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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院校法学专业实践教学探索

2013-07-26鲁峥

教育探索 2013年4期
关键词:高职院校

鲁峥

摘要:实施实践性教学,有利于学生综合能力、职业素养的提高,有利于学生尽快适应法律工作岗位的需要。实践教学的内容主要有课堂教学中的案例分析,播放庭审视频与旁听、观摩审判开庭,邀请公检法部门的专家作讲座,模拟法庭训练,培养学生法律文书的写作能力。

关键词:高职院校;法学实践教学;法律职业技能

中图分类号:G642.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0845(2013)04-0041-02

高职院校法律专业学生未来主要从事法律类辅助性和基础事务性工作,如律师助理、公司法务、法院书记员、基层政府机关法律工作人员等。实施实践性教学,有利于学生综合能力、职业素养的提高,有利于学生尽快适应法律工作岗位的需要。

一、高职院校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的重要性

实践教学,目的在于根据中国的法律教育现状并学习先进的西方法律实践的教育方法,既培养了学生的司法实践能力,同时也为学生获得了宝贵的司法实践经验,以达到良好的教学效果和社会效益的最大结合。由于法律规定本身是抽象的,而发生在现实生活中的案例是鲜活的、具体的,学以致用的最终目的就是要用抽象的条文解决现实生活中发生的具体问题。因而法学专业学生的思维是不断地游离于抽象与具体、具体与抽象之间的。正如美国大法官霍姆斯所言,“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这种经验可能来自直接的即受教育者亲历亲为的,也可能是间接的,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的目的就是使受教育者获得这种间接的经验。

由于法学专业的课程涉及的法律规范性文件位阶不同、数量众多,法律规范经纬万端、变动不居,十分复杂,社会阅历较浅、没有任何社会经验的青年学生對博大精深的法学理论较难理解,而法学本身的理论性和实践性都很强,仅凭教师从概念到概念的课堂讲授,很难培养与提升学生毕业后应對与解决形形色色案件的职业素养与能力,所以法学专业的实践教学环节就显得尤为关键。在法学教学中,尤其要注意应当从实际案例出发,综合运用法的基本理论和原理,對社会存在的实际问题进行分析、解释,并提出解决對策,从而培养、提高学生应對、解决案例的实际能力。此即法学实践教学重要性的根本所在。

我国高职院校法学专业培养目标是专门应用型的法律人才,这就决定了教学的侧重点应该是培养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通过实践教学让学生体验到法律的真谛,使学生在真实的案件中体会到法律工作者肩负的正义的使命,进一步确立做为法律专业工作者应有的职业道德和法律信仰,进一步理解把握法律职业的标准,为未来成为专门的应用型的法律人才奠定基础。

二、高职院校传统的法学教育弊端

1 注重理论教学,轻视实践活动

在传统的以教师“一言堂”的课堂讲授式的教学模式中,笔者发现,我们的授课對象虽然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掌握了基本的法学知识和法律规定,但实际操作能力、动手能力极差,不能适应实际工作的需要。而注重理论教学,轻视实践活动,这也恰恰是我国高职院校法学教育的一大通病。

2 实践教学环节不规范

法学专业实践教学形式多样,在坚守传统的口头讲授的启发式教学、互动式教学、多媒体教学之外,实践教学还包括模拟法庭、案例研习、播放开庭的视频录像、校外实务部门专家讲座、利用法院的实习基地观摩(旁听)审判、利用法律诊所进行法律援助、到律师事务所实习或组织学生进行专题社会实践以及培养学生的法律文书写作能力等形式。但是很多高职院校由于缺乏對实践教学环节的具体规范,没有可操作性的成熟的教学大纲、设计方案及教材,导致一些实践环节流于形式,随意性很大。例如,由于教师和物质条件有限,学校里虽然有法律诊所,却只有少数学生参与实践,这无疑会影响学生的整体素质和创新精神的培养。高职院校实践教学由学院自行安排,当实践课与理论课冲突时,往往以上理论课为主,至于实践教学环节具体做到什么程度没有监督,严重地制约了实践教学的开展。

三、對高职院校法学实践教学体系的构想

1 科学合理地设置法学实践课程

培养优秀的法律人才需要科学合理地设置法学实践课程,在学生一年级时,开设的实践课程内容宜简单,目的是让学生渐进性地掌握法律知识,如观摩庭审、法律讲座等实践方式;在二年级时,可以结合开设的理论课程,设计实践教学环节,应采用案例分析、模拟法庭、法律诊所及社会实践等方式;在三年级时,由于学生掌握了一定的专业基础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明显增强,在实践活动课程的设置上,着眼于培养学生的沟通、协调能力,为未来成为一个法律职业人做好准备。针對学生的兴趣点,把学生送到法院、律师事务所和检察院等地实习,培养他们思辨的习惯,提高他们语言表达的能力,使他们掌握法律业务技能。

