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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闽台产业合作的海峡旅游共同市场研究

2011-11-02曾艳芳郑耀星李文祥福建师范大学旅游学院福建福州350007

关键词:闽台海峡海峡两岸

曾艳芳 郑耀星 李文祥(福建师范大学旅游学院,福建福州,350007)

基于闽台产业合作的海峡旅游共同市场研究

曾艳芳 郑耀星 李文祥(福建师范大学旅游学院,福建福州,350007)

闽台旅游产业合作存在诸多问题和制约因素。海峡旅游共同市场是两岸旅游产业合作的最佳形式,两岸政府、旅游企业和民间组织三方面应加强努力,构建海峡旅游共同市场"三位一体"驱动模式。

闽台旅游产业;海峡旅游共同市场;模式

一、闽台旅游产业合作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闽台两地地缘相近、血缘相亲、文缘相承、商缘相连、法缘相循,闽台旅游产业合作具有深刻的必然的内在机理:海峡两岸地理环境的整体性和差异性是两岸旅游产业合作的自然基础;海峡两岸人文历史的悠久性和传承性是两岸旅游产业合作的文化基础;海峡两岸经济发展的差异性和互补性是两岸旅游产业合作的社会基础。因此,闽台两地旅游业始终保持着良好的传统与友谊,有着广泛的合作基础,两地通过签署一系列合作协议,加强对两岸旅游资源的整合,促进两岸旅游业合作。在“大三通”时代,福建省更是抓住先行先试的有利时机,有效运作,持续打造“海峡旅游”这一品牌,把“小三通”打造成为两岸旅游的黄金线,福建已成为海峡两岸旅游往来的重要区域和前沿阵地[1]。随着闽台旅游合作进入交互式深入发展,两岸旅游业往来日趋频繁,交流日趋深入,合作日趋紧密。

(一)闽台旅游产业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1.台湾地区旅游业发展对福建旅游的促进作用

对台旅游是福建的特色和优势,自1987年台湾当局开放台胞到大陆探亲以来,台胞游客就成为福建入境的最重要客源之一。近几年,福建省接待台胞的人数呈递增趋势,由图1可见,福建接待台胞人数由2000年的47.8万人次增加到2007年的80.16万人次。特别是随着大陆居民赴台旅游的实施,大陆居民经金马澎赴台湾本岛旅游的开通以及“大三通”的全面启动,福建接待台湾游客更是创下123.4万人次(2009年)的新高。台湾同胞在福建省接待入境旅游者中比重一直保持在30%左右(见图2),极大地促进福建旅游产业整体水平的提高。

2.福建旅游发展对台湾地区旅游业的促进作用

进入21世纪,台湾地区旅游业就一直萎靡不振,旅游业整体不景气,许多观光企业亏损严重,有些甚至濒临破产的边缘。台湾旅游资源品牌竞争力不够,与其它三个“四小龙”国家及地区相比,台湾每年在吸引海外游客方面不仅远远落后于香港,也落后于韩国和新加坡[2]。与台湾整体旅游业的惨淡经营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福建旅游的发展为台湾地区旅游业注入巨大活力。2009年,大陆居民赴台旅游人数累计60.6万人次。其中,经福建口岸赴台游人数,达到10.8553万人次。其中,88.4%又是经“小三通”赴台旅游的,凸显福建省作为两岸旅游交流合作最便捷通道的重要区位优势。截至2009年底,沿海“小三通”航线共运载旅客520.3384万人次。其中,厦金航线463.8493万人次,两马航线33.8836万人次,泉金航线21.9571万人次[3]。随着福建旅游业的发展,通过整合两岸旅游资源,推动区域内的无障碍旅游,吸引其他省份的大陆游客赴台,将大大增加台湾地区吸引客源的渠道,促进台湾旅游业的繁荣。

图1 2000-2009年福建省接待台湾地区游客人数

图2 2000-2009年台胞占福建省接待入境旅游者人数比例

(二)闽台旅游产业合作存在问题

虽然闽台旅游产业合作极大地促进了两地的旅游业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旅游收入,但是闽台旅游产业合作还是面临着诸多问题。

