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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土地非市场化配置对“三农”的影响探究

2011-04-12

关键词:农业用地农村土地市场化

武 立 永

(河南师范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河南 新乡 453007)

我国农村土地非市场化配置对“三农”的影响探究

武 立 永

(河南师范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河南 新乡 453007)

土地资源配置的半市场化表现在农业用地内部和非农业用地内部的配置已经市场化,但在农业用地与非农业用地之间却仍是行政配置。这种半市场、半计划的配置制度安排直接导致农业生产要素从农村流向城镇,并使农业用地价格完全变成经济租金,导致农业利润低下并制约农民收入增加和农村经济增长。现行各种支农政策实质是由社会纳税人为旧制度运行埋单。要想解决三农问题,必须深化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和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给予农民更多的农村土地产权项。

资源配置;半市场化;经济租金;三农问题

一、引言

对于“三农”问题的根源,许多学者进行了研究。具有代表性的观点有三类:第一类观点是从“三农”问题本身寻找,认为“三农”问题的根源在于农民收入问题,而农民收入问题的关键在于农民就业问题。第二类观点是对“三农”问题进行前向寻找,认为土地问题是“三农”问题所面临的诸多棘手问题中最为关键的一个,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是“三农”问题的根源。第三类观点是对“三农”问题进行后向寻找,认为我国二元经济结构是“三农”问题产生的根源。笔者倾向于第二个分析,即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是“三农”根源问题,这已经得到大多数学者的认可。对于如何解决“三农”问题,第一个共识是认为,只有通过城市化、工业化,增加非农就业机会,从而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第二个共识是,必须增大政府三农的增量投入。第三个共识是必须对农村土地产权制度进行改革。在以上三个共识中,大部分学者认为,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最为根本,这也是本文的基本观点。笔者将对我国农村土地资源的半市场化配置及其影响进行深入分析,分离出农村农业用地与非农业用地的转换权,以这种转换权的配置现状为核心展开分析。

二、我国农村土地资源的半市场化配置

农业的主要生产要素有劳动、资本和土地等。我国农村劳动资源的配置已经市场化,劳动报酬率(工资)调节劳动供给与需求,农村劳动在全国范围自由配置的结果,表现为大量农村青壮年进城打工和求学。农村资本要素的配置也已经市场化,资本报酬率调节资本供给与需求,资本在全国范围内自由配置的结果,表现为农村资本通过各种渠道流入报酬率更高的城市。土地虽然因其自然性质无法在空间上流动,但由于非农业用地更高的报酬率以及政府城镇化发展策略,大量农村土地由农业用地正变为非农业用地,所以,土地资源在农业用地与非农业用地的配置上也存在市场的力量。

农村土地资源的配置是半市场化的。首先,农村土地在不同用途之间的配置受到政府的严格管制,对农民来说,农业用地总量已经给定并掌握在政府手中,即农业用地总量上的配置是由政府计划或规划而非市场配置的。其次,在农业用地内部,农民可根据不同农产品的市场价格、农产品特性、自身偏好等因素,决定对每种农产品供给多少农业用地量,即农业用地内部在不同农业产品之间的配置是市场化的。再次,对农民来说,工业用地和商业用地总量也是已经给定的,非农业用地供给掌握在政府手中,农民不具有将农业用地转化为非农业用地的权利,即非农业用地总量上的供给是由政府计划或规划而非市场配置的。又次,在政府已经允许农民在农村土地经营工业和商业的前提下,可根据不同工业产品收益状况、自身实际情况以及个人偏好等自由选择对何种产品提供多少用地量,即在工业内部的土地资源配置基本上也是市场化的。又再次,对公用土地来讲,土地资源在宅基地、桥梁、道路等公共用途之间的配置,即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的配置基本上完全由政府行政规划配置,市场只起辅助性作用。最后,资源配置市场化的重要表现是价格机制的形成,虽然大部分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已经完全市场化,但是农业用地与非农业用地之间的转化价格基本上完全由政府决定,农产品的价格受政府严格限制。

可见,我国农村土地资源配置是半市场化的。尽管对我国农村资源配置体制改革而言,农民劳动资源的配置已经基本市场化,农民资本的配置、农业用地和非农业用地内部土地资源配置、农业生产资料供求、农产品的供求等已经基本市场化,但农业用地的总量调节、土地在农业用地与非农业用地之间的配置等仍由政府调节,国家对农产品价格仍有最低价与最高价的限制,这些都是我国农村资源非市场化配置的表现,是我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下一步要努力解决的问题。

