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对加速推进国防动员建设跨越式发展的思考

2011-08-15甘肃省国防动员委员会综合办公室魏周利

国防 2011年7期
关键词:动员国防军队

■ 甘肃省国防动员委员会综合办公室 魏周利

上世纪90年代以来,在以信息技术为标志的新型生产力的迅猛兴起和推动下,我国国防动员迈入信息化发展阶段。但是,由于我国特殊的国情,国防动员的信息化受经济、技术和体制以及政策法规等诸多因素影响和制约,发展进程缓慢,与保障打赢信息化战争的要求差距较大。这种差距在社会快速发展“惯性”的作用下,有可能进一步加大。从长远来看,国防动员建设应加速推进跨越式发展,以快速有效的跨越换时间、争速度,用较少投入取得较大效益,缩短总进程,迎头赶上信息化发展势头。

制定国防动员发展战略。这是加速推进国防动员建设跨越式发展的重要前提。近几场局部战争充分说明,一个国家如果没有强大的国防动员能力,就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硬实力”,更不可能成为真正的强国。新的历史条件下,国际政治形势复杂多变,以综合国力为核心的国家之间的竞争更加激烈。我国要获得更加有利的国际地位和发展空间,有效遏制并打赢未来信息化战争,就必须建立一支强大的信息化军队,与此同时,还必须建设一个强大的国防动员体系。这是我国坚定不移地走精兵之路,切实维护国家安全的长久之计。因此,应从国家未来发展的全局筹划,把国防动员纳入国家战略的核心内容,不仅在战略指导上有明确,而且在具体实施中也有明确,制定类似于经济发展“三步走”和新军事变革“三步走”的国防动员建设发展战略,明确国防动员建设发展的方向、步骤和措施,使国防动员在发展战略的指导下有效地完成跨越式发展,充分发挥出其应有的重要作用。

创新国防动员建设思路。首先,注重培养新的思维观念。推进国防动员建设跨越式发展,必须改变顺时跟进筹划、一步一步去落实的历时性的线性思维,培养和树立共时性的非线性思维观念,将眼光投向更远的未来,在同一时间段去统筹规划现在和将来的事情,把国防动员活动由历时性推到共时性,为跨越式发展提供必要的精神支持。其次,加强一体化设计。美军在上世纪70年代进行信息化建设之初,各军兵种自行设计、自行建设,虽然各自建设的速度比较快,但由于缺乏整体设计,不能相互兼容而不适应作战需要,最后不得不重新投资进行一体化改造。受经济基础相对薄弱的影响,我国国防动员建设进度慢、水平低,需要充分借鉴外国的经验教训,强化一体化建设思路,切实把国防动员建设作为经济社会建设的有效推动力和核心军事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与经济社会和军队建设置于同一层面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实现协调发展,既使国防动员自然地融入经济社会,也使国防动员保障与军队需求有效衔接配套。第三,突出“预实践”和实践检验。一方面,应充分利用模拟技术、虚拟仿真技术和动员前的实验,对国防动员筹划设计、建设实施情况进行实践和预演(即“预实践”),把未来的“戏”拿到今天来唱,在“预实践”中不断创新理念、完善思路。另一方面,应充分发挥国防动员在军队执行重大军事任务、完成重大军事演习和应对重大自然灾害等多样化军事任务中的动员保障作用,注重在不同环境中经受锻炼摔打,并从中汲取经验和教训。通过“预实践”和实战两个方面的检验、调整和改造,使国防动员的顶端设计更加科学合理、效果更加明显。

完善国防动员领导体制。加速推进跨越式发展,关键取决于科学的领导体制。当前,完善国防动员领导体制,主要应从政府、军队和社会三个系统健全完善国防动员的决策层、综合协调层和执行层。首先,应强化决策层。20世纪五六十年代,我国之所以能集中各方力量完成“两弹一星”等许多大事,一个重要原因是有一个既能管军又能管民的领导机构。国防动员决策层建设,应充分借鉴这一成功经验,强化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对国防动员的领导,使国防动员委员会成为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领导下的高层协调和决策机构。其次,应完善综合协调层。完善综合协调主要有两个方面:即加强跨政府部门的综合平衡和跨军地之间的衔接协调。鉴于目前国防动员领导体制的现状,政府应建立专门负责国防动员的职能部门,与军事机关的国防动员部门合署办公,并有一名在地方和军队双向任职的领导负责具体综合协调工作。第三,应健全执行层。要进一步明确政府和军队有关部门在国防动员方面的相应职责。一方面,把编制国防动员专项规划、实施重大战略工程、促进军民两用技术等内容,作为一项重要职责纳入各级政府工作考核体系,实现政府国防动员职能普遍化。另一方面,军队相关职能部门要从维护国家安全出发,统筹考虑当前与长远、需要与可能的关系,合理提出国防和军队建设的有关需求,并充分考虑其可能性,通过国防动员部门与政府及时沟通、协调落实。要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行业和企业的国防动员职责,建立完善联络员制度,明确具体部门和负责人的国防动员工作职责,协调落实相关政策法律、建设发展规划和计划等,并实施管理监督。

推开国防动员法治化建设。没有国防动员的法治化,国防动员建设的跨越式发展就得不到有效保障。首先,应加快动员法规建设。目前,我国已建立起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实施依法治国战略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但从国防动员领域来看,法规的“空白点”和“盲区”还比较多。比如,国防动员产品市场准入、国防动员应急职能等诸多问题,还没有相应的法规规范,影响和制约了依法组织实施国防动员。当前,必须加快国防动员立法进程,切实建立一套适合我国国情的国防动员法规体系。其次,应加大执法力度。鉴于目前国防动员一些工作组织落实的弹性比较大、影响到国防动员建设质量的情况,应把落实国防动员法规作为促进国防动员建设的重要举措,从规划制定、组织落实到落实效果等全过程实施执法监督。具体实施中,应建立人大牵头、政府为主、国防动员机构配合的国防动员法规执法检查机制和惩处机制,推动构建市场自主性调节与法律强制性规范相结合的国防动员建设发展环境。

猜你喜欢

动员国防军队
包围童话镇的“军队”
全民国防 筑梦国防
国防小课堂
国防小课堂
知国防 爱国防 等
四位军队党代表直面敏感话题
音乐迪斯尼
军队组织形态解读
思维总动员(二十五)
“缺少衣物难过冬,动员亲朋送春风”等十二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