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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权县节约集约用地的主要做法

2014-01-19

资源导刊 2014年5期
关键词:民权县集约节约

民权县节约集约用地的主要做法

□民权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伏思虎

2011年以来,民权县严格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一系列节约集约用地的有关要求,按照“管住总量、严控增量和盘活存量”的原则,结合民权实际,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通过大力推广使用标准厂房、挖掘土地利用潜力、盘活利用存量闲置土地等措施,全面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取得了一定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探索出一条节约集约用地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新路子。2012年,民权县被河南省国土资源厅评为“节约集约用地模范县”。

一、深入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

一是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参与,达成共识,使节约集约用地形成制度,对创建工作给予大力支持。通过汇报、出简报等形式,让领导了解节约集约用地的重要意义。县委、县政府领导对此高度重视,成立了创建民权县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领导小组,制订了《民权县创建节约集约用地模范县活动实施方案》和《民权县节约集约用地责任目标考核奖惩办法》,使民权县开展节约集约用地有了领导支持和制度保障,为民权县开展节约集约用地创造了良好的工作条件。

二是多渠道、多形式宣传,让广大群众明白节约集约用地的意义,使节约集约用地意识深入人心。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持续宣传,利用4月22日世界地球日、6月25日全国土地日、8月29日测绘日、12月4日法制日等纪念日活动集中进行宣传;利用元旦、春节之际,向县、乡、村各级各部门赠送书写有节约集约用地宣传口号的台历、花盆;在县城各主要街道悬挂条幅、发放宣传单;在县城中心广场设立节约集约用地宣传咨询台;在县电视台播放节约集约用地宣传片等形式广泛宣传,打造节约集约用地的声势,使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观念更加深入人心,促使全县上下形成节约集约用地的共识,为民权县开展节约集约用地创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规划控地,规范全县土地利用行为

规划是国土资源工作的龙头,是推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根本所在。近年来,民权县紧紧抓住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这个核心,充分发挥规划整体控制作用,积极引导节约集约用地。

一是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因地制宜,统筹安排各类用地的规模、结构、布局和供应总量,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实现土地资源和资产双重价值,确保“地尽其用”。

二是本着“产业集聚、布局集中、用地集约”的原则,科学合理规划产业布局,调整产业结构。强化规划的导向作用,积极倡导工业向园区集中,不断优化用地结构。

目前民权县产业集聚区已被河南省政府批准命名为“民权县高新产业技术开发区”,入住企业主要有万宝、香雪海、澳柯玛、松川、冰熊、达能等知名企业。

三是严格执行规划。在日常工作中,无论是土地利用计划的制定、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定、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土地开发整理,还是土地执法监察,都坚持以规划为依据。民权县坚持规划为先,用规划来统领国土资源各项工作,扎实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有序进行,发挥国土资源部门在“稳增长、调结构、转方式”中的作用。《民权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批准实施以来,在基本农田保护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合理利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指导作用,规范了全县土地利用秩序,促进了国民经济的平稳快速发展。

三、严格耕地保护,确保总量不减、质量不降

民权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层层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大力开展土地整理项目,实行建设用地项目与补充耕地项目挂钩管理,努力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在补充耕地项目管理中,严格按照地面平整、土质良好、设施配套、标志醒目美观的标准,严把项目审查与验收关,确保补充耕地质量。民权县补充耕地“立项面积”和“验收面积”获商丘市双第一,除满足民权县耕地占补平衡外,也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持续的耕地资源保障。

四、强化执法监察,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执法能力

良好的土地利用秩序来源于依法行政。我们进一步健全了日常巡查、社会监督、遥感监测“三位一体”的监管体系,将耕地保护日常监测与动态巡查、变更调查相结合,定期开展督察、抽查活动,发现问题,及时妥善处理。我们从社会各界聘请了国土资源监察员,负责对本区域耕地保护情况进行监督。县政府建立查处土地违法行为部门联合行动机制,加强国土、公安、监察等部门与法、检两院的协调配合,明确对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建设项目,发改部门不得办理项目审批、核准手续;建设部门不得办理建设规划许可证,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电力、自来水等部门不得通电、通水、通气;房产部门不得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增强土地执法的有效性,民权县初步形成土地管理齐抓共管的局面。民权县加大执法监察力度,严厉查处土地违法行为,土地违法违规势头逐步得到遏制,国土资源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2011年以来,民权县组织县国土局、住建局、公安等职能部门大力开展了“双违”清查活动。在“双违”清查工作中,共向全县的土地违规违法行为下达《停工通知书》600多次,出动执法人员6000余人次,执法车辆1500余台次,租用铲车近100台次,制止土地违法案件150宗,刑事拘留19人,批捕4人,行政拘留18人。民权县在进行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宣传时,运用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方法,收到了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产生了良好的舆论引导作用。为建立执法监察长效机制,民权县相继出台了《民权县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警示约谈办法(试行)的通知》和《民权县建立国土资源监管共同责任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对土地违法行为持续保持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