三、农村土地非市场化配置对“三农”的影响

(一)对农业的影响

1.对农业利润率的影响

首先,从供给角度考虑,政府限制农民将农业用地转换为非农业用地,直接限制了农业用地的供给面积,从而限制了农产品的供给弹性。农产品供给弹性极小意味着,当农产品供不应求价格上升时,农民无法增加农产品供给获得更多利润,当农产品供过于求价格下降时,农民无法减少农产品供给以减少亏损。其次,从需求角度考虑,随着人们收入水平的提高,农产品需求在人们总需求中占的比例会趋于下降,即农产品需求的收入弹性小。由于农产品是生活必需品,当农产品价格变化时不会引起需求大幅波动,即农产品需求的价格弹性小,因此,农产品价格走低时,农业利润率必然降低。再次,从成本角度考虑,已经市场化的农业生产资料的需求价格弹性很小。无论农产品价格上升还是下跌,农民都必须种粮和购买农业生产资料,农业生产资料受到供给方面的冲击价格上升时,农民必然无以应对。最后,任何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为目的的措施都可能导致谷贱伤农。在政府保证农业用地面积的情况下,对农业投资的增加、农业生产技术的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形式的创新、农业生产规模的扩大,必然大幅度提高农产品的供给,必然导致谷贱伤农,农业利润率下降无可避免。

2.对农业生产要素的影响

农业生产要素主要有资本、劳动、土地、技术和制度。当这五种生产要素的农业利润率不低于其他用途利润率时,它们才会被用在农业上。如农业生产资料投入的增加、从事农业农民数量和质量的提高、农业用地规模和质量的提高、农业生产技术的改进、农业生产的组织和制度的创新等。在给定农业用地的非市场化配置的条件下,基于农业的自然特征,如果农业利润率持续低于非农业利润率,就必然导致农业要素回报率持续抵于非农要素回报率。农民拥有农业资本、劳动、技术和制度的所有权,当它们与土地结合且在农业无法获得正常回报率时,农民可将它们从农业用地上剥离,并投入到回报率更高的非农产业中去,其表现就是农民农业投资的持续降低、农村青壮年和高素质人才每年大量流入城镇、农业生产技术和组织制度创新乏力。另外,“农民劳动的农业回报的持续降低使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缓慢,使农民对农业的资本投入的流动性约束也持续增长,农业积累持续降低”[1]。如此,农业生产要素离开农业无法避免。

3.其他方面的影响

首先,由于农业用地与非农业用地之间存在利润差,将农业用地转换为非农业用地可获得极大的增值空间,所以很多地方政府、农村基层及其他有关系的个体和组织,会积极通过地方政府和其他权力部门,以公共和国家利益为借口将大量农村耕地转换为非农用地,使耕地面积不可恢复性地迅速减少。其次,虽然政府严格限制农业用地转换为非农用地,保护耕地面积和粮食供给,但农业利润率的持续降低使农业生产要素流失严重,农业投资、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不足,这将对我国粮食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再次,农业现代化意味着农业种植的规模化、机械化和自动化,而这个过程需要大量资本参与。但农业资本回报率持续低于非农业资本回报率,农业现代化的资本供给受到严重威胁。

(二)对农民的影响

1.对农民就业的影响

农民以农业生产为主要职业,即农民将劳动大多配置在农业上。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各种物质资源特别是粮食短缺,解决广大农民温饱问题非常急迫。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以解决温饱为主要目标的农民大部分投入到农业生产中去。农村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以后,随着农民温饱问题的解决,农民希望通过从事农业获得更多的收入,以向更高的生活目标迈进。但由于农业用地的半市场化配置体制的存在,劳动要素的农业回报率持续降低,农民将其劳动要素从农业中分离出来,通过进城打工、专注子女教育、从事非农创业等手段以获得更高收益。农民的就业结构和自身性质发生了改变。

2.对农民收入的影响

“资料表明,从1978年至2006年……农民收入整体绝对水平低,增长速度远低于GDP增速,与过去相比下降较快,90年代以来,更是远低于城镇居民收入增长速度”[2]。分析农民收入结构变化发现,“1984年以来,农民收入增长下降主要的原因是农业收入下降引起的,支撑农民收入增加主要来自非农产业和外出打工”[3]。农民主要收入来源有农业、打工、经商及其他来源等,农民主要职业是农业,农业收入应该是农民主要收入来源,农业利润率的下降使农民的农业收入持续降低,这是近年农民收入增加缓慢的根本原因。最后,农民只有农村土地的残缺产权,只有特定期限的使用权和受到限制的农业用地使用权的流转权,所以农民欲将农业用地改为非农用地以增加收入会非常困难。因此,农业用地的半市场化配置导致农业利润率长期持续降低,是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的根本原因。

