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石头记》作者“曹雪芹”名霑姓高论

2013-04-11陈志烨

湖湘论坛 2013年1期
关键词:石头记宗谱曹雪芹

陈志烨

(湖南大学,湖南 长沙 410079)

《石头记》的作者“曹雪芹”究竟是谁,当今学界依然是各家各说。较主流的观点认为他是曹寅或曹寅兄弟的后代。至于具体是哪一位,各家因所持观点存在太多难以自圆其说之处,均不能为它家所接受。特别,无论哪一家,又都难以越出作者“家世生平”一题,而有涉小说中的“薛家”、“贾家”各自为哪一家、《石头记》主要评批人脂砚斋、畸笏叟各自为谁诸项。所有这些充分显示出既有的观点均存在严重的问题。本文目的是要贡献给学界一个崭新的观点:《石头记》作者“曹雪芹”,名霑,但姓高,是高士奇的曾孙,高衡的儿子。

一、《石头记》中的“薛家”与现实中的高家

《石头记》第四回小沙弥从顺袋中取出的护官符上,有四句俗谚口碑,其一为“丰年好大雪,珍珠如土金如铁”,说的是书里四大家族之一的“薛家”。这句俗谚意在说明这“薛家”宏富,金、珠都多到若铁如土了。鉴于八十回《石头记》说的事可初定为发生于清康熙三十年代末至雍正初年间[1]P7,则在此一段时间里,谁家有此之富?且天下皆知?据史料,当时确有一则民谣“九天供赋归东海,万国金珠献淡人”[2]P7。句里“东海”指的是徐乾学,“淡人”即“澹人”,指的是“高士奇”。依此民谣,《石头记》中所说的“薛家”有没有可能就是这高家呢?这需要比对《石头记》中对“薛家”的描述与现实中高家的情况。如果见不到二者间有不一致的地方,就不能排除“薛家”有为高家的可能。反之,只要有一种情况,让彼此间存在矛盾,则应断然放弃“薛家”为高家之论。本此,这里权且较比数则。

则一:小说在“丰年好大雪,珍珠如土金如铁”旁侧有注“紫微舍人薛公之后,现领内司帑银行商,共八房分。”[3]这个旁注表明《石头记》写的“薛家人”是“薛公”之后,“薛公”曾为“紫微舍人”。这些“薛公”的后人,在作者作注之时,领内司帑银行商,有八房分。查《渤海高氏宗谱:一卷(平湖)》(以下简称《高氏宗谱》),高士奇于康熙乙卯年升内阁中书。[4]“内阁中书”,按旧称即“中书舍人”。高士奇下一代有高舆、高轩两房,再下一代有高岱、高嵩、高衡三房。当作者作注之时,已是岱、嵩等之后的一代了。这一代当作注之时有几房呢?不多不少,正好八房。分别是:高澍、高涵、高沆、高润、高汾、高浡、高淮、高洪。本来,依宗谱,高澍之前,还有一子叫高洽。但高洽17岁上因所寝之室圮遭压而死。其时高洽还未娶妻,不过很让人感动的是,一叶氏女虽未嫁入门来,却闻讣即毁妆,茹素奔丧会葬,守贞不归。大约在作者死后,叶氏有以夫弟涵之子廷瓒为嗣。所以高洽自从有继之后,其支应列为一房,实际也是一房,但当作者作注之时,情况却是有别。所以作者当时算来,是八房而非九房。另外,笔者在别一文献里查知,实际高衡还有个庶出的儿子,但此子一面庶出,一面无后,其未能列入宗谱,或不为无解。又,小说说到“薛家”后人领内司帑银行商,高家是否如此?今查《高氏宗谱》,未见有载。不过,这并不等于实际中就没有。特别是行商这类事,一般宗谱里既是没有必要也是不便提及的。

则二:小说第四回说“薛蟠”:“……这薛公子幼年丧父,寡母又怜他是个独根孤种,未免溺爱纵容些,遂至老大无成”。[5]据《高氏宗谱》,高衡的情况正是如此。里边说到高衡“父轩早逝”。宗谱在介绍高轩时也说“亡年二十四,遗子衡尚幼”。

则三:小说第四回说“薛蟠”:“寡母王氏,乃现任京营节度使王子腾之妹,与荣国府贾政的夫人王氏,是一母所生的姊妹。今年方四十上下年纪,只有薛蟠一子;还有一女,比薛蟠小两岁,乳名宝钗,生得肌骨莹润,举止娴雅。”查《高氏宗谱》,高轩“……配王氏夫人……秀水副使霭女……子一女一”。[4]P50可知,高衡母亲实际也为王氏,确是只有一子一女。至于这王氏是否有一哥哥其时任“京营节度使”,是否是“荣国府”“贾政”之夫人的姊妹,因涉“贾”、“王”二家,本文限于篇幅,只好留待它文另行交代了。

则四:小说第四十九回有处说“……后有薛蟠之从弟薛蝌,因当年父亲在京时,已将胞妹薛宝琴许配都中梅翰林之子为婚……”,现实里高衡是否有从弟、从妹?若没有,则笔者论定“薛家”为高家,势必碍难为说。据《高氏宗谱》,高衡之伯父高舆,有子二女三。长子即前面说到的高岱,次子即高嵩。高衡生于康熙三十七年十月十七日,而高岱则生于康熙三十八年六月十四日,可见高衡确是有从弟的。至于从妹,因高舆三个女儿之生年于宗谱无载,故不好轻为判断,但伯父既有三女,则其有一为从妹的可能性还是比较大的。

