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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亥前后苏沪剪辫风潮

2012-03-12方毓宁江苏省档案展览陈列馆江苏南京210008

档案与建设 2012年9期
关键词:辫子申报

方毓宁(江苏省档案展览陈列馆,江苏南京,210008)

西方传教士的写实绘画可清楚的看见金钱鼠尾(约乾隆时期)

1645年5月,清军南下攻占南京后,清朝统治者为了用同化风俗的办法来彻底铲除汉人的民族意识,消弭反清斗争,颁布了薙发令,即剃头令。规定“京城内外限旬月,直隶各省地方,至部文到日亦限旬月,尽令剃发。遵依者,为我国之民;迟疑者,同逆命之寇,必置重罪。”[1]满清的这种做法深深刺痛了汉民族的自尊心,认为这对身体的摧残如同阉割一样,既是破坏身体完整性,也是对自我族属身份、文化传统的一种背叛。薙发令遭到大江南北普遍的反抗,尤其是清军立足未稳的江南地区。南京六合县督学马纯仁在薙发令下后,“不告妻子,竟赴龙津浮桥,自沉于河”,袖间大书曰:“朝华而冠,夕夷而髡。与死同心,宁死厥身。一时迂事,千古夏人。”[2]江阴“诸生许用大言于明伦堂曰:‘头可断,发不可薙!’”后江阴城破,“许用亦合室自焚。”[3]常熟诸生徐怿“薙发令至,服布袍,别亲族,题壁曰:‘不欲立名垂后代,但求靖节答先朝。’夜半自缢。”[4]在江苏人民喊出“头可断,发不可薙”口号的同时,清军以“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5]的暴力手段强推薙发令,制造了“扬州十日”等惨案。经过清初一场“留头不留发”和“留发不留头”的抗争,男子薙发蓄辫成了满清统治中国的重要象征。

清初,剃头令规定:头顶只留发一钱大,大于一钱要处死。清初满人皆此风俗:头顶只有金钱大小一片头发,蓄做手指粗细的小辫子,须得能穿过清铜钱的方孔才算合格。从清乾隆年间来中国的外国人的画作中可以看到这种辫子的形式。乾隆后期,头顶着发的部位虽没有变,但面积已远不止于一个金钱大,而是有四或五个金钱大,相当于一掌心面积,蓄发数量明显增加。清代嘉庆以后的男子发式逐步演变为将顶发四周边缘只剃去寸许,而中间保留长发、分三绺编成辫子一条垂在脑后,名为辫子或称发辫。这种辫子也是我们从电视上看到,可以说是很熟悉的,但也常会把这种辫子当成清代统一的样式,其实这不过是清后期男子辫子的样式而已。

19世纪末20世纪初,随着清朝统治的逐步衰败,革命党人以“剪辫”为手段激发民众的反清意识,推翻清廷统治。1900年7月,《苏报》主笔章太炎在上海张园参加有80余社会名流的集会,会上准备以上海为基地,武汉为前线,湖广为策应,组织南方军队,北上拘押慈禧太后,把光绪皇帝营救出来,然后推翻满清,建立汉人执政的君主立宪国家。参加者有退隐的高官文廷式、马相伯,有曾国藩的大幕僚容闳,还有知名学者严复等。会上,章太炎激昂慷慨,表示要彻底反满,不与光绪皇帝共戴一天,并“剪辫断发”,走上了反清革命的道路。据考证,这是中国文人在中国本土剪下的第一根辫子。[6]章太炎为表示决心,专门写了篇古色古香又颇具理论深度的《解辫发》一文。由于他在知识界和社会上的影响,这篇文章实际上成为了清末剪辫风潮的宣言书。

