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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尔第三王朝贡牲中心档案中的“酒宴用牲”研究

2013-12-16王光胜吴宇虹

古代文明 2013年1期
关键词:乌尔总督王后

王光胜 吴宇虹

乌尔第三王朝(公元前2111—前2003年)是苏美尔人从城邦到帝国的过渡阶段,也是苏美尔文明的鼎盛和最后辉煌时期。该王朝共历5王计108年:乌尔那穆(公元前2111—前2094年)、舒勒吉(公元前2093—前2046年)、阿马尔辛(公元前2045—前2037年)、舒辛(公元前2036年—前2028年)和伊比辛(公元前2027年—前2004年)。人类历史早期的政权,战争和祭祀活动往往占据主要地位,正所谓“国之大事,在祀与戎”。通过战争统一两河流域之后,随着社会渐趋稳定,祭祀活动在苏美尔的政治生活和人民的日常活动中的地位就逐渐凸显出来。苏美尔人祭祀的神多为自然神,如:天神安(An)、地神恩里勒(Enlil)、水神恩基(Enki)、太阳神乌图(Utu)、月神南那(Nanna)、金星女神伊南那(Inanna)等等。其中地神恩里勒的地位尤其重要,他的祭祀地尼普尔城是整个两河流域最重要的宗教活动中心,王室、贵族和官员都定期对尼普尔城献祭。在舒勒吉王统治时期的第38年(公元前2055年),为了更好地管理各地向王室和尼普尔进献的日益增多的贡牲,国王在国家祭祀中心圣城尼普尔附近的一个村庄建立一个大型的分配管理中心并命名为“普兹瑞什达干”(Puzriš-Dagan),本文称其为“王朝贡牲分配中心”。这个中心的主要功能是集中和发放各地向王室进献的贡牲,同时也管理王室自身拥有的牛、羊(偶尔有猪)以及各种野生动物,这些动物主要用于祭祀诸神和作为王室及高官们的食物。

贡牲中心的文件主要分为收入(ì-dab,译为“接管”)和“支出”(zi-ga)两大类,在整理和研究贡牲中心的收入和支出的文件时,笔者发现在用于祭祀和食用的牲畜中有一类 “酒宴”(kaš-dé-a)用牲被经常提起。然而,国际苏美尔学界对这一贡牲和用牲形式尚未有详细研究和定论,本文试图利用提到kaš-dé-a这一术语的丰富的苏美尔语楔形文字原始文献对“酒宴贡牲”的种类、来源和用途以及贡牲分配中心官员们对它们的接管和支出等管理手段进行第一次全面和系统的研究。酒宴的苏美尔语是“kaš-dé-a”,直译为“倾倒啤酒场合”,本文译为“酒宴”,在贡牲中心共出现了88条记录“酒宴贡牲”的文件。通过分析这些文件笔者发现,酒宴仪式和用牲在贡牲中心正式建立之前的雏形王后贡牲机构档案中就已经出现了,以后经常提到,直到伊比辛2年贡牲中心因军事失利而关闭。酒宴用牲由中心总管和其他重要的贡牲中心官员负责,酒宴贡牲的种类很多,包括常见的牛和羊,也包括野生动物瞪羚、鹿类,在王后贡牲档案中还有鸭、鸽等禽类和猪。可以说酒宴贡牲类档案的内容十分丰富,包含贡牲中心和王室以及总督等高官收牲和用牲等各个方面,对其进行全面的整理和分析,有助于对这一关键术语和整个贡牲中心的工作流程的理解,下文将对这批档案进行分类整理和介绍。

一、王后舒勒吉新提的贡牲机构中的酒宴用牲(舒勒吉28年—48年)

乌尔第三王朝第二个,也是最强大的王舒勒吉的王后舒勒吉新提的贡牲机构是最早的一个特殊的牲畜管理机构,其目的主要是为了满足王后祭祀自己特殊崇拜的“两女神”——贝拉特苏赫尼尔(

Belat-Suhnir

)和贝拉特达腊班(

Belat-Darraban

),同时也为了向与王后有关的其他神的节日奉献牺牲。王后贡牲机构祭祀活动的酒宴用牲有一个明显的特点,就是用牲的数量都不大。这可能是由王后贡牲机构的性质所决定的,因为它毕竟不是国家的贡牲管理中心,规模不会太大。王后贡牲机构的牲畜来源主要有两种:一是来自王室成员,包括国王、公主和王子,二是来自高官的送入。王后贡牲机构建立的年代不能确定,根据王后贡牲机构档案中出现的最早的文件(Princeton 2 134,Š 28 i/),我们推测王后贡牲机构可能建立于舒勒吉28年或之前。王后贡牲机构只存在于舒勒吉统治时期,舒勒吉48年10月舒勒吉去世,其王后舒勒吉新提贡牲机构的档案也就结束了。王后贡牲机构的档案中,一个重要的支出就是提供诸神明的酒宴用牲,与此同时也记录了为国王、王室成员和高官贵族的酒宴提供禽类(鸭、鸽)和育肥牲(羊和牛)。负责王后贡牲机构酒宴用牲的主管官员先后有育肥师阿希马(