第一,闽台旅游产业合作多是政府行政手段推动,市场作用弱。目前,闽台旅游产业合作主要是在两岸政府签订的一系列协议框架下进行的,区域旅游产业合作所需要的各种旅游资源和要素还无法在闽台区域内自由流动。

第二,闽台旅游产业链结构松散,企业规模竞争力差。闽台两地旅行社和旅游景区等核心企业产业集中度不高,规模落后,竞争力弱,尚未充分发挥核心企业的作用。另外,闽台两地的旅游企业之间联系较为松散,合作不够紧密,大多数是横向联系。

第三,闽台旅游产业内旅游企业创新机制不足。目前闽台旅游产品单一,仍以观光型旅游产品为主,各旅游企业设计的旅游线路多数相似甚至雷同,产业同构带来的恶性竞争严重。对于新旅游线路的开辟,由于害怕让竞争对手“搭便车”,旅游企业容易丧失创新的积极性。另外,两地的企业之间缺乏创新的合作机制和利益分配机制,如果这个问题没有得到妥善解决,就会影响到双方合作的积极性[4]。

闽台旅游产业合作过程中还受到政治因素和历史原因等诸多因素制约。要推动“海西”与“海东”加快经济共构、产业融合、共同繁荣,真正实现闽台两地旅游产业的市场对接,构建海峡旅游共同市场势在必行。

二、海峡旅游共同市场是两岸旅游产业合作的最佳形式

(一)海峡旅游共同市场的提出及内涵

“两岸共同市场”作为两岸经济整合的模式,最早是由台湾原“行政院院长”萧万长先生在2000年底提出的[5]。萧万长在《一加一大于二——迈向两岸共同市场之路》一书中认为,两岸共同市场即大中华经济圈,包括两岸四地。两岸共同市场的构建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由于历史和现实因素的诸多限制,在短期内“两岸共同市场”还无法实现。海峡旅游共同市场是海峡两岸共同市场一个重要组成部份,将旅游产业作为先导产业,加快两岸旅游市场对接,可以首先形成海峡旅游共同市场,并为两岸共同市场摸索经验。

海峡旅游共同市场作为众多区域旅游共同市场中的一员,既具备了所有区域旅游共同市场所应有的共性,也拥有其自身不可替代的特殊性。它不同于主权国家之间的旅游共同市场,又不同于主权国家内部的旅游联合市场,也不同于我国已有的粤港澳旅游联合市场(虽然两者都有“一国两制”背景,但表达方式有很大差异)。由于海峡两岸的政治制度以及意识形态等方面存在较大分歧,因此海峡旅游共同市场的构建与一般的区域性共同市场的构建有所不同。海峡旅游共同市场是在特殊的历史、政治背景下,在“一国两制”制度框架的指导下,以海峡两岸的“五缘”优势为链接,实现海峡西岸(福建省)与海峡东岸(台湾省)的旅游对接,通过旅游凝聚两岸人民之间的感情,最终达到政治上的和谐。它是以海峡东西两岸自然地域、历史联系和一定基础上的经济社会条件为依据,在海峡东西两岸区域范围内,两岸旅游经济主体打破行政体制和区划的限制,依据相关协议或章程来整合和优化旅游系统各个要素的配置,从而提高海峡东西两岸区域范围内旅游产品的整体质量与竞争力,以便获取最大旅游经济效益的旅游综合体。

(二)海峡旅游共同市场的特点

海峡旅游共同市场作为新型的旅游市场,特殊的政治背景赋予了其独有的特性,海峡旅游共同市场具有名称的模糊性、概念的灵活性和操作的渐进性等特点[6]。

首先,海峡旅游共同市场的名称上具有很强的模糊性和包容性,容易为大陆与台湾双方所接受。由于“两岸共同市场”概念最先由台湾提出,在名称的理解上并不牵涉到政治问题,并且有“对等谈判”之意,故其容易为台湾当局所认可;而根据大陆方面的理解,“两岸共同市场”及其范围内的“海峡旅游共同市场”是在“一个中国”的原则下提出的,依据大陆“在'一个中国'基础上,什么都可以谈”的原则,这一概念也能为中国大陆政府所接受。

