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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生态文明理念的水能资源开发政策研究

2011-02-14樊新中

中国水利 2011年10期
关键词:水能河流资源

樊新中

(水利部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局,100053,北京)

一、我国的水能资源特点

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水电建设取得巨大成就。2010年我国水电装机已超过2亿kW,水能资源蕴藏量、已开发装机容量和年发电量均居世界首位。

我国水能资源有四大特点:一是资源总量十分丰富,但人均资源量并不多。二是水能资源空间分布不均,与经济发展不匹配,78%的水能资源集中在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西部地区,而经济发达、人口集中的东部沿海11个省(直辖市)仅占6%,用电量却占全国的一半以上。三是水能资源时间分布不均。江河来水量年内年际变化大,水能资源开发难度较大。四是开发利用程度低,已开发量仅占可开发量的37%,水能资源利用率远低于国际上发达国家平均60%以上的水平,水能资源开发潜力巨大。

二、水能资源开发可能带来的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1.生态影响的主要方面

(1)对水资源利用的影响

可调节筑坝式水电站具有发电、防洪、供水、灌溉、通航、渔业养殖、旅游等综合功能。通过水库的调节,可削减洪峰流量,加大枯水期的水量,从而有利于下游防洪、抗旱;库水和发电后下泄水流可保障城市供水和农田灌溉。

(2)对水生态的影响

水库削减洪峰,使径流更趋于均匀。水库蓄水,引起水库周边地下水水位升高,可能导致土地盐碱化;水温发生变化,可能对下游农作物产生冷侵害,使鱼类产卵期延迟。水库会造成库区泥沙淤积、坝下游河床冲刷、河势及流态的调整。水库可能形成水体富营养化。水文过程、水质、河势的改变导致水环境的改变,从而影响鱼类等水生物的生长及多样性,形成新的生态平衡。

(3)对陆生生态的影响

水库建设会淹没陆地、林地、耕地、森林,不仅改变原有的土地利用格局和面积,也会对陆生生态系统产生影响。此外,水库拦蓄径流、泥沙、营养盐类,又会造成这些物质的入海通量减少,会影响河口的成陆作用,甚至造成海浪侵蚀陆地,会影响河口的盐度和营养物质浓度,这些因素也会使生物栖息地特征发生改变,影响生物的种类和分布。

(4)对水土流失的影响

如无防治措施,水电工程在施工期及以后都有可能引起水土流失。特别是施工期间,大量人员、机械进入工地,工程的建设及施工临时占地会形成大量工程开挖裸露面,严重破坏这一地区的植被环境,弃土、弃渣如不处理好也会引起水土流失,严重的甚至会引起山体滑坡和塌方。

(5)对移民安置的影响

水库淹没了土地和民居,使得移民问题成为水能资源开发对环境的重要影响因素。移民搬迁安置不仅会影响区域的社会经济,包括社会稳定、移民的生产和生活等,也会对地区环境质量产生影响,包括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利用,生态平衡的影响等。

(6)其他影响

水力发电取代化石燃料发电,减少了温室气体排放,小水电代燃料保护了当地森林植被和人群健康,水库水体和形成的人工湿地,可改善小气候等。

2.不同开发方式的影响

(1)筑坝式开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日调节以上电站适宜担负电力系统的调峰、调频和备用任务,可提高电站的电力效益和供电质量;枢纽布置集中,便于运行管理,可兼顾防洪、航运、供水、灌溉等多种水资源的综合利用。主要生态环境效益为:清洁、可再生能源,减少环境污染;防灾减灾,保护环境。筑坝式水能开发一般规模较大,使河流原有自然环境发生较大改变。施工期主要是工程占地、采石取土的影响和弃渣影响等;水库蓄水阶段主要是对下游河道和用水的影响。电站运行期主要是对河流、湖泊水位的影响;库区淤积和库岸浸蚀主要对地质环境、地下水水位、水生生物、相邻地区的影响等。