Ahima

)、育肥师贝里沓卜(

Beli-ìab

)、阿皮里亚(

Apiliya

)、育肥师阿皮拉吞(

Apilatum

)、骑使舒勒吉伊里(

Šulgi-ili

)、卡兰希那吉(Kalam-henagi)、恩里勒孜沙旮勒(Enlil-zišagal)和普朱尔恩里勒(Puzur-Enlilla)。王后贡牲机构为几位女神的“酒宴”支出牛羊牺牲 王后贡牲机构的支出(zi-ga)档案中共有9个文件提到为女神支出酒宴用牲。根据这些文件,王后为她最重要的“两女神”至少举行了两次酒宴仪式,时间在9月(舒勒吉34年)和10月(41年),头一次还有地狱女神阿拉吞陪祭。有3个文件提到为那那亚女神举行酒宴仪式,时间在5月(33年)、9月(36年)和11月(45年)。有3个文件显示了安努尼吞女神和乌勒马席吞女神的吉腊努姆仪式(

gi-ra-núm

)与安努尼吞的“酒宴”之间有密切关系,时间分别是5月(37年)、6月(47年)和7月(40年),我们猜测在吉腊努姆仪式的祭祀中包含一个“酒宴”,举办酒宴可能是为了庆祝金星女神伊南那从冥界的回归。另有1个文件提到9月(33年)为宁埃旮勒女神单独举行的“酒宴”。总体看酒宴仪式多在9—10月(4次),多在下半年(上半年仅有5月2次),每位女神的酒宴用牲是一只或两只(肥)羊。舒勒吉33年女神那那亚的酒宴和34年“两女神”的酒宴用牲也有牛,后一次用了4头牛,这可能与月相祭有关。文件中提到女神那那亚(Na-na-ia),她和伊南那的祭祀中心都在乌鲁克,她可能是伊南那的妹妹或她的一个化身。女神宁埃旮勒(Nin-é-gal)的名字意为“宫廷之女主”,她应该是后宫的保护神。安努尼吞在古巴比伦时期的阿卡德王那腊姆辛的王铭中多次以

Inanna-Annunītum

的形式被提及,由于

Annunītum

的词源解释为“战斗、战争”之意,因此安努尼吞可能是苏美尔女神伊南那战争神性的化身。乌勒马席吞是阿卡德帝国首都阿卡德城的乌勒马什(Ulmaš)庙区掌管爱与战争的金星女神,她也是伊南那的一个化身。上述这些女神也都是王后特殊的崇拜对象。

王后贡牲机构为女神的酒宴支出牛羊一览表

王后贡牲机构为王室成员的酒宴支出羊、禽类和猪 舒勒吉新提王后贡牲机构不仅为诸神明的酒宴仪式提供牺牲,同时还有8个文件提到为王室成员提供酒宴用牲,主要是禽类(5个文件)和牛羊(3个文件),少见的是猪,其中禽类显然是为了王室食用。注意,家禽和野禽是王后贡牲机构特有的产品,由于鸽最多11只、鸭最多2只的用量较小,这些宴会可能是小规模和私人性的。酒宴用禽类供应的文件时段较短,且数量都不大。也可能出于环境的原因,禽类和猪的饲养越来越少,在以后就很少见了。

王后的宴会招待对象主要是王妃埃阿尼沙(39年4月21日和40年3月15日)和阿马尔辛女王的孙女塔丁伊什塔尔(39年12月8日和43年2月21日),其中43年2月21日的酒宴中所用的牛和羊来自1个文件,少有的猪和禽类记录在另一个文件中。有2个文件记录了为国王的酒宴(40年1月22日和42年10月13日),前一次酒宴食用的是禽类,后一次酒宴用的是羊。有一个文件记录了为阿巴恩里勒艮之女的酒宴(41年2月4日),酒宴使用了3只羊。

王后贡牲机构为王室成员的酒宴支出动物牲一览表

二、国家贡牲中心文件中的酒宴贡牲(舒勒吉46年—舒辛9年)

