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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C平台的假货之乱

2010-08-16黄相如

互联网天地 2010年1期
关键词:隐蔽性售假假货

文 黄相如

由于网络假货具有极强的隐蔽性和流动性,加上相关法律的空白,企业若要彻底打击网络售假会有很大的困难。

据CNNIC发布的最新统计报告,中国的网民规模已经达到了3.84亿人,其中有网购经历的已经达到了1.08亿。伴随着网络购物的兴起,网络售假也开始泛滥起来。在淘宝网、百度有啊等电子商务平台,卖假货的店主几乎清一色声称绝对正品,信誉保证,有的甚至会展示伪造过的网络独家代理的证明文件,辨别能力稍低的消费者不去官方网站证实,根本无法知道这些网店或者卖家是在售假。

假货泛滥催生网络打假团

由于相关法律的空白,网络假货又具有极强的隐蔽性和流动性使得工商部门很难有效进行打击,再加上一些C2C平台的“不作为”,以及某些消费者的不自律,抱着“知假买假”的心理,在利益的驱使之下,使得网络假货泛滥起来。网络打假团成立不到一个月,共收到消费者网上投诉和电话举报2000余条,品牌企业咨询近百条。被举报行业涉及到服装、鞋帽、化妆品、电子产品及药品等共5大类15小类。

C2C平台假货的泛滥,将直接危害消费者的利益。对于淘宝、拍拍、有啊等国内知名的C2C平台,网络假货也会造成极大的危害。事实上C2C平台本身不售假,也和假货没有直接的关系,甚至C2C平台也是假货泛滥的间接受害者。包括淘宝、拍拍、有啊在内的所有电子商务平台都希望假货少一些,让消费者更放心一些,这样无论对于其口碑还是融资都会有很大的帮助。

由于网络假货具有极强的隐蔽性和流动性,加上相关法律的空白,企业若要彻底打击网络售假会有很大的困难。若是任由假货在C2C平台上泛滥,对于品牌的口碑以及企业的销售业绩都将造成很大打击。再者,在这种的假货遍地都是的网络环境中,因为担心经济危机寒冬下这点来之不易的推广预算反为假货商白做了嫁衣,使得很多知名企业根本不敢在电子商务领域大规模投入推广费用。

网络打假:有效突破企业品牌营销的瓶颈

对于网络打假,虽然广大网购用户表现得很积极,但是各品牌企业的态度却令人堪忧。目前仍有很大一部分企业对网络打假采取“不支持、不抵触”的“二不”方针。这种情况在泉州的鞋类企业中表现的尤为突出。当被问到是否进行彻底全面的网络打假时,很多鞋企负责人都三缄其口。

其实笔者对泉州这些鞋企的做法表示理解。泉州很大一部分鞋企都是靠着制假发的家,若让他们支持打假,那么在日后的打假过程中,势必会牵扯出那段不光彩的历史。再者,如果让企业配合打假,那么会让消费者产生“网上的都是假货”的错觉,而且已经到了非打不可的程度,这样无疑会对企业的销售业绩造成很大的影响,如此高调的网络打假无异于品牌自杀。

正是这种投鼠忌器的做法,给网络假货的肆虐提供了温床。更有甚者,有些企业寄希望于网络假货,视网络假货为免费的广告,这种做法同样也无异于品牌的慢性自杀。

不可否认,在本质上,企业也不希望鱼目混珠的网络假货对品牌带来任何的伤害。没有品牌信用就谈不上营销。网络打假需要通过规避和肃清假货来提升其品牌信誉度,增加用户对品牌的依赖,自然就有利于企业的品牌营销。再者,通过打击制假卖假者拓宽了网上销售渠道,提升了品牌销售业绩。可见打击网络假货不仅仅是对网购者有利,对企业同样是有利的。

在金融危机背景下,企业品牌营销已经出现了明显的瓶颈,许多企业都网络市场来看齐,都想在电子商务上取得突破,无奈网络假货横行,C2C平台的“不作为”令企业举步维艰。唯有清除网络假货信息,企业品牌才能在互联网市场分“一杯羹”;只有坚决支持网络打假,企业的网上销售业绩才会取得新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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