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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中小企业“税负之痛”
——杂费之重

2011-09-27斯通

西部大开发 2011年1期
关键词:非税收费费用

◎文/斯通

解析中小企业“税负之痛”
——杂费之重

◎文/斯通

近日媒体披露的一项关于企业负担来源的问卷调查显示,环保部门已成为中国企业负担的最大来源。这也再次引发了外界对于中国企业繁重的非税负担问题的关注。

有评论表示,由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没有到位,政府与企业的关系没有理顺,权力部门化、部门利益化的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因此,在行政管理、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过程中,仍然存在许多不规范行为,乱收费现象仍然随处可见。

企业除了法定必须上缴的各种税收、保险基金之外,各种规范和不规范的收费仍然是一个天文数字。这些依靠行政权力收取或攫取的费用,绝大多数都出自于中小企业,中小企业的负担之重、受害之深,令人担忧。

企业不堪重负

据媒体报道,中国社科院一位学者在两年前参与了一项由相关部门召集的企业非税负担情况的抽样调查。调查的对象是268家不同所有制结构(民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国有企业、外资企业以及少数集体企业)的企业,所调查企业的员工数大多在2000人以下,企业的资产规模大多在4000万元以上。

该学者称,此次调查从“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培训、乱排比、企业遭遇强拉赞助、企业遭遇政府项目拖欠款、垄断行业乱收费、强迫订购书刊、强迫指定服务以及参展、参评”等项目对268家企业进行问卷后,将各种不合理负担按指数高低进行排序,指数越高,则此类负担越重。调查显示,居前三位的分别是“强迫订购书刊”、“各种摊派”、 “强拉赞助”。

此外,该调查还对企业负担产生的来源进行了问卷调查,有16个部门在被调查之列。综合估计来看,对企业造成负担排在前三位的,依次为环保部门、行业协会、质监部门。

目前中国中小企业有4000万家,占企业总数的99%,贡献了中国60%的GDP、50%的税收和80%的城镇就业。但数据显示,中国中小企业背负着沉重的负担。据初步统计,目前,向中小企业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部门有18个,按收费项目分有69个大类,子项目则有上千个。

在中国,政策性规费(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是政府非税收人的组成部分。政策性规费的收费主体是行政事业单位。

目前,如何界定“企业负担”,社会上存在很大差异,比较一致的意见是按产生来源将“企业负担”分为:政策性负担(由立法或者政策的制定中形成,在执行过程体现的负担行为)、行政性负担(因履行政府管理职能形成,由企业担负的费用,比如税收、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集资、罚款等)、社会性负担(如社会团体、中介机构等的不规范服务行为造成的企业负担)三大类。

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不少中小企业普遍反映非税方面的负担太重。以在上述调查中位列中国企业负担最大来源的环保部门为例,不少企业主均表示,环保部门征收的环评费用过高的确给企业增加了不少负担。

根据广东某从事打印机组装和耗材回收的企业提供的一份《环境影响评价书》显示:监测费3.5万元、大纲编写费1.5万元、报告书编写费4.5 万元、专家评审费1.5万元、评审会务费0.6万元、税费1.13万元,合计l2.73万元。

另据了解,通常针对企业的环评分为报告书、报告表,报告书又按照每个行业不同,价钱也不一样。总之,涉及到“书”的费用都不低。

有业内人士分析认为,环评费用的高低与企业的大小、所在行业、规模、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当地环保部门的关注程度、项目环境方面的风险程度以及不同环评单位的报价等都有关系。

尽管如此,有企业管理人员还是认为环评这类费用跟想象中的相差太多,希望能让环评费用降一降。

还有江苏某从事医疗器械业务的公司老总告诉媒体:“中介服务费、各种评比、报刊征订、行政许可费、强制性的中介服务费等各种各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这个是最高的,也是对中小企业造成负担最重的。”

政府扩张收费冲动

高京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恢光平分析认为,一些中介服务组织、协会或者学会,按道理并不是政府机构,但是在中国现有行政体制下,这些单位都有政府背景。在这样的大环境下,那些中小企业不参加肯定不行, “中小企业是弱势群体,有各种各样的制约关系在里面。”