其次,海峡旅游共同市场这一概念具备较强的灵活性,可以就两岸旅游业发展领域的问题在认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商谈,而对于分歧较大的问题,可以暂时不谈。由于包括旅游合作在内的经济合作架构存在各种形式、各种名称,而每一种形式、每一种名称都有其特定和非特定的内涵。目前普遍运用于国际上进行合作的签订“自由贸易协定”模式反映的是国与国之间的合作关系,大陆方面无法接受;而大陆与港澳对接的CEPA(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模式以“一国两制”为基础,在台湾内部则采用分歧。海峡两岸关系的特殊性,导致两岸间无法沿用或借鉴现有的合作模式,因此,海峡两岸间旅游合作必须采用一种可即时调整的模式,根据情况的即时变化而做出适应现状发展的调整。“海峡旅游共同市场”就是这样一种架构,其内涵可以因地、因时、因人、因事,基于双方面的统一进行调整。

再次,海峡旅游共同市场具有渐进性的特点,它可以包括旅游合作的各个阶段。由于目前中国大陆与台湾经贸关系仍未正常化,仍在旅游要素流动、客源互通等方面存在障碍。现阶段来看,若要立即实现“共同市场”这一较高层次的旅游合作一体化不太实际,但可以分阶段实现这一目标:促进旅游生产要素、旅游资本等在闽台两地间自由流动,实现区域内要素资源的最优化配置;促进两地形成若干个旅游产业集群,调整和优化闽台旅游产业结构,提升闽台旅游产业竞争力;促进海峡旅游共同繁荣,全面实现两岸市场一体化。

三、海峡旅游共同市场的构建模式

海峡旅游共同市场是在特殊的政治背景和历史条件下提出的,其构建模式必然有别于传统。要促进海峡旅游产业合作、构建海峡旅游共同市场,两岸政府、旅游企业和民间组织三个方面应加强努力,构建“三位一体”的驱动模式。

(一)两岸政府积极的政策扶持是构建海峡旅游共同市场的基础和重要保障

旅游业具有很强的经济属性、社会意义、文化内涵和政治色彩,只有政府才能保证旅游业综合性特征的凸显和综合性目标的实现。因此,政府的调控机制和政策扶持对海峡旅游产业合作与共同市场构建起着重大的推动作用。由于海峡旅游涉及的区域有一定的政治敏感性,因此在海峡旅游合作实际中起主导作用的是政府,必须靠政府的政策倾斜推动其稳步发展。为推动海峡旅游共同市场的构建,两岸政府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其一,制定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的政策和制度,包括投资政策、税收政策、土地政策、财政政策、行业准入制度等;其二,进一步落实和完善海峡旅游共同市场总体规划,要打破地区限制,全面进行旅游开发的统一规划,加快市、县级旅游规划,促进海峡西岸与海峡东岸各市、县的旅游规划对接,确定各地区的比较优势,通过资源的优势互补,错位开发和重点推介促进竞合;其三,建立共同市场平台,要突破现有行政空间与旅游规划空间的限制,联手建立统一的旅游市场平台,使海峡两岸互为旅游客源地,互为旅游接待地,通过高效的市场平台实现对区域内各种旅游要素的合理分配;其四,对旅游业实施行业管理与监督,制定与旅游业和旅游活动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和行业标准等。

(二)两岸旅游企业广泛的合作是构建海峡旅游共同市场的核心力量和动力源

在我国现阶段,政府是旅游开发的第一主体,旅游企业是第二主体。在政府的支持鼓励下,两岸旅游企业应加强合作,联合开发旅游资源,共推“海峡旅游”品牌,共同打造和包装精品旅游线路,相互推荐旅游项目,实现资源、宣传、管理等方面的共享,建立完善的区域大旅游市场。

首先,海峡旅游产业合作过程中要充分发挥龙头旅游企业集团以及大型的旅行社、旅游景区的带头作用,实现食、住、行、游、购、娱等产业的整合,构建和优化两地旅游产业链。这就要求两岸与旅游相关的企业和部门如旅行社、饭店、餐饮、旅游景区、旅游交通、旅游商店等,另外还可延伸至保险公司、银行、媒体等关联企业,在政府的统一管理和政策的协调指导下,构建旅游项目合作产业链,做强做大旅游市场,这也是龙头企业自身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