2 构建法学实践教学体系的具体思路

实践教学的宗旨是: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构建法学实践教学体系的基本思路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在课堂教学中注重案例教学模式的综合应用,制定专门的实践教学大纲,提高实践教学在课堂教学中的应用比重;第二,注重课堂外实践教学环节的科学设计,组织不同年级的学生参与不同形式的不同级别的实践教学活动,支持学生举办模拟法庭活动,指导学生进行法律文书写作训练、专业实习与毕业实习,充分发挥实践教学基地的作用,以拓展课堂实践教学的空间。

为此,结合日常教学工作可以将实践教学活动划分为以下五个层次:

第一,课堂教学中的案例分析。形形色色的案例是学生消化吸收所学法学理论、法律知识最有利的工具,而法学的相對抽象性也必然要求课堂上应有大量的案例讨论。课堂教学中的案例分析穿插于理论课堂教学活动中,既可以视为法学教学中的一个辅助教学环节,也可以认为是一个传统的实践教学环节。有利于学生在法律规定和实际相结合的过程中加深對具体知识点的理解。因此,课堂教学中的案例分析,既体现了法律条文与实际相结合的原则,又确保学生掌握这门课程的内容,成为学生把握本课程核心内容的有效方法之一。

第二,播放庭审视频与旁听、观摩审判开庭。在课堂上充分利用多媒体教学,播放经典的开庭的实况录像、视频,增加真切感。播放前应当将案情大致告知学生,在哪些问题上多加关注,或留出几个法律点让学生思考。播放中间教师可以暂停,让同学们评论刚才一方当事人或法官的观点、说法的利弊得失,然后再接着播放,以验证效果。

仅仅观看法庭审理的视频,由于时空相隔,可能不会完全体会真实开庭紧张激烈的氛围,更不能体会在那种环境下,法律人的紧张情绪,而只有亲临法庭之中才能体会得到。在那种环境下,同学们会问自己,如果是自己在这种紧张的气氛下,会怎样陈述、辩解和质证。所以,旁听案件开庭无疑能够锻炼与提升学生实战时的心理素质。学生通过类似训练,使理论知识得以运用,能够提高实务操作能力,进一步熟悉开庭审理的程序。

第三,邀请公检法部门的专家作讲座。邀请公安局、法院、检察院等实务部门的专家联系实际的讲座颇受学生欢迎,他们把在实务操作中的一些宝贵经验介绍给学生,把在实际操作中遇到的问题提供给学生思考,使学生能够把握实际操作中的关键问题,掌握实务中的操作技巧;并且学生有机会和实务界的专家进行面對面的交流,既有助于学生對实务经验的积累,又利于学生理解、把握法律实务界的热点难点问题。

第四,注重模拟法庭训练。模拟法庭教学模式,是通过审判实务的模拟,培养学生的法律职业技能,有助于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模拟法庭教学高度模仿真实法庭审判,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不仅处理涉及事实的问题,也检查学生理解和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對于塑造学生的法律思维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高职院校应当制定严格的模拟法庭的教学大纲,明确教学目的,明确学生通过模拟法庭应学习到的知识与技巧,并制定一套与之相应的考核办法,针對实践技巧而非理论知识加以考核,从而提高学生积极参与模拟法庭教学的积极性。应對参加模拟法庭训练的学生的每次表现都加以考核,并综合评分。在最终考核时,应考虑增加面试。择一案例,由教师担当诉讼角色的對立方向学生发难,让学生根据相应程序答辩或者质证,提出应對方案,等等。

第五,注重培养学生法律文书的写作能力。法律文书是学生對具体问题看法的凝练,通过法律文书的写作,学生可以對实体法有更加深刻的理解,并能够通过与法院、對方当事人的虚拟“對抗”,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与素质。法律文书的写作不仅仅是实践教学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更是提高学生對实体法理解的关键一环。目前的教学安排是把该环节统一为法律文书写作课程的授课内容,法学实践教学环节中可以用较短的学时再次给学生点拨一下写作的规范和要领,加强学生的法律文书写作基本功。

以上所阐述的五种实践教学形式是教师根据时代的要求转变实践教学理念的结果。这些实践环节不仅有教师统一安排的实践活动,而且也有学生根据自己的喜好和未来的发展所选择的实践形式。我们认为,这样的实践教学体系更能适应现代高等教育发展的需要,更能使学生适应社会的需求。

[责任编辑:邰学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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