贡牲中心的酒宴用牲大部分来自各地总督和官员的进贡。总督一词是指乌尔第三王朝时期行省的长官“ensí”,他们隶属于乌尔的国王,没有独立的外交和战争权力。需要说明的是,有些官员虽然在文件中并没有注明他们是总督,但是通过查找其它的档案仍然可以确定其总督的身份,如苏萨城的总督贝里阿瑞克。在总督贡牲的文件中提到了“bala”这个词,“bala”的本意是轮流统治,轮流管理,轮流献祭和轮流收益,我们译为“轮值圣城主祭”。根据吴宇虹教授的观点,乌尔第三王朝的“bala”轮换期模式,是总督按月轮流担任苏美尔圣城尼普尔诸神某月份的主祭,这些献祭仪式也包括宴会(kaš-dé-a)祭和其它种类的献祭。大的行省可能有两个主祭月的特权,如吉尔苏,而一些小的总督和庙大总管的主祭期仅仅是几天。需要注意的是,尼普尔本地的总督没有主祭期,他需专门为诸神酒宴提供牺牲。各地总督和庙总管要不断的、规则性的向中心送入他们主祭期的一些牺牲和对国王效忠的贡物,并委托王家贡牲中心为他们暂时管理或育肥他们的牺牲。在一个总督的主祭月,他将从中心领取给诸神的牺牲并进行献祭活动。乌尔国王们这样做的目的是让诸神轮流享用各省的供品,从而保佑各省繁荣,同时也是让各苏美尔城市享受到和乌尔国王一样的最高宗教祭祀权,以保持苏美尔联盟的团结和统一。然而,总督们自己贡入的牲畜有时似乎不够他们的各种献祭活动,因此,国王为了各省的繁荣,把他定时送到贡牲中心(mu-túm~ lugal)的一些他自己名义下的牲畜转发给某些总督和总管作为他们的部分主祭期(bala)用牲:王家贡牲中心为总督们管理这些献祭牺牲,可能在中心继续育肥它们或保持它们的肥膘。这样,当某位总管在尼普尔(或其它圣城)的主祭月到来时,中心总管或贡牲中心主要官员会为他们支出划拨给他们的牺牲,并在文件中特殊说明这些用牲是出自某位总督的主祭期的用牲。所以,我们认为“bala”用牲的一部分是国王发给总督和总管们的,另一部分应该是总督们自己送到贡牲中心的。乌尔第三王朝给予各苏美尔和阿卡德城邦以特殊主祭的仪式,可能表明了这个国家是由各个苏美尔和阿卡德城邦联盟组成的联邦制国家。而且,这一联盟中的各古老苏美尔和阿卡德城邦的总督还保持一定的独立性,他们的官位可以世袭,各省仍然使用自己的宗教年历;虽然他们把一个古老的月名改为“祭祀乌尔的神王舒勒吉之月”以示臣服于乌尔,但是各邦的12个月名和国王的首都所使用的乌尔年历的各月的名称和顺序却不一样(有几个城市和乌尔都有“大麦收割月”,但除温马同为一月以外,它在其它城市的次序并不是一个月)。乌尔的国王不是靠武力来胁迫统一诸邦的,而是自称为神,以神圣的宗教权威来号召各邦。正因为乌尔第三王朝是一个城邦联盟制国家,它的最高宗教中心并不在第一首都乌尔和第二首都乌鲁克,而是在苏美尔联盟的宗教中心尼普尔城。于是,当乌尔第三王朝的军队在末王伊比辛的第2至3年的对外战争失利后,各省的总督立刻就脱离了乌尔国王的统治,而自行进行宗教、外交和政治活动。国王不能继续分配和帮助苏美尔和阿卡德各邦在尼普尔的祭祀活动了,因此在伊比辛第3-4年期间,我们所研究的王家为管理全国各邦在尼普尔进行祭祀而建立的贡牲中心普兹瑞什达干贡牲中心机构就关闭了。一些贡牲中心官员回到了王朝经济管理文献最早出现的经济管理中心吉尔苏,然而吉尔苏的经济档案在伊比辛5年中也结束了。

根据文献,来自尼普尔总督的酒宴用牲和其他一些总督用于酒宴活动的主祭期(bala)用牲,或用于王室庆祝战争胜利时举办的酒宴,或用于祭祀尼普尔诸神,特别常用于朔月和满月祭祀。目前收集到的记录总督的酒宴用牲的贡牲中心文件共有23个,这些酒宴用牲大多数是育肥的牛和羊。

