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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建设生态环境影响评价——以济南市西蒋峪片区为例

2011-02-21张开瑞

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 2011年1期
关键词:生物量植被住房

赵 杰 张开瑞 张 波 解 晶

(1.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山东济南250013;2.山东师范大学人口·资源与环境学院,山东济南250014)

公共租赁房是解决新就业职工等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的一个产品。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由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七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建保[2010]87号】中指出“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是完善住房供应体系,培育住房租赁市场,满足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基本住房需求的重要举措,是引导城镇居民合理住房消费,调整房地产市场供应结构的必然要求”。

本文针对不同的生态评价因子,对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前后评价区生态环境现状进行定量或半定量评价。拟定评价内容主要是土地利用、生物、生物量、景观类型等。

1 济南市西蒋峪片区生态环境现状评价

1.1 评价范围和区域生态特征

济南市西蒋峪片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位于济南市历下区旅游路以南、龙洞路以西的西蒋峪地块,包括主体工程(小高层住宅、高层住宅)、配套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等,同时建设市政配套一期工程即西蒋峪环路和西蒋峪排洪沟工程。考虑到区域生态系统的整体性,将拟建项目所在的西蒋峪地块规划范围作为本次生态评价的评价区,总面积56.87hm2;将拟建济南市西蒋峪片区公共租赁住房工程建设项目的用地范围作为项目区,总面积19.54hm2。

项目所在区域属于中心城区生态环境功能区。该功能区东面与章丘市接壤,北面跨黄河至天桥区靳家乡、桑梓店和济阳县崔寨乡,南面和西面压缩在南控“红线”和长清区规划建成区边沿,是未来的城市发展区。该功能区的发展方向是:山、泉、湖、河景观层层展开,形成自然与人文交融的城市景观格局;疏散中心区人口,调整城市结构和功能布局,保证城市生态环境和泉城特色的恢复与健康发展。

1.2 土地利用现状

根据现状调查以及景观单元受人类影响的程度,将评价区范围内的土地分为荒草地、灌丛、疏林、特殊用地(公墓区)、道路、渣土堆、建筑废弃地和其它用地等8类。

评价区土地总面积56.87hm2,其中荒草地面积为25.85hm2,占总面积的 45.45%;灌丛为 10.21 hm2,占17.95%;建筑废弃地为 11.18hm2,占 19.66%。上述三种地类的总面积占评价区总面积的83.06%,构成了评价区土地利用类型的主体。

1.3 区域生物分布现状

评价区植被隶属于暖温带落叶阔叶林区域,但由于历史因素和人类活动的影响,境内原始天然植被已不复存在,现存植被均为次生植被。评价区属于低山丘陵区,荒草丛和灌丛为本区最主要的植被类型。人工种植的森林植被为侧柏林,主要为分布在评价区东南部边缘靠近山体的几处小片稀疏侧柏林。

项目所在区域的动物主要有适应性较强的野生动物和家养畜禽,其中野生动物主要有兽类、鸟类、昆虫类和爬行类等。评价区所在区域人类活动频繁、干扰强度大,未发现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1.4 生物量现状

生物量是指在一定时间内、一定区域内地表所有有机物质的总量,包括植物与动物生物量的总和,本次调查仅调查和计算植物的生物量。植物的生物量反映了被固定的太阳辐射能的大小。

评价区的现状总生物量为侧柏疏林(含公墓区)和灌草丛的生物量相加,共606t,平均单位面积的生物量为10.66t/hm2。

1.5 水土流失现状评价

评价区缺乏有效的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坡面、道路、沟道也未能得到很好的规划和治理;同时,境内造林绿化不足,土壤侵蚀未能从根本上得到控制。

评价区水资源主要靠大气降水补给,除少数地段因断层构造富水外,均为贫水区。区内地形坡度较大,大辛河支流辛庄河支沟贯穿东西,降水入渗能力大,境内又缺乏有效的蓄水工程,沟道内长时间干涸,地表水严重缺乏。区内植被以灌草丛植被为主,林地的面积偏小。

近年来,随着城市规模的迅速扩大,特别是附近奥体中心、政务中心等的建设,大量弃土置于评价区西北部和毗邻的评价区以外的地区。渣土堆大大加剧了水土流失。

经综合分析,评价区平均土壤侵蚀模数分别为1 800t/km2·a,评价区 56.87hm2范围和项目区 19.54hm2范围内现状水土流失量分别为1 024t/a和352t/a。

1.6 景观生态现状

根据评价区内生态系统的类型、结构特征,将区域内现状期的景观分为荒草丛景观、灌丛景观、疏林景观、道路景观、特殊用地(公墓区)景观、渣土堆景观、建筑废弃地景观和其它景观等8种类型。上述景观中,荒草丛景观面积最大,形成了评价区的基质。道路形成了评价区的廊道,建筑废弃地、灌丛、疏林、特殊用地(公墓区)、渣土堆和其它景观形成了评价区的斑块。整个景观是由基质、廊道、斑块组成的异质空间镶嵌体。整个评价区是以道路为廊道,以荒草丛为基质,以灌丛、疏林、特殊用地(公墓区)、渣土堆和建筑废弃地等为斑块的景观生态系统,形成区域尺度上的景观生态系统。它是一个独特的、有着广泛影响的半自然生态系统。其整体结构和功能虽然受人工、自然等多种外来因素的干扰,但其整体功能仍然能维持区域生态环境平衡。

评价区内的总体景观类型比较单一,展现出相对简单的生态景观。评价区与其西、南、北三面的山体和东面的龙洞路、大辛河、龙泉水库、安置小区等景观组成了相对复杂、和谐的生态景观。