则五:第四十二回“宝钗”告诉“林黛玉”道:“你当我是谁,我也是个淘气的。从小七八岁上也够个人缠的。我们家也算是个读书人家,祖父手里也极爱藏书。先时人口多,姊妹弟兄也在一处,都怕看正经书。弟兄们也有爱诗的,也有爱词的,诸如这些《西厢》、《琵琶》以及《元人百种》,无所不有。他们是偷背着我们看,我们却也偷背着他们看。后来大人知道了,打的打,骂的骂,烧的烧,才丢开了。”现实里,高家是否是个读书人家?高士奇是否极爱藏书?高士奇儿孙辈人口怎样?孙辈里单就弟兄说有没有爱诗、爱词的?家风如何?据《高氏宗谱》,高士奇于顺治十八年(1661年)补杭州府学生员。康熙六年(1667年)入太学,钦赐拔取,记名翰林院供奉。后来陆续或擢或转或升翰林院侍讲、侍读、侍讲学士、侍读学士、詹事府少詹事。壬午在籍之时,还由康熙特授礼部侍郎衔兼翰林院学士加正一品。又据《平湖县志卷十六·人物·列传二》“高士奇”辞条,高士奇“善钟、王小楷。工诗,尤长应制体,论者与桐城张相国英并称。精赏鉴,凡法书、名绘、彝鼎、琬琰,经拂拭者,声价十倍。”[6]P379另外,高士奇一生著述尤多。光《左传纪事本末》就有五十三卷,其它如《毛诗讲义》、《春秋讲义》、《竹窗集》、《苑西集》、《归田集》等等,总数不下二百七十卷。高士奇为读书人安可怀疑?笔者之见,这样读书人,只怕普天之下也难得见到几个。再说高舆,宗谱里载其“……康熙己卯举人,庚辰进士,钦点翰林院庶吉士。……性耽吟咏。年十三即工诗。”[4]P18-19这里闲上一句:难怪小说里“薛小妹”那般年少有才了。此外,高舆著述亦有十余卷。至于高轩,宗谱里介绍系贡生,考授的京府通判。可见,这高家确是读书人家。关于藏书,有资料表明高士奇收藏书画既富,且多名迹[7]P50-51。不极爱藏书,何能如此。人口上,高士奇儿辈共有子女六人,孙辈共有子女七人,算不得少了。至于孙辈弟兄小时是不是爱诗、爱词,先说高岱,宗谱上说他“少随祖父居京师,工诗善画,名公卿咸以大器目之”[4]P20,看来高岱小时爱诗是无可怀疑的了。再说高嵩,宗谱虽未说及其少时于诗、词喜爱如何,但在介绍他的不长的篇幅里,却还特意提及“诗授自陆太守伦,得三唐遗意,曾于任所赋落叶诗三十首,为时传诵。乞休归,日饮酒赋诗,徜徉物外”[4]P22,想来高嵩少时亦是爱诗的了。至于高衡,宗谱虽未载其于诗、词上的成就,但《平湖县志·二十三·经籍》介绍了高衡著的《怡闲小草》,评价说“极中和雅淡”[6]P580,高衡少时爱诗不无可能。词一面,或有兄弟姊妹爱之,今不得考。至于家风,或可从《平湖县志卷十六·人物·列传二》对高士奇的评价“生平事母至孝,居乡谦和,约束家人甚严”[6]P380中推知一二。

二、高衡除《高氏宗谱》所载二子外,另还有一子

依《高氏宗谱》,高岱、高嵩共只有前面说到的九位子侄,其中后两位是高衡的儿子。高衡,依前文“薛家”即高家的观点[8],其在《石头记》里即“薛蟠”。关于“薛蟠”,八十回本《石头记》只说到其娶了个老婆叫“夏金桂”。另外,庚辰钞本《石头记》一条署名脂砚斋的墨夹批有说到“香菱足为侧室”[9],说的是足为“薛蟠”的侧室,依此,则“薛蟠”当有纳“香菱”为妾的事。众所周知,《石头记》有另名《红楼梦》。但《红楼梦》比《石头记》主要不同的地方是其除有后者的八十回外另还有四十回。比《石头记》多出的那四十回,不管艺术水准如何,也不论是谁作的,如果读者能注意到它们谈的主要是雍正初年事的话,你会发觉这后四十回里确有颇多合于史实的地方。就在这四十回的最后几回里,有说到“薛蟠”娶的“夏金桂”毒人不成却不小心把自己毒死了,而“香菱”确也成了“薛蟠”的妾,特别,又还说到“香菱”为“薛蟠”产下了一子。由此,笔者不禁要想,如果《红楼梦》后四十回说到的这“薛蟠”的情况是真的话,则先不论“薛蟠”后面有没有再娶妻生子,假使“香菱”在“薛蟠”出狱后,仅是“薛姨妈”希望“薛蟠”把她作妻子对待,“薛蟠”也同意如此,但实际并没有被扶正的话,则这“薛蟠”总该有个妾生的儿子——庶子才对。但《高氏宗谱》显示的却是高衡虽有两个儿子,却都不是庶子。因此,难道“薛蟠”不是高衡?如果真不是,则前边所论“‘薛家’即高家”的观点恐怕也是难以成立的了。

很幸运,或者是“天道总酬勤”,笔者在追索一问题查看“高抡元”的资料时,兴许是当时注意力特别集中的缘故,居然发现了高衡果然在宗谱之外另还有一子。下面说来。据《清代朱卷集成》“高抡元”条,[10]P191-194高抡元有七世祖文恪公高士奇,六世祖高轩,高高祖高衡,高祖高洪,高伯祖及高叔祖高洽、高澍、高涵、高沆、高润、高淮、高汾、高浡,此外还有一位庶高祖,其名字虽未载明,但有载说其妣氏贾,系例赠孺人。笔者始疑心其或即高淮,然高淮所配乃黄氏而非贾氏,显见高抡元之庶高祖一定不是高淮。也因此,高衡儿子应该有三个,其中一个为妾所生。