中心支出文件中的庆祝“酒宴”仪式 目前知道的庆祝战争胜利的酒宴有4次。舒勒吉时期两次:第一次在舒勒吉45’年9’月(46年2月)的某一天,在尼普尔,国家举办了庆祝舒勒吉王战胜基马什的大型酒宴。文件记录了这次酒宴用牲29头牛是来自巴比伦、普斯和库阿腊三个总督的主祭期用牲。举办宴会的9月很可能是这三个总督的联合主祭月,或者是其中一个或两个总督的主祭月(小的总管和总督的主祭期只是几天)。第二次是在下一月(舒勒吉45’年10’月=46年3月),可能是马尔达总督的主祭月中的某一天,为庆祝国王在这次战役中对另一国家乌尔比隆的胜利,在尼普尔又举行了一次酒宴,用牲达69头牛,均来自马尔达。舒勒吉45’年的年名是乌尔比隆被毁之年,舒勒吉46’年的年名是基马什被毁之年,这两次胜利酒宴证明了乌尔第三王朝是用前一年发生的大事来命年名的。很可能,乌尔在对基马什的战争胜利后,又对反叛的乌尔比隆进行再征服。对基马什的胜利和乌尔比隆的再征服在45’年9—10月发生,因为乌尔比隆的第一次征服已经用作45’年的年名,所以对基马什的胜利成了46’年的年名。值得注意的是,在这2个支出文件中都没有日常祭神时的王室督办官员,可能这些总督在他们的主祭期宴会中会扮演督办兼主持人的角色。阿马尔辛时期也有两次庆祝胜利的酒宴:第一次在阿马尔辛4年7月中的某一天,为庆祝国家对沙什如和舒如特混的胜利,来自吉尔苏总督和各庙大总管的8头牛、2头鹿、2只瞪羚和104只羊在祭祀王朝保护神南那的酒宴上被支出了;下一个月(8月)再次举行了庆祝对沙什如和舒如特混的胜利酒宴,4头牛、2只鹿、25只羊和1只瞪羚被用来作为祭祀恩里勒和宁里勒的酒宴活动用牲,同时40只羊淘汰到厨房,按一般情况,为士兵和信使们食用。阿马尔辛时期的两次酒宴为庆祝同一次胜利,但祭神有所不同,头一个月祭祀首都乌尔的主神南那,第二个月祭祀了神王恩里勒夫妇,可见酒宴活动主要是祭祀神明的一种活动。虽然文件表明阿马尔辛在其第4年取得了对沙什如和舒如特混的胜利,然而,我们知道5年的年名没有用这次胜利命名,很可能在下一年(5年)乌尔第三王朝继续进行对沙什如的征服战争并大获全胜,因此,这次大规模的对沙什如国的胜利成了阿马尔辛6年的年名。

另有3个文件记录了为庆祝其它的喜庆事而支出用牲。第一次在阿马尔辛3年12月18日,为采鲁什达干(席穆润总督)儿子结婚的酒宴仪式,从中心官员尹塔埃阿处支出了来自贡入项的4头牛和90只羊,这些牛羊被淘汰到厨房为大批参加婚礼的普通客人们食用(肥牛和羔用来祭神和王室食用)。第二次在舒辛8年8月29日,在一位名叫阿马尔舒勒吉的王子或贵族成为某庙住持的当天,中心官员普朱尔恩里勒支出了19头牛供庆祝酒宴使用,督办官员是国王的舅舅王室财务总管巴巴提。第三次在某年4月13日,王后库巴吞为公主西马特伊什塔兰举办的夜间酒宴用去了16只羊,督办官员阿腊德牟是国务卿兼吉尔苏总督,支出官员是伊恁南那,这次酒宴用牲支出文件中出现了以核实书吏(埃雷顺)复查支出账目的新的会计流程。

总督主祭名义(bala)举行的庆祝胜利和其它喜事的“酒宴祭祀”(kaš-dé-a)一览

为单一神支出的酒宴用牲和酒宴用牲部门(é~ kaš-dé-a) 苏美尔人的宗教是多神教,神被分成不同的等级。圣城尼普尔的主神恩里勒是苏美尔神话中的最高神明,被称为众神之王,“他在某种意义上成为苏美尔和阿卡德的民族神”。尼普尔城内有恩里勒的庙区(é-kur),恩里勒的神庙是诸神在人间聚会的场所,在祭祀恩里勒时,作为其配偶的宁里勒一般总是和恩里勒一起受到祭祀。同时,经常出现在大型祭祀中的恩里勒神圣家族的成员还有宁胡尔萨格(母神,恩里勒的妹妹)、南那(月神)、伊南那(金星女神、爱神)、恩基(水神、巫师神)、乌图(太阳神)、宁廷乌旮(治愈女神)、吉什廷(酒神)等十多个神。苏美尔人在给神献祭时,所使用的贡牲大多是肥牛和肥羊,肥牛和肥羊比普通牛羊级别高。用牲时牛比羊的等级高,而牛和羊各自又被分为不同的育肥等级,依次是:育肥头牛(niga saĝ-gud)、优质育肥(niga-sig)、次优(sig-ús)至四等(4-kam-ús)育肥、(普通)育肥(niga)等,羊牲还有最后的“次牛级育肥(gud-e ús-sa)”,羔的等级近似于育肥等级。地位高的神会得到较多、较高级的牺牲。国王代表首都乌尔和国家向尼普尔诸庙献祭,祭祀神的用牲来自贡牲中心,由贡牲中心的官员计划配给和支出给各庙。舒勒吉和阿马尔辛时期的9个文件记录了贡牲中心为诸神支出的酒宴用牲。舒勒吉47’年5’月(=10月)15日两次为神伊南那共支出了10头牛和15只羊,有一次酒宴仪式还有国王参与。阿马尔辛3年10月27日那鲁为神伊南那在乌鲁克的酒宴支出了8只羊,督办官员是南筛乌勒旮勒。在阿马尔辛4年8月11日从阿巴萨旮处为神王恩里勒夫妇各支出了1只羊,它们来自马尔达的庙住持瓦塔润的酒宴贡入项,执杯者巴潘鑫督办了这次支出。阿马尔辛4年10月8日,为神宁胡尔萨格,来自伊什塔尔伊里舒(王子)的酒宴用牲作为的王的礼物从阿巴萨旮处支出了,督办官员是执杯者马什图尔。阿马尔辛5年10月,在南那大塔门的酒宴上,中心为南那支出了用牲:5头牛和31只羊,分别代表国王和西马特伊什塔兰公主,同时酒神吉什廷享用1只羊。阿马尔辛6年7月为神宁廷乌旮的酒宴仪式,支出了1只鹿。需要说明的是,在支出用牲时,督办官员有时会出现,督办官员帮助国王监督贡牲的支出。一般有国王参与支出的文件,督办官员就不会出现了。阿马尔辛4年11月9日和阿马尔辛5年1月8日的2个文件记录了为宁里勒的“bur-du”祭,阿马尔辛两次为恩里勒举办了酒宴仪式,地点都在尼普尔。