2 项目建设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2.1 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新建项目的施工建设,必然会对所在区域的生态环境带来一定的破坏,使现有的土地利用类型发生变化,同时各种机动车辆碾压和施工人员的践踏及土石的堆放,也会对植被造成较为严重的破坏和影响。

施工期土石方开挖、弃土弃渣、施工材料和设备的堆放等施工活动将使评价区范围内的植被遭受彻底破坏,将形成次生裸地。评价区原有森林生态系统、灌草丛生态系统和其它生态系统等将逐步消失而不复存在。施工项目区原有的土地利用类型将会消失,而变为各类建筑设施用地、道路广场用地等。同时,在项目区的可绿化区域进行绿化,使绿地面积逐步达到项目设计的要求。

施工期,工程占地范围内的人工林、灌草丛等群落将被彻底破坏,植物的生物量短时期内将大幅降低。共损失生物量255t。两栖动物和爬行动物会迁移到非施工区,对其生存不会造成威胁。征地区域的鸟类和兽类将被迫离开原来的领域,邻近领域的鸟类和大型兽类,由于受到施工噪声的惊吓,也将远离原来的栖息地。

工程建设过程中挖损、占压面积大,施工建设过程中,现状植被遭破坏,并形成大范围的裸露地表,使区域内的水土保持功能降低或丧失;工程建设的再塑作用改变了地貌地形,为水土流失的发生、发展创造了条件。通过水土流失预测可知,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共扰动、占压工程征地范围内原地表面积19.54hm2,其中工程破坏水土保持设施面积15.69hm2,若不采取水土保持措施,新增水土流失总量528t/a。

由于工程施工活动频繁,对作业区景观环境影响较大。项目施工占地、施工场地及作业活动改变原有地貌景观,可能产生视觉污染,如对地貌形态的影响、工程填挖作业对景观环境的影响等。

2.2 运营期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2.2.1 土地利用影响评价

项目建成后,项目区土地利用情况将发生明显变化。项目区内除特殊用地(公墓区)保留作为绿地外,其他现有的荒草地、灌丛、疏林、道路、渣土堆、建筑废弃地和其它用地全部消失,项目区内的上述地类整合为新增的建设用地(含项目区内的建构筑物、道路广场、绿地等)。

2.2.2 植被影响评价

项目建成后,新增加的人工绿地将和保留的原有植被共同组成区域植被外貌,担当植被的生态功能。以乔灌草相结合的人工园林绿地系统,其功能将向观赏型和生态型转变,绿化配置采用乔木-灌木-草本三个层次,叠置率大于130%,绿化覆盖率可达到40%。新增加的人工绿地功能主要是维持自然生态平衡,并提供舒适的人居环境,并提高景观质量。

2.2.3 景观生态影响评价

项目建成后,有各类建筑物、道路、绿地、排洪沟等多种拼块,由于绿化树种较多,物种多样性增加,景观异质性也应增强。但由于人工引进的树木对环境需要一定的选择和适应过程,项目刚建成时可变性大,抗干扰能力较差。

项目区域原来的大气、生态、景观环境以及交通等条件较差,也影响到周边区域的环境质量,拟建项目通过系统而有序的建设与开发,有利于本区域及周边生态环境的治理和改善。

3 生态保护措施

3.1 水土流失防治

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由预防措施和治理措施组成:①预防措施:进一步优化主体工程设计,使主体工程设计与永久水保措施相结合。优化施工工艺,使临时工程与永久工程相结合,避免重复建设,减少占地。施工期护坡开挖应避开雨季进行施工,减少水土流失,避免雨水冲刷产生的地质灾害;护坡开挖后,及时进行施工,施工完成后及时进行绿化生态恢复及补偿措施,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②治理措施:本着“因害设防”的原则,由于主体工程已有绿化设计,在工程建设范围内,建立以工程措施为主、以植物措施为辅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措施体系。

3.2 确定重点生态保护区域

根据评价区周围的生态环境现状,划定评价区东临的龙泉湖和评价区南侧的山体侧柏林为重点保护区域,项目建设过程中,实行保护优先的原则,严格控制在重点保护区内的开发建设,使保护区不被占用或破坏。

3.3 植被保护与恢复

由于该项目的建设工程选址于较为贫瘠的坡地和谷地,场地上虽有一定量人工植被,但实际的生物量则较少。对所减少的生物量,应结合项目绿化建设(如山体绿化、绿化带、公共绿地、行道树等)予以补偿。济南市西蒋峪片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的规划绿化面积为4.0hm2,绿地率为40%。若按一定乔木、灌木、草本植物比例种植(按照生态服务功能确定的绿当量,种植一株乔木或大灌木相当于浓密草地1.5m2,因此在有限的面积内扩大乔、灌木的比例,可以提高绿地生态服务功能。一般乔木占所有绿化投影面积的比例应保持在50%以上,灌木应至少为30%,草地达50%,叠置率为130%),足以补偿损失的生物量。

(编辑:田 红)

[1]刘志林,李劼.公共租赁房政策:基本模式、政策转型及其借鉴意义[J].现代城市研究,2010,(10):21 -26.

[2]王慧琳.我国公共租赁住房制度模式分析[J].时代经贸,2010,(23):75.

[3]蒋一军,于海英,王晓霞.土地整理中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的理论探讨[J].理论与方法,2004,(10):131-134.

[4]田红,何晓静.景观生态学在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应用[J].四川环境,2003,22(4):13.22.

[5]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自然生态保护司.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非污染生态影响[M].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1998: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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