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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改革加速

2013-05-14杨正莲

中国新闻周刊 2013年16期
关键词:国税财税营业税

杨正莲

4月28日,当所有人都在期待即将到来的五一小长假时,财税系统的人们却被要求“倒排工期”。当天,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召开视频会议,部署2013年扩大“营改增”试点工作,并指示即将试点的地区确保税制顺利转换。

尽管猪价、房价、金价直接挑战着亿万人的钱包,但事关未来经济发展方式与收入分配格局的,当属财税体制改革。眼下,“营改增”则被认为是推进中国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

十八天前,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今年8月1日起将“营改增”试点扩大到全国范围。至此,2012年初始于上海的这场改革,从按地区推进不得不转向按行业行业推进,或将最终倒逼财税体制改革。

“营改增”在减税、优化产业结构、推动经济升级等方面,有着非常显著的现实意义。然而,由于事关多方利益,全面完成仍将面临诸多挑战。

地区推进超预期

“这个会议是一个实质性的动作,就是要把国务院的指示落到实处。”对于最近一系列推进“营改增”的举措,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白景明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认为,现在加快营改增步伐已有扎实的社会基础。

对此,武汉市物流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韩洪保感同身受。在韩洪保看来,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推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试点,将会更加有利于企业发展。“目前交通运输行业税负增加,主要是因为许多地方开不出增值税发票,试点企业就没办法抵扣,而试点企业开出去的增值税发票,没有试点地区的企业也没法抵扣。”韩洪保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直言,“这肯定是一个好事”,他说:“全国都实行营改增的话,抵扣链条打通了,税负也就公平了。”

正是令韩洪保头痛的这种导致企业税负增加的地区差异,倒逼“营改增”从上海试点很快扩围至全国。“推进速度之快已经远超预期。”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胡怡建跟踪研究营改增多年,5月2日下午他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连连感叹“营改增”进度超出预期,他说:“本来认为是要分步推进的,现在却是国务院统一部署,一步到位。”

胡怡建是在2008年底开始研究“营改增”的。当时,上海正在制定十二五规划,打算建立以服务经济为主体的产业结构,却发现服务经济增长的并不够快,其中一个原因就是营业税存在“道道征收,全额征税”的重复征税问题。

上海的困境,只是中国经济转型升级与财税体制冲突的一个缩影。1994年开启的分税制改革,中国形成了货物的生产销售征收增值税,而服务的生产销售征收营业税的格局。其中,营业税以营业额为征税对象,每经过一道环节都对其营业额全额征税,没有任何扣除;而增值税是以销项税减去进项税,只为产品和服务的增值部分纳税。

“营改增”,不仅可以取消重复征税,打通第二、三产业抵扣链条,成为当前能够取得各方共识的结构性减税举措,并将兼顾稳增长、调结构、控物价三重政策目标。尽管如此,包括胡怡建在内的多位专家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都证实,一开始各地对于营改增的态度并不积极。2012年1月1日,上海率先启动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

胡怡建没想到,上海试点仅仅半年,国务院就决定扩大试点,而今更是再次扩围至全国。“这说明改革效果比预期好,尤其是在经济形势不是很景气的情况下,国家减税与企业共渡难关,特别是对小微企业减负非常明显。”胡怡建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不仅是试点企业减税,更重要地是产业链减税,这对促进服务业中小企业的发展作用非常大,“试点受到很多企业欢迎,原来一些界限不明确的企业也纷纷要求加入试点”。

上海试点的减税优势,吸引了大量的服务购买需求涌入上海,这对其他地方形成了倒逼压力,纷纷主动要求试点。比如,湖北省武汉市政府参事室,6月21日就建议武汉争取“营改增”试点。时任武汉市政府参事、武汉市国税局局长覃先文,在建议中指出:“营改增”试点地区相关服务业税负降低,造成上海与全国其他地区之间的税负差异,形成了十分明显的“政策洼地”和“吸金效应”。

“出现了很多周边省份和城市的企业将总部转移到上海、但生产仍在原地的情况。”据覃先文透露,彼时已有北京、天津、江苏等9个省市政府正在积极启动或提出试点申请,因而他建议:“全国推行‘营改增是大势所趋、势在必行,晚动不如早动,被动不如主动”。

倒逼分税制改革

全国范围推进的“营改增”试点,必将对行业扩围形成倒逼之势。与去年7月份仅仅是地区扩围不同,今年8月1日“营改增”在向全国范围推进的同时,还将广播影视作品的制作、播映、发行等纳入试点范围。此外,铁路运输和邮电通信等行业也将择机纳入“营改增”试点。

“这个改革一旦启动,就没有回头路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税收理论教研室主任薛刚认为,增值税本身的特点是环环征收、层层抵扣,适用的行业面越宽范围越大,政策优势才越明显,“为解决公平问题,需要尽快实行行业税制的公平一致。”

行业扩围的最终结果是,营业税取消,这将直接打破持续多年的中央与地方财税格局。1994年分税制改革后,增值税属中央与地方共享税,营业税则属地方税收,征管机构也相应分设国税、地税两个系统。其中,营业税是地税第一大税种,而增值税是国税的主要税种。随着营改增扩围,营业税范围相应缩小,地方政府税收收入一半以上进入地方和中央共享税收的范围。

这种改变,不仅直接挑战地税局的业务范围,而且事关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改革难度不言而喻。早在去年6月21日,武汉市政府参事室向武汉市政府提议时,武汉市政府参事、武汉市地税局原局长徐会希就在建议中忧心忡忡地写道:“‘营改增的实施将弱化地方政府对地方财政收入预算的主动性,对现行的财政分配体系带来巨大冲击。”

为减少“营改增”对地方财政的冲击,目前采取的临时性措施是,把原征收自营业税领域、现改征增值税之后的收入,原封不动地还给地方政府。“相当是于一税两制,这个肯定不能长久存在。”胡怡建认为,有些在客观上本来就很难划分,“比如集团公司的服务部门现在独立了,那按照现在的政策这个服务业税收归地方,这不就挤占了中央利益吗?”

对于进一步的利益调整,胡怡建认为,最简单的办法就是中央与地方五五分成。“当然,也有可能是整个体制的变革。”在胡怡建看来,从政府精简机构提高效率的角度讲,应该考虑地税与国税合并,否则国税与地税一起征税对企业也是负担,他说:“将来向中央转移的可能性比较大,这样中央可以集中财力解决需要解决的问题,有利于公共服务均等化。”

不过,在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白景明看来,现在还没到国税与地税合并的时候。“地税局的职能很多,税收征管任务很大也很重,而且地税局征收的税种数量超过国税征收的税种。”白景明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表示,他并不认为现在地税局萎缩了,他说:“随着改革的深入,谁也不排除在职能的划分上重新界定的问题,但个人认为地税有存在必要。”

争议尚存,改革任重而道远。财政部部长楼继伟4月16日就曾公开对媒体表示,中央与地方的收入分配如何划定,如果只是调整分成比例那未免过于简单化,这其中要研究的问题很多。“目前,我们要坚决稳妥地推进‘营改增在全国范围的推开,并积极审慎地研究建立新的地方税体系,设定好中央和地方的支出责任。”楼继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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