为单一神举行酒宴活动的支出文件一览

“酒宴用牲部门”(é~ kaš-dé-a)(阿马尔辛7年)的出现 在阿马尔辛7年4月30日、7月30日和阿马尔辛某年某月29日的3个文件中新出现了“酒宴用牲房”(é~ kaš-dé-a)这一术语,时间都是在月底。这些用牲都经过厨房死牲官员舒勒吉乌如牟,由此推断“酒宴用牲房”可能是负责宰杀用牲的地方,即酒宴祭祀的准备部门。这些羊牲出现在月底,可能是宰牲官员舒勒吉乌如牟的酒宴部门在月底将酒宴祭祀准备部门剩余的牲畜送回,统一由中心总管记账。

贡牲中心的“酒宴(宰牲)房”官员转交给中心总管的羊牲一览

贡牲中心对王室成员和高官们的酒宴用牲的管理 王室成员和一些在尼普尔没有主祭期的高官及将领们,他们经常通过酒宴贡牲参加帝国的祭祀和庆祝活动。有关王室成员酒宴贡牲的文件共有3个,1个是阿马尔辛2年11月8日,伊什塔尔伊里舒(王子)的酒宴贡牲20头牛和202只羊,作为王的贡入项被阿巴萨旮接管了。1个文件(阿马尔辛8年9月9日)记录了阿比新提(王太后)经由提瓦(A.HA=Tiwa)总督恩里勒孜沙旮勒为酒宴贡入了10头牛和120只羊,这些贡牲经由王太后的育肥师乌尔伊格阿林被阿巴萨旮接管了。最后一个文件(舒辛8年8月17日)记录了舒辛王的神妻库巴吞为(尼普尔的)夜祭的酒宴贡牲,被诸神庙接管了,文件同时记录了这次的贡入项经由卢旮勒阿马尔库格书吏被中心总管尹塔埃阿接管了。

记录接管帝国高官们酒宴贡牲的文件共有7个。在舒勒吉47’年3’月9日,尼普尔城最高的宗教首领恩里勒庙的住持筛什达达贡入10头牛和120只羊的酒宴用牲,被那萨接管了。在舒勒吉48’ 年3’月22日,那萨接管了伊沙尔腊马什(阿巴勒城将军)贡入的60只羊的酒宴用牲。阿马尔辛5年5月25日,边疆地区的哈希帕塔勒(阿拉普哈的总督)贡入的30头牛和70只羊被中心总管阿巴萨旮接管了。阿马尔辛8年11月,阿拉牟的账目中记录了国使布尔马马的酒宴贡牲是80只羊。舒辛2年11月30日哀歌手长达达的酒宴贡牲140只羊和伊比辛1年(xi/13)的文件中记录的卢南那(孜穆达尔城将军)的酒宴贡牲56只羊,都是从尹塔埃阿处被杜旮接管了。另外还有一个阿马尔辛6年11月28日的文件,记录了为部门月供应的的3只酒宴羊牲的贡入项,来自“乌尔那穆的王座”,经由乌尔兰马厨师被阿巴萨旮接管了。

