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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血》之暴力美学解读

2012-08-15金陵科技学院外国语学院南京211169

名作欣赏 2012年30期
关键词:奥康纳先知暴力

⊙孙 静[金陵科技学院外国语学院, 南京 211169]

作 者:孙 静,硕士,金陵科技学院外国语学院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美国文学。

一、引 言

弗兰纳里·奥康纳是“二战”后美国重要的南方女作家之一,1925年出生于南方腹地佐治亚州的一个虔诚的天主教家庭,因为家族遗传下来的红斑狼疮,她只活了三十九岁。然而,她在短暂的一生中却留下了两部长篇小说、两部短篇小说集以及一部散文书信集。这些作品在世界文学中影响巨大,她也因此被公认为是继福克纳之后美国南方最杰出的作家,是“南方的文学先知”①。

《智血》是奥康纳的第一部长篇小说,也是她的代表作。该书情节古怪,人物荒诞,风格阴冷,因此直到今天,仍然使许多初读此书的读者觉得震惊和难以接受。究其原因,笔者认为,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这部小说处处充斥着黑暗暴力,让人觉得有一种恐怖压抑的气氛。奥康纳自己也说过,她写的那些怪诞滑稽的东西其实都是恐怖胜于滑稽。然而,奥康纳小说的魅力也正在于此。她的小说,无不在暴力中又透出一种美感,我们可以称之为“暴力美学”。

二、女性的肢解和耶稣的爆炸

《智血》中对人身体的描写,尤其是对女人身体的描写,充满着暴力的因素。她笔下的人物身体,往往是不见其人,只见一个个的身体器官和肢体,换言之,她笔下的人物,都是被肢解的,就像是把一个完整的活人切碎成块,然后再一部分一部分地端上来,呈现在读者面前。

小说开篇,黑兹尔初到托金汉姆,去找瓦特斯太太。他踏上门廊,从门缝往里张望,第一眼看到的景象“是个白白胖胖的膝盖”②,然后看到的才是“瓦特斯太太独自坐在白铁床上,正拿着一把大剪刀在剪脚趾甲”。

伊诺克躲在树林子里,偷看女人游泳的那段描写,那些女人的身体就被肢解得更厉害了,甚至可以说是被“大卸八块”了。“先露出一张略显苍白的长脸”,而且这张脸简直是没有眼睛的,“绷带一样的泳帽几乎盖住了她的眼睛”,然后是“尖尖的龅牙”,再然后“双手一撑,一条肥胖的大腿攀上池边,接着另一条腿也攀了上来。”她的两条腿,似乎是两个怪物一样,悄悄来到她身后,再突然冒了出来,“似乎这个女人的四肢和她的躯干是分离的”③。

这些臃肿不堪、支离破碎的女性身体的描写,贯穿这部小说始终,看似丑陋无比,令人作呕,其中却别有深意。奥康纳一生中的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家乡佐治亚州的农庄度过的。这一地区正处于美国南方的腹地,因此即使“南北战争”已过去多年,这一地区仍或多或少地残存着根深蒂固的“淑女文化”。这一文化要求女人举止端庄优雅,行为大方得体,而实际上,为了保持这一形象,女性在人前必须时刻注意对自己身体的控制。当把这些女性独处时的身体形象与人前的“淑女”形象放在一起进行对比时,就能发现其中充蕴着一种美学的“张力”。

这种“张力”逐步累积,并在小说最后达到极致,从而以一种“爆炸”的形式得以爆发。这就是黑兹尔打碎“新耶稣”的那一幕。“最后他猛地一冲,终于抢过了那具干尸,向墙上扔去。干尸的头应声而碎,里面乱七八糟的东西全都撒了出来,随之掀起一团尘雾。”

三、被遗弃的儿童

在这部小说中,儿童往往是被无情地被虐待或忽视甚至被谋杀的对象。奥康纳惯常用“it”来指代儿童尤其是女童。④儿童的生命,就和动物一样微不足道。萨巴思初见黑兹尔的时候,就给他讲了一个父母谋杀自己亲生儿子的故事。“那是她的亲生孩子,只因为长得丑,她就嫌弃他,从不给他一点爱。”“于是这两口子干脆用长筒袜把婴儿给扼死,挂到了烟囱里。”这样一个骇人听闻的故事,从萨巴斯口中说出来,却好像家常便饭一样,不以为意,“她的声音又高又快”。

实际上,萨巴斯自己也是个被遗弃的孩子。她的母亲生下她后,“在床上翻了个身就死了”;她的父亲则巴不得早日摆脱她,因此答应和她互相勾结,好让黑兹尔早日把她带走。她的成长经历,更是让读者骇然。她一生下来,就没有谁关心她的死活,被亲属推来推去,最后推到了外婆家。“那个老太婆心眼不好,容不得身边来个累赘,所以她把孩子锁在鸡笼里。这孩子在那笼子里想象着她的外婆如何在地狱受到烈火的煎熬,还把这种种惨状活灵活现地讲给她听。这个恶婆终于受不了这种痛苦,跑到井台上用井绳套着脖子,又把水桶扔进井里,生生勒断了自己的脖子。”