(2)引水式开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施工期的环境影响与筑坝式类似,也存在工程占地、水土流失问题,但由于工程量小,所以影响也小。主要区别在于引水式电站的运行期对减水河段的影响问题较突出。引水式电站通过裁弯取直引水发电,造成原河道坝址与水电厂址间局部河段水量减少甚至断流,形成减水河段或脱水河段。随着引水流量的加大,局部下泄流量减少,减水河段内水深、流速、水面宽、水面面积相应减小,对河道内水生生态造成局部不利的影响。

(3)梯级开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水能梯级开发可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使协同和整合后的资源利用效率达到“1+1>2”的效果,从而提高整体经济与社会效益。但是,梯级开发的过程较单个电站的开发时间长,其施工期、运行期对环境的影响是交织在一起的,某个电站的施工期就有可能和其他电站的运行期同时对环境产生影响。对梯级电站合理地规划和统一调度可以将不利影响的叠加变为相互抵消。

三、基于生态文明理念开发水能资源的理性思考

1.生态文明理念是一种科学的世界观和发展观

人类要遵循自然规律,要对大自然心存敬畏,与自然和谐相处,合理地开发、利用和分配水资源。党的十七大把“生态文明”写入党的政治报告,把建设生态文明提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高度。生态文明作为对农业文明和工业文明的超越,不仅是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核心理念和重要内容。

按照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正确处理人与自然、人与河流之间的关系,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前提和基础,也是河流伦理理论与实践的核心和关键。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以河流伦理的实践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已逐步成为社会共识。

2.对水能资源开发理念的理性思考

(1)水能资源开发应树立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和谐共处的理念

人与自然、社会和谐相处,是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核心理念。从人的角度看,水能资源是山区特有的重要资源,是除土地、山林之外,广大山区农民赖以生存发展的宝贵资源和重要依托,“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理念应受到尊重和理解,水能资源开发一定要考虑和兼顾原属居民的感情和利益。从自然和社会的角度看,要认真处理好经济社会发展与自然生态保护、开发建设与生态环境承载能力、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在发挥工程特定功能的同时,维护河流的健康生命。要实现“四个转变”:认识上需要从强调改造利用自然,转变到强调保护和适应自然;决策上需要从重视技术、经济要素转变到重视社会和环境要素;运行管理上需要从重视工程传统功能转变到重视生态功能;效益上需要转变到既重视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又重视当地群众利益和生态补偿要求。

(2)水能资源开发管理应科学有序

基于生态文明的理念,水能资源是不能全部被转换成水电的,一些地方的水能资源可以开发,一些地方的水能资源要限制开发,一些地方的水能资源是要禁止开发的。现在全国水能资源开发程度在37%左右,20年以后也只能到60%左右,剩余的应当继续用于生态环境保护和维护河流健康生命。对水电的管理主要是对工程的建设管理、发电管理和电网管理。水能管理是河流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水能资源基础调查、信息收集,水能资源的定期评价,水能资源配置与流域环境、河流健康生命规律的研究,水能有偿使用和反哺河流机制的建立,水能开发与保护的良性循环机制的建立,水能资源的配置规划、节约和保护管理等。

(3)加快水能资源开发和保护的理论研究

生态文明理念要求人们转变把增长简单地等同于发展的观念。水能资源可以开发成水电,但必须首先保证河流健康生命的水能和水量。要转变只强调充分利用、过度开发,忽视河流保护的观念和做法。不仅要留足生态水量和生态水能总量,而且要科学规划其运用的时空曲线。要认真研究水能资源开发与河流健康生命的规律,建立良性循环机制;研究和制定河流健康生命标准,为开发和保护提供依据;研究制定河流生态水能和生态水量的调度方法。

