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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民政系统信息资源库建设

2013-03-08卢秉亮

大连大学学报 2013年6期
关键词:信息库民政法人

卢秉亮

(东北财经大学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辽宁 大连 116025)

市级民政系统信息资源库建设

卢秉亮

(东北财经大学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辽宁 大连 116025)

民政的信息化管理是建立在大量准确、完整、安全的信息资源的基础上的,每个城市的民政信息资源库对政府各个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和共享,及市民对民政信息的查询都十分必要。本文针对市级民政系统信息管理的特点,分析了其资源库建设的流程、及各阶段的建设内容,并提出了市级民政信息标准化应遵循的规范,对系统的功能模型设计及实现提出了具体的方案,希望能对市级民政系统信息资源库建设有所参考。

民政;信息系统;资源库

1 信息资源库建设内容

信息资源库建设包括法人单位信息资源库建设、人口信息资源库建设、空间地理信息资源库建设三部分。

依据《十二五”国家政务信息化工程建设规划》的要求,各信息库建设的内容如下:

“法人单位信息资源库”的建设内容是:建设和完善以法人组织机构代码为标识的机关法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社团法人及其他依法成立的各类机构单位基础信息库。以法人单位基础信息为基准,建立信息共享和校核机制,充分利用经济普查信息,逐步建设法人信用、固定资产投资、产业结构、就业规模、生产经营、税源税收、法人业务范围等方面的业务信息库。

“人口信息资源库”的建设内容是:建设和完善覆盖全国人口、以公民身份号码为标识、以居民身份证信息为主要内容的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以人口基础信息为基准,建立信息共享和校核机制,充分利用全国人口普查信息,逐步建设人口总量和静态动态分布、户口登记、健康素质、残疾人口、年龄和性别结构、教育程度、就业状态、居住状况、收入水平、纳税情况、参保缴费、社保待遇、婚姻状况、优抚救助、扶贫开发、党员、公务员、专业技术人才等方面的业务信息库。

“空间地理信息资源库”的建设内容是:在国家自然资源和地理空间基础信息库一期工程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充和整合相关数据资源,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建设和完善以测绘基础地理信息为主要内容的国家空间地理基础信息库。以国家空间地理基础信息为基准,建立信息共享和校核机制,逐步建设土地矿产资源、海洋环境状态、地质地震构造、耕地草原状况、森林湿地荒漠、水源水系分布、城乡建设规划、综合交通布局、水域空域航线、网络资源分布、重点水利工程分布、行政区划和地名、邮政编码和地址、地理数据资源等业务信息库和国土资源监管信息系统。

2 民政系统信息资源库的标准化

根据本项目的总体目标和工作任务,分析工程对标准化的需求,借鉴国内外成功的标准化工作经验,以国家电子政务标准体系、全国民政信息系统标准规范体系和市电子政务标准规范体系为框架,按照“五统一的原则”,即统一指标体系、统一文件格式、统一分类编码、统一信息交换格式、统一名词术语,集中力量,规划和编制“本地化的民政信息系统业务标准和技术标准”,指导和推动“市民政信息化工程”的建设,为信息库运行提供支持与服务;建立相应的标准贯彻实施机制,为标准的实施提供有效服务。

由于本项目是一项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数据交换与共享平台建设、法人单位信息资源库建设、人口信息资源库建设、空间地理信息资源库建设及居民经济情况信息管理等业务系统建设等多个方面,而标准化是保障本期工程建设和系统正常运行的科学管理手段。在调研国内外标准化现状的基础上,尤其是根据我国信息管理系统标准体系的建设和推进,按照急用先行的原则,结合本项目的实际需要,制定一批市民政信息系统的关键标准,为实现各系统之间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业务协同、信息安全打下基础。

首先考虑采用国家相关的标准规范和民政部相关标准,修订和制定适合本工程特点的、不与国家或行业标准相冲突的专门标准规范。

本套民政信息系统业务标准和技术标准所满足规范性引文列举如下:(1)国家信息化发展及电子政务建设方面:《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国家电子政务总体框架》、《电子政务系统总体设计要求》、《电子政务标准化指南(第二版)》;(2)政府网站建设、政务公开方面:《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3)民政部标准:MZ/T 012-2004民政部《民政业务数据共享与交换标准》;(4)市电子政务规范:《市电子政务外网建设规范》、《市电子政务外网应用指南》、《市电子政务外网应用系统编制规范》、《市公共基础信息数据库管理与应用规范》(第一部分:总则;第二部分:人口基础信息数据库;第三部分:法人单位基础信息数据库)、《市政府网站建设及考评试行标准》。