有人可能会怀疑《朱卷集成》所载的真实性,其实这是大可不必的。因为一者,朱卷里中式者的履历、世系资料常由中式者本人填写,他人代笔之错可免;二者,中式者制卷目的在将本人科场中所作之文分赠亲友诸人。因亲友最知情,中式者于世系等资料不会不细心对待;三者,高抡元去高祖一代非远,高祖辈情状于其时重世系的社会,应还不致太模糊;四是即便高抡元记忆、查考高祖辈情形有模糊不清处,朱卷上恐怕也只会少记一人,特别不会多记上一庶高祖来。如此种种,笔者认为相比朱卷,更值得怀疑的倒是今见的宗谱。其实,有人未入得宗谱中,这样的事倒并不少见。因为无论创谱之前的某人,还是修谱之后才出生的某人,只要既没有亲生子,又没过继子、养子一直承继至创谱或再次修谱之时,且没人给报备登记,其未入得谱中是完全有可能的。然则,高抡元的这位庶高祖有无后代?结合《高氏宗谱》与《朱卷集成》“高抡元”辞条看,可断他这位庶高祖无嗣。至于同一辈的高洽死时才十七岁,无子,却也入了谱,则是因为其有弟涵之子廷瓒为之嗣的缘故。

至此,我们已经明了高岱、高嵩除族谱中标明的九个子侄之外,尚还有一位,他就是高衡之庶子。这位庶子是否名霑,今已无可查考了。只一点,依古时取名习惯,既然别的弟兄取“洽”取“澍”,且又有“仁霑而恩洽”[11]P117、“澍雨沾洽”[12]P3的出处,则这位庶子取名“霑”(“沾”字的异体),不是没有可能。而且,这位庶子也婚配过,又无嗣,这与名霑且和敦敏、敦诚兄弟交往的曹雪芹情形没有不同,那么他们是否是同一人?对此,笔者因无直接的材料可表明他们是,不敢轻断。不过确有一些材料,看起来可以支持他们是同一人;而与此同时,能说明他们不是同一人的过硬的材料却没有。此面,下文还会有所谈议。

三、小说中提及的“曹雪芹”、批语中的“雪芹”、“芹溪”、“芹”与高衡之庶子

由庚辰钞本《石头记》第十八回墨夹批中语“雪芹题曰‘金陵十二钗’,盖本宗《红楼梦》十二曲之义”[13]P376可知,批语中的“雪芹”即小说第一回提及的“曹雪芹”。不过,批语里除有提及“雪芹”之外,另还提及“芹溪”、“芹”。“芹”当即“芹溪”之简称无疑。但“芹溪”与“雪芹”是何关系?批语里不见明说。不过,从各有关批语的意思看,批语中提及的“雪芹”与“芹溪”亦应是同一人。因此,小说第一回提及的“曹雪芹”以及批语中提及的“雪芹”、“芹溪”、“芹”均应是指同一人。现在的问题是,如果“薛家”为高家、脂砚斋即高岱[8]以及畸笏叟即高嵩[8]诸结论是成立的,则既出现于小说第一回又出现于批语中的“雪芹”究竟是岱、嵩十个子侄中的哪一人?

这个问题其实不难回答。据胡适1927年自胡星垣处购得本眉批“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13]P16,可知小说第一回提及的“曹雪芹”逝世于乾隆二十七年除夕日,即公元1763年2月12日。查看《高氏宗谱》,岱、嵩诸子侄除高衡庶子因未列入宗谱不知去世时间之外,其他九人的去世时间宗谱均有载,但没有一个是在上述“曹雪芹”去世时间去世的。因此,“曹雪芹”如要是岱、嵩子侄,则只可能是高衡之庶子。也因此,如果“曹雪芹”确系高衡庶子,则他本姓高,而非姓曹,或者说,“曹雪芹”只是高衡庶子之化名而已。

四、高衡之庶子可不可以为《石头记》第一回提及的“曹雪芹”

此处,我们先来明确一下小说第一回提及的“曹雪芹”与《石头记》作者的关系。按《石头记》第一回,“曹雪芹”是将某一稿本“披阅增删”成《金陵十二钗》(《石头记》之一早期称谓)的人。至于“曹雪芹”是不是就是《石头记》的作者,《石头记》本身并没有说。那么谁才是《石头记》的作者?在畸笏叟给《石头记》所作的某些批语里[14],我们似乎能找到一个答案:“石头”即《石头记》的作者。但“石头”果真是《石头记》的作者吗?我们先要问问“石头”是谁。关于“石头”,小说说得很明白,它是灵性已通因慕尘世荣华,藉僧、道之助化身为玉,落尘“贾府”生活过一段时间,后又出离尘世的补天落选之石。其得以在《石头记》中出现,明显是《石头记》真正作者有意设来,或为便利叙述,或为规避风险,或为减少例如避讳麻烦等等之用的。《石头记》真正作者自然希望人们将“石头”看作作者。畸笏叟的某些批语,其实也正是对真正作者这一期望的呼应。也因此,在关于《石头记》作者问题上,畸笏叟的某些批语便当不得真。不过,畸笏叟的别一些批语,[15]却在向我们表明“曹雪芹”就是《石头记》的作者。此外,脂砚斋作为《石头记》的另一重要知情人和主要批阅者,在关于《石头记》作者的问题上,也许是因批阅较早,彼时《石头记》尚无外露之虞,或是因别的原因,总之是并没有呼应作者的期望。他的批语表明:“石头”并不是《石头记》的作者,《石头记》的作者是“雪芹”。[16]总之,无论是依据畸笏叟的批语,还是依据脂砚斋的批语,我们能得到的结论是:《石头记》的作者就是“曹雪芹”。