其次,两岸旅游企业应加强交流与合作,组织旅行社、旅游饭店、旅游景区等部门的管理人员和市场促销人员应考察海峡两岸的旅游资源,互相交流旅游资源开发建设和行业管理的经验。

(三)两岸民间组织深入的交流为构建海峡旅游共同市场提供桥梁和纽带

海峡两岸人民血缘相亲,在两岸交流对话中,人民的推动力量是巨大的。两岸人民在各方面都建立了积极的民间联系,成立了许多联谊会等民间组织,为两岸关系和谐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可以说,民间交流是两岸各项合作的先锋组织。两岸的民间组织在长期多层次、全方位的文化交流过程中,可促进两岸的闽南文化、客家文化、宗教文化、宗亲文化和民俗文化进一步融合,进行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弘扬和传播。

随着两岸旅游业交流的增多,需要双方协商解决的问题也越来越多,在海峡旅游合作中,两岸的民间组织极大地推动了两岸旅游业合作机制的建立。首先,两岸旅游业的有关民间协会组织可先行建立联系机制,共同探讨旅游产业的合作发展事宜,并由两岸相关部门以及高校和研究机构等专家学者、企业界人士组成“两岸旅游业交流协会”或“两岸旅游业界联谊会”等民间组织,建立稳定的民间联系渠道,加强旅游合作中热点问题的技术性、事务性商谈,这样做既能发挥两岸交流与沟通的桥梁作用,又可规避目前存在的一些阻碍。其次,双方定期或不定期举办以“旅游业合作”为主题的两岸高层论坛、专家研讨会、博览会等,通过咨询培训、中介服务、会展论坛等活动,为双方业界开拓市场服务,提高两岸旅游业的相互影响力和辐射力[8]。

“大三通”时代的到来使海峡旅游合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大好机遇,两岸的旅游合作也日趋深入。两岸政府应当抓住有利时机,使两岸经济共构、产业融合,真正实现闽台两地旅游产业的市场对接,促进海峡旅游共同市场的构建,把海峡旅游区打造成世界级的旅游目的地。

[1] 余潇,储白珊.海峡旅游春意浓[EB/OL].(2010-03-01).http://www.fjta.com/FJTIS/FJTA/InfoDetail.aspx?MT_ID=1001&type=1&ID=205360.

[2]邓利娟,黄智略.“海峡旅游区”的构建及其对台湾旅游业的影响[J].台湾研究集刊,2007(2):50-58.

[3] 江宝章.大陆赴台旅游人数超60万人次[EB/OL].(2010-03-01).http://www.fjta.com/FJTIS/FJTA/InfoDetail.aspx?MT_ID=1001&type=1&ID=205355.

[4] 张健华,余建辉,洪元程.基于共生理论的闽台旅游合作机制研究[J].福建农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11(1):58-61.

[5] 萧万长.亚洲经济整合过程中台湾的处境[J].两岸共同市场基金会通讯,2004(9).

[6] 郑建辉.构建海峡两岸共同市场研究[D].福州:福建师范大学,2006.

[7] 张健华,陈秋华,余建辉.闽台旅游合作的共生模式研究[J].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08(3):112-115.

[8] 陈怡宁,张辉.两岸旅游合作趋势与发展对策[J].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学报,2009(3).

Research on Common Market of Strait Tourism in view of Tourism Industry Cooperation across the Straits

ZENG Yan-fang,ZHENG Yao-xing,LI Wen-xiang

Tourismindustry cooperation between Fujian and Taiwan has many problems and constraints.The common market ofStraittourismis the best formoftourismindustry cooperation acrossthe Straits.Thegovernments of both sides ofthe Straits,tourism businesses and civil society should make great efforts to construct the"trinity"driving mode of the common market of Strait tourism.

tourism industry across the Straits;common market of Strait tourism;mode

F590

A

福建省社科规划重大项目(2009Z003);福建省教育厅项目(JA10120S)

曾艳芳(1982-),女,硕士,讲师,研究方向为旅游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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