相比中小企业,国有大企业就好很多。业内人士分析认为,中小企业跟国有大企业之间之所以产生这种差异,主要是由于大型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行政级别或其在各级人大、政协的工作背景。

而在中央党校研究室副主任周天勇看来,公务机构太多和人员规模太大是导致行政公务事业化和收费化的主要原因之一。

他表示,近年来,在体制改革过程中,一些中央部门、地方政府和地方部门将本属于公务性质的机构设置成了事业性质,一些本是公务员的岗位设置成了事业编制,目的一是躲避公务员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限制,二是事业单位和行政机构中的事业人员部分可以向社会收费罚款,以解决机构和人员扩张形成的经费紧张问题。

周天勇称,在公务机构和公务员队伍设置中,设置成事业单位的行政和执法部门有很多,包括质监、环保、银监、保监、海事、空管等等。许多政府公务机构中的一部分也按事业单位设置,或者一部分人员属于事业编制。类似这种行政执法部门,往往是组织部门派干部,编办给编制、物价部门允许收费。“本来是政府公务,却让它们事业化和收费化。”

周天勇表示,目前政府各部门,包括一些有授权的行政性事业单位,有税收形成的财政支出供养的机构,如信访局等;有允许去收费交到财政再由财政下拨满足经费的机构,如工商部门(2008年9月,对工商收费体制进行了转变为财政拨款的改革)、质检、卫生防疫、城管等等;有财政拨款和收支两条线相结合的机构,如运政、交警等等;还有一大部分没有进入行政事业编制,由收支两条线和自收自支供养的一些非编制机构和人员,诸如政府临时性的某某办公室和大量的协管员等等。这些都是中小企业负担的重要来源。

2009年中国财政收入中的非税收入为5373亿元,预算外收入中的收费和罚没收入2008年大约为1.5万亿元,仅此两项中国政府正常获得的非税收入就超过2万亿元。而目前全国到底每年还有多少各种不合理的收费,尚难以精确估计。据周天勇保守估计,2007年,企业除了向政府各部门正规缴纳税外费用外,用于支付由于行政管理、审批、监督、执法等方面寻租设置发生的费用,在8000亿元人民币以上。

高收费必将抑制中小企业的发展,相应就会大大减弱城镇吸收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能力,城镇容纳劳动力就业的容量也就会跟着相对缩小。根据周天勇的研究,除了税收外,收费和罚款多少,与每千人口拥有中小企业的数量、城镇人口从业率高度相关。换句话讲,就业困不困难,很大程度上与政府的收费罚款轻重有关。

何以减负

早在2010年6月l3日,国务院成立了减轻企业负担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工信部部长李毅中担任组长,对各项向企业征收的费用重新进行归类和清理。整个治理工作历时半年。

据工信部相关人士透露,此次减负行动,着重减轻的是企业过重的非税负担,尤其是着重减轻中小企业的非税负担。行政事业性收费则是清理的重点。

为了解决企业不合理负担问题,中共中央、国务院曾多次下发文件,国家基本上每2-3年就组织开展一次专项性工作,其间采取了上收审批权、公布取消收费目录、组织监督检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等一系列措施,但是企业减负工作仍然未能走出“治理一膨胀一再治理一再膨胀”的周期规律。

有观点表示,在行政权力缺乏有效监督的情况下,单靠检查、整改是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而必须通过税收制度的改革,实行费改税,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收费行为不规范、企业负担过重的问题。

“必须要有一种法律制度进行约束,不能说企业面临困难了就给减,情况一转好,就给增加,这是很糟糕的。”恢光平提议。

在恢光平看来,企业不合理负担难以根治的重要原因是治乱减负工作缺乏有效的法律保障, “希望通过这次治理,最好是能建立一种规则,到底什么该收,什么不该收,收多少,不同的区域、不同的企业规模,定一个规矩出来,大家都按规矩来。”

还有知情人士就此表示,立法工作起步于1998年的《企业负担监督条例》(草案),应尽快修改完善,争取尽早列入国务院立法计划。

据称,《企业负担监督条例》是一部“禁止违法增加企业负担,规范政府行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创造良好的企业经营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行政法规,它从监督管理、权利救济、法律责任等方面对企业负担监督中的共性问题和工作实践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进行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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