既然“曹雪芹”是《石头记》的作者,而如果“曹雪芹”又只能是高衡庶子,则我们不禁要问,高衡之庶子能写出《石头记》来吗?为的什么要去写《石头记》?还有,如果果然是他所写,是不是可以一方面提出些过去都不会有人注意的问题来,另一方面就已经提出的问题,原得不到解的现在可得到解,而原可得解的,现在仍可得解,而且甚至可得到更好的解?下面逐一道来。

第一个问题,关于高衡庶子能不能写出《石头记》。笔者认为这是很有可能的。主要基于以下几点:一是从此子可览到的图书、可能受到的熏陶、教育上看,其在写作能力上应该没有问题。曾祖高士奇,有名的图书收藏家。所藏书、画,精品尤多。虽然至此子成长时,其中部分或为上辈陪嫁,或被势力掳勒,或遭鼠盗蜂虫,或有遗失自毁,已不可览,但所能目者仍应不在少数。至于可受到的熏陶、教育,不说他曾祖高士奇、伯祖高舆、叔父高岱都是饱学之士,就说他父亲高衡,除曾奉旨续纂伯父高舆辞世时未及纂成的《骈字类编》外,还著有《怡闲小草》,《平湖县志·二十三·经籍》有评其诗“极中和雅淡”,可见文字功夫了得。再说其嫡母李氏檀,原本擅诗,著有《生香乐意斋》,诗稿採入《两浙輶轩录》。[10]P194二是望一望他兄弟以及下一辈的写作、绘画等才能,也该相信他在写作能力上不会有太大问题。同父异母子高淮,著有《石泉吟草》。[6]P582叔父高岱二子高澍,著有《萧兀斋诗稿》[6]P582。三子高涵,精于赏鉴。[4]P24四子高沆,工诗,尤善绘事,著有《浣花居吟稿》、《秦 中 草》。[6]P410叔 父 高 嵩 子 高 汾,工 绘事[10]P192。下一辈的高同,工诗善画,著有《仙佛诗笺》、《竹荫吟草》等。[6]P570,586三是假如果真“薛家”即高家,“薛蟠”即高衡,“宝钗”即高衡之妹,“薛蝌”即高嵩,“邢岫烟”即高嵩之妻,“宝琴”即高嵩之妹,则他自叔父高嵩、叔母、姑姑甚至父亲高衡那里获取“贾府”的人事资料,是一点问题也没有的。此外,他还可以从写作时依然在世的其他当事人处得到资料。或者还可以亲赴“贾府”寻踪问迹。四是从宗谱无载其身世看,他一生当无官职公差在身,因此其对于写作尤可宝贵的时间资源,应可称曰“富翁”。五是他在写作的年月,尤其中、晚期,经济上或许还真的是个问题了,但如果没与父亲、嫡母关系弄僵,父母不为刻薄,又有叔父高嵩偶尔接济,特别自己若还能鬻画卖字、手工帮补,生活上又不过分奢侈,则在写作财力上应还可勉强支撑。他父亲高衡,自续纂《骈字类编》有成之后,即一直居肥缺之官至乾隆己未年(1739年)以疾请假归,凡近二十年。嫡母亦为女史。叔父高嵩初由武英殿行走议叙州同知,后于乾隆丁丑年(1757年)揀发江南河工效力,再后又借补淮安府山阳县、襄河县丞。又,如果他就是敦诚兄弟与之相交的那位曹雪芹,他还能藉售字卖画、扎风筝得小补之助。凡此,笔者认为,他在写作上,中、后期也许须为柴米分去一些心,但前期应还是可以专力而为的。

第二个问题,关于高衡庶子为的什么去写《石头记》。这一问题,畸笏叟、脂砚斋或许知晓答案,但笔者就只能姑妄言之了。最大可能,最初的动机是此子想要通过《石头记》的写作来表达“警幻”这一主题,表达对生母(在小说中即“香菱”)以及其她弱女子遭际的同情,对贤良女人的赞佩,对邪恶、腐臭男人的厌弃,对善良、体贴男人的赞颂等。想《石头记》中的“贾府”、“大观园”等应是真真假假为此目的设来。也许只是在后来当他欲对描写的人物作“主宾”之思时,方布了“宝、黛情感发展”这一“主线”和“贾府败落”这一“主背景线”或“局势线”,并以它们为近、为著了,而对生母的描写与寄托却退到牵引、次背景的地位了。或以画论,深者“香菱入出贾府”,浅者有阴有阳,阴即“贾府败落”,阳即“宝黛情感发展”。以上看法然否,笔者因无小说创作经验,深望各方有以教之。

第三个问题,关于如果《石头记》果然是高衡庶子所写,是不是可以一方面提出些过去都不会有人注意的问题来,另一方面就已经提出的问题,原得不到解的,现在可得到解,而原可得解的,现在仍可得解,甚至可得到更好的解。笔者的回答是:确实如此。今略举数则如下:

则一:小说何以要从“甄士隐”一家写起。这个问题,依学界既有观点无解,准确说是无说得过去的解。今可得解。笔者之见,其因是作者原要写自己的亲生母亲,故自外公(小说中即“甄士隐”)一家写起。