王室成员和高官为诸神奉献的酒宴祭祀牺牲(中心总管接管)一览

阿马尔辛4年9月21日的一对文件记录了边疆地区(苏萨城的总督)贝里阿瑞克的完全一样的酒宴用牲:3头牛和30只羊,由不同官员接管。这次宴会可能属于庆祝阿马尔辛4年对沙什如国胜利的系列酒宴(见2.1文件,4年7-8月的胜利酒宴)。5年11月22日的一对贡牲内容相同的文件中,边疆地区(席穆润城的总督)采鲁什达干的酒宴牲数目大到60头牛和50只羊,也由不同的官员接管。同一天(5年11月22日)的第三个文件中,采鲁什达干还贡献了360只羊作为酒宴用牲。这一天的特大宴会可能是庆祝阿马尔辛5年对沙什如国最后的胜利征服(见6年年名)。上述5个文件中都出现了“(将)放此处(贡牲中心)”(ki-ba ĝá-ĝá)一词,表明这些酒宴贡牲将要放在举办酒宴的地方,是为王室酒宴而储备的用牲。它们由贡牲中心代为保管并记账,可能经一周(7-8天)或更多时间的育肥后,最后由中心官员为酒宴仪式支出。这些文件是从总管阿巴萨旮处转给牛羊官员和羊牲官员的。

中心总管对边疆总督的酒宴贡牲管理工作的分配一览

下面可能是阿马尔辛时期的4个文件表明国王本人也经常进行酒宴祭祀活动。在阿马尔辛7年6月,王的酒宴贡牲1头肥公牛,被厨师乌尔兰马接管了。2个时间破损的文件记录了王在吉尔苏和尼普尔的酒宴贡牲都是1头肥公牛。另外一个日期破损的文件中,国王在图马勒庙区的酒宴贡牲也是1头肥公牛。同一文件中乌尔伊什塔兰(王子?)在乌尔的酒宴用牲是1头肥公牛加12只羊,但同时在乌鲁克的酒宴却只用了1只羊。这些记录说明国王的酒宴用牲基本都是育肥公牛,用牲级别非常高。

阿马尔辛王和王子的酒宴用牲一览

尼普尔总督和王室成员的酒宴贡牲的定额标准和享用神明 目前收集到的关于贡牲中心接管(ì-dab)尼普尔总督(7次)和王室成员贡入的酒宴用牲的文件共9个,其中有牛、羊和鹿。这些文件表明他们的酒宴贡牲数量和品种有一个固定的标准:在阿马尔辛时期是7头牛和90只羊,在舒辛时期是2头牛和14只羊。

在舒勒吉时期(46’年2’月=同年7月)和阿马尔辛时期(5年8月12日和7年8月8日),没有bala轮值月的尼普尔总督三次贡入的酒宴用牲的数量和种类基本一样,都是7头肥牛、20只肥羊、21牛后级肥羊、1肥羔、48公羊和1(或2)只山羊崽:说明这一时期尼普尔总督的酒宴贡牲定额是7头牛和90只羊。8年8月13日望月祭,他的酒宴贡牲是2头野味(鹿),以补充其他总督的牛羊,不属于定额。以上4个文件都在7月和8月,而且上面提到的尼普尔总督酒宴贡牲的支出文件也在7月和8月,这表明尼普尔的酒宴贡牲主要定在秋季(主要在8月)。舒辛时期的5文件(3年7月15日和8月22日、4年7月28日和30日及5年9月2日)中,王子阿胡尼、尼普尔总督达达和神化的舒辛王的大总管伊恁马尼兹的酒宴贡牲的数量和种类基本上都是:2头肥牛和14只羊(8只绵羊和6只山羊,但有一次是17只羊),这应该是尼普尔总督和其他没有bala轮值期的王室成员在舒辛王时期的酒宴贡牲的额度。另外,舒辛时期的5个文件中新出现了“(尼普尔)诸神庙接管”(é-diĝir-e-ne--keba-ab-dab)的术语,这表明这些酒宴贡牲是尼普尔总督等无bala轮值期高官对尼普尔各神庙的献祭。

中心总管接管(ì-dab5)尼普尔总督和王室成员贡入(mu-túm)的酒宴贡牲一览

下面4个支出文件记录了国王和尼普尔总督(3次)为诸神的酒宴用牲:第一个文件记录的是在舒勒吉45’年6’月,舒勒吉王祭祀神王恩里勒和神后宁里勒等9个神明的酒宴用去18只肥羊:恩里勒和宁里勒各2只肥绵羊,其他神各1只肥绵羊和1只肥山羊。后3个文件记录的都是尼普尔总督为祭祀诸神的酒宴,在舒勒吉48’年2’月5日,祭神酒宴的用牲是6只肥羊:2只给神王恩里勒,神后和三个儿女各1只;在阿马尔辛2年8月10日,祭神酒宴的用牲是7只羊(6肥):3只肥羊给神王恩里勒,1只肥羊和1只羊羔给神后,两个儿女神各1只肥羊;另外一个(时间破损)文件中,尼普尔总督为祭祀恩里勒和宁里勒的酒宴各贡入1只羊。这三次献祭的用牲都来自尼普尔总督的酒宴贡牲,因为圣城的总督没有轮值主祭月,而酒宴用牲可能是他的主要献祭活动之一。上述文件表明祭神酒宴用牲基本有一个标准:恩里勒家族的每个神一般享用一只羊牲,神王恩里勒和神后宁里勒等级一样,有时有一只的差别,他们比其他的神多一些。

