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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滑油企业产品标准编写过程中若干问题的探讨

2013-04-09谭碞纾周亚斌蔡继元薛永红翟国容

石油工业技术监督 2013年3期
关键词:资料性润滑油名称

谭碞纾 周亚斌 蔡继元 聂 钢 薛永红 翟国容

中国石油兰州润滑油研究开发中心 标准化所 (甘肃 兰州 730060)

润滑油产品升级换代快,市场需求量逐年递增。经过几年来的规范发展,润滑油企业产品标准的质量不断提高,但在编写规范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部分标准报批材料不规范,报批稿不符合GB/T 1.1-2009的要求,直接影响标准的科学性、有效性和严谨性,不仅给报批复核工作增加了难度,也严重影响企业标准报批进度[1]。

1 产品标准主要要素编写过程中常出现的问题

完整的润滑油产品标准一般应包括名称、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内容。而单项产品标准只包括上述内容中的一项或几项内容,企业标准一般以完整的产品标准居多。

1.1 产品标准名称

产品标准的名称要尽量简练,应明确表示出主题。产品在命名之前应对照企业标准体系表,防止出现同一产品(性能指标相同)有多个产品名称、不同产品共用一个产品名称。目前,产品标准命名中出现产品名称不统一、不规范的问题,主要有:①名称中主体要素的关键词缺失,例如 “RHY 3064复合剂”缺失关键词 “汽油机油”,正确的名称应该为“RHY 3064汽油机油复合剂”;②标准名称中不应该含有商品名称,也不应该含有商业用语,诸如“长寿命”、“高性能”等词语。

润滑油产品命名规则一般至少需包含5个方面的基本要求:①明确油品所属的组别。润滑油产品种类很多,GB/T 7631根据润滑剂及相关产品的应用场合细分为19组;②确定产品名称由哪些要素组合而成,润滑油的名称一般由品种代号、黏度级别、油品名称3个要素组成。例如,适用于活塞式和滴油回转式的中负荷空气压缩机的润滑油属于GB/T 7631第9组,按照标准GB/T 7631.9找到对应的品种代号为L-DAB,同时,根据标准GB/T 3141所对应的黏度等级代号为220,即可确定油品名称为“L-DAB220空气压缩机油”;③为了突出某种特殊性能的产品标准,可以根据以下规则命名:性能+润滑油名称。例如:“低凝工业齿轮油”;④对于某些设备专用的油品可以根据以下规则命名:使用设备名称+“专用”(可省略)+润滑油名称。例如:“混凝土输送设备专用液压油”、“数控机床液压油”;⑤石油产品标准名称应区别于商品名称,不应出现“长寿命”、“高性能”、“低噪音”等不能量化的词语。

1.2 前言

前言的编写应该按照GB/T 1.1-2009规定的内容和顺序,使用典型词句,有一条写一条,没有则空过。修订标准的技术性差异在前言中要一一阐述清楚,如果与前一版本的变化比较多,则可以编入资料性附录。

目前润滑油企业产品标准在编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有:①将编制说明的内容写入前言中,阐述编制标准的意义或介绍标准的技术内容;②前言中标准沿革的写法不符合要求。前言中标准沿革分为同一标准的历次版本和不同标准的整合两种情形,它们的写法是有区别的;③在前言中说明附录的性质;④新制定标准的前言中仍出现“本标准为首次发布”这样的句子。

1.3 范围

产品标准的范围首先应明确界定标准化对象和所涉及的各个方面,即“标准的对象是什么”;其次要明确所属产品的适用界限,必要时可指出不适用的界限[2]。例如,润滑油产品“范围”一般用两段体表述,第1段是用陈述的方式对标准的主要内容进行概括,含有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规定该润滑油的要求和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内容;另一方面明确该润滑油是由什么基础油、加入什么添加剂或复合剂所制成或者是由何种原料,经过什么工艺所制成。第2段用陈述的方式阐明标准所属产品的适用范围或适用领域。润滑油产品标准范围常出现的问题是基础油或原料的描述不规范,以及适用性界定不清楚。基础油的描述宜依据Q/SY 44及Q/SY 58的规定。产品适用的范围在编写时要界定清楚,一定要在经过充分论证的前提下才能扩展适用范围。