则二:小说何以对“薛姨妈”、“薛宝钗”充满了深深的赞佩。这个问题,从旧说,恐怕都难得有人提出来,更谈不上解了。要提出这里的问题,必须要能看到“宝钗”、“黛玉”形象之“内面”,或如有人说的“B 面”,[17]但如果只是看到了“B 面”,只要不知《石头记》作者与小说中“薛姨妈”、“宝钗”的关系,也还是难以提出这里的问题来。今既知作者为高衡庶子,也就不难理解小说何以对“薛姨妈”、“宝钗”充满了赞佩,笔者之见,其原因在于“薛姨妈”与“宝钗”作为作者的至亲——奶奶与姑姑,一者实在良善,二者她们或还在作者的幼小生活中,给予了后者无限关爱。

则三:作者何以对“薛蝌”、“宝琴”充满好感,而刻画的“薛蟠”形象却让人觉得其太过性情、太有点憨痴可笑。这一问题,同前一问题一样,从旧说,都恐怕不会有人提出来,自然也谈不到解。如今看来,小说之所以对“薛蝌”即作者叔叔高嵩充满好感,或因为一者这位叔叔与作者在生活上是亲近的,前者或许还给予了后者资助,甚至后者就是前者带大的也未可知;二者这位叔叔或也是作者的知识启蒙者;三者很可能就是这位叔叔向作者讲述了“贾府”情形、作者母亲“香菱”的身世以及她在“贾府”的经历等;四者这位叔叔是作者作品《石头记》的重要知情人与批阅者。至于“宝琴”这位姑姑,她年少即识广才高,且又美丽开阔,作者对其有好感也是良可理解的。至于“薛蟠”,即作者父亲高衡,其一于作者有养育之恩,其二早年本身就性情憨痴,干过的荒唐事不在少数,且对作者娇弱母亲常冲动以待等等,作者如果将其刻画成“太过性情、太有点憨痴可笑”,应可理解。

则四:专家指出的作者吴语方言问题。作者籍贯本就浙江平湖,虽自己或在京城长大,但父亲、嫡母、身边的叔父、叔母等皆是操吴语方言者。再,自己平日或也有南下探亲,特别在父亲居官福建时,很可能就呆在平湖。总之,其知悉吴语应是再自然不过的事。

则五:作者何以知悉满族风俗。作者父亲高衡早年系京城小官,嫡母为女史,叔叔高嵩亦在京城当职,作者极大可能随父母或叔叔于京城长大,周边满族朋友又或许不少,且或因嫡母关系,于皇家典仪也不曾少见,凡此诸缘,作者知悉满族风俗,想来一定。

则六:今见庚辰钞本避不避“寅”字讳,避的话,是怎么回事。今见庚辰钞本五十二回一处墨夹批语原是这么写的:“按四下乃寅正初刻寅此样法避讳也”。[9]P1226对于这批语,今可有两种读法:一是“按四下乃寅正初刻,寅此样,法避讳也”,按今语言习惯,添一字于其中,可以更顺地读成“按四下乃寅正初刻,寅此样(法),法避讳也”,当然前提是批语原文本来夺了一“法”字。考虑到批语中夺字的现象不少,文中夺了一“法”字或不无可能;二是“按四下乃寅正初刻,寅此样法,避讳也”。照前者,则庚辰本当不存在避“寅”字讳的问题。如是后者,且这批语确系“脂砚斋”所批,非后人虚妄为之,则应明断庚辰本底本一定是避了“寅”字讳的。如此,对于这个“寅”字讳,该作何解释?对此,学界不少人先以为——实际这个“以为”没有任何过硬依据,而且它是入了“死胡同”的,只是少有人愿意承认并从中退出罢了——作者是曹寅后代,然后认为其避的是“曹寅”的讳。还有些脑子糊涂的人,先以这批语为据,定下《石头记》作者是曹寅的后代,然后又回过头来说因为作者是曹寅的后代,故这批语里说的“寅”字讳应是避的曹寅的讳。这真让人哭笑不得。与这个观点不同,如这批语确系“脂砚斋”所为,句里又没夺“法”字,或意思本非上述前一种,在《石头记》确系高衡庶子所写的情况下——本文实际就是持这一观点,笔者认为它避的应该是高衡庶子两位叔母或自己生母、外祖父乃至外曾祖的讳。“脂砚斋”即高岱,他本人既直言“寅”字,说明高岱父辈以上几辈(含父辈)的名字里均不应有“寅”字。查验宗谱,果是。此外,依小说的叙事,作者无舅舅、姨娘,而作者父亲、两位叔叔、嫡母的名字里又都无“寅”字,所以必定是避的两位叔母、生母、外祖父、外曾祖的讳了,至于具体是哪一位,笔者限于资料,暂难考定,要请读者原谅。

则七:小说何以会写到“甄宝玉”。依笔者对《石头记》的理解,作者原是想写自己母亲即小说中之“香菱”的,但在其“大开步”布置线索之时,除定了“宝黛情感发展线”之外,还定了“贾府败落”这一“主背景线”或“局势线”。笔者之所以曰这后一条线为“主背景线”,是以其相对于“次背景线”即“香菱入出贾府”而言的,至于曰其为“局势线”,则是因为“贾府”的败落将决定很多人的离合,自然,宝玉与黛玉各自的命运,以及宝钗的命运也都将由它决定。但“贾府”的败落,最关键的莫过于当时所谓承位党争了。承继了大位的党要打击反对党,非抓反对党的罪证不可。“贾府”罪证在哪?作者或依史料,知最大端的罪证就在“金陵省体仁院总裁甄家”。由是,作者写到“甄宝玉”,便是合理不过。

五、高衡之庶子极可能就是敦敏、敦诚兄弟与之交往的曹雪芹

关于敦敏、敦诚兄弟与之交往的曹雪芹,其行迹、品性、才情,据吴恩裕校补的敦敏《瓶湖懋斋记盛》残文、孔祥泽《懋斋记盛的故事》、敦敏《懋斋诗钞》以及敦诚《四松堂集》,可分叙如下:

其行迹,依时间顺序可初绘如次:乾隆二十二年(丁丑1757年):春、夏、秋三季应在京,冬季肯定在京。[18]P31是年或有为富家食客。[19]P146乾隆二十三年(戊寅1758 年):春、夏间居所迁往白家疃。[18]P30纂成《南鹞北鸢考工志》。[18]P29同于景廉借家叔所寓寺宇,帮后者扎糊风筝,期间很少回家,致使敦敏秋七月、秋八月两访雪芹不遇。[18]P30-31十二月二十一日,[18]P33于京城菜市口地方,巧遇出城购酒的敦敏,即携之往于叔度处饮酒。[18]P33十二月二十四日,在敦敏的槐园,同董邦达、过子和、端隽、于叔度等人聚会,一起鉴定古画、放风筝。[18]P37-47乾隆二十四年(己卯1759年):秋季之前应在南边。[20]乾隆二十五年(庚辰1760年):三月初,未能赴敦敏于二月末以小诗代简之约。[21]秋,于京城内明琳的养石轩,遇敦敏。[19]P37乾隆二十六年(辛巳 1761 年):重往南后返京。[22]乾隆二十七年(壬午 1762 年):秋末,访敦敏。[23]是年访敦敏后至下一年雪芹之子殇间的某月,雪芹去世[24]。乾隆二十八年(癸未1763年):是年三月至十月中间的某月,雪芹之子殇。[24]

其品性,主要表现在:一是救孤助寡。例:丁丑年冬天,见一哭损双目的孤寡白媪,因一无医药,二乏生资,而濒绝境之时,助以药石,终使其于戊寅春间复明视物[18]P31。二是助残帮废。雪芹曾借家叔所寓寺宇,帮身有残疾的于叔度扎糊风筝,期间归家无多。[18]P33三是树艺活人。撰《南鹞北鸢考工志》一部,[18]P29发明、阐扬风筝技艺,广益天下残废。四是贫不移义。自身虽贫,时常吃了上顿没有下顿,但于前来求画者,非其人,虽重酬,亦不与应。[18]P32五是阔达大度。例:敦敏一次拟购南酒,途中遇雪芹。雪芹闻知其此来目的,即说“坊间无佳酿。友人馈余远年贮酒数坛,现存叔度处,同往取之可也。”[18]P33又例:懋斋之会时,敦敏请董公邦达鉴画,董公知雪芹鉴画功力当世无匹,故请雪芹先议。雪芹即彬彬而议,阔达而鉴。丝毫不见有藏技以高身价之心。[18]P42

其才情,主要体现在:一是工诗。敦诚,宗室中地位较高的一位诗人,认为雪芹诗有奇气,赞之“直追昌谷破篱樊”。[19]敦敏则认为雪芹诗才堪比曹植,曾以“诗才忆曹植”句赞誉。[19]P90二是善画。例:还是懋斋之会时,在大内供奉多年的知名画家董邦达,见到曹雪芹制作的“比翼燕”风筝,便指着“比翼燕”膀内飞向牡丹花丛的一只彩蝶求问雪芹画法。当雪芹谦以“迷法”之论时,即悟曰:“以伪代真,移幻于实。此真画法之独创也。我亦当效颦试之。”[18]P43三是精赏鉴。例:敦敏受钮公之命,要找一精赏鉴者,鉴定从福建新获的两幅画作。敦敏的第一反应是“鉴别字画,当推芹圃”。[18]P30又例:敦敏本想找雪芹鉴画,因数次未能找到雪芹,便转请董邦达。于是,便有了后来所谓的懋斋之会。到日,鉴定开始时,董公即言“鉴定真伪字画,须多听雪芹高见。”[18]P42可见,雪芹之鉴别画作能力,早已是闻达于宫廷的了。待雪芹发表看法毕,董公赞曰“雪芹之论,诚为卓见。”[18]P42四是工设色。例:懋斋之会,当董公再度翻阅《南鹞北鸢考工志》细察雪芹所创“迷笔”之效时,见“宓妃”绘图中头脸彩图,即问雪芹“此色彩诚为奇绝,何以如此鲜明如阳光曝照耶?”雪芹答言:“历代画家,都以纯色为主,深浅无非以白粉冲淡而已,虽繁而实简。唐代王维曾有复色明暗之法,但其画真迹传世者甚少,未可推求。实则物物有色,无非因其映于目中,受光所照,故有五色之多。霑从家藏《织造色谱》[25]中稍窥西洋染色之精要,(中略)乃试以他色代主色,分阴阳,别深浅,画成宓妃之头脸。贻笑方家,幸多指教。”[18]P43五是善于制作、起放风筝。此为公论,不赘。六是善烹调。其一道“老蚌怀珠”,曾让贵胄之家的敦敏赞不绝口。[18]P36七是知医。以药石助白媪双目复明,即为一例。