贡牲中心为尼普尔诸神支出的尼普尔总督和王(1次)供奉的酒宴用牲一览

中心总管管理内地总督主祭月和边疆将领贡献的酒宴用牲 除了尼普尔总督外,其他一些总督也在他们的主祭期(bala)主持酒宴仪式,其中贡献最大的是吉尔苏总督。下面3个文件记录了中心总管管理这些总督的主祭月的酒宴用牲。在1个阿马尔辛4年9月的月结文件中,诸神庙接管了来自酒宴项和贡入项的14头牛和101只羊,文件同时记录了这些牛羊由吉尔苏总督南那兹沙旮勒接管了,并且管理吉尔苏的主祭月用牲的官员卡牟替他出了收据。在阿马尔辛7年8月的一个月结文件中,记录了用于温马总督主祭月的34头酒宴用肥牛,被管理各总督主祭月用牲的官员卢萨旮接管了。卡牟和卢萨旮都是专门管理总督主祭期(bala)用牲的官员。另外在舒辛1年12月29日的吉尔苏总督兼国务卿阿腊德牟的酒宴贡牲中还出现了鹿,鹿在用牲中的等级位于肥牛和羊之间。这一文件和其它一些文件记录的酒宴常出现在朔祭和满月祭中。

中心官员接管的内地总督(在主祭月中)的各类酒宴牺牲(1次提到总督本人在场)一览

下面一些文件比较特殊,它们记录了边疆地区的总督或将军所进献的朔月和望月祭酒宴贡牲,它们被转发给其他中心官员进行管理育肥。和内地主祭月的用牲一样,这些牛羊的使用地点也是各庙。但是,这些文件还特殊提到由于某个边疆地区贡入酒宴用牲,某个内地总督的主祭月用牲就被节约下来(ba-ši-kud)。我们有5个阿马尔辛时期的文件记录了来自苏胡什金(埃巴勒城将军)、埃亚腊比(卡腊哈尔总督)、哈马孜总督乌尔伊始库尔和舒辛(乌鲁克将军)的酒宴贡牲,被分用于帝国的中心地区的吉尔苏总督、阿达卜总督、巴比伦总督、温马总督和乌尔大总管主祭月。边疆的贡牲代替内地总督、总管主祭月或主祭日用牲的原因可能是:内地总督的主祭月较多,贡牲中心有时会把一些酒宴祭祀分配给边疆各地的将领和总督,从而取代他们的主祭月的几天。需要注意的是,舒辛时期没有发现此类文件。这些文件表明边疆将领没有主祭期,要以酒宴用牲的名义向尼普尔进贡牺牲,而内地总督在主祭期要为酒宴祭祀贡献牺牲。

边疆将领贡入的用于分替内地总督朔望月主祭活动的酒宴牺牲(接管文件)一览

三、结语

通过对乌尔第三王朝贡牲中心档案中有关“酒宴用牲”(kaš~ dé-a)的文件的收集和分析,我们发现贡牲中心的前身“王后舒勒吉新提贡牲机构”从舒勒吉33年开始记录了王室的酒宴祭祀用牲:直到舒勒吉48年舒勒吉王去世和王后贡牲机构结束,该机构档案中共有17个关于酒宴用牲的支出文件。王后贡牲机构登记的酒宴用牲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祭祀王后舒勒吉新提自己特殊崇拜的几位女神的酒宴用牛羊牲,主要是阿卡德起源的贝拉特苏赫尼尔和贝拉特达腊班双女神、那那亚、宁埃旮勒(“宫廷女主”)、安努尼吞和乌勒马席吞等与金星伊南那有关的战争女神。另一类是为包括国王舒勒吉、王后舒勒吉新提和公主们等王室成员的酒宴支出羊,特别是国王贡牲中所稀少的禽类和猪类:禽类是王后贡牲机构特有的产品。这些酒宴用牲由王后贡牲机构的前后六任主管官员负责支出,包括:育肥师阿希马、育肥师贝里沓卜、阿皮里亚、育肥师阿皮拉吞、卡兰希那吉和骑使舒勒吉伊里的账目都记录了这种特殊祭祀和宴饮活动。