1.4 规范性引用文件

规范性引用文件这章中易混淆规范性引用和资料性引用,标准中的注、图注、表注、示例以及“术语和定义”和资料性附录中提及的文件都属于资料性引用的文件,资料性引用文件不应在本章出现,如有必要可以考虑编入参考文献中。另外,常出现注日期引用和不注日期引用混淆,当引用完整的标准应采用不注日期引用,而引用到具体的章、条、图、表、附录时,则必须注日期。例如标准《KLC乳化油》试验方法中,pH值测定的试验方法:“GB/T 6144中5.3条”,应改为“GB/T 6144–2010中5.3条”。其他常见问题诸如引用文件顺序排列不当、漏掉引用标准、引用标准名称有误、已有国家标准却引用相关国际标准、标准名称和编号之间无空格等等,需要标准的编写者根据标准条文、文件清单以及引用文件最新标准文本逐一仔细检查核对。

1.5 要求(技术要求)

要求是润滑油产品标准的核心内容,在润滑油产品企业标准要求中应完整并准确表述产品的功能特性。产品标准的技术要求内容应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明确需要进行的性能试验项目,二是确定这些实验项目的的质量指标。在润滑油产品的企业标准中,常常是将“要求”与“试验方法”合并编写在同一表中。

润滑油产品的技术要求规定的检测项目可以分为3类:①理化性质试验;②模拟性能试验;③台架试验。项目名称应尽可能与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项目名称一致;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本标准中无相应的规定时,可视需要自行设定检测项目,其名称力求规范,不致产生歧义,并尽可能与行业通用表述一致。

质量指标应通过多次试验来验证确定。自主开发研制的产品的指标不能定的过宽或过严,过宽不能体现企业的水平,过严则会增加生产的成本。定量表示的质量指标,在规定极限值时,应考虑试验方法、试验条件和试验设备的精密度。质量指标中极限值的表示形式及书写位数应该适当,其有效数字应全部写出[3]。例如,规定某手动变速箱油的100℃运动黏度指标值为“11.0000~13.5000”,极限值的有效位数不对,确定指标时为3位有效数字即可,正确的表述为:“11.0~13.5”。 有些检测项目(例如密度)的量值对产品的使用性能影响比较小,仅供标准的使用者对此产品更全面的了解,这种情况下才在质量指标一栏位置填入“报告”。所有“报告”项目,由生产商或经销商向用户提供实测数据以供参考,这也是符合最大自由度原则的规定。

1.6 试验方法

凡“技术要求”中的检测项目,均应有相应的可操作的试验方法。在编写试验方法时,应优先选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已有的方法,在技术要求与试验方法的表中以方法标准的代号表述。在没有国行标的情况下,可以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方法标准、OEM厂商的方法标准及本企业的方法标准,如上述均无,则应制定相关试验方法。

试验方法编写一般在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的表中对应位置以文字形式描述,或在表中以表注形式描述,如有必要也可单独编写成一章。如果试验方法比较复杂,应以规范性附录的方式进行补充。

1.7 检验规则

润滑油产品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 (含出厂批次检验和出厂周期检验)和型式检验。在编写标准时要明确指出哪些是出厂批次检验项目,哪些是出厂周期检验项目及检验周期是多长时间。产品标准中,当某些检验项目不是最主要的控制项目且质量水平比较稳定或试验周期长、试验费用高时,常对其采用不是每批都检验的作法,但生产厂应保证出厂产品中该项目符合产品标准的要求。这些项目并非永远不检验,而是按要求至少在规定的“检验周期”内检验一次。通过数据的积累,根据工艺、设备、原料等因素对产品质量影响的大小,确定检验周期。