3.农民农业收入降低的本质

政府强制性规定农业用地数量,暗含着无论农业用地报酬率高低,农民都必须提供给定的农地供给量。农业用地报酬率高,农民提供给定的农业用地量,不会亏损反而会有盈利。农业用地报酬率过低,农民无法通过减少农业用地供给量而提高利润率,必然亏损。作为一个经营农业的“企业家”,农民在“企业亏损”时仍然不能退出,其收入降低难以避免。政府限制农业用地向非农业用地的转换,限制了农业用地利润率向非农业用地利润率看齐,人为创造了经济租金,并被其他非农主体无偿占有,是农民农业收入持续降低的本质。

(三)对农村经济的影响

任何社会和地区的经济发展必须有足够生产要素的投入,这些必需的生产要素有劳动、资本、土地、技术、制度等,其中的劳动包括一般劳动和人力资本。这些生产要素又可称为经济资源或资源。资源的流动或配置有计划和市场两种手段。在市场体制下,资源的配置受到资源价格的调节,资源总是流向回报率更高的用途。农业是农村的主业,农业不发展农村经济实难发展。农业资源回报率的持续降低,必然造成农村资源回报率持续降低。

我国市场体制改革和农村市场体制改革的不均衡性,以及政府对农村土地资源配置的制度限制,使我国农业从而农村土地资源回报率远低于城镇。任何生产要素都无法单独在某领域内获得收益,必须与其他要素保持一定的投入比例和相互配合才能获得回报。土地要素在农村无法获得正常回报率,其他要素配置在农村也必然无法得到正常利润率,劳动、资本等生产要素就必然会不断流向回报率更高的城镇,而农业用地则在政府控制下也不断变为非农业用地并流向城镇。

农村劳动、资本、土地、技术、制度等要素不断从农村流向城市,直接导致农村生产要素的积累越来越少,没有生产要素投入的积累,农村经济的发展必然困难重重。

四、政策建议

(一)深化农村农业用地资源配置的市场化改革

土地资源在农业用地和非农用地之间的配置上,应当以市场为主而以计划配置为辅,这样在国家的宏观调控下使农民能够根据要素回报率自由选择将农业用地用于不同用途之间的配置,从而将这项农业用地与非农用地转换权主体由模糊的集体界定给清晰的农户家庭,让农民拥有更多的土地权利。

(二)在耕地上种植不破坏土地的非农性产品

储备粮食不如储备耕地。通过退耕还林或其他手段将农业用地强制减少,这样粮食产量虽然下降,但是粮食安全并没有受到威胁,若粮食不足,可迅速地将这部分土地用作耕种粮食,这个过程具有很强的可逆性。“通过强制性的退耕还林,储备农业用地,既保护了粮食安全,同时减少了农产品的市场供给,若农产品的价格能赶上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升程度,农业基本利润率就会提高,即使提高到农民经营亏损与盈利的临界点,耕地将会有保障”[4]。

(三)取消农产品最高价格的人为控制

在前两个建议得到实施的前提下,应该放松对农产品价格的控制,让农产品价格随着农产品市场供求而自由调整。“政府限制农产品最高价格不一定能控制通货膨胀,反有可能损害农民利益;政府以最低保护价格收购农民粮食,不一定能保护农民利益,反有可能加剧通货膨胀压力和激励农民偷懒,催生道德风险”[5]。农产品价格随着市场供求自由调整,农产品价格可反映市场供求信息,有利于政府制定各种农村相关政策。

(四)坚持农村和农业的各种补贴政策

原来反对农村、农业和农民补贴的理由在于这种政策是由全社会为旧制度运行支付,但是“三农”问题的产生不全是制度安排的结果,在一定程度上它是由农业、农村和农民自身特殊性质决定的,所以,原来的旧制度安排改革之后,此类补贴政策必须长期坚持下去。

[1]蒋和平.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应走什么道路[J].经济学家,2009(10).

[2]陈志福.中国农民收入增长的长效机制[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8:78-80.

[3]宋远洪.中国农村改革三十年[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8:350-356.

[4]高凡.我国粮食生产的波动性及增长趋势:基于H-P滤波的实证研究[J].经济学家,2009(5).

[5]温锐,陈胜祥,杨丽琼.十五年来新中国农地产权制度变革探讨[J].经济学动态,2009(6).

[责任编辑迪尔]

F321.1

A

1000-2359(2011)05-0140-03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1CJL026);河南省政府决策招标项目(10BJY030);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研究项目(2011-ZX-079)

2011-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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