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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支付产业:需出台政策加大监管

2010-10-17张雪超

互联网天地 2010年3期
关键词:电子商务监管服务

文|张雪超

要规范和发展第三方支付行业,就应该首先扶持行业内的龙头企业、领先企业的发展,对于电子支付行业的规范,其目的也是在于促进整个行业的发展。

全国政协委员贺强在“两会”上针对电子支付服务产业发表了提案,针对如何规范和发展电子支付服务产业提出了四点建议。

第一点,出台支持电子支付服务产业发展的具体政策,包括给予高新技术企业待遇、设立电子支付发展专项基金、设立国家电子支付服务创新试点示范、在政府采购及公共事业缴费中优先使用电子支付服务、为创新型电子支付平台等项目提供资金支持。

第二点,配合上海市的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及天津市滨海新区创建国家现代电子商务创新基地建设,重点扶持特色鲜明、自主创新能力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电子支付服务龙头企业,实现区域电子商务产业资源的集聚和协同。

第三点,加强电子支付信息安全环境建设,加大对盗卡、网络钓鱼、诈骗、涉黄涉毒网站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第四点,完善有关法规,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引导,防止电子支付企业的无序化发展及违规运作导致的风险。同时要加强对电子支付公司的资金风险管理,杜绝信用卡套现等非法行为,防范电子支付的传导性风险。

与业内一些专家提出的“担心严格监管缚住第三方支付企业的手脚,从而阻碍行业创新”的观点相反,贺强坚定地表示:“目前,缺乏监管的第三方支付企业良莠不齐,要把发展电子商务落到实处,建议尽快出台电子支付产业发展政策,并加强电子支付信息安全环境建设。”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009年的统计,我国已经有各类电子支付企业300多家,这些企业大部分集中在北京、上海、广东等经济发达地区,业务种类覆盖网上支付、电子货币发行与清算、银行卡和票据跨行清算及集中代收付等各种业态。根据易观国际近期发布的《2009年第4季度中国第三方支付市场季度监测》,2009年第4季度中国第三方支付市场交易规模达到1849.1亿元。

对此电信行业的知名法律专家毛俊华也表示,第三方支付是电子商务交易的核心环节,这个环节使得买卖双方能够在更安全的环境下完成网络交易。但是,第三方支付公司的主体资格、资金吸取、网络犯罪等方面仍然存在不可回避的问题。如何减小这些机构产生的风险?如何保证巨额资金的安全?如何防止利用第三方支付网络犯罪?都需要政策的监管,使电子商务行业朝着更健康、更安全的方向发展。

易观国际发布的《中国第三方支付市场蓝皮书》显示,中国第三方支付市场2009年度交易规模已经接近6000亿元,已成为中国互联网经济高速发展的底层支撑力量和进一步发展的推动力。可见,中国支付体系的电子化演进已成为一种必然趋势,不同于传统支付工具,电子支付在创新中造就了多元化的产品格局,它们在实现手段、服务模式和信用支撑方式等维度都有差异,在监管应对上绝不能一概而论,因此对于有效监管电子支付产业的探索之道需要有条不紊地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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