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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困难时期饥荒的成因再析

2011-06-08潘洋

青年文学家 2011年2期

摘 要:三年困难时期肆虐中国大地的饥荒发生在大跃进的背景下,其成因除了“天灾”以外,“人祸”的作用更不容忽视。本文主要运用由亚当•斯密和马尔萨斯建立的基于供给的FAD模型以及由Sen提出的食物获取权思路来解释这场旷日持久的饥荒产生的原因。通过现有史料来看,中国内地当时确实遭遇了自然灾害,但是一系列人为的政策和制度失误也在这场生命和经济的灾难里留下了深深的烙印。

关键词:农村饥荒;食物供给理论;食物获取权差异

作者简介:潘洋,男,湘潭大学哲学与历史文化学院中共党史研究生,研究方向: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一、引言

1959—1961年通常被称为“三年自然灾害”或“三年困难”时期,国外的一些文献也称为“饥荒”时期。在这三年中,中国大陆各地普遍发生了粮食供应紧张的状况,部分地区出现了大量的非正常死亡现象。这一严重灾难的产生是一系列政策失误和自然因素“偶合”的结果。本文采用了由亚当•斯密和马尔萨斯建立的基于供给的FAD模型以及由Sen(1981)提出的食物获取权思路来解释这场旷日持久的饥荒产生的原因。

二、从粮食供应量角度给予的解释

对饥荒的传统解释认为,饥荒主要是由食物供应量的突然下降(FAD)引起的,例如,战争和天灾可以在某一特定区域大量损害农业生产,导致广泛的食物短缺并最终引起饥荒。造成1959—1961年粮食严重供应不足的因素主要是自然灾害和农民退社权被剥夺而导致的农业生产率的下降。

(一)自然灾害的影响

1959—1961年中国发生了严重的自然灾害,成为出现三年经济困难的一个直接原因。对于自然灾害的影响之大,当时的中央领导人曾多次提到。1960年10月29日,周恩来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说:“这样大的灾荒那是我们开国十一年所未有的,拿我们这个年龄的人来说,二十世纪记事起,也没有听说过” 。刘少奇认为:当前的“一连三年大灾”是80年来没有的。

根据国家统计局、民政部的《1949~1995中国灾情报告》中记载,1959年全国出现了“受灾范围之大,在五十年代是前所未有的”严重自然灾害,受灾面积达4463万公顷,成灾(收成减产30%以上为成灾)面积1373万公顷。其中成灾面积占受灾面积的30.8%,与历年比并没有特别明显的增高,但主要集中在产粮区河南、山东、四川、安徽、湖北、湖南、黑龙江等省区,这些省的旱灾占全国成灾面积的82.9%。而且各种灾害交替出现,對粮食生长的影响十分严重。

1960年,继1959年大灾害后,全国大陆除西藏外又发生了建国后最严重的灾害,受灾面积达6546万公顷,成灾面积2498万公顷,受灾面积居建国50年来首位。1961年,全国连续第三年发生特大灾害,受灾面积6175万公顷,仅次于1960年,为建国50年来第二位。成灾面积达2883万公顷,为1994年以前最高。其中1/4面积绝收(减产80%以上为绝收)。成灾人口16300万,也超过1960年。

由于当时经济基础差,农业基础设施还很不完善,很多地方还是靠天吃饭,因此,自然灾害对农业的影响就具有决定性的作用了。仅仅从粮食的生产供给上来看,粮食的减产主要还是自然灾害的影响。

(二)农业生产制度的转变对粮食产出的影响

中国农业的集体化从1952年开始,农业生产制度从家庭生产转为互助组、初级合作社,再发展为高级合作社。到1957年时高级合作社是主要的农业生产制度。在这六年的时间里,制度改革推进速度比较平缓,政府对农户是否加入合作社的态度比较开明,主要采取自愿的原则。因此,农业合作化运动在这一时期取得了非常显著的成功。农业产出以年平均4.6%的增长率持续增长,以1952年价格衡量的农业总产值增长了27.8%。

从1958年开始,“大跃进”的思想逐渐成为我国经济建设的主要指导思想。八大二次会议以后,大跃进运动在全国范围内从各方面开展起来。农业提出“以粮为纲”的口号,要求五年、三年以至一二年达到十二年农业发展纲要规定的粮食产量指标。高指标必然带来高估产和浮夸风。生产发展上的高指标和浮夸风,推动着生产关系的急剧调整。1958年8月,中央政治局在北戴河举行扩大会议。会上作出了《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决议规定人民公社实行政社合一、工农商学兵结合的原则。这样事实上取缔了农民参加合作社的自愿原则,换而采取了强制性的行政手段。北戴河会议以后,全国农村一哄而起,大办人民公社。没有经过试验,只用了一个多月的时间就基本实现了公社化。其基本特点就是“一大二公”。公社采用集体化的劳动手段,收入分配主要是以生存需要为基础,并采取工分的形式。在自留地上的劳动和在农村集市上的交易都受到严厉的禁止。按照预定的设想,农村的剩余劳动力的投入将增加农村的资本形成而增加生产。然而,农业总产值却从1959年开始,下降了14%,1960年又下降了12%,1961年又降了2.5%。最为严重的是谷物产量的猛降。根据林毅夫1990年构建的一个博弈论模型解释,政府政策的转变剥夺了农民自由退社的权利,从而导致了合作社的激励结构失衡,引起了农业生产率的下降,并最终导致粮食产出的显著下降。这是造成三年自然灾害时期粮食供给严重不足的重要的政策原因之一。

