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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存即是毁灭”

2013-09-12

上海制造 2013年3期
关键词:人行道公园

难以人为的多样性(节选)

“文明的价值就在于让生活方式更加复杂”。作为一名记者,成就《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一书的简·雅各布斯对于城市具有着比学院派专家更为真切深刻的感受和体会。在她略显仓促的人生中,很长时间里都穿行于各个都市的大街小巷,亲眼目睹繁华中的凋敝与荒原上的崛起。“献给纽约城”——如是说的作者写作本书的意图却并不仅限于此,她更希望自己通过对于经验性个案的分析,能够为城市,特别是美国大城市的规划和发展提供更加开阔和灵活的思路。

一、生长在人来人往中的多样性

当我们谈论起城市时,我们首先想到的是用以承载大量交通的宽广道路,具有公众集聚功能的广场、中心,以及具有标志性意义的地标等等。简而言之,城市永远作为一个空间概念,具体的存留在我们的印象当中:城市是一个复杂的文明成果。

因而,作者认为简单的看待城市中各个要素的功能是极为机械的,它们内部各自关联,共同构成作为一个复杂体系的城市。在这一视角下,作者提出了人行道的三个用途。

1、人行道的社会意义

人们在城市中生活,作为自成体系的城市不可能不对人的社会行为产生复杂的作用。日常司空见惯的人行道,某种意义上作为人与城市相沟通的渠道就具有了多重的功能使命。

对作者而言,第一重功能则是安全。

在这里,作者对于安全定义为“一个成功的城市地区的基本原则是人们在街上深处陌生人之间时必须能感到人身安全,必须不会潜意识感觉受到陌生人的威胁”。而这种来自内心的安全感并不是由警察维持的,也非驱逐流浪汉、少数族裔得来的,它主要是靠“一个互相关联的,非正式的网络来维持的,这是一个有着自觉的抑制手段和标准的网络,由人们自行产生,也由其强制执行”。

这样一种关联网络的产生则需要有三个要素。

第一是公共空间与私人空间要有鲜明的区分,这样就可以防止陌生人过多地进入;第二,街道附近需要有足够数量的居民。足够多的常住居民存在起到了“监视”道路状况的作用;第三,人行道上需要人来人往,以此保证“监视”得以可能——陌生人大量的存在会引来居民注意的目光。

而要满足以上三个要素,在城市规划中需要把握的总原则就是给居民提供使用人行道的理由。具体方法可以是在人行道沿街布置三三两两的商店、饭店,或者是夜间开放的公共场所,也可以是使此道路成为通向另一个中心地段的必经之路。总之,通过空间的规划使得人们被软性安排于需要安全的道路上,从而能够有效发挥“监视”功能。

但是,明显的问题在于为何人们会有如此强烈的公共意识,关注自己生活区域之外的公共人行道呢?

作者提出了第二重功能:人行道提供了交往的空间。

人行道作为切近人们生活的有限局部公共空间,除了提供安全感以外,无形中对于形成公共尊重和信任起到了推动作用。在人行道上,每天都来来往往着生活在同一个社区中的陌生人。他们之间可能并不会刻意的思考如何相互结识,然而人行道的空间有限性、公共性却使得他们在某一个公共场合会以不确定的原因、方式相互认识并了解。而经由一段时间的积累,人行道上会发生众多微不足道的公共接触,这些微小行为积累的相互认识和熟悉就会发展成为彼此之间的信任。而彼此之间的信任感则是发展处公共身份,连结为尊重信任网络的重要环节。

当这样的一个相互尊重信任网络达成之时,社区内的相互之间的交往就会频繁和广泛起来,其深度在一定情境下也会拓展,从而带动了整个社区公共意识的增强。这样的一个社区也就更加的安全。

而要实现这样的目标,关键性的人物是必不可少的。作者将此一类“克里斯玛型”人物称为“公共人物”,并对其做了三种分类。第一种人物是稳定出于公共场所的店主或酒吧主人;第二类是身怀特殊技能的公共人物,他们可能是身居高位或者是具有地区影响力;第三类则是社区中的工作人员或牧师,他们代表了更为灵通的消息来源。