我们重点调查的是王后机构于舒勒吉38年扩展而成的王朝或“国家贡牲分配中心”的用牲管理记录,并从用牲的种类、来源、用牲名义及用牲管理等方面分析了更加复杂和多样化的“酒宴”祭祀活动。王朝贡牲中心的酒宴用牲主要是牛和羊,羊的使用更频繁,一般情况下羊的数量是牛的数量的十倍(或更多)。牛牲肉多,但羊牲鲜美,特别是苏美尔农耕社会对耕牛和役用牛、产乳母牛的大量需求限制了宰杀牛牺牲的数量。除此以外,酒宴上有时也会使用较珍贵的鹿类和瞪羚等野味,但使用频率不可能很大。除了各地进献的贡牲外,王室也会定时向贡牲中心送入牲畜,同时贡牲中心在这些送来的动物被分配之前也有特定官员负责饲养和育肥它们。举办酒宴的名义主要有两种:祭神和庆祝各类喜庆事。祭祀的神明主要是神王恩里勒夫妇和其家族诸神,庆祝的喜庆事项主要是军事胜利和主要官员的任命。例如:舒勒吉45’年9’月某日,在尼普尔举办了庆祝“舒勒吉王战胜基马什国”的大型酒宴宴用牲29头牛;舒勒吉45’年10’月马尔达总督主祭月中的某一天,庆祝“国王战胜另一外国乌尔比隆”的酒宴用牲达69头牛;阿马尔辛4年7月某天,为庆祝国家“对沙什如和舒如特混国的胜利”,吉尔苏总督和各庙大总管为王朝保护神南那的祭祀酒宴提供了8牛、2鹿、2瞪羚和104只羊;8月某日,再次举行了庆祝战胜沙什如和舒如特混的酒宴:4牛、2鹿、25羊和1只瞪羚被用于祭祀神王恩里勒和宁里勒夫妇,而40只羊到厨房为士兵和信使们食用;阿马尔辛3年12月18日,席穆润总督之子结婚的举办了酒宴仪式,舒辛8年8月29日有阿马尔舒勒吉成为某庙住持的酒宴,某年4月13日,舒辛的王后库巴吞为公主西马特伊什塔兰举办的夜间酒宴用去了16只肥羊。

贡牲中心在接管和支出酒宴用牲时,有一套相对规范的管理程序,并且留有相应的记账文件。对于有些牲畜贡牲中心会进行育肥,以用于更高级的场合。贡牲中心的酒宴用牲主要来自各地官员的进贡,其中最主要的是两河流域内部苏美尔城市或行省的总督。贡牲中心把有关各城总督在以尼普尔为首的贡牲和祭祀活动称为bala(轮值周期,在位周期,责任周期),该词我们译为“轮值圣城主祭月”。乌尔第三王朝的“bala”模式是十几个行省总督按月轮流担任圣城尼普尔诸神主祭人,然而,大行省如吉尔苏有时可能有两个主祭月连在一起,而一些小的总督和也在bala之内的一些神庙大总管(šabra)的主祭期不过是几天。乌尔第三王朝以bala给予各城在圣城尼普尔的主祭权,表明了这个国家是由各个苏美尔和阿卡德城邦组成的联邦制国家,地方总督保有一定的独立性。一个总督在其主祭月将从中心领取给诸神的牺牲并主持献祭活动。

我们还发现圣城尼普尔的总督没有主祭月,酒宴是他的主要献祭活动。这位总督是圣城的主管,他不需要用外城总督的bala权利在本城贡献牺牲,于是“酒宴祭祀”是他参加国家祭祀活动的场合:7件接管文件和3件支出文件记录了他的酒宴贡牲。同时,各内地总督和神庙总管的主祭期并不能取代其他高官们在尼普尔和其它圣城的祭祀活动。例如,贡牲中心可以把一些“酒宴祭祀”活动分配给没有主祭月的边疆将领主持,从而减少了某些内地总督主祭月中的几天。尼普尔总督和王室成员贡入的酒宴用牲有一个固定的标准:在阿马尔辛时期是7头牛和90只羊,在舒辛时期是2头牛和14只羊。

通过分析酒宴用牲的情况,我们填补了国际亚述学界在研究乌尔第三王朝的重要祭祀活动之一的“酒宴祭祀”活动(kaš~ dé-a)方面的空白,提供了贡牲中心在管理这一祭祀活动中的一些基本数据和状况,揭示了这一贡牲的多种来源、这一祭祀的目的和规模,以及这类牺牲的种类、数量和享用的对象,从而使这一过去模糊不清的概念有了较清晰的图画和较具体的历史内涵。由此,我们希望能够为进一步梳理4千年前的两河流域文明,特别是乌尔第三王朝时期的各种政治和宗教活动,在难懂的历史文献方面提供一些重要信息,为增进当代人对这一时期历史的理解做出贡献。同时,我们相信,我们这一小而具体的研究,将会对进一步研究整个乌尔第三王朝的历史起到一定的抛砖引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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