民初革命军在街头强行剪辫

南通街头剪辫情景

1906年7月30日,《大公报》以“剪发易服议”为题,连续发表了一系列论文。指出剪发易服为世界大势所趋,是国家自强的必须,极力推崇欧美发式和服饰。“吾国之所以未能与世界帝国相平等者,……实以剪发易服未断行。……当英破吴淞攻塘沽联兵烧我圆明园,此已宜除成见、振作奋发、剪发易服以图自强”;不剪易“一碍于卫生,一妨于实业……一阻于尚武”;剪发易服之利,一在“振国民之精神”,一在“息列邦之窥伺”。[7]1909年《东方杂志》上的《游美略说》称:“来美者必须于上海剪发改装,在船及入境,一切始便”。[8]1910年上海《民立报》发表《总办耻作拖尾奴》、《剪去烦恼根》、《剪辫议之复活》、《学生立志剪辫子》、《辫发之死刑将近》、《剪发有先后之分》等多篇关于剪辫文章,[9]剪辫问题逐步成为当时社会的一个热点,尤其是在风气最为开通的上海。

1911年1月15日,由前刑部侍郎,出使美、秘、墨、古大臣伍廷芳发起,上海各界在张园举行了规模空前的剪辫大会。《大公报》报道:“赴会者车水马龙,络绎不绝,午后聚集已逾二万余人。”会场“中设高台,旁列义务剪发处,理发匠十数人操刀待割。其时但闻拍掌声,叫好声,剪刀声,光头人相互道贺声,剪辫者有千余人。园主叔和观察谓:‘自开园以来,未有如斯之盛况’……计二小时间,当场剪发者已得三百余人。”[10]

1911年10月武昌起义后,各省纷纷起义或独立,同时下达剪发令。江苏地区光复后,迅速掀起了剪辫浪潮。从上海、南京等中心城市迅速向中小城镇和广大农村发展。远在苏北的沭阳一带就有“革命,革命,剪掉辫子反朝廷”的民谣,剪辫在无形中成为与清政府决裂、赞同革命与否的一个政治标志。

上海光复后,沪军都督陈其美立即剪掉了辫子,并张贴剪辫告示,明令“自汉起义,各省响应。凡我同胞,一律剪辫;除去胡尾,重振汉室。”[11]于是上海形成剪辫高潮。之后,“光复实行剪辫团”、“义务剪辫团”等团体纷纷成立。革命者在大东门、火神门、小南门等处召开剪辫会,精明的上海商人还开办了不少剪辫小店,生意很好。市民徐志棠,见租界内剪辫响应者不够踊跃,就以个人名义办了个“义务剪辫会”,于12月31日至1912年1月2日的三天内,花钱雇了几个理发匠,在公共租界会审公廨贴邻的畅园茶馆内摆开义务剪辫场子,张贴公告说:“凡自愿前来剪辫者,修理成学生头,分文不取;理发完毕,每人在茶馆内当场赠吃大肉面一碗。如有人愿意答谢雅意,不取走所剪下的发辫者,本会将代为变卖,捐赠军饷。”三天下来,成效显著,自愿前来剪辫者竟有254人之多。上海剪辫后出现了一句新的俗语,叫作:“你这人真是辫子!”其意为:辫子者,最无用之物也,故骂人辫子,犹骂人饭桶也;辫子者,但有害而无利之物也(如捉奸、相打、被拘),故骂人辫子,犹骂害人精也;辫子为物尾也,唯禽兽类皆有尾,故骂人辫子,犹骂人禽兽畜生也。[12]

南京光复后,即有很多人剪辫。1911年12月31日《民立报》报道:12月28日,军政府发布命令,“限三日内一律剪辫”。1912年1月1日,孙中山在南京就任临时大总统后,很多市民以剪辫相庆祝,形成了剪辫高潮。18日,上海《申报》记者在《记新南京三日之见闻》中称:从南京仪凤门进城到碑亭巷旅馆,“沿途所见,虽贩夫走卒,无一人垂豚尾者”。