以上乃敦敏兄弟认识之曹雪芹。现再看小说中提及的“曹雪芹”,即本文认为的高衡庶子之行迹、品性及才情是否与之相合。

行迹方面。乾隆二十二年(丁丑1757年),高衡庶子多半也是在北京。依据是《石头记》批语“尚记丁己春日,谢园送茶乎?展眼二十年矣。丁丑仲春,畸笏。”[15]畸笏,即高嵩,[8]高衡堂弟。据《高氏宗谱》,高嵩曾于此年由京城揀发江南河工效力。按理,高嵩的上述批语应是在京城作的,因为高嵩一旦到了江南任上,各方面情况都需要熟悉,恐怕会很忙,应是不会再有时间作批的了。既然如此,那作为作者的高衡庶子,时在京城的可能性或要大些,当其在京城,也方便将稿本呈送叔叔评阅。当然,高衡庶子也未必在京。但敦敏兄弟认识的曹雪芹于此年春、夏、秋季也是未必在京的。两者在京都是借助推理而得的一种可能。既如此,此年的情形,就不为实据也罢。乾隆二十三年,高嵩仍在江南河工效力,如是年某日其回家一趟,高衡庶子便有可能向其借某处因南边任职而空置未用的居所为用。当然,即使这年高嵩未回,高衡庶子或也可以向自己叔母高嵩妻子借到。这情形,与此年敦敏兄弟与之交往的曹雪芹借家叔所寓寺院作扎糊风筝之用,可相印合。而依旧说,敦敏兄弟与之交往的曹雪芹为曹寅后代,则这位曹雪芹这年向其借寓所的那位家叔是谁,这位家叔怎么就可以出借寓居之寺宇了?这些,旧说怕是答不妥帖。乾隆二十四年,己卯年,这一年夏六月之前,高衡庶子理当在南边,而且理当在浙江平湖。何也?这一年,正是高岱六十寿﹗高岱,即脂砚斋,[8]前已说到,生于康熙三十八年(1699年)六月十四日。至乾隆己卯年,正好满六十岁。六十花甲,为古来大寿,如高岱这般尚无衣食之忧且子侄又多者,岂有不庆寿之理。作为高岱之从侄,唯前往贺寿,方合古礼。前已说及,高衡庶子是无公职的,故其除非大病或其它特别事由,否则,就应该在六月十四日前已在平湖。旧说认为敦敏兄弟认识的曹雪芹是曹寅后代,也据有关资料,知其此年已往南边,但对于其为何南往,则支支吾吾,躲躲闪闪,总说不来让人信服之理。我见,敦敏兄弟认识的曹雪芹极可能就是高衡庶子,他名霑,本姓高,仅只是别署“曹雪芹”,并以此别署行于朋友间而已。他此年之往南,实为祝寿,并请脂砚斋就《石头记》新的稿本再予批评。是不是这样?读者以为如何?再看乾隆二十六年(辛巳1761年),这年有两件事,高衡庶子似都该往南边一趟。一件是这年六月二十八日,高嵩子润卒去,高衡庶子,作为从侄,或应当前往江南报信。另一件则是此年高嵩借补淮安府山阳县、襄河县丞,作为从侄,该前往祝贺道喜。巧合的是,这年,敦敏兄弟认识的曹雪芹也去了趟南边。对于这次去南边,旧说也是无可为解,仍只是如常说以“探亲访友”了事。但探何亲,因何而探,有无可能探,都没见旧说里有谁说个准。乾隆二十七年(壬午1762年)除夕,阳历1763年2月12日,依畸笏叟甲午八月批语,高衡庶子辞世。与前面推断的敦敏兄弟与之交往的曹雪芹之去世时间正合。

品性方面。如今,我们只能从如次几方面推求高衡庶子之品性大端了。一是可从其所撰小说去看。小说里赞扬了什么,鄙视了什么,应该可以见出作者的精神风貌,亦即品性。这一面,凡阅过《石头记》者,都不能不叹服作者的思想情操。二是可从其身世看。作者本身为庶子,地位原本卑微,而母亲依小说中话讲是“平生遭际实堪伤”,凡此种种,想其容易同情弱者,生活中多有救助孤寡、残废之举,应不为悖理。三是可从其家风看。前文已经说过,祖父高士奇治家甚严。想士奇这种严格乃至严厉,应已为下辈继承,不然,士奇后代数代何以都有贤名才声?总之,从品行方面讲,高衡庶子,不应不及敦敏兄弟认识的曹雪芹。

才情方面。更是不用多说的了。工诗、善画、精赏鉴、工设色等技艺在寻常家庭虽难得一见,但在这高家,却是再寻常不过。这方面情况,前面亦多有述及,此处勿容再赘。想旧说,解《石头记》作者为曹寅后代,真不知其何所据也。曹寅,我们知其工诗善词,且能创作剧本,可谁有证据说其本人善画、精赏鉴?曹寅弟曹荃的确善画,可是下一代除了曹颀绘得还可,得到过人称赞之外,他们的其他孩子及再下一代的人里有哪位工诗、善画、精赏鉴、工设色了?

当然,世界之大,无奇不有。两人行迹、人品、才华相合,但却不是同一人的情况不是没有,只不过这样情况难得罢了。因此,出于谨慎,笔者这里只想说:高衡庶子,极可能就是敦敏、敦诚兄弟与之交往的曹雪芹。至于敦诚诗句“少陵昔赠曹将军,曾曰魏武之子孙。君又无乃将军后,于今环堵蓬蒿屯”,[19]则深可不必为虑。试想,如果高衡的这位庶子,出于某些原因,不愿意别人知其真姓氏,而仅告诉或介绍说自己叫“曹雪芹”,或还告诉名“霑”、号“芹圃”等,则敦诚在不知底里的情况下,不予疑问,信其为姓曹,而写出“君又无乃将军后”,又有何不可呢?只是如今,既已知“曹雪芹”名霑,本姓高,系高澹人士奇之后,则我们当说的该是“霑又无乃澹人后”了。

[1]这个判断对于本文来讲,既是一“前判断”,也是一“后验的结论”。作为“前判断”,它并非无据,而是建立在断《石头记》中“体仁院总裁甄家”为李煦家(具体论证须另作文,此处限于篇幅,权且从略)以及八十回《石头记》所写时期当“甄宝玉”即李煦之子尚未成年的时期基础上的。

[2]昭梿.啸亭杂录[M].北京:中华书局,1980.