五、盘活存量用地,确保存量土地合理、高效利用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土地一度成为制约民权经济发展的瓶颈。在解决土地利用中存在的问题上,民权县通过盘活存量建设用地走出一条保护耕地和保障经济发展的双赢路子。面对经济发展对用地需求的巨大压力,民权县制定了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发展经济的方略,认真开展了城镇存量建设用地专项调查,对查出的每宗用地制定了切实可行的盘活措施。近年来,民权县分别对原民权县热电厂、五丰葡萄酒有限公司、计划生育指导站、医药公司、交通局、运管所、水利局、戏剧院、职教中心、棉花转运站、交通运输公司、建行、盐务局、燃料公司、园艺站、肠衣厂等20多宗低效闲置土地进行了盘活,通过招拍挂出让方式确定新的土地使用者,对原项目建设用地进行重新开发利用,极大地促进了存量土地的合理、高效利用,提高了土地集约利用率,同时实现了政府收益最大化。在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促进经济发展方面,民权县探索了一条成功的道路,取得了宝贵的经验。

六、产业聚集,全力搭建节约集约用地推进平台

加快工业园区建设、促进产业聚集、控制用地规模,可以有效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在工业用地供应中,民权县严格按照《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要求,从严审查容积率、绿地率、用地规模、投资强度等指标,严把土地供应闸门,提高建设项目用地准入门槛。在项目选择上,民权县坚持“五个坚决不上”,即不符合产业政策的、污染环境的、破坏经济秩序的、低效重复建设的、达不到投资强度要求的项目坚决不上。积极鼓励、引导企业投资者租赁现成的标准厂房投资经营,让租房创业成为创业者的新时尚。这样一来,不仅规范了用地,而且有利于企业整体规模效益的提高,有效避免了粗放利用和“广种薄收”等浪费现象发生,大大提高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七、关口前移,从源头上把好节约集约用地关

一是想方设法,提高土地利用的综合效益。面对国家提高建设用地审批门槛,加强土地宏观调控的新形势,民权县对有限的用地指标,要坚持 “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原则,优先保证那些对全局有重要影响的项目,支持保障重点建设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同时,民权县积极引导企业的建设项目使用未利用地和废弃地。

二是严把用地预审关口,有效防止用地单位粗放用地。第一,严格审查用地规模。按照省“建设用地双控指标”的要求,对投资强度、建筑容积率、非生产用地比例达不到要求的,相应核减用地面积。第二,严把土地供应关。严格执行国家《限制供地目录》、《禁止供地目录》与《划拨用地目录》,认真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对国家产业目录中禁止类项目和不符合投资强度类项目,不得供地。民权县严格控制限制性产业项目供地和划拨供地范围,从土地供应上制止盲目投资和低水平重复建设,在源头上把好集约用地关。第三,深入推进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对国家机关办公和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产业)、城市基础设施以及各类社会事业用地积极探索实行有偿使用。截至目前,民权县东区新建法院、自来水公司、人民剧院等单位均实行有偿划拨。

八、加强批后监管,健全土地集约利用的长效管理机制

对土地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的执行,实施全程监管,及时向社会公开供地计划、结果及实际开发利用情况等动态信息。加强出让合同跟踪监理,防止虚报投资圈地行为。对违反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逾期不开发建设,甚至长期闲置的土地,通过收取闲置费、协议收回、无偿收回、公开出让等方式予以处置,以划拨决定书、出让合同和土地登记资料为依据,对建设项目的用地情况、开工和竣工时间、投资强度等进行跟踪巡查,建立巡查台账,加强对土地开发利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土地使用者按照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或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的规定实施项目建设,防止土地圈而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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