在江南,无锡锡金军政分府要求民众从速剪除发辫,以壮观瞻。但又规定,民众剪辫自愿,军士不得擅自强迫他人剪辫。如不服从军纪,定当从严惩治,决不宽贷。[13]苏州城镇居民大多剪掉“豚尾”,“辫发一物顿觉稀罕。”[14]吴江盛泽镇出现宣传剪辫的木版招贴:“一条满洲辫子,二百余年受累,三朝两日梳头,四季衣衫油腻,伍君(伍廷芳)新近发起,陆续剪除豚尾,七发不用添麻,八月武昌起义,九九归愿剪脱,十分称心如意。”[15]苏州府靖湖厅的徐绍费发起“辞发剪清会”,倡议在12月中旬以前将辞发全部剪尽,数日就有700余人报名剪辫。[16]民国元年锡金军政分府司令长秦毓鎏又发布公告,谕称:“编发垂辫,本系满洲旧俗,豚尾奴之称,久为环球各邦所窃笑,我民国光复以后,举凡开通人士均已争先翦辫,还我旧观,但仍有冥顽不灵之徒,甘为满奴保护一辫,或有辫虽剪去,仍剃却四周短发,仅留中顶者,种种诡谋异状,非但抗违禁令,抑且居心叵测,亟应从严惩治”等语。

清朝男子辫子演变图

1912年退位后的末代皇帝溥仪头上依然挂着象征满人身份的辫子

1921年溥仪剪掉辫子,标志着200多年“辫子时代”的彻底结束

在江北,扬州民政长李石泉剪除自己头上辫子,将其装在玻璃盒内,高悬于扬州教场旗杆顶上,“任人观望”,劝谕商民剪辫。[17]阜宁“迄至光复,上行下效,十剪五六,自颁禁蓄发条例,虽僻壤穷乡鲜有不剪者。”[18]南通官吏、商界人士和学校师生都率先剪了辫子,但仍有不少人一时难改留辫恶习,对此,南通县四处张贴以“南通总司令兼理民政长”名义颁发的剪辫“通令”,并派人检查,对于劝告无效者,将随时剪除其辫子。南通清末状元、著名实业家张謇,在辛亥革命后的10月24日剪辫,并郑重其事地把那条剪掉的尾巴小心妥贴地包好寄回老家以作纪念。他在日记上写道:“此亦一生纪念日也”。至1912年底,南通城内剪辫者十之七八。[19]男子剪辫甚至还波及女子,不少城市青年妇女,特别是女学生,也将长辫剪成短发。“世界文明耿曙光,青丝齐剪省梳妆。勾吴志乘分明载,断发厉行国始强。”女子剪辫不仅是发式的改变,也寄托了妇女界关心国事的愿望和热情。

江苏很多政治人物带头剪辫,以推动剪辫运动的迅速展开。如苏督程德全等人早在时局尚未明朗之时即剪去辫子,表明其对自己所作重大政治抉择的义无反顾。1912年1月,江苏代理都督庄蕴宽发布了全省的剪辫令,并且还规定军警须在十日之内剪辫,否则一律辞退。江苏省临时议会亦提议限期剪辫,违者剥夺公权。并规定自5月1日起,仍有发辫者,不得为诉讼之原告,做被告时需罪加一等。

但各地剪辫进度大不一样。人们长期形成的生活积习是不易轻易改变的,普通百姓也不会想到要与谁决裂,尤其是生逢乱世,大多数人处于无奈、恐慌、羞愧、观望之中,或因担心清廷复辟“无辫必受奇祸”,以一种能拖一时是一时的心态在抵制,或拒绝剪辫。在辛亥革命的过程中,由于行动没有明确的规范,一些军人和激进者便走上街头,见有末剪辫者,即强行为其剪,多次引发“剪辫风潮”,尤以上海、镇江、苏州为最。