通观这三类人物,作者认为首先他们都“被认为”具有一定的“魅力”,经常跟本地区各类人士打交道,既熟悉每个人的部分私人事宜且为其保守秘密,但又会适当地散播一些他人的私人消息,以促成相互之间的了解。同时,他们的“魅力”和责任具有着关联性。过多的不恰当的责任会让他们的这种“魅力”失效,他们的消息不再灵通,也不再具有“公众^物”的光环。

2、街区公园和街区

街区公园就作者观察而言,在一些情形下非但不会给周围街区增色,反而会受到周围街区影响而面临真空状态。此一状态的产生并非是由于周围人口的收入、喜好或者职业因素的影响,恰恰是城市规划的单调呆板带来的负面因素集聚的弊端。

作者认为造成公园真空的原因主要有两点。第一点则在于公园藩座的街区过于单调,入口组成单一,人流流动的方向和时间高度一致。第二则是公园本身设置数量过多,目的单一。而解决这一问题,作者提出了互构性、中心性、阳光性、封闭性四个方面的考量。重点在于互构性与阳光性。

互构性是指眼光所及的平面上的互构造成了复杂景观,不会使人一眼望尽。要保持这一特性,需要寻找到一个中心。较小的公园可以以自身作为中心,同周边建筑产生互构。这种互构性产生的多变景观会留住过往的行人。而阳光性是指公园当中需要一定的荫凉以便夏日中行人避暑,但是公园不能够布局在被周边建筑物完全遮挡的地区。完全属于建筑物遮蔽的阴影之下的公园不会起到吸引行人,充分利用空间的作用。

对于街区而言,作者将之看做一个自治性的组织。在此基础上,划分为作为一个整体的城市、街道为主的街区、大城市中的地区三种类型。这三者都是能够通过在各自范围内整合资源,聚拢有着共同兴趣爱好的人来体现其整体性的。而除此整体性之外,城市街区在自治方面需要解决的另一个问题则是在遇到不可自行解决的问题时,能够有外部力量的介入帮助。而这恰恰是当前美国大城市的短板。要实现外部力量的帮助,其实根本上也需要城市自身的努力。作者为此提出了“相异性”的观点。

毋庸赘言,一个成功的街区自然需要成功的以上所描述的街道、街道网以及街区公园,但更重要的则在于街区之间应当具有“相异性”。作者认为这一特性的作用在于“造就交叉使用,促使一个人对比他所在街区更大的地方产生认同感”。而认同感则关系到了一个地区的生死存亡。因为在认同感强烈的条件下,公民参与公共事务的热情就比较高,此时街区作为一股政治力量可以左右选票,而选票则连带着公共资金的划拨与使用。易言之,相异性可以通过带动公民的政治参与而更好的决定本街区的发展方面,而非被动的接受指令与规划。这就避免为了某一种私利而破坏了城市多样性的存在。而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城市需要稳定,而稳定的保持需要相互之间关系网络的交织。建设这样的网络往往需要时间。这时,相异性的优势就再度发挥出来。因为在大贼市中人们不可避免的在街区之间流转,但是空间的改变并不能迅速改变人际关系网络。街区间的“跳跃者”们由于背景不同,身份不同,时间安排也不同,因此“跳跃者”们在融入一个新街区的同时也带来了新的关系网络,彼此间的熟识过程也是关系网络相互交织的过程。地区也因此处于一个不间断的开放的状态之中,保持着自身的多弹性。

3、理论的反思:多样性与空间

以上的两个片段中,主要概括了作者在本书第一部分运用经验性材料由细微到宏观的分析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作者反复强调了作为城市的规划者,应当尊重城市内在的运行规律,尊重城市各个部分之间的有机关联,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保持城市的多样性以对抗美国大城市“近些年”所产生的中心衰落问题。在此,笔者试从作者观点的理论背景出发对以上命题作出初步反思。

“就其本质来说,这些用途和交通循环系统一样,是城市正常运转机制的基本要素”。在作者简·雅各布斯的眼中,城市是一个无比庞大而又复杂的文明的产物,这一产物自成体系,尽管它没有必要因此而封闭,但是其自身却有着深层次的规律和运行机制。每一部分都有着独特的功能并同其他部分相互复杂作用。在某种程度上,笔者认为作者主要分析视角继承并发展了芝加哥学派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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