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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谈《红楼梦》

2010-09-10

当代 2010年4期
关键词:败笔小脚曹雪芹

杨 绛

杨绛 祖籍江苏无锡,生于北京。1932年毕业于苏州东吴大学。1935—1938年留学英法。1949年后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外国文学研究所工作。著有长篇小说《洗澡》,散文《干校六记》、《我们仨》等。

我曾想用批评西洋小说的方法,细评《红楼梦》。那时我动笔即错,不敢作此妄想。如今世移事异,妄想不复是妄想,但我已无心再写什么评论了。

近来多有人士,把曹雪芹的前八十回捧上了天,把高鹗的后四十回贬得一无是处。其实,曹雪芹也有不能掩饰的败笔,高鹗也有非常出色的妙文。我先把曹雪芹的败笔,略举一二,再指出高鹗的后四十回,多么有价值。

林黛玉初进荣国府,言谈举止,至少已是十三岁左右的大家小姐了。当晚,贾母安排她睡在贾母外间的碧纱橱里,贾宝玉就睡在碧纱橱外的床上。据上文,宝玉比黛玉大一岁。他们两个怎能同睡一床呢?

第三回写林黛玉的相貌:“一双似喜非喜的含情目。”深闺淑女,哪来这副表情?这该是招徕男人的一种表情吧?又如第七回,“黛玉冷笑道:‘我就知道么,别人不挑剩的,也不给我呀。”林姑娘是盐课林如海的女公子,按她的身份,她只会默默无言,暗下垂泪,自伤寄人篱下,受人冷淡,不会说这等小家子话。林黛玉尖酸刻毒,如称刘姥姥“母蝗虫”,毫无怜老恤贫之意,也有损林黛玉的品格。

第七回,香菱是薛蟠买来做妾的大姑娘,却又成了不知自己年龄的小丫头。

平心而论,这几下败笔,无伤大雅。我只是用来反衬高鹗后四十回的精彩处。

高鹗的才华,不如曹雪芹,但如果没有高鹗的后四十回,前八十回就黯然失色,因为故事没个结局是残缺的,没意思的。评论《红楼梦》的文章很多,我看到另有几位作者有同样的批评,可说“所见略同”吧。

第九十七回,林黛玉焚稿断痴情,多么入情入理。曹雪芹如能看到这一回,一定拍案叫绝,正合他的心意。故事有头有尾,方有意味。其他如第九十八回,苦绛珠魂归离恨天,黛玉临终被冷落,无人顾怜,写人情世态,入骨三分。

高鹗的结局,和曹雪芹的原意不同了。曹雪芹的结局“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高鹗当是嫌如此结局,太空虚,也太凄凉,他改为“兰桂齐芳”。我认为,这般改,也未始不可。

其实,曹雪芹刻意隐瞒的,是荣国府、宁国府的具体位置之所在。它们不在南京而在北京,这一点,我敢肯定。因为北方人睡炕,南方人睡床。大户人家的床,白天是不用的,除非生病。宝玉黛玉并枕躺在炕上说笑,很自然。如并枕躺在床上,成何体统呢!

第四回,作家刻意隐瞒的,无意间流露出来了。贾雨村授了“应天府”。“应天府”,据如今不易买到的古本地图,应天府在南京,王子腾身在南京,薛蟠想乘机随舅舅入京游玩一番,身在南京,又入什么京呢?当然是——北京了!

苏州织造衙门是我母校振华女校的校址。园里有两座高三丈、阔二丈的天然太湖石。一座瑞云峰,透骨玲珑;一座鹰峰,层峦叠嶂,都是帝王家方有而臣民家不可能得到的奇石。苏州织造府,当是雍正或是康熙皇帝驻驿之地。所以有这等奇石。

南唐以后的小说里,女人都是三寸金莲。北方汉族妇女多是小脚,乡间或穷人家妇女多天足。《红楼梦》里不写女人的脚。农村来的刘姥姥显然不是小脚。《红楼梦》里的粗使丫头没一个小脚的。这也可充作荣府宁府在北京不在南京的旁证吧。

《红楼梦》刻意不写的是女人的脚。写女人的鞋倒有几处。第三十一回史湘云在大观园住着,宝钗形容她“把宝兄弟的靴子也穿上”。第四十九回,“黛玉换上掐金挖云红香皮小靴”……从姊妹都穿同样打扮的靴。史湘云“脚下也穿着鹿皮小靴”……这种小靴,缠脚的女人从来不穿的。

满族人都是天足。曹雪芹给书中人物换上了古装。

“漫谈”是即兴小文,兴尽就完了。

2009年11月30日

责任编辑 徐子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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