3 基础信息数据库建设各阶段流程

各基础信息数据库的建设包含以下几个阶段:系统建立初期的数据采集与整合、系统建设完成后日常运行过程中的数据交换、系统建设完成之后的应用服务等。针对各基础信息数据库不同建设阶段的内容,我们从其系统建设初期的大数据量的法人单位、人口、空间地理基础信息整合,系统日常运行期的多部门、多用户的法人单位、人口、空间地理基础信息共享和保持数据同步的要求,以及系统对外提供的应用服务等方面入手进行详细的分析。

3.1 系统建立初期的数据采集与整合流程

系统建设初期的数据清洗和整合,应采用集中比对的方式。建设初期,首先将民政局各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法人单位、人口、空间地理信息迁移到基础信息临时库中,通过比对生成各基础数据库的基本信息。

通过系统自动比对成功的数据经过清洗转换后进入核心数据库;比对不成功的数据进行人工分析,直观的录入错误等,进行修改后,经过清洗转换,进入核心数据库。非人工可直观判断的,或无法确定的数据差异,把数据反馈给来源部门,找出原因修改后再次比对,比对成功后再进入核心数据库;通过反复比对解决各类基础信息的不一致的问题。

在各基础信息数据库的建设初期,对于基础数据的比对是一项繁杂而必须的工作。在数据比对不一致的情况下,要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数据的校正,确保数据库数据的准确性。

3.2 系统日常运行过程中的数据整合流程

系统日常运行过程中法人单位、人口、空间地理信息会出现新增、变更、注销等情况,各基础信息库数据,需要与民政各业务系统数据保持一致,同步根据业务系统的变更,更新各基础信息库数据。

3.3 应用服务分析

各基础信息库项目除整合民政系统所管辖法人单位信息、人口信息、空间地理信息之外,还需对外提供应用服务,以充分发挥基础信息库的作用。本项目的应用服务对象不仅包含政府部门、公务员、社会公众等,同时,应用服务还需为不同部门的应用系统提供法人单位、人口、空间地理等方面的信息支撑。

基础信息资源库的应用服务主要分为两种方式,一种是信息服务,另一种是应用集成服务。

3.3.1 信息服务

本项目通过信息发布门户为各政府部门、公务员以及社会公众提供法人单位、人口、空间地理信息服务。

政府部门服务门户:面向相关政府部门,提供基于法人单位、人口、空间地理等基础信息的各项服务,包含面向有基础信息需求部门的通用服务、面向特定部门的个性服务。

公务员服务门户:面向公务员的基于法人单位、人口、空间地理信息的各项服务,包含查询、综合分析、校验等项。

社会公众服务门户:面向社会公众,提供基于基础信息的查询、校验等各项服务。

3.3.2 应用集成服务

民政系统基础信息数据库需要为市政务应用进行集成和提供服务,包含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GIS地理信息系统、信用信息系统、行政审批系统等,集成与服务关系如图1所示。

(1)信息资源目录体系注册。基础信息数据库在对外服务之前,需要将数据内容和服务方式在市政务外网的信息资源目录体系中注册,为其他委办局和市、县政府共享民政基础信息目录索引服务,并利用目录服务功能对外提供服务。

图1 民政系统基础信息数据库为市政务应用进行集成和提供服务图

(2)GIS地理信息系统集成。将民政地理信息系统与 GIS平台相结合,以实现民政行政区划、地名信息的图形化展示,并面向政府机构、社会公众提供服务。

(3)法人单位信息库、人口信息库集成。法人单位基础信息库中法人代表的权威信息来自人口基础库,所以法人库建设中,需要考虑法人库和人口库的信息结合。主要是从人口库系统中获取以下服务:

法人代表身份验证,即通过调用人口库的服务接口,验证法人库中法人代表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等;

法人代表信息关联,通过关联人口库信息,为服务对象提供更深入的信息应用服务。

(4)信用信息系统集成。法人单位、人口基础信息库为信用信息系统提供基础数据支撑,信用信息又可以提升法人、人口库的应用服务层次,其集成功能主要包含:

法人、人口库对信用信息系统的实时法人、人口信息支撑:通过WebService接口为信用信息系统提供实时的法人信息查询服务;

法人、人口库与信用信息的关联查询及应用服务:通过与信用信息的关联,为服务对象提供更深入的信息应用服务。

(5)行政审批系统集成。法人单位基础信息库为行政审批系统提供实时的法人单位基础信息支撑和法人单位信息验证服务,其集成功能主要包含:

法人库对行政审批系统的实时法人信息支撑:法人库通过WebService接口为行政审批系统提供实时的法人信息查询服务;

法人单位信息验证服务:通过法人库的对外接口,行政审批系统可随时对法人的信息进行在线验证。

(6)其它应用系统集成。基础信息数据库建成以后,还需要为有共享需求的各政府部门业务系统提供法人单位、人口、地理信息等信息服务,如税务部门的税务管理、人行的金融管理、公安部门的车辆管理等。

4 功能模型设计及实现

各基础信息库主要是基于对民政系统所管辖的法人单位、人口、空间地理基础信息的采集整合和集中管理,实现民政基础信息的政务应用和社会应用。从功能结构上主要分为基础信息管理系统、应用服务平台和信息服务门户三大部分。

民政基础信息管理系统主要在ETL平台、内容管理工具、统计分析工具、报表工具等软件的应用支撑下,实现对民政基础信息的采集、清洗、转换、比对、加载、维护、流程控制、平台监控等工作的程序化和规范化管理。主要功能模块分为:数据管理、元数据管理、统计分析和系统管理。

4.1 数据管理

数据管理的主要目标是实现各民政基础信息的采集入库全过程管理,主要包含以下功能:

(1)数据采集:包含数据源管理、采集模板管理、实时数据采集、清洗/转换/比对规则关联等功能。

民政系统基础信息资源库数据源按业务系统可分为:社会团体管理系统、民办非企业管理系统、基金会管理系统、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管理系统、老年管理系统、婚姻登记管理系统、社会救助管理系统、殡葬管理系统、行政区划信息管理系统、地名信息管理系统等。

民政系统基础信息资源库数据源均可以从业务系统数据库提取,如部分业务数据未录入业务系统,则需在数据采集之前将手工数据录入业务系统。

采集模板维护:实现对数据采集模板的增/删/改/查等基本功能。

采集模板配置:对采集模板的执行时间、采集元素等进行配置。

实时数据采集:通过民政局内部业务网络,实现业务来源数据的实时采集。

清洗/转换/比对规则关联:将不同采集模板与不同的清洗/转换/比对规则进行关联,执行数据采集任务后可以自动用相应规则进行清洗/转换/比对。

(2)数据清洗:实现对清洗规则的分类管理。

(3)数据转换:实现对转换规则的分类管理。

(4)自动比对:系统根据比对规则,以源数据为参照查找民政基础信息库中对应信息,并为相关联的数据建立相应的对应关系。

(5)人工比对:对比对规则下难以通过计算机自动比对的数据采用人工进行比对。

(6)异常数据处理:实现对被清洗或比对失败的数据处理,包含异常数据管理、异常处理进度跟踪等。

异常数据管理:异常数据是指人工比对失败的数据,这些数据需要返回来源部门进行数据核对,异常数据管理实现对异常数据的查询、统计和返回状态管理等;

异常处理进度跟踪:对返回来源部门进行核对的异常数据处理进度进行跟踪,主要包含异常数据是否已被接收、修正数据是否已重新采集等。

(7)数据加载:完成基础信息加载进入各基础信息库。

加载任务管理:对加载任务进行增/删/改/查等基本管理,并实现对加载任务的状态、执行时间和频率等进行管理;

手动加载:人工触发加载任务进行数据加载;

加载数据管理:对加载进入基础信息库的数据进行管理维护,包含数据变更、数据停用等。

4.2 元数据管理

本系统的元数据管理主要实现对数据的描述,为信息的管理、发现和获取提供一种实际而简便的方式。通过元数据,使用者能够对信息资源进行详细深入的了解,包括信息资源的格式、质量、处理方法和获取方法等各方面细节。元数据管理的主要功能包含:

(1)元数据分类维护:元数据的分类维护主要是实现对业务元数据、技术元数据和管理元数据的维护。本系统中的业务元数据包含数据源分类元数据、采集模板元数据、规则元数据、报表元数据等;技术元数据包含数据结构元数据、数据处理流程元数据等;管理元数据包含角色元数据、权限元数据、日志元数据等。

(2)元数据查询与获取:通过元数据查询可以搜索、定位元数据信息,并能通过元数据信息获取对应的实体信息。

(3)元数据生成与加载:元数据生成是指生成元数据模板文件,并可以将元数据模板文件加载进系统。比如:通过采集模板管理功能生成新的采集模板后,可以自动生成该模板对应的元数据文件;也可以通过加载已制作好的元数据模板文件来反向生成对应的采集模板。

4.3 统计分析

统计分析模块主要实现对民政基础信息的分析应用,包含以下主要功能:

(1)综合查询:该功能提供对民政基础信息的单项查询、组合查询、精确匹配、模糊查询、自定义查询等。

(2)分类汇总:分类汇总是对民政基础信息的汇总统计分析,比如,可按法人所属经济类型、行业类型等进行汇总分析。

(3)多维分析:多维分析是指从多个视角对民政基础信息进行钻取、切片等分析。

(4)统计报表:该功能可以为不同用户定制个性化民政基础信息报表展现。

4.4 系统管理

系统管理模块实现对本系统的运行维护,主要功能包含:

(1)系统配置:实现对系统运行基本参数的配置管理,以及对本系统相关的工作流进行配置管理。

(2)操作管理:包含系统用户管理(分为个人用户、团队用户、机构用户等)、部门管理、岗位管理、角色管理、菜单管理、权限管理、授权管理等。

(3)日志管理:实现对数据采集日志、系统运行日志等的统一管理维护和查询统计。

(4)任务管理:实现对本系统各种任务起停状态、执行时间等的统一管理,如数据加载任务、自动审核任务等。

(5)运行监控:实现对数据采集过程、系统运行过程、系统运行环境等的监控和分析。

(6)存储备份:实现对数据库存储的备份管理。(7)恢复管理:实现对数据库存储的恢复管理。(8)用户关系管理:包含用户分类、用户资料管理、团队用户管理、用户行为记录、用户服务管理、用户调查、用户满意度分析等。

4.5 资源目录注册和服务

民政基础信息数据库在对外服务之前,需要将数据内容和服务方式在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的信息资源目录体系中注册,为其他委办局和政府共享法人基础数据库信息提供目录索引服务,所以需要建立标准的数据资源目录服务系统,对系统的资源进行统一的管理与配置,对采集交换数据进行统一的管理与记录,同时利用目录服务功能对外提供服务。

5 结语

民政信息化是衡量民政工作社会作用、民政事业发展水平、民政工作现代化程度、民政干部素质高低的重要标志。以信息化促进民政事业发展,推动民政业务与信息化融合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战略选择。民政基础信息数据库的建立必将使民政工作在履行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提升民政管理与服务现代化水平、实现资源共享、促进政务公开、转变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保障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凸显重要作用。

[1] 林尤惠. 基于数据仓库方案的保险商务智能系统[D]. 广东工业大学, 2010.

[2] 仇道霞. 浅析数据仓库中的元数据管理技术[J]. 山东轻工业学院学报: 自然科学版, 2009(02): 58-62.

[3] 赵见星. 湖北省县级电子政务实施现状与效益[J]. 电子政务, 2008(09): 114-116.

The Information Resources’ Database Construction of Municipal Civil Affairs System

LU Bing-liang
(College of Management and Engineering, Dongbei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Dalian 116025, China)

The information management of municipal civil affairs is based on a large number of accurate, complete, secure information resources. The civil affairs databases are crucial to communication or information-sharing in different government departments and also to the citizens' civil information-searching. Based on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municipal civil affairs system's information management,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processes and contents in different construction stages. It also puts forward the norm for municipal civil affairs information standardization and the concrete solutions to the function model design and application, which could be some reference to the information resources' database construction of the municipal civil affairs bureaus.

civil affairs bureau; information system; resource database

TP311.13

:A

:1008-2395(2013)06-0023-05

2013-10-07

卢秉亮(1964-),男,副教授,研究方向: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库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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