上海军政府贴出剪辫布告的头几天,在城厢内外,就有士兵拖住行人,硬将垂于脑后的辫子剪下。后来,更有不少不明身份的人窜上街头巷尾,看到拖辫者,就上前“咔嚓”剪辫而去。还有专收辫子者,一般每根可值小洋2角。一些男子唯恐被拖住剪去辫子,纷纷闭门家中。11月,一队“敢死队”来到法租界制造局路口,拦住拖辫者劝剪。有4人原是制造局的警兵,见有人拦住他们要剪辫,一怒之下,挥拳就打。敢死队员不甘示弱,也以拳相向。冲突加剧,陈其美都督闻之,立即下令各军警营所:“如发现尚有拖辫之警兵,迅即剪除。抗拒者一律斥革不用。”[20]1911年12月29日,沪军都督陈其美发布《禁止强迫剪辫告示》:“近闻各军兵士,未免过分热心,硬剪行人发辫,以致议论纷纷。责成各军军官,火速查禁无徇。”这张百字文告一方面恳切劝谕市民行剪,一方面严禁拦路强剪,着令查拿强行剪辫之人。[21]1912年元旦,沪军都督府又发出《通令军人剪辫告示》:“对于普通人民,剪辫与否,原可听其自然,不以政令干涉,而军人为齐民之表率,肩光复之巨任,不能稍事姑容,致留污点,为此即着各兵士迅速将发辫即日剪除净尽,如有抗违不遵者即行追缴饷银,革除军籍。”[22]

镇江光复后,地方绅商各界召开临时议会,发布剪辫示谕。可数月之后留辫者仍然不少。1911年12月,英国领事德为门称:“在镇江城内各街道上和郊区,正式推行剪掉辫子,使那些安宁和平静的居民感到极为愤怒,在革命军代表被问及此事的时候,他们声称,这是无业游民和不良分子干的。但据我看来,此事无疑地获得了军队首领们的赞同,而且很可能是他们下命令这样做的。”[23]1911年12月14日晚,镇江商团巡逻队梭巡时,见站岗各巡士仍未剪发,诘以何故。各巡士以未奉警长命令答之。商团以此前开剪发大会时,许警长谓已发布命令,何得反抗。始则婉言劝告,继逐出利剪,将某某二巡士豚尾先行剪去。当时该巡士亦无违言,讵商团散队后,有二人行经山巷,突有某巡士急吹警笛,唤集巡士十余名,将该团二人痛殴,受伤颇重。……又十五日晚有好事者某三人手持剪刀,在鱼巷一带强剪行人发辫,以致纷纷争扰。……十六日上午有某甲亦在大街强迫行人剪辫。[24]1912年2月,浙军朱瑞所部在镇江大马路南街、江边大街、银山门、西门桥等处拦截行人,剪辫千余条。从江北清淮一带逃荒来的难民视辫子如命根,啼哭跪求,终不能免。直到浙军开往清江,剪辫风潮才稍有平息。[25]

民国时期的剪辫书

1912年4月21日,《申报》以“无锡强迫剪辫”为题,报道军人在无锡街头强行剪辫千余条,乡民惊惶万状,手执辫子狂奔回乡,军队从后追赶,有人逃避不及竟跳入河中。各处开往无锡的船只闻讯后纷纷中途折回,水陆交通中断,致使无锡商贸活动深受影响。[26]