在天灾严重影响产出的情况下,加上错误的政治运动以及由此带来的一系列错误决策,使粮食的供给量急剧下降,这是造成三年困难时期饥荒产生的现实原因。

三、从粮食获取权角度给予的解释

仔细研究1959—1961年饥荒的死亡数据,发现城乡人口死亡率和死亡总数都存在很大的差异。产生这种差异的一个解释就是政府在饥荒时期采取了城市偏向的粮食供给政策。各省死亡率的差异主要是基于省级政府面对粮食高征购、省际粮食划拨以及面对饥荒的决策行为。本节主要是根据Sen 提出的食物获取权思路,结合中央计划体制,从城市偏向的粮食配给政策角度来考察饥荒时期大规模非正常死亡的原因。

(一)城市偏向的粮食配给政策

三年饥荒时期,我国城乡之间的死亡数和死亡率表现出了明显的差异。据统计,1958年至1960年城市人口死亡率由9.22‰上升至13.77‰,三年时间仅上升4.55个千分点,增幅为49.55%,而同时期农村人口的死亡率则由12.50‰上升至28.58‰,上升近16.08个千分点,增幅高达128.64%.很明显,三年饥荒时期全国的高死亡率出现在农村地区,城市死亡率虽然比正常水平高,但是却比农村的比率低很多。这种差异引起了众多学者的注意。林毅夫(2000)指出:“在中央计划下,中国有一个有效的偏向城市的食物配给体系,因此城市居民得到定量粮食的权利得到法律保护。相反,强制性的粮食征购定额被强加在农民头上。结果,农民只对剩余粮食享有权利。在收成不好的年头,当农民上缴完定额后,留给他们的粮食根本不够吃”。辛逸和葛玲(2008)认为造成农村饥荒比城镇严重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国家在城乡间推行了不同的粮食政策,并对造成这种差异的原因进行了深入的分析,那就是统购统销制度安排下的城市偏向的粮食政策及其在饥荒救助中粮食配给政策。事实上,城市偏向的粮食政策也只是国家优先发展重工业战略的一个组成部分。

当灾荒出现的时候,全国普遍出现了粮食危机。在统购统销的体制下,城镇居民的粮食供应得到了国家的保护,对农村的饥荒却严重估计不足。1955年的《市镇粮食定量供应暂行办法》规定城镇居民定量供应口粮,这就使城镇居民的粮食供给有了法律制度的保障。饥荒严重的1960年,中央明确指示要降低农村口粮的标准,基本上是保持在基本需求线以下;而城市口粮的标准虽然也有所下降,但是下降的幅度很小,仅仅是每月减少几斤而已,基本上不会威胁到体质较好的人的生命。为了保证城镇地区的粮食供应,1960年8月中共中央规定:“大中城市经常保持三个月,至少一个月的粮食周转库存。”这些只在城镇地区采取的措施和政策有力地保障了城镇地区粮食的供给。

对于农村地区的饥荒,国家则更多的寄希望于农民的生产自救行动和地方政府的自我调剂。在全国普遍出现粮食产量下降的情况下,特别是经过中央的高征购之后,省级政府的库存量基本上只能保障城镇地区的供给,分给农村地区居民的粮食已经所剩无几。即使要生产自救,也需要一定的周期,更何况许多省的农民的口粮都被征收走了,也就谈不上什么生产自救了。因此,在粮食大量短缺的情况下,人们就只能依赖国家的返销粮渡过难关。由于政府实行了城市偏向的粮食配给政策,农民获取粮食的机会要大大的小于城镇居民。加上户籍制度的严格管理,农民无法自由流动和调节,这就是导致饥荒时期农村地区大量非正常死亡的直接原因。

(二)浮夸风导致的高征购剥夺了农民对“保命粮”的自主权

在1959—1960年粮食产量急剧下降的情况下,政府还明显的扩大了粮食的征收率和粮食的净出口量。这不仅加剧了三年困难时期国内粮食供应的紧张状况,特别是农村地区,而且过高的征收率直接减少了农民手中粮食的库存量,直接导致了饥荒的产生。这一情况的发生与大跃进时期大刮浮夸风和统购统销政策密切相关的。

在粮食定產成为一项政治任务,成为考察地方干部是否右倾的重要标准的政治高压下,各地兴起了一阵虚报高产,竞放高产“卫星”的浪潮。高估产必然带来高征购。各省级政府为完成中央定的高征购指标,在灾荒已经在部分地区出现的情况下,仍然采用行政手段强迫农民交粮,很大程度上包括农民的口粮。部分地区甚至出现了农民抵抗高征收的流血事件。这些严重脱离群众的行为不仅伤害了党和人民群众的关系,还直接减少了农民粮食的库存量,直接导致了饥荒的发生。

参考文献:

[1]国家统计局、民政部编.1949-1995中国灾情报告.中国统计出版社,1995年版,第37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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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周飞舟.“三年自然灾害”时期我国省级政府对灾荒的反应和救助研究.社会学研究,2003年第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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