式:一是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政党之间的协商,一是中国共产党在人民政协同各民主党派和各界代表人士的协商。政治协商是我国协商民主由以产生的发源地和充分应用的领域,是我们党的传统优势,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老阵地。只有进一步搞好政治协商,才能带动和促进协商民主在其他方面广泛运用。所以,《决定》用较大篇幅就发挥统一战线在协商民主中的重要作用和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作出了新论断、提出了新要求。概括起来说,就是要切实增强协商实效,规范协商内容,提高协商能力,强化协商成果运用,更好地展现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优势和价值,努力构建多层次、全方位协商格局,让政治协商真正发挥出示范、带动、推动作用。

(作者: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副院长、教授)

责任编辑:魏晔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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