[3]中国艺术研究院红楼梦研究所与苏联科学院东方学研究所列宁格勒分所1986年联合编定之《石头记》。“现领内司帑银行商”,它本作“现领内府帑银行商”。

[4][民国]高兆瀛纂修:《渤海高氏宗谱:一卷[平湖]》,民国二十七年钞本,现藏上海图书馆古籍部。

[5]中国艺术研究院红楼梦研究所与苏联科学院东方学研究所列宁格勒分所.石头记(联合编定)[M].1986.

[6][清]彭润章等修、叶廉锷等.平湖县志[M].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上海书店·巴蜀书社,1990.

[7]《山静居画论》中一处由陈永怡作的注云:“……高氏,此指清代大收藏家高士奇……收藏书画名迹极丰……”。参见:[清]方薰:《山静居画论》,西泠印社出版社,2009(第1版).

[8]限于篇幅,对于此论更进一步的论证,只好留待它文。

[9]“曹雪芹”著《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庚辰本)[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10.

[10]顾廷龙.清代硃卷集成[M].台北:台北成文出版社,1992(第1版).

[11][汉]扬雄.扬雄集校注著[M].张震泽校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3.

[12]刘灿章.中国历代名碑名帖精选系列之“白石神君碑(清拓本)”[M].郑州:河南美术出版社,2010.

[13]“曹雪芹”.脂砚斋重评石头记(胡适购自胡星垣本)[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10.

[14]如庚辰本《石头记》第十六回眉批:“……想兄在青埂(原作硬)峰上,以锻炼后,参透重关至恒河沙数。如否,余曰万不能有此机括,有此笔力。恨不得面问果否。叹叹。丁亥春。畸笏叟。”(同[9],页331-332);又如胡适购自胡星垣本《石头记》第三回眉批:“余知此缎阿凤并未拿出。……若信彼果拿出预备,不独被阿凤瞒过,亦且被石头瞒过了。”(同[13],页78)。

[15]如靖藏本第四十一回眉批“尚记丁巳春日谢园送茶乎?展眼二十年矣。丁丑仲春。畸笏。”(毛国瑶抄录之第97条)。又如胡适购自胡星垣本《石头记》第一回侧批“这是第一首诗。后文香奁、闺情皆不落空。余谓雪芹撰此书中,亦为传诗之意。”(同[13],页26)。

[16]如庚辰本《石头记》第二十回墨夹批“此二语不独观者不解,料作者亦未必解。不但作者未必解,想石头亦不解。……错谤宝、林及石头、作者等人。”(同[9],页451)。又如庚辰本《石头记》第三十八回墨夹批“伤哉!作者犹记矮【幽页】舫前以合欢花酿酒乎? 屈指二十年矣。”(同[9],页874)。

[17]郑磊.红楼梦:钗黛形象的B面[M].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6.

[18]吴恩裕.曹雪芹从考[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

[19][清]敦敏、敦诚.懋斋诗钞·四松堂集[M].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

[20]敦敏有一首可断定作于乾隆二十五年秋季的诗(同[19],页37),其序文中“芹圃曹君霑,别来已一载余矣”一句可为证。

[21]关于敦敏之《小诗代简寄曹雪芹》(同[19],页90)写于何年,学界存有争论。笔者赞同认为其作于庚辰年的意见。

[22]作此判断主要基于两点:一是乾隆二十六年冬初,敦敏有《访曹雪芹不值》诗一首云:“野浦冻云深,柴扉晚烟薄。山村不见人,夕阳寒欲落”;二是据敦敏《懋斋诗钞》壬午年诗《题敬亭〈琵琶行〉填词后二首》,以及敦诚在《鹪鹩庵笔麈》里所写“余昔为白香山《琵琶行》传奇一折,诸君题跋,不下几十家。曹雪芹诗末云:‘白傅诗灵应喜甚,定教蛮素鬼排场。’亦新奇可诵……”,知乾隆二十七年春末夏初,曹雪芹有在敦诚家中西园观剧。

[23]有敦诚作于是年的《佩刀质酒歌》序文“秋晓遇雪芹于槐园,风雨淋涔,朝寒袭袂。时主人(指敦敏——引者)未出,雪芹酒渴如狂。余因解佩刀沽酒而饮之。雪芹欢甚,作长歌以谢余,余亦作此答之”为证。

[24]作此结论是基于敦诚作于甲申年挽曹雪芹的一首诗。这首诗已被学界大部分人认为是敦诚于甲申年正月初几写下的。据诗中句“孤儿渺漠魂应逐”及其后的作者原注“前数月,伊子殇,因感伤成疾”,可知:(1)曹雪芹死于其子殇前;(2)曹雪芹之子殇于作者于甲申年正月初几写下这首诗之前的几个月,即是说,死于癸未年三月至十月间;(3)曹雪芹之子是因乃父之前的去世而感伤成疾不愈的。

[25]本文前已说及高士奇富藏书画(参见前注[7]),至高士奇曾孙高霑有家藏《织造色谱》,何可奇怪。学界有人见不得“织造”一词,以为有《织造色谱》者,就一定是曹寅的后人,真不知道这是什么逻辑。

责任编辑:秦小珊

猜你喜欢

石头记宗谱曹雪芹
试论《高隆诸葛氏宗谱》的价值
曹雪芹南游金陵说再考辨
民国《姜山陈氏新祠宗谱》述介
《重读〈石头记〉》书评
敦诚的西园与曹雪芹
石头记
石头记
“这个地方难站”——曹雪芹对聚散离合的叙事与思考
《曹雪芹》:如同断臂维纳斯
石头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