苏州光复后,军政府多次发布剪辫通令,但数月后军警界仍有六七成未剪辫,普通群众留辫者更多。1912年1月,江苏代理都督庄蕴宽发布剪辫告示:“中华光复,百事更新。惟此发辫,起自满清,既碍工作,且害卫生。昔呼鞑子,编入戏文,今称猪尾,惹笑四邻。为此出示,劝告我民,不论老少,农工商人,速速自剪,切勿因循。本都督府,不日出令,限期剪辫,一律实行。到期未剪,定于严惩,赶早剪去,体面保存。今先晓谕,军警人等,暂勿干涉,其各凛遵。”[27]限令所有军警在十日之内一律剪辫,否则撤职斥退。但剪辫效果并不理想,并因此酿成多次冲突。1911年12月28日,浙江新军在苏州强行剪辫,“一时纷纷奔窜,有被剪而哭泣者,有盘辫子顶而冒充已剪者,有不服争执者,有闭门潜匿者。”[28]苏州商民惊惶无措,纷纷关门闭店。巡警将两名强行剪辫的军人扭送警局,并转解军政府收管。次日清晨,浙江新军第二标数百名弁勇各执器械、木棍冲上马路,见巡警就打,并将巡警局内什物门窗捣毁,释放局中押犯,巡警受伤者众。[29]数日后,先锋队兵勇又在街头强行剪辫,一些江防营士兵故意寻衅滋事,拖着油松大辫招摇过市。当先锋队兵勇前来强行剪辫时,他们突然拔出小刀乱戳,酿成事端,为后来的仇杀埋下祸根。[30]

1912年1月26日清晨,苏州一名留辫的江防营兵士在胥门外喝茶,先锋队兵勇欲强行为其剪辫,双方争吵不休,兵士愈聚愈多,彼此开枪射击。下午,双方在胥门内枪战十数分钟。一时人心大恐,居民销户一律闭门。[31]在双方争斗时,匪徒、流氓在胥门外趁火打劫,将慎裕钱庄、酱园米店等十余家铺户抢劫一空。翌日,双方在甘棠桥附近发生枪战,2名江防营士兵受伤。都督庄蕴宽率队亲往弹压,规定城外防兵不准进城,城内队兵不准出城,以免再起冲突。[32]

1912年2月3日,从南京撤回的先锋队一到达苏州,就在胥门内沧浪亭、查家桥、三多巷等处强行剪辫,一名江防营士兵被剪辫,误以为是先锋队报复,于是回营拖取洋枪刀械哄出营盘,欲与先锋队寻衅。城内先锋队得报,亦持枪严阵以待。一时街巷民众惊慌奔逃,城内外店铺一律闭市。后经都督庄蕴宽和江防营统领率兵弹压劝谕,这场剪辫风潮才告平息。[33]3月16日,从南京撤回的浙军途经苏州,见大街上仍有不少拖辫者,于是派出数十人,各持大剪刀分赴阊门马路及城内中市大街一带强行剪辫,一时谣言四起,造成动荡,进城完纳租米的农民纷纷持辫逃奔回乡。[34]

锡金军政分府剪辫公告

清代男人脑后的这根大辫子犹如绳索捆绑了中国200多年,革命者把剪辫当成革命的标志,把心中对满清朝廷的不满情绪通过剪辫发泄出来。与清初汉民反薙发截然相反,有不少前清遗老和普通劳动群众,或视剪辫为异端,抗拒剪辫,或对辫子早已习惯迟迟不愿剪去。为了保护自己的辫子不被剪掉,“有盘结头顶者,有乘坐肩舆者,有垂辫胸前者,有藏辫领内者”。诚如鲁迅所说:“我不知道有多少中国人只因为这不痛不痒的头发而吃苦,受难,灭亡。”[35]无论是满洲统治者还是汉族反抗者,他们的发式中都潜藏着民族的身体记忆。透过发式的表面变化,我们可以看到的是幕后权力斗争的血雨腥风。好在从目前所掌握的档案史料来看,民初的剪辫风潮虽然出现过一些过激行动,的确存在着打人、抓人、罚款等过分之举,但没有一个因抗拒剪辫而被起诉、判刑或杀头的。一些军政府只对政府工作人员、军人、学生等要求剪辫,对平民百姓则一般持宽容态度,至于那些街头剪辫队的过激行动,并不能代表政府行为。1912年3月民国政府颁布《大总统令内务部晓示人民一律剪辫文》,至此,从法律上确定剪辫成为中华民国新国民的形象。但事实上,直到张勋复辟失败,新的政权稳定下来,城市才基本上完成剪辫,而偏远山村则需要更长的时间了。辛亥革命后,留辫与否是自由、开放的,基本没有再将其强制“政治化”,总体上是说服、教育,较为宽容的。溥仪留的那个辫子,民国政府多次派人催促他剪辫,但都被搪塞过去,而政府并没有采取任何过激的强制行动。孙中山的自由、平等、博爱思想,在辫子问题上也有所体现。1922年4月,溥仪在时代潮流的感召下毅然剪掉了祖宗留下的辫子[36],标志着“辫子时代”的彻底结束。