1.8 附录

编写附录时,常出现附录的顺序与标准中提及的顺序不一致,以及标准中没有提及附录的条文或者是提及附录的用词不妥。有时附录的性质写错,例如,将标准中试验方法附录标示为资料性附录、将质量指标与前一版本相比的主要变化表标示为规范性附录,这些都是错误的。

2 其他应注意的问题

2.1 助动词

在标准的资料性要素中,如前言、引言、资料性附录、脚注等不应使用要求的条款。因此,在这些要素中,也就不应出现助动词“应”、“不应”或其等效表述“应该”、“只准许”、“不得”、“不准许”。这些助动词或其等效表述的使用改变了句子的性质,使其成为了一种“要求”。在国际标准中,一些推荐性的条款使用的助动词“should”,应将其译为“宜”、“推荐”或“建议”,但在制定我国标准的过程中,多将其误译为“应”。

2.2 单位

在图、表中的检测项目,如果有单位,应采用检测项目与单位符号相比的形式,例如:闪点(开口)/℃。当比线“/”右侧位置是相乘的组合单位时,应用圆括号将组合单位符号括入,例如:-40℃表观黏度/(mPa·s)。 有除法关系的组合单位一般采用“m/s”或“m·s-1”两种形式之一,但全文必须统一;分母由两个以上单位组合构成时,分母中的所有单位要用括号括入,以免引起歧义,单位符号间的比线“/”不能多于一条。非法定计量单位换算成法定计量单位后如果会给标准使用者带来不便时,可在法定计量单位后括注非法定计量单位。例如:烧结负荷/N(kgf)。只有在无法定计量单位符号时,才允许用中文符号。例如:显微镜杂质单位正确的表述:个/cm3;错误的表述:个/立方厘米。不应在组合单位中插入化学元素符号,例如酸值项目的错误描述:“酸值,mgKOH/g”;正确描述:“酸值(以 KOH 计)/(mg/g)”。

2.3 数值

标准中量值的数值一般采用阿拉伯数字,与单位符号之间要空出1/4个汉字的间隙。例如:正确的表述:5 m;错误的的表述:5m(无间隙)或 5 m(1/2 汉字间隙)。以阿拉伯数字表示的数值超过4位数字时,从小数点符号起向前或向后,每3位数一组,相邻组间应空1/4个汉字的间隙,如123456.123456。

2.4 编排格式

产品标准的编排格式除了按GB 1.1-2009第9章的规定执行,还可使用《中国标准编写模板》TCS 2009软件。

2.5 编制说明

润滑油产品标准的《编制说明》是标准起草过程中整体状况的真实记录,核心内容要提供主要技术指标的典型数据、制修订依据及详细说明。目前普遍存在的问题是主要技术指标的制修订依据的说明极其简单。例如,某编制说明中罗列:增加了密度技术指标;增加了硫酸盐灰分;闪点由不低于“165℃”修改为“175 ℃”;过滤性由不大于“1200 s”修改为“600 s”等11项指标的变化只提及结果,没有说明为指标变化的依据。这样的编制说明形同虚设,不能提供出有价值的技术依据,达不到应有的效果。

3 结束语

润滑油企业在制定产品标准时,除了必须保证标准能够能充分体现产品的特点、性能要求外,标准编写规范是一个合格标准的基本要求。随着企业润滑油产品标准的逐步增加,对标准的规范工作也变得越来越重要,企业及上级主管部门应当相互配合、协调一致做好这项基本工作,促进润滑油行业健康、快速、有序的发展。

[1]郭丽,王文剑.浅谈编写产品标准应注意的事项[J].机械工业标准化与质量,2010(6):48-50.

[2]黄萍.企业标准的制定及其标准化审查[J].石油化工设计,2005(3):31-33.

[3]王晓萍.标准编写中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方法的应用.中国标准导报[J],2010(11):2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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