四、政策建议

由于水能资源开发的成本相对较高,缺乏市场竞争力,水能资源开发潜在的社会和环境效益在目前的体制下仍缺乏强有力的法规和政策保障,发展的瓶颈和障碍依然存在。

1.走出对水能资源的认识和定位误区

长期存在的一个价值观问题就是对水能资源不能正确认识、定位和实施管理。一方面资源环境压力明显,一方面又因体制的原因不能客观、正确地对待和利用有限的水能资源。水能资源与土地、矿产等资源一样都是我国重要的自然资源和稀缺资源,属于国家所有,是全民的资源性资产。全民资源长期由少数人或部分人群无偿占有和收益,势必造成资源分配不公和社会分配不公,同时也带来跑马圈河、抢占资源等问题。另外,水能开发与煤炭等化石能源发电相比,具有无温室气体排放、无污染、可再生等优点,它不消耗、不污染水资源,不排放有害气体和固体废物,是清洁的可再生能源,应全面纳入循环经济的范畴。

2.建立水能资源管理的法律制度框架

研究制定水能资源管理利用法规,从法律层面确立水能资源管理的体制和机制,依法科学管理和利用水能资源。研究制定生态补偿法规,以立法的形式确立生态补偿的原则,建立合理的生态补偿标准及价值评价方法,规定听证程序。修改有关环境法规,理顺基本法和其他环境资源法律、法规之间的关系,建立统一、协调、完善的自然资源生态利益补偿制度。

3.强化河流规划和水电建设监管

水能开发要遵循水的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河流水能开发规划是科学合理开发利用水能资源的基本依据,应作为项目核准前必须满足的前置条件。规划要以流域综合规划为指导,科学分析流域水资源和水环境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承载能力,统筹考虑河流水能资源开发与防洪、供水、灌溉、航运、生态和环境保护等的关系,根据河流河段的资源禀赋、环境容量、生态状况和民俗要求,以及移民安置的难易程度等,明确不同区域的功能定位,合理安排流域水电工程布局和发展重点,确保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建设监管是解决水电工程危及生态安全最直接有效的措施,监管要理顺体制,明确职责,加强检查,要根据投资主体多元化形势,统一技术标准,加强技术把关,严格工程验收。

4.完善国际国内碳减排交易政策和机制

作为一种国际交易规则和机制,主要针对减少化石燃料发电带来的环境污染,采用污染排放指标转让,能源利用大国或非清洁能源电厂的建设者通过市场交易获得碳排放指标,而水电站可将清洁能源配额指标通过市场转让。为进一步推动清洁能源发展机制的实施,政府不仅要鼓励中小水电等清洁能源配额指标出让,也应该鼓励建立国内各流域、各省之间的配额交易机制。

5.出台产业政策

①鼓励性的电价政策。以生态文明的理念来衡量,我国电价体系存在价值扭曲现象,突出表现在高污染的火电生产原料价格偏低,由污染造成的环境成本没有计入生产成本,环境资源被无偿使用。确定电价政策,应考虑环境成本因素的影响,使电价准确反映电能的真实价值,建立可持续发展的价格机制。在厂网分开、竞价上网的政策设计中,水电应该不直接参与同常规能源竞争,应实行清洁资源配额制,保证全额上网。应对农村水电上网实行市场保护价格。

②水能资源开发政策补偿机制。采用财政转移支付进行生态补偿,可以降低区域之间水能资源配置和开发中的交易成本,使有可能的非合作博弈变成合作博弈。在此基础上,逐步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全社会保护生态的投融资体制,可使水能资源开发更加科学有序,让有限的水能资源为人类谱写和谐的乐章。

[1]陈雷.携手共建生态文明——在第四届黄河国际论坛上的致辞[J].中国水利,2009(20).

[2]陈雷.关于几个重大水利问题的思考[J].中国水利,2010(4).

[3]张国宝.科学发展,电力工业赢得挑战的根本路径[R].2009.

[4]胡四一.创新机制,深化改革,促进水电又好又快发展——在中国水电可持续发展高峰论坛上的讲话[R].2009.

[5]张梅颖.在全球气候变化与中国水安全高级圆桌会议上的讲话[J].中国水利,2010(8).

[6]李国英.河流伦理[J].中国水利,2009(20).

[7]田中兴,邢援越,程夏蕾,樊新中.水能资源开发生态补偿机制研究[M].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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