注释

[1]蒋良骐:《东华录》(卷五),第80页,北京:中华书局,1980。

[2]计六奇:《明季南略》卷之四《马纯仁小传》,第230页,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

[3]计六奇:《明季南略》卷之四《江阴纪略》,第241页,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

[4]计六奇:《明季南略》卷之四《常熟徐怿》,第260页,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

[5]韩菼:中国历史研究资料丛书《东南纪事》·《江阴城守纪》(上),第46页,上海:上海书店,1982年。

[6]李天刚:《1900年:躁动的南方》,《收获》,2000年5月。

[7]于天泽:《剪发易服议》,《大公报》,1906年8月22日。

[8]许先甲:《游美略说》,《东方杂志》,1906年第2期。

[9]《民立报》1910年10月22日、11月 6日、12月1日、12月 5日、12月11日,马鸿谟编《民呼·民吁·民立报选辑》,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1982年。

[10]埠内新闻[N],《大公报》,1911年1月26日(2)。

[11]《剪辫告示》,《辛亥革命在上海史料选辑》,第203页,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年。

[12]、[20]王淼,《民国初年上海剪辫趣闻》,《文史月刊》,2009年第9期。

[13]陈铁生等整理:《锡金军政分府档案选刊》,《辛亥革命史丛刊》第九辑第131页,北京:中华书局,1997年。

[14]《宣统三年苏州日华洋贸易情形论略》,《苏州洋关史料》,第221页,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1991年。

[15]仲老虎口述、周德华整理:《“剪辫子”告示》,《吴江文史资料》第11辑(1991年),第136页。

[16]《靖湖厅光复本末》,《辛亥革命江苏地区史料》,第150页,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61年。

[17]《申报》,1912年2月25日。

[18]焦忠祖、庞友兰纂修:《阜宁县新志》卷十五,《社会志》。

[19]《民立报》,1912年 12月 15日。

[21]《剪辫问题彚纪》,《申报》,1912年1月1日,第二张第三版。

[22]《重申军人剪辫之命令》,《申报》,1912年1月4日,第二张第二版。

[23]《英国蓝皮书有关辛亥革命资料选译》下册,第387页,德为门领事致朱尔典爵士函,1912年1月9日于镇江。

[24]《镇江剪辫风潮》,《申报》1912年1月6日;《镇江剪辫风潮续志》,《申报》,1912年1月8日。

[25]《镇江亦同强迫剪辞》,《申报》,1912年2月3日。

[26]《无锡强迫剪辫》,《申报》,1912年4月21日。

[27]《庄都督将下剪辫令》,《申报》,1912年1月10日。

[28]《吴中新纪事》,《申报》,1912年1月1日。

[29]《苏迈兵匪为患》,《申报》,1912年1月2日。

[30]《苏垣近事》,《申报》,1912年1月9日。

[31]《苏州新旧军大冲突》,《申报》,1912年1月27日。

[32]《苏州新旧军大冲突续纪》,《申报》,1912年1月29。

[33]《先锋队大闹金阊》,《申报》,1912年2月5日。

[34]《浙军又来剪辫》,《申报》,1912年3月19日。

[35]鲁迅:《头发的故事》。

[36]《溥仪昨剃辫子》,《申报》,1922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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