小说中的另一主要人物伊诺克也是个被抛弃的孩子,他被自己的父亲卖给了一个“活像在脑壳上泼了层卤肉汤”的女人。

被亲生父母扼杀的婴儿,被外婆关在鸡笼里的小女孩,被后母虐待的小男孩,这些柔软娇嫩的生命和施暴者的残忍构成了鲜明的对比,这一强烈的反差,构成了一种独特的美感。

四、警察的残忍

在小说的结尾处,倒在废弃工地旁排水沟里的黑兹尔被两个巡警发现了,其中一个警察用警棍敲他的脑袋。两个警察后来把他抬上警车。“他上了警车就断气了,可那两个警察当时并没有注意到,照样将他送到了房东大嫂家。”这是一个典型的穷困潦倒的白人男性,被警察肆意殴打的例子。

再联系到前文黑兹尔的车被一个看他不顺眼的警察无缘无故推下山去的例子,很显然,奥康纳想向我们表达的是以警察为代表的公共权力已经被滥用了,没有相应的力量来与之抗衡。一边是滥用的公共权力,其代表就是残暴的、手握警棍和武器的警察,一边则是根本无力抵抗的普通民众,有些可能还穷困潦倒,可以说是毫无还手之力,这种落差,也是奥康纳暴力美学的一种体现。

五、暴力升级

如果说前面的暴力都还是一些“间接暴力”的描写,或是对一些次要的、小人物暴力行为的描写的话,那么书中也不乏对主人公的一些暴力行为的描述。

胡佛·肖茨想和黑兹尔一起,利用黑兹尔所宣传的“没有耶稣的新教”来假冒先知以行骗,黑兹尔断然拒绝,并用力关上车门。“当他碰门时,胡佛·肖茨的脑袋倒是缩回去了,可是拇指却还紧紧地抠在车门上,一声撕心裂肺的尖叫,让人听着都得慌。”而黑兹尔的反应只是不慌不忙地“打开车门,掰开那个拇指,又砰地一声把门碰上。”任凭“车外,肖茨疼得在便道上蹦来蹦去,尖叫声听得清清楚楚”。

随着故事情节的发展,这种暴力就变得更为极端了,从人身伤害变成了赤裸裸的谋杀。黑兹尔无情地杀害了胡佛·肖茨找来的假冒的“先知”。这位“先知”“吓坏了,拔腿一路狂奔,撕掉衬衫,解开皮带,扒去裤子,正想弯腰脱鞋,可还没等他手够着鞋,埃塞克斯就已经把他撞倒,从他身上碾了过去。黑兹尔向前冲出二十多英尺才停下来,接着又向后倒车,再次从那人身上碾过,这才把车停住走下来。埃塞克斯还压着‘先知’的一半身躯,似乎很高兴能守卫这位终于被自己压倒了的人。”这位可怜的“先知”在最后的时刻艰难地做着忏悔,忏悔的内容都是日常生活中一些琐碎的小事,感人至深。“黑兹尔在他背上狠狠拍了一巴掌,他总算安静下来。”“黑兹尔转过身检查埃塞克斯的前部,看有没有撞坏的地方。还好,除了保险杠上沾了几滴血,哪里都没有坏。他用一块破布把血迹都擦干净之后,才掉头朝城里开去。”

从胡佛·肖茨撕心裂肺的尖叫声中,从“先知”临终前感人肺腑的忏悔中,从埃塞克斯两次无情的碾轧中,从黑兹尔冷酷无情的表情中,我们是否会感到一种既凄厉恐怖,又隐隐有一种很高兴看到这一切伤害和毁灭发生的犯罪后的快感呢?这种快感,类似于看到悲剧后的美感,我们可以称之为“凄美”。包括本书中另一重要人物——伊诺克,在小说的结尾,仅仅为了夺取一套猩猩服,竟然残忍地杀害了猩猩的扮演者,并由“人”变成了“兽”,这些都标志着小说中暴力的逐步升级,并最终到达巅峰。

六、结 语

一直以来,不少评论家只强调奥康纳小说中的宗教色彩,如罗伯特·德雷克说过,“这个天主教作家只有一个故事可讲,即原罪和救赎”⑤。然而,仔细阅读她的作品,就可以发现,暴力也是她的小说中一个不可或缺的因素,而且她的小说的美,很大程度上就存在于她的“暴力美学”之上。通过暴力的描写,在审美形态上扭曲人的正常视角使画面产生不和谐感,将人们某些无意识的心理因素外化并直接裸呈在读者面前,以此激活读者的想象力,从而达到了审美的有效沟通。

① 苏珊·巴莱,弗兰纳里·奥康纳:《南方文学的先知》,秋海译,世界知识出版社1998年版,第1页。

② 弗兰纳里·奥康纳:《智血》,蔡亦默译,新星出版社2010年版,第26页。文中有关小说引文,均出自此书,不再另注。

③ 徐晔:《〈智血〉中的语言暴力与宗教救赎》,《时代文学》2012年第2期。

④ O’Connor Flannery.Wise Blood.London and Boston:Faber and Faber Limited,1968.

⑤ 李津津:《论〈智血〉中萨巴斯·莉莉·霍克斯的悲剧命运》,《湖